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首 單煒晴
如果有看了《假面御宅男》的讀者們,我先自首,姚展筠明明是在十月生下相良陸鬥,而封颯月又大他三個月,照理來說應該是七月生,要不然牽強一點六月也還說得過去,怎麼可能生日會是在三月呢?
總之,那不過是為了劇情需要,所以非常抱歉,不要來質問我為什麼!(奔)
最近寫稿寫到腦子有點「趴帶」。(請用台語解讀,不懂的人去問父母)
先舉個生活實例。
單懶人家有兩間廁所,兩間的供水是同一條管線,所以如果兩方同時用水,水流就會變得很小,不知道是不是有人跟我家一樣,因為房子住了十年,這種觀念早就根深蒂固。話說有一天,單懶人在廚房壓飲水機的熱水時,腦子裡突然閃過一個念頭:嗯,我在用熱水,不知道弟弟會不會沒有熱水?
噗!懂意思嗎?
因為那個觀念使然,我在壓熱水的同時,我弟在洗澡,所以我便忘了自己是在壓熱水,還以為是在另一間廁所裡開水來用。
相同意思的實例也發生在小說裡。
那是當我寫到第九章,封颯月、宗宮海翔和相良春日三人在陽台時的場景,現在讓我們來還原案發現場。
當書上市之後,讀者應該會看到以下這樣!
懶得搭理他,相良春日連忙問道:「對呀,颯月姐,你和哥哥什麼時候結婚?」
「這……我們沒討論過這個問題。」搔搔頭,封颯月尷尬的笑了笑。
「啥?到現在還沒討論?」會不會太久了點?
但當時,我一時閃神,寫成了這樣——
懶得搭理他,相良春日連忙問道:「對呀,颯月姐,你和哥哥什麼時候結婚?」
「呃,我們沒討論過這個問題。」對呀!都到第九章還沒討論。
「啥?到現在還沒討論?」會不會太久了點?
看出端倪了嗎?
沒錯!那不過是我心中閃過的OS,我卻很順的把它敲出來,真是寫到快發瘋了。(之後瘋狂的按Delete鍵)
在寫這個故事的時候,我用了畢生最大的心力——應該說是我寫小說的「畢生」,只花了六天,至於什麼原因,實在難以啟齒,不如到我的報台去看吧!(大笑)
因為那時在跟時間挑戰——這篇序也是在那個時候完成的,讓我老是神遊太虛的心思不知怎麼的晃到了《達文西密碼》上,還記得單懶人看完那本書的時候,一直狂叫:「啊!有被騙的感覺。」並不是因為我是個虔誠的天主教徒,而是時間觀念的差別。
《達文西密碼》整本故事幾乎發生在一個晚上,這讓我想到,有時候言情小說的時間觀念非常的牽強,(我自己覺得啦,沒有嫌棄別人作品的意思,畢竟我也會用這種步數)例如,不過才說了幾句話,卻告訴讀者一個小時過去了,但《達文西密碼》裡卻用了五、六百頁寫一個晚上發生的事情經過。
這麼說好了,如果寫小說裡的時間經過足以和現實相比的1:lO來濃縮的話,那《達文西密碼》就是以和現實相比的l00:1來擴張。
但是因為文章的性質不同,所以不能說哪一個好、哪一個壞,只是單懶人的一點心得而已。
寫完稿子的隔天,單懶人和久違的朋友殺到一中瘋狂逛街,那天氣象報告說冷鋒南下,我穿著絲襪和質料很薄的短褲,所以我和朋友開玩笑的說我下半身簡直全裸,冷得「皮皮挫」,還好沒有感冒,平安的回家了。
很高興第二本書也順利的孵出來了,接下來要寫誰?老實說,我要好好問一下小編,有關她信裡告訴我的意思,不知道跟我猜想的一不一樣?如果不一樣,就要找別人開刀了。(大笑)
那麼,快點翻開下一頁吧!
有問題請來信:minisui@hotmail.com
另外,這裡也找得到我: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nowishearon
PS.:解釋一下這本書裡好像該出現卻沒出現的莉塔。
我很想用一句簡單的話帶過:「以後會寫到她的故事,到時候咱們再解釋。」
這樣不知道可不可以?(逃)
(死了半個小時後,再度乖乖爬回電腦前)
總之,大家就把莉塔想成是蔚詩陽的乾女兒吧!以後蔚詩陽的故事出來了,或是莉塔的故事出來。大家就知道了。
希望這樣的解釋……各位看官還滿意。(乾笑+再逃)
楔子
她討厭男生。
「男人這種生物呀,只要還能走,就一定會往有女人的方向走。」這是她母親說的。
「嗯,那要怎麼辦呢?」才七歲的她天真的問。
「打斷他的腿。」母親的表情再認真不過。
於是她知道有腳會走的男人都不可靠。
「男人呀,只要有嘴,就一定會說些甜言蜜語誘惑女人。」然後她的母親又這麼說。
「那該如何?」十歲的她又問。
「毒啞他的喉嚨,讓他不能說話。」母親這麼說時,眼裡閃著「為民除害」的光芒。
然後她學會不聽信男人的甜言蜜語。
「男人,只要看得見,都會像色老頭一樣盯著年輕女孩不放。」某天,母親又突然有感而發。
「所以?」十四歲的她只好再問。
「戳瞎他的雙眼為上策。」母親的語氣只能用義憤填膺來形容。
所以她瞭解男人多半帶著有色的眼光。
「哼!只要下半身能動,他們就像只全年發情的公狗,到處找母狗交配。」母親已經一副看破紅塵的感覺。
「是喔。」已經十七歲的她連反問的動力都沒有。
「所以,只好那麼做了。」母親用手比出剪刀的形狀,眼神狠戾。
最後,她終於清楚男人的存在就是一種罪惡,上帝利用亞當的肋骨創造夏娃根本是個錯誤,應該讓這世界只有女人的存在,無性生殖主義至上,男人都該淪為女人的階下囚,高跟鞋底下苟延殘喘的螞蟻!
但是,有一點她一直不能理解,那就是說這些話的女人,也就是她的母親,不正是個婚姻生活幸福美滿,有個疼她、寵她到骨子裡的老公,她的親生老爸嗎?
算了!總之,她討厭男生。
第一章
燥熱的七月。
台灣的夏季夜晚無風,只能用悶熱不已來形容。
無聊的禮拜六,已經三十歲卻還是沒有男朋友的日子就是這樣,到了週末連個朋友都找不著,因為大家都忙著和男朋友或女朋友共度。
西方詩人科索說:「站在街角卻誰也不等也是一種力量。」
問題是,到了她這個年紀站在街角,如果有人認錯人的話,都會讓她一陣竊喜,畢竟女人過了三十就像是坐雲霄飛車俯衝而下,不同點只在找不到升起的那一段軌道。
曾經她也很討厭男人,可是隨著年紀的增長,始終停留在原地的戀愛經驗,終於讓她開始正視男人這種生物的存在和重要性。十七歲以前,對於男人,她嗤之以鼻。二十五歲以前,她終於開始想談一場戀愛。二十五歲之後,她懷疑男人沒有原因的對她敬而遠之。
眼看著從小玩到大的表弟和堂弟、堂妹們陸續步入禮堂,她卻落得連伴娘都不能當的下場,簡直令她欲哭無淚.
「唉,熱啊!」
封颯月看著天花板翻來覆去,週末八點的這時候根本不會有人拿來睡覺。
一陣手機鈴聲響起,熱到懶得動的她慢吞吞的翻了個身,伸長手臂在床頭櫃上摸來摸去,尋找手機。
「喂。」
「是我。」電話那頭傳來她的堂弟,同時身兼她的上司封蒼征的聲音。
再翻身,她換用右手摸尋可能在床頭櫃上的扇子,「有事?」
封蒼征沉靜了一會兒,「你在做什麼?」
「勉強要說的話,我正在數天花板上的蚊子,看它們什麼時候會熱昏過去。」封颯月訕笑的說,手上的扇子有一下沒一下的編著。
「我跟士泉在酒吧,你要來嗎?」
封士泉也是她的堂弟之一。
「不了,你們年輕人的玩意兒,我老了玩不動。」唉,她討厭人多嘈雜的地方。
「海翔也在。」封蒼征繼續說服她。
封颯月終於提起一點精神,「海翔來台灣了?怎麼沒有來找我?」
宗宮海翔是她唯一的表弟,小時候她特別喜歡聽他彈鋼琴。
「他剛下飛機就被我逮過來。」封士泉搶走封蒼征的手機,吊兒郎當的說.
熱氣似乎有點散去,她攬起的眉也放鬆了點,「你在的話,千旭不會也在吧?」
封千旭是封士泉的弟弟,當然也是她的堂弟。
在一拖拉庫的堂弟和堂妹中,她是最年長的,封士泉、封千旭和他們的妹妹封江花是她大伯伯的孩子,封蒼征則是她二伯伯的兒子,而宗宮海翔是她姑姑的兒子,雖然住在不同國家,但小時候他們常利用寒假和暑假玩在一起。
等到年紀大了後,對企業管理有興趣的封蒼征繼承了大伯伯的公司,並且將總公司移回台灣,而對自己父親公司沒興趣的封士泉和封千旭則在各自的領域有所發展,封江花剛滿二十,還是大學生,是所有堂弟和堂妹中年紀最小的,宗宮海翔則是在建築設計方面嶄露頭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