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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頁     千尋

  是,她胡思亂想,想著也許他開完刀後就不記得她了,家裡幫他安排相親,他乖乖去,然後就認識一個條件優、家世好的金髮美女。

  是,她胡思亂想,想著自己只是他的一段異國戀情,當飛機掠過台灣這塊領土,老婆、妹妹都成了過往雲煙。

  是,她胡思亂想,想他會在病床上認識一個溫柔護士,然後他愛上她、她戀上他,成就一段佳話。

  但她並沒有因為自己的胡思亂想要求他留下,仍然為他整理滿滿一個行李箱的東西。「我給你裝好多台灣特有的小吃,你餓的時候吃一點、想我的時候吃一點、睡不著的時候吃一點,如果這麼省還是很快就吃光光,不要擔心,在電話裡告訴我,我會馬上幫你寄。」她細細叮嚀。

  「知道了。」同樣的話,她自己都不記得說過幾遍。

  「那個手工皮夾,你要記得送給媽媽,那是劉師傅一刀一刀慢慢剪裁雕刻的,還有那本介紹台灣的書你一定要交給爸爸,你要讓他慢慢認識台灣,他才不會排斥台灣媳婦。」

  「我知道。」他說。但眉頭是皺的,好像受多大委屈似的。她知道他委屈,摟摟他、親親他,很抱歉、很抱歉的說:「對不起。」

  「對不起什麼?」他勾起她的臉,那張臉,比黃蓮更苦。

  「你這次回去又不是光榮返鄉,我幹嘛跟你嘮叨有的沒的?我不懂得體貼人,只會自我中心、只懂得任性,也不想想接下來你要面對多大的痛苦和危險,我壞死了,我這麼壞的女人,為什麼不讓我生病?為什麼不讓我替你開刀住院?」

  要是病的是她就好了。沒有富裕的英國父母親,他們就不會分離,健保房就健保房,反正她很能適應,開刀失敗也沒關係,至少她還擁有和他在一起的最後光陰。

  「停!」他摀住她的嘴巴,認真的看著她的眼睛說話。「不准詛咒自己,我要你好好的,不許你生病、不許你開刀,懂不懂?」

  她點頭。

  「你還不知道嗎?我就是喜歡你的嘮叨、就是喜歡你的任性,如果你變得不嘮叨、不任性了,也許……我就不再喜歡你了。」

  「真的嗎?」他肯定是胡扯瞎扯,想哄她開心。

  「真的。」他鄭重點頭。

  「好奇怪的人,哪有人喜歡女人任性、嘮叨?」

  「這不是奇怪,是特殊,我不夠特殊的話,你肯定不會愛上我。」

  她猛點頭,同意他的話。

  「所以我可以無限制嘮叨?」

  她吸吸鼻子,不是想哭,昨天她已經告誡過自己三百次,無論如何,她要笑著送他走。所以她不是想哭,是空氣太髒,惹得鼻子過敏。

  「當然可以。」

  他凝視她的臉,很認真的看著,很努力地記著,他要把她臉上每一條紋路都看得清清楚楚,把她的每一分表情牢記在心。

  「告訴我,哪裡的東西最好吃?仔細想哦,要是想錯,我會生氣。」她嘟起嘴巴問,好像他已經說出錯誤答案。

  不必想,答案只有一個,「台灣。」

  「老公好棒,答對了。那……哪裡的女生最美麗?」

  「台灣。」他喜歡這種不必花腦筋的問題。

  「哪裡的人們活潑又熱情?」

  「台灣。」

  「哪裡的海水最溫暖?」

  「台灣。」

  「哪裡的山水最美麗?」

  「台灣。」

  「哪裡的氣候最宜人?」

  「台灣。」

  如果他的回答不是為了討好老婆,而是正確答案的話,那麼世界上最適合人類居住的地方,不是溫哥華或雪梨,而是事事好、樣樣棒的美麗寶島台灣了。

  她滿足的咬咬下唇,是啊,台灣這麼好的地方,他怎麼捨得不回來?光是為了墾丁的海灘,他就該插上一對翅膀,飛回來。

  她不說話,輪到他來講,「怎麼不問了?」

  「想不出別的問題了。」她實話實說。

  「要不要我替你發問?」

  「好啊。」她微笑點頭,即使鼻子仍然發酸。

  「我最喜歡的老婆會在哪裡等我?」

  「台灣。」這次,換她來回答。

  他牽起她的手,貼在自己胸口。「老婆,我的心留在這裡,沒走,只有我的身體帶著我的腦袋回英國,我並沒有離開,知不知道?」

  她喜歡這句。是,他沒有離開,連一秒都不曾離開。

  「可是沒有心,你會呼吸困難、會沒辦法把氧氣打到全身各處,怎麼辦?」

  「你說怎麼辦?」

  「不然,我們來交換,你把你的心留下,我的心給你帶去英國,好不好?」

  「成交,你要好好照顧我的心,讓我的心因為你快樂而快樂,因為你的喜悅而喜悅。」

  這些話很噁心,但在生死別離面前,再怎樣噁心的話都變得甜蜜溫馨。

  「好,我會。」她承諾似的,說得很大聲。

  手機設定了登機時間,它在費亦樊的口袋裡發出嗶嗶聲響。

  她愣了一下,想起它在提醒著什麼,咬住唇,忿忿道:「討厭。」

  「討厭什麼?」他勾起她的下巴問。

  「討厭賣機票的小姐,她對你賣弄風騷。」

  「有嗎?」失笑,這位小姐在遷怒。

  「絕對有。」她說得斬釘截鐵。

  「好吧,有就有,我一起討厭她。」他縱容她的任性。

  「我也討厭她們的聲音,又甜又軟,好像援交女。」

  什麼?這是人身攻擊了。但這次他沒等她斬釘截鐵回答,就自動附和。他知道,她雞蛋裡挑骨頭,是因為心情很糟。「對,討厭,那麼軟一點都不好聽。」

  「我討厭這裡的椅子會扎人屁股。」

  「對,我也不喜歡這裡的椅子,還是我們家的沙發好。」他又聽懂了,她討厭的是這個送人離開的機場。「可是你東嫌西嫌,聽起來好像有點壞。」

  說好不哭的,是空氣問題造成她的鼻塞,可是要塞就一起塞了啊,為什麼要淚管暢通無礙?她抿緊嘴唇,阻止哭聲出口。

  「如果我夠壞,是不是……你就可以不離開?」

  心疼一古腦兒湧出,不去了、不開刀了,他就待在這裡,陪老婆走到人生最後一秒。

  「老婆,真的那麼捨不得嗎?」

  「對啊……真的這麼捨不得。」她重複他的話。

  「那我不走,我留下來,打電話到英國說我決定在台灣開刀,好不好?」

  她一聽,心急了,連忙拉起他的行李,直道:「不行、不行,你得回英國,那裡有最好的醫療團隊,成功的機率比這裡多兩倍。」

  「可是,你會哭。」

  「胡說,誰說我會哭?我明明就沒有哭,你不許污蔑我!」她用力擦拭淚水,擦出一張慘臉,還拚命笑、笑得既誇張又醜陋。

  他望著那張狼狽的小臉,哽咽卡在喉間。

  「真的要我走?」

  「真的要你走。」她不停不停不停點頭。

  「好。」

  終究是要離別,不管是誰與誰,只是早晚、只是離別的借口不同……沒說再見,費亦樊只是再次用力地擁抱她,然後,鬆手,轉身走往登機口。

  李若薇愣愣地看著他的背影消失,才想起自己還有一百句恐嚇忘記對他說。喃喃地,她對著機場冰冷的空氣說:「你一定要回來,不然我會把你的百合花拔光光;你一定要回來,不然我會把你的妹妹送去做援交;你一定要回來,不然我會把你的小薔薇塗掉;你一定要回來……」

  第6章(1)

  費亦樊過世後六年三個月。

  李若薇吹掉蠟燭上的最後一點火苗。二十六歲了,她不再是那個青澀的小女生,雖然她仍然美麗,眉毛仍然活潑調皮,但她已經是個成熟的大女人。

  麵包店裡客人來來去去,知道她單身的男人,都表露出追求意思,但她始終沒有拿下手指間的結婚戒指。

  麵包店是她自己開的,已經開業四年,生意相當不錯,每天的營業時間未結束,架子上的麵包便都銷售一空,其中最有名的是他們的愛情麵包,在情人節、聖誕節,這種麵包還要推出預購,否則當天上門,包準買不到。

  很奇怪吧,是酸酸甜甜的麵包口感太誘人,還是現代人對愛情的嚮往比以前更深?

  麵包店在第二年有了分店,因為生意太好,加上她看好早餐市場,營業時間從早上九點提前到六點,賣麵包之餘,也賣豆漿咖啡和飲料,方便許多上班上課的人們作選擇。

  沒想到一推出,造成轟動,師傅的工作量倍增,不得不擴建中央廚房、聘請新員工,她的入門師傅常誇獎她是烘焙界的奇跡。

  奇跡嗎?不知道。她只是一心一意想做出老公愛吃的麵包,只是在創造新口味時,會想起老公臉上的寵愛笑容,真要說奇跡的話,那麼,她的愛情才是奇跡。

  她現在的身價已然不同,年收入超過七百萬,三家分店,手下有七十幾個員工。最近常有人找上她想談加盟,但她沒興趣,因為她不想讓經營剝奪太多時間,她比較喜歡待在廚房裡。

  她是個聽話老婆,所以她去過德國,住過幻想中的古老城堡,只可惜沒到那間鬧鬼餐廳一遊。她本打算如果成行的話,想去拜託餐廳裡的鬼,幫她看看她最心愛的男人還有沒有守護在她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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