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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頁     惜之

  希王的嘴角浮出笑意,姑且將她的不平解釋為妒忌。

  「我保證以後一定替你找個好大嫂,現在,你只當我的希壬哥就好,行不行?」

  他還是不答,但笑意曠大。

  「希壬哥,我鼻子過敏,Tami的香水會讓我打噴嚏……希壬哥,我有視覺障礙,Amy的濃妝會害我短暫性失明……我常作惡夢,校醫說,太多的女生會誘發青少女的精神分裂症……」

  接下來,她無厘頭的說詞,他半句都沒應答,只是笑著,長長的嘴角往上勾,偶爾憋不住的眼角跳動。

  不過,這次之後,他再沒讓其他女人進門。

  此次交手,點點知道,她可以對希壬無限制要求,於是軟土深掘,她一吋一吋往下挖。

  怪的是,每次的要求成功,她得到的不是勝利成就,而是幸福喜樂;更怪的是希壬,他無條件為點點配合,且配合得心平心安,他喜歡這份平安,於是,樂意配合。

  ☆☆☆☆☆☆☆☆☆☆  ☆☆☆☆☆☆☆☆☆☆

  點點倒楣到爆點。

  她從樹上摔下來,雖沒傷筋動骨,卻弄出一大片擦傷,她躺在床上有一聲沒一聲哀哀叫,不敢四處移動。

  躺在床上能做什麼?

  幻想囉,幻想穿著新娘禮服嫁給鈞璨哥,鈞璨哥很溫柔,他會愛她,就像她愛他一樣多。對咩,他們是一見鍾情啊。

  噹噹噹噹……點點要嫁給……咦?她的新郎怎麼變成希壬哥!

  猛地搖頭,在她努力甩掉希壬同時,希壬衝進門。

  他的臉很臭,二話不說,抓起她的棉被往上掀。

  啊!點點尖叫,來不及掩住……那個。

  她穿著短洋裝,在棉被下磨蹭老半天,裙擺老早滑到腰部,他拉開被子,看見的是她的粉紅小內褲,和大腿小腿上的慘不忍睹。

  「愛爬樹不會穿長褲嗎?你有沒有大腦?要是腿摔斷,以後變成長短腿,看你怎麼爬樹!」他對她吼叫。

  很尷尬ㄋㄋㄟ,穿小內褲聽人訓話,兩條腿夾得再緊,都沒辦法自在。

  「希壬哥,你再罵十分鐘吧,到時歷史重演,我將回到早上八點半,在無聊得想跳樓之前,我保證,一定會認真考慮,要不要去爬樹,把自己摔個半死。」點點拐彎提醒,他的吼叫純屬馬後炮,半點效用都沒有。

  安靜了,很好!點點成功制止他的嘮叨。

  「現在躺在床上,就不無聊了?」他冷冷問她。

  「還是無聊啊,只是沒力氣去爬樹了。」

  「白癡。」他伸張五指,用力在她的頭上胡亂揉,有洩恨意味。

  「你背我到花園走走,好不?」她軟聲央求。

  「你是擦傷又不是骨折。」

  「很痛呢,走那麼遠,我會昏倒休克。」她用委屈的食指,指指委屈傷了。

  「走路痛,不會用爬的?」他沒好氣答。

  「我又不是爬蟲類……希壬哥,我昨天讀到一本很荒謬的書哦,你相信人類是由爬蟲類變的嗎?」

  話題轉開一百八十度,她要轉掉他的不爽快。

  「哪裡荒謬?」這是真理,不必懷疑。

  「我說的是『爬蟲類』,用肚皮貼在地上那種耶!」她加強口氣。

  「我很清楚什麼叫作爬蟲類。」他皮笑肉不笑。

  「怎麼可能?當初老師要我們相信人類是從猴子演變而來,我都覺得不可思議了,現在居然要我相信,我的血液和鱷魚有關係!?嘖嘖。」她露出噁心表情。

  「這是達爾文在加拉巴哥斯群島進行了物種觀察後,所提出來的進化論。」生物天才碰到生物白癡,光解說都累得緊。

  「達爾文要是到菲律賓群島做研究,或許會提出新論點來推翻進化論。」點點反辯。

  「近一百年來,考古學家從世界各地挖出許多化石,逐一證明達爾文的理論是正確的,而這些證據散播在亞洲、歐洲……遍及全世界。」他試著說服她。

  「不可能出錯嗎?幾千年前,最聰明的智者相信水災地震是老天爺在發脾氣;幾百年前,最厲害的科學家認為地球是宇宙中心;而幾十年前,沒有人相信人口會快速成長到地球無法負荷;也許再過幾百年,會有個聰明的科學家挺身推翻達爾文,說人類就是人類,不是爬蟲類或猿猴進化而來。」

  點點洋洋灑灑說一大篇,希壬聽進去了,他發現,她的邏輯不壞。

  「你為什麼不說話?我說服你了嗎?」

  他不答,盯著她,想像她不是那麼笨。

  點點爽到爆,她不但成功轉移他的怒氣,還用白癡論點來推翻天才說。

  她捧腹大笑。「哈、哈、哈!我居然說服最聰明的希壬哥?點點,你是最聰明的女生,以後,我要研究出比達爾文厲害十倍的『退化論』。」

  她的自我膨脹教人無奈。

  「我要打電話告訴鈞璨哥,說我辯贏你了,我要告訴姑姑,我比你聰明,哈哈哈……」她的得意越來越過頭。

  她才拿起電話,希壬便打斷她:「你到底要不要去花園?」

  「我要。」點點連聲嚷。

  希壬坐到床沿,她忘記自己穿的還是短裙洋裝,忘記腳傷的疼痛度一樣,她跳上他的背,讓他捧著自己的小屁屁往樓下走,而粉紅色內褲隨著他規律步伐,一隱一現。

  勾住他的脖子,臉貼在他發間,他的頭髮烏黑柔順,比許多女生的頭髮更美,他的身體很香,是讓人舒服的麝香味,和男同學身上的汗臭天差地遠。

  她想,她很喜歡、很喜歡他。

  他想,背著她一路走,不停歇。

  他們以為這條路很遠,會走到天涯、走入海角,走盡兩人的一生,哪裡知道,青春有限。

  她撥開他頭髮,把臉貼在他脖子上面,瞇眼,汲取他頸間溫度,瞬地,他的臉炸成番紅花,心跳失速。

  再漂亮的女孩都沒本事紊亂他的呼吸,怎地,胖點點有此魅力?

  念頭一閃而過,下一秒,點點的聲音拉回他的注意力,然後,希壬笑容擴大。

  因為她說:「我喜歡受傷,受傷希壬哥才會背我。」

  他們並肩坐在木椅上,徐徐微風吹拂,懶懶的她懶懶地靠在他懷間,他的胸膛和他的背一樣寬廣舒適。

  他的手指優雅修長,輕輕順、慢慢滑,將她的頭髮織成長辮,簪上一朵鮮嫩玫瑰,那是他送的花,不是鈞璨偏愛的桂花香。

  「希壬哥,我能不能申請你和鈞璨哥的學校?」她懶洋洋問,不是太認真。

  「很難。」他實話實說。

  「你和鈞璨哥的說法一模一樣,我怎麼做才能像你們一樣聰明?」她不明白,人類資質怎麼高低相差那麼多。

  他掃她一眼,抓起她的手,凹出勝利的V字型,說:「把你的食指中指分開成兩眼寬度,對著自己眼睛往裡用力戳刺,你的手指就能順利進入大腦中樞,然後,順時鐘方向轉三圈、逆時鐘方向轉五圈,腦漿經過手指充分攪拌之後,你就能和我們一樣聰明。」

  「你在開玩笑?」點點斜眉。

  廢話,當然是開玩笑。「你的腦袋只裝得下食物,怎能變聰明?」他觸觸她的發,莞爾說。

  點點聽懂了,他指她的腦漿使用率太低。

  「或者,我別念大學。」她咬咬指甲說。

  「不念大學要做什麼?」

  「結婚啊,反正鈞璨哥要娶我。」她說得理所當然。

  嫁給鈞璨那根木頭?

  他幾時關心過她?她餓到在沙發上亂滾,他連替她煮碗泡麵都不肯;不管是生日、情人節或聖誕節,他從沒對她認真,她的禮物要過一遍又一遍,還得逼他把禮物做成記錄重點,交代管家太太去準備。試問,嫁這種無心男人,有幸福可言?

  「你怎知,鈞璨想娶你?」

  心扯兩下,對這議題,他極不願碰觸,即使他早從點點、長輩口裡,聽過千百次,知道她早晚會成為鈞璨的新娘。

  「我們說好啦。」這是兩人約定,在鈞璨病榻前。

  「為什麼想嫁給鈞璨?」

  「因為我們一見鍾情呀。」點點想起那個初見面的下午,興奮。

  是嗎,一見鍾情?希壬臉色刷白。

  「嫁給鈞璨哥後,我要拿著結婚照四處跟同學炫耀:『來哦,看清楚,他是我老公,我不必餓肚皮、不必把自己放到竹竿上曬鹹魚,就能以二十八吋的粗腰圍,輕鬆拐到好老公,所以同胞們,丟掉沙拉吧,喜歡二十八腰比喜歡十八腰的男人更可靠。』希壬哥……」

  「做什麼?」他的口氣加了兩分兇惡。

  「你喜歡二十八腰還是十八腰的女生?你是外貌協會會員嗎?」她想證明希壬和鈞璨都是可靠男人,沒想到,他編派自己不可靠。

  「當然,我的女朋友要絕對絕對的高,不能像你這種冬瓜梨形人,而且要五官分明,不能像你,胖到五官糊在一起。再來,要夠瘦,十八腰、十九腰都能接受,超過二十腰的女人別到我面前走秀,那會讓我聯想到餿水桶。最重要的是,要夠聰明,能申請得上長春籐名校獎學金,不能只會做麵包,就四處誇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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