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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第二份報告比第一份簡短,而且似乎在描述完全不同的人。
  一九六四年十月十號,內布拉斯加州林肯市警察局,瑪麗·珍·彼德森的證詞。偵訊官:卡夫卡中尉警探。偵訊證人:倫尼警官。
  倫尼:這位是瑪麗·珍·彼德森,她現在單身,二十八歲,住在南街六十二號,在本地林肯市的社區圖書館上班。
  卡夫卡:請坐,彼德森小姐。
  彼德森:謝謝。到底有什么事?
  卡:只是請教你一些問題而已。
  彼:有關羅絲安娜·麥格羅的嗎?
  卡:正是。
  彼:我知道的都已經告訴你們了。我收到她的一張明信片,就是這樣。你們把我從工作中帶來警察局,只是要听我再說一遍嗎?
  卡:你和麥格羅小姐是朋友嗎?
  彼:那當然。
  卡:麥格羅小姐搬出去獨居之前,是你的室友嗎?
  彼:是的,我們一起住了十四個月。她從丹佛來這里,找不到別的地方住,所以我讓她住進來。
  卡:你們一同負擔房子的費用嗎?
  彼:自然是這樣。
  卡:你們什么時候分開住的?
  彼:兩年多以前囉!大約是一九六二年的春天吧。
  卡:但是你們仍然保持聯絡?
  彼:我們每天在圖書館都會碰面。
  卡:你們晚上也會去找對方嗎?
  彼:偶爾才會。工作的時候我們已經見面得非常頻繁。
  卡:你會怎么描述麥格羅小姐的個性?
  彼:De mortuis nihil nisi bene
  卡:杰克,這里交給你,我一會儿回來。
  倫:卡夫卡中尉剛剛問你,你認為麥格羅小姐的個性如何?
  彼:我听到了,也回答了。這是拉丁文,意思是:“人不可以說死者的坏話。”
  倫:我剛剛是這么問你的:她的個性如何?
  彼:你大可去問別人。我可以走了嗎?
  倫:你試試看啊!
  彼:你是個白痴,有沒有人告訴過你?
  倫:如果我處在你現在的情況,我說話會小心多了。
  彼:那又怎樣?
  倫:因為我不喜歡听那种話。
  彼:哈!
  倫:她的個性到底如何?
  彼:你最好去問別人,你這白痴!
  卡:很好,杰克,謝謝你,怎么樣,彼德森小姐?
  彼:什么怎么樣?
  卡:為什么你和麥格羅小姐會分開住?
  彼:我們住太擠了,而且我看不出這關你什么事!
  卡:你們不是好朋友嗎?
  彼:是啊!
  卡:我有一份一九六二年四月八日,來自第三區警方的報告。清晨兩點十分,南街六十二號的几位住戶抱怨有尖叫聲、大聲的爭辯和持續的嘈雜聲從四樓房間傳出。當警員弗林和理查森十分鐘后赶到時,卻無法進入這間屋子,只好找管理員拿備用鑰匙來開門。你和麥格羅小姐當時同住這間屋子。麥小姐當時穿著浴袍,而你腳踏高跟鞋,穿著弗林警員說的“雞尾酒禮服”。麥小姐前額有一道刮傷在流血,房間里亂七八糟。你們兩人都不愿申訴,而這兩位警員要你們把一切复原……至少報告上是這么寫,然后他們离開了。
  彼:你重提這些舊事有何用意?
  卡:第二天麥小姐就搬去一家旅館,一周后找到了自己的房子,同樣在南街,离六十二號不遠。
  彼:我再問你一次,你重提這些舊事干什么?好像我的不愉快還不夠多似的。
  卡:我只是試著提醒你回答我們的問題的必要,我也建議你要說實話。
  彼:好吧,是我把她踢出去的。有何不可呢?那本來就是我的房子。
  卡:為什么你要踢她出去呢?
  彼:今天談這些有什么用處嗎?三年前兩個女孩之間的爭吵,有誰在乎嗎?
  卡:現在任何有關羅絲安娜·麥格羅的事都很重要。正如你在報紙上看到的,她沒有很多事跡可追索,所以一切資訊都非常重要。
  彼:你是說,如果你愿意,你可以把這事告訴新聞記者?
  卡:這份報告本來就是一件公開的檔案。
  彼:那何以記者都不知道呢?
  卡:那大概是因為倫尼警官先一步拿到吧!只要他一送回文件中心,任何人都有權去翻閱。
  彼:如果他不送回去呢?
  卡:那自然又不同了。
  彼:那如果我作證,證詞是否仍可公開?
  卡:證詞不對外公開。
  彼:你保證嗎?
  卡:是的。
  彼:好吧,你想知道什么?但要問快一點,我可不想歇斯底里地离開警局。
  卡:為什么你逼麥格羅小姐搬离你的房子?
  彼:因為她讓我覺得丟臉。
  卡:怎么說?
  彼:羅絲安娜是個垃圾,她就像只母狗一樣地渴望男人。我也當著她的面這樣告訴她。
  卡:她怎么回答?
  彼:我親愛的中尉,羅絲安娜不回答這种簡單的敘述句的!她完全不理會這些話,她和平常一樣,全身赤裸地躺在床上,讀些哲學書籍;然后她會眼睛睜得大大的看著我,一副茫然不解又淫蕩的樣子。
  卡:她是不是很神經質?
  彼:一點也不會。
  卡:是什么造成你們的友誼突然破裂?
  彼:隨便你猜,但只怕你的想像力不夠。
  卡:一個男人?
  彼:一個她很想跟他睡覺的糊涂虫,而我卻在离家三十里的某處坐著等他。他誤會了我的話——他實在是很笨——以為要到我家載我。當他到我家時,我已經离開,羅絲安娜自然是在家囉!她永遠都在家,所以什么事都發生了,該發生的都發生了。幸好那個糊涂虫在我回來前就离開了,否則我現在已經關在蘇市的鐵欄杆里了。
  卡:你怎么發現出了什么事?
  彼:是羅絲安娜,她總是講實話。我問她為什么這么做,她說:“呀,瑪麗·珍,我想這么做。”除此之外,她還說:“還有,瑪麗·珍,這只證明了這家伙不值得你愛。”
  卡:你現在還會說你和麥格羅小姐是朋友嗎?
  彼:是啊,夠奇怪嗎?如果羅絲安娜有過朋友,那就是我。從她搬出去后就好多了,因為我們不必每天從早到晚大眼瞪小眼的。她剛來此地時——念大學——她總是單獨一人,那時她雙親几乎同時在丹佛過世。她沒有任何兄弟姐妹,沒有其他親戚,甚至也沒有朋友;她還缺錢用。那時她的財產繼承出了點問題,而且過了好几年都無法解決,在她自立門戶不久后,她終于拿到那筆錢。
  卡:她的個性如何?
  彼:我認為她受困于某种獨立情結,而且有她特殊的表達方式。比方說她喜歡穿得很邋遢。她對讓自己看起來很糟引以為榮,她常常穿著家居的褲子跟一件寬松的毛衣晃來晃去;甚至也很難要求她穿件像樣的衣服去工作。她還有一大堆稀奇古怪的主意。她几乎從不穿胸罩,然而她其實比大多數的人需要它。她很討厭穿鞋子,她還說她不喜歡穿衣服,當她在家時,她常整天光著身子跑來跑去。她從來不穿睡衣之類的東西,這一點令我非常生气。
  卡:她很散漫嗎?
  彼:只是外表上的,但我相信那是裝的。她假裝不了解什么叫化妝品,美容師或者尼龍絲襪。但是她對其他事物蠻小心的,特別是很在意她的書。
  卡:她有哪些興趣?
  彼:她讀很多書,也寫一些東西,但是從來沒和我討論,因為我不懂。夏天時,她經常一出去好几個小時。她說她喜歡散步,還有男人,但是她的興趣并不廣泛。
  卡:麥格羅小姐是個迷人的女人嗎?
  彼:絕不是。我剛說了這么多,你早該了解了。但是她是個花痴,而且一直是。
  卡:她曾經和任何一個男人持續穩定的交往嗎?
  彼:她搬出去后,和一個在高速公路局工作的男人混在一起,大約有半年之久,我見過他几次。天知道她多么欺騙他,搞不好上百次。
  卡:你們還住一起時,她是否常帶男人回家?
  彼;是。
  卡:你所說的“常”是什么意思?
  彼:那你認為呢?
  卡:這种事是否一周好几次?
  彼:噢,不,需要作些修正。
  卡:到底多常發生?立刻回答!
  彼:不要用那种口气。
  卡:我可以用任何我想用的口气。她帶男人回家到底有多頻繁?
  彼:一個月一次到兩次。
  卡:總是帶不同的男人嗎?
  彼:我不知道,我并沒有每次都碰到他們,事實上,我不常碰上他們。她有時候相當自守。她常常在我出去跳舞或出門時,才帶人回來。
  卡:麥格羅小姐沒和你出去過嗎?
  彼:從來沒有,我甚至不知道她會不會跳舞。
  卡:你可以給我跟她交往的那些男人的名單嗎?
  彼:有一個德國學生,是我們在圖書館里碰到的,而且是我介紹他們認識的。我記得他的名字叫米爾登柏格,烏里·米爾登柏格,她帶他回家三四次。
  卡:多久帶他回家一次?
  彼:一個月,或者五個星期吧。但是他每天打電話給羅絲安娜,而其他時候他們當然也在別處約會過。他住在本州的林肯市好几年了,但去年冬天回歐洲去了。
  卡:他的長相如何?
  彼:蠻英俊的,高大、金發,而且有著寬厚的肩膀。
  卡:你和米爾登柏格有過親密的關系嗎?
  彼:這件事干你什么屁事?
  卡:你認為她和你同住的時候,帶過多少不同的男人回家?
  彼:噢,大概六到七個。
  卡:麥格羅小姐是否會特別喜歡哪一類型的男人?
  彼:這一點她倒是相當正常。她喜歡長相稱心的小伙子,至少看起來要像個男人的那种。
  卡:你怎么知道她去旅行?
  彼:因為她計划這件事已經很久了。她想要坐船去歐洲四處旅行,為期至少一個月,并且盡可能多看看;然后她打算定居在某處,比如巴黎或羅馬。你問這些要干什么?歐洲的警方不是把凶手殺死了嗎?
  卡:那個消息是錯誤的,那是出自于外界的誤解。
  彼:我是不是可以离開了?我真的有事情要辦。
  卡:當你听到麥格羅小姐發生的事情之后,你的反應如何?
  彼:起先我真的嚇一跳,但仔細想想,我并不惊訝。
  卡:為什么不?
  彼:你還這么問嗎?在你知道她怎么過活之后?
  卡:到此為止了。再見,彼德森小姐。
  彼:你不會忘記承諾過的事吧?
  卡:我沒有承諾任何事。你可以關掉錄音机了,杰克。
  馬丁·貝克靠回椅子上,把左手放到嘴邊,無意識地咬住食指的指節。然后他拿起最后一份從內布拉斯加州林肯市收到的報告,心不在焉地讀著卡夫卡的查證。
  羅絲安娜·碧翠絲·麥格羅,一九三七年五月十八日生于科羅拉多州丹佛市。父親經營小型農場,農場距丹佛市二十里。教育程度:在丹佛市完成大專教育,而后在科羅拉多大學念三年書。雙親都在一九六○年的秋天過世。雙親遺留的財產大約兩万美元,于一九六二年七月交由她繼承。麥格羅小姐未曾留下遺囑,目前所知也沒有繼承人。
  目前為止,證人的可靠度如下:我的感覺是瑪麗·珍·彼德森或多或少扭曲了事實,而且她隱藏了某些細節,很明顯是因為這些細節將對她不利。我剛好有机會就慕法尼的證詞作了一番查證。他所說的,麥格羅小姐從一九六二年十一月到一九六三年七月之間,只和另一個男人交往過,這點似乎是正确的。我是由麥小姐住處保留的某种日記得知的。上面的日期是三月二十二日,而這一個男人的簡寫是烏·米(烏里·米爾登柏格?)。她對自己的交往以某种方式做了記錄,是一种暗碼,其中包含了時間以及人名的簡寫。我還找不到慕法尼的證詞中,有任何的不真實或故意撒謊之處。
  有關證人的描述如下:慕法尼大約六尺二寸高,相當強壯,有著藍眼睛和暗金色的頭發。看起來直率,但是有點儿害羞。瑪麗·珍·彼德森,是個很有吸引力的女孩,穿著相當入時,非常瘦而且發育得很好,兩人都沒有違警記錄,只除了一九六二年在女生公寓里,彼德森和麥格羅那場可笑的爭吵之外。
  馬丁·貝克穿上夾克,關上門。然后他走回桌旁,把卡夫卡送來的文件攤開。他坐下來,手肘撐在桌上,雙手捧著前額靜靜地思考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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