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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頁     決明

  他還是笑著,始終沒回答夏侯武威的問題,而在場幾個男人,沒有追問下去,他們的話題已經轉開,談論其他的事

  我會選擇不開口。

  因為真話太傷人,他又不願說謊,是嗎?

  他不喜歡她嗎?

  可他明明對她好好,為了她,扯了他此生最厭惡的謊言——

  不對,他對誰都很好,全當鋪裡,沒人會反駁這句話,他讓歐陽妅意坐在他腿上,晃蕩著兩條纖美小腿,同他撒嬌,他也曾替嚴盡歡梳理一頭幾乎及臀的黑色青絲,好有耐心,一縷一縷輕輕梳理,梳完,還會認真替嚴盡歡挑髮釵……

  全當鋪裡都叫他「謙哥」,只有她,還稱他「公孫先生」,而他,也不曾要她改口,更沒有告訴過她「別這般生疏,你和妅意一樣叫我謙哥便好」。曾經,她想不著痕跡地佯裝沒事人一般,在搬貨時順口問他「這些流當品放在那個櫃上是不是?謙哥。」但前頭十四個字說得無比流利,最末了的兩個字,抵在舌尖,沒來得及脫口,就死在她嘴裡。

  他對她的好,這樣看來,一點也不獨特。

  但是他為我說謊呀!他在我危機之時,像個英雄跳出來救我!李梅秀薄弱地捉著這一點,想證明他的好,是確實存在。

  說不定,換成任何一個姑娘,他都會這樣做。

  討厭說謊的他,不會喜歡一個從小視說謊如呼吸的騙子。

  李梅秀肺葉傳來悶痛,才發覺是自己緊張到忘了要吸氣,差點憋死自己,不過,認真做幾回吐納,悶痛仍是在,並沒有消失不見。

  不要太貪心,至少比起最初他的疏離,現在他的溫柔,她已經滿足了,他還願意對她笑,跟她說話,聽她天南地北地胡亂提問,絲毫沒有不耐。

  她只要能像歐陽妅意或嚴盡歡一樣,可以得到他的笑容和溫暖問候,那就夠了。

  李梅秀,要記住,你和他之間並非眾人以為的親密,那是他為了救你而想出來的權宜之計,你不要傻傻地被蜚短流長誤導,以為那些話說久了便會成真,你不是公孫大嫂,你只是李梅秀。

  他是個好人,才不說傷人的真話,沒讓你聽見最最無情是字眼,知道嗎?

  釋懷些,你就會發現自己擁有的好多好多,太貪心的話,只剩下貧瘠。

  貪心,會讓你想要得到更多。

  比歐陽妅意更多。

  比嚴盡歡更多。

  比任何人更多……

  李梅秀穩住呼吸,不自覺喝了一口握在僵硬掌心的熱茶,還不夠冷靜,再喝一口,附加一個用力吐納,又一口,嚥回喉頭的乾啞苦澀,為他斟茶,然後帶著粉飾太平的笑,將茶送進小廳裡,得到他「謝謝」兩字,她的笑靨更燦爛。

  滿足了,不能奢求。

  這樣就好了。

  能像現在這樣,就好。

  想通的李梅秀,接下來所有日子,把目標放在「公孫先生改口為謙哥」上頭,但多日過去,公孫先生還是公孫先生,「謙哥」兩字依舊是梗在她喉裡的刺,想吐出卻嘔不出來,卡在咽喉又不舒服。

  明明每回只剩她一個人時,她都喊得好順口,彷彿早已叫過成千上萬回的熟稔呀——到底為什麼看著公孫謙的臉,她就是叫不出口?!

  或許,是擔心她喊了之後,他會很溫柔並且客氣地回她:請叫我公孫先生。

  呀呀呀,想到可能面對的答案時,她更沒膽叫……

  剛剛有個好機會的……歐陽妅意不知是心思太細膩而看穿她的心事,抑或純粹瞎起哄,聽見她以「公孫先生」稱呼公孫謙時,精心描繪的柳葉眉先是一攏,後又微微挑高。

  「以你們兩個的交情和鬧出來的閒話,喊公孫先生不會太生疏嗎?」歐陽妅意一邊謄抄典當品名冊,一邊撥冗問。

  對對對,問得好,妅意!

  她可以順著歐陽妅意的語意問下去,佯裝一臉無辜反問:那我應該如何稱呼他?

  歐陽妅意一定會回:至少叫一聲謙哥比較適當,鋪子裡全是這樣叫他。

  說不定公孫謙也會頷首認同:以後,你別喊我公孫先生,叫謙哥吧。

  她就能臉紅紅地絞著帕子,先故作矜持、扭扭捏捏,直到他催促,她再順理成章喊一聲,謙哥。

  太好了!太好了!

  機會不能錯過——

  「妅意,別為難她,她喊公孫先生順口的話,繼續這麼喊也無妨。」公孫謙搶走她的發言權,教她傻眼,小嘴張得開開的,沒來得及脫口的字字句句,再死一回。

  平時說謊話麻利到無須打草稿的她,伶牙俐齒一遇上公孫謙就連打三個死結。

  嗚嗚。

  李梅秀坐在院子裡通往倉庫的石階上,懊惱自己的痛失良機,只差沒掄起雙拳,憤恨地捶打自己的胸口,再嘔幾攤死不甘心的鮮血來泣血一番。

  呀呀呀,若她不要滿腦子還在演繹橋段,也許她就會比公孫謙早一句話開口了——

  她望著地上厚厚一層積雪,像極她目前的心境——一片荒涼和冰冷吶……

  雪間,踩滿她一個人的腳印子,看起來真是孤孤單單,印得那般的深,她從埋首蜷曲的動作中起身,帶著些許任性,在雪地上的腳印旁再補上好幾記,要它看起來像是有人陪著一塊兒踩雪一樣。

  突地,一棵籐編的精緻小球,滾呀滾,從院子右側小徑彈滾出來,正巧停在她拎高裙擺的腳踝邊,接著,啪嗒啪嗒踩雪而來的腳步聲,笨重而緩慢,當中夾雜稚童吁吁喘息的吐氣聲,不一會兒,圓滾滾的金襖小傢伙出現,小嘴兒邊哈著一團又一團的白霧。

  李梅秀識得她,她是賬房的寶貝女兒,才七歲,因為外形福泰豐腴,被大伙取了個「球球」的乳名,瞧她吃力從積雪中拔出短短腿兒,厚重衣物將她密密包裹,不透半點寒風,只露出一張被冷風吹拂得通紅的乳色圓臉,以及一雙大大燦亮的眼眸。

  「喏,球球你的球。」李梅秀抬起裙邊圓球,遞給小胖妞,笑說著此球非彼球。

  「謝謝嬸嬸。」

  小胖妞喚公孫謙一聲謙叔,所以小腦袋直接聯想和公孫謙有一腿——這是她從爹娘口中聽來的詞兒——叔叔的妻子,要叫嬸嬸沒錯。

  「球球好乖!」李梅秀好愛聽球球這樣叫她哦!雖然她心裡清楚自己是個假嬸嬸,可聽在耳裡好甜好甜好甜。她忍不住給小胖妞軟軟嫩嫩的小身子一記大大擁抱,很無恥地想拐她多喊幾聲來過過乾癮。

  「嬸嬸好愛抱人哦……」球球每回見到李梅秀一次,就會被抱到幾乎缺氣一次,這回同樣沒有例外。

  「因為球球抱起來好軟好舒服。」還有,叫嬸嬸的童嗓是悅耳天籟。

  小胖妞偏著扎粗辮的小腦袋瓜子,想了想:「謙叔抱起來不舒服嗎?」她好天真地問。謙叔抱起來不舒服,才會轉而猛抱她?

  這問題,李梅秀無法回答。她沒抱過公孫謙,不知道他的「觸感」如何,但他又高又瘦,藏在天藍色長袍底下的身軀應該也不會結實壯碩到哪裡去,加上他的漂亮臉孔並不適合配上太粗獷的身材,瘦巴巴沒有贅肉的他,抱起來說不定會像在抱樹幹,硬邦邦的呢……

  她的身高只勉強抵達他胸口,抱住他時,耳朵正好可以貼在他的心窩口,聽見強而有力、沉穩、規律的心跳,那感覺一定很好!

  但,一切僅限於幻覺,即便她流盡口水,也沒機會實行腦中任何一種綺麗美景,想試試抱公孫謙的滋味,不如自己去找棵樹來抱抱才實際些。

  「你謙叔叔沒有你軟綿綿又嫩呼呼呀!」李梅秀又給她一個熊抱,小孩子身上濃濃奶香,很難讓人不愛。

  「人家比謙叔胖嘛……」小胖妞噘起紅紅軟軟的小嘴兒,孩子氣地訴苦:「爹娘都說,我再胖下去,以後會卡在門框裡不能動……」可她一天一天就像吹起,一天比一天更渾圓飽滿,她也不知道該怎麼辦才能瘦呀!她每天吃五碗甜丸子湯時都還在思考這個困擾人的難題呢……

  小胖妞顯而易見的沮喪,讓可愛圓軟臉兒像嘗了黃連似的塌垮下來,李梅秀擰擰綿糖一般的小粉頰:「你哪裡胖?一點也不。」這是謊言。小胖妞的身形,絕對是同齡孩子的一倍有餘,她時常被小男孩欺負,更不懂事的臭男孩用「小胖豬」取笑她,每每都害球球掛著大大小小顆的淚水,以及與臭男孩扭打互毆的傷口,哭著回家向爹娘告狀。

  誰說孩子不懂自尊受傷之痛?

  言語上惡意的奚落、表情的哂笑,都會令孩子察覺,並在心中難過好半天,甚至變成一輩子陰霾。

  李梅秀扳正小胖妞的肩,認真與她平視,再義正詞嚴道:「你不胖,你只是骨架大。」

  小胖妞不懂骨架和曬衣竹架有什麼不同,但她聽得懂最前頭三字。李梅秀很認真、毫無心虛地說:你不胖,讓小胖妞率真地綻放笑容,露出缺了一顆門牙的齒,好開心好開心地攀住李梅秀,點頭如搗蒜地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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