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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天之道,其猶張弓!
  嚴可均曰:“張弓”,御注、河上作“張弓乎”,王弼作“張弓与”。
  羅振玉曰:景龍本、敦煌辛本均無“与”字。御注、景福、敦煌庚本“与”作“乎”。
  謙之案:遂州、嚴本亦無“与”字。傅、范本“弓”下作“者歟”。邢玄、慶陽、磻溪、樓正、柰卷、高翿、顧、彭并作“張弓乎”,類聚七十四引同。

  高者抑之,下者舉之,有余者損之,不足者与之。
  嚴可均曰:“不足者与之”,王弼作“補之”。
  羅振玉曰:敦煌庚本、景福本均無“者”字,下句同。又景龍、御注、景福、敦煌庚、辛本“補”均作“与”。
  謙之案:嚴本“抑”作“案”,李道純本“下”作“低”。邢玄、慶陽、磻溪、樓正、河上、柰卷、遂州、顧、彭均作“与之”,同此石。
  又謙之案:嚴遵曰:“夫弓人之為弓也,既○既生,既翕既張,制以規矩,督以准繩。弦高急者,寬而緩之;弦馳下者,攝而上之;其有余者,削而損之;其不足者,補而益之。”据此,知四句皆以張弓明消息盈虛自然之理。焦竑曰“‘抑之’、‘舉之’二句言張弓,‘有余’、‘不足’二句言天道”,非也。

  天之道,損有余而補不足;人道則不然,損不足,奉有余。
  嚴可均曰:“而補不足”,御注無“而”字。“人道”,各本作“人之道”。“損不足”,各本“足”下有“以”字。
  羅振玉曰:御注、景福、敦煌庚、辛本均無“而”字。景龍、景福、敦煌辛本均無“以”字,敦煌庚本“以”作“而”。
  謙之案:遂州、邢玄、慶陽、磻溪、高翿、嚴、顧、彭均無“而”字。遂州、嚴、顧亦無“以”字。
  易佩紳曰:道在天下均而已,均而后适于用。此有余則彼不足,此不足而彼有余,皆不可用矣。抑其高者,損有余也;舉其下者,補不足也。天之道如是,故其用不窮也。
  沈一貫曰:人之道則不然。裒聚窮賤之財,以媚尊貴者之心;下則棰楚流血,取之盡錙銖;上則多藏而不盡用,或用之如泥沙:損不足以奉有余,与天道异矣。

  熟能有余以奉天下?其唯有道者。
  嚴可均曰:御注“以”字在“能”字下。“其唯有道者”,各本無“其”字。

  羅振玉曰:御注、景福、廣明、敦煌庚本“能”下均有“以”字。“有余以”,御注、景福二本均無“以”字。
  謙之案:傅本作“孰能損有余而奉不足于天下者,其惟道者乎”!嚴、彭、范亦作“損”字,彭有“不足于”三字。李道純曰:“‘孰能以有余奉天下’,其中加‘不足’二字者非。”譣義,有道者不以有余自奉,而以奉天下,于義已足,傅本“不足”二字贅。

  是以圣人為而不恃,功成不處,斯不見賢。
  嚴可均曰:“為而不恃”,御注無“而”字。“功成不處”,河上、王弼“成”下有“而”字。“斯不見賢”,各本作“其不欲見賢”,高翿句末有“邪”字。
  羅振玉曰:“功成而不處”,敦煌庚、辛本“功成”作“成功”,景龍、御注、敦煌辛本均無“而”字。“其不欲見賢”,敦煌庚本“賢”下有“也”字,辛本“則其欲退賢”。
  武內義雄曰:敦本“見”作“示”。
  謙之案:河上注:“不欲示人知己之賢。”是河上“見”亦作“示”,顧歡同。遂州本“見”作“貴”。“斯不見賢”,“斯”即“廝”字。“斯”“廝”古今字。左傳哀二年“人臣隸圉免”,杜注:“去■役。”釋文:“廝字又作斯。”新序雜事四、潛夫論敘錄“■役”均作“斯役”。此云“斯不見賢”,案詩毛傳:“賢,勞也。”圣人能損有余,補不足,裒多以益寡,抑高而舉下,豈勞煩■役者耶?傅本“賢”下有“邪”字。高亨曰:“‘賢’下當有‘邪’字。本章全是韻文,無‘邪’字則失韻,是其證。”

  【音韻】此章江氏韻讀無韻。鄧廷楨:舉、与韻,云:“‘与’,一本作‘補’,舉、補亦韻也。”奚侗:舉、補韻。陳柱同,增余、下韻。高本漢同。武內義雄:恃、處韻。謙之案:諸說均不全。此章与、舉、与(補)、余、下、者、處、邪皆魚部,實通篇一韻。恃、處非韻,武內說誤。
  右景龍碑本七十五字,敦煌本七十四字,河上、王本七十九字,傅本七十七字,范本八十三字。河上本題“天道第七十七”,王本題“七十七章”,范本題“天之道章第七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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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OUTH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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