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憂驚訝地看到,當翁歸靡插下馬鞭時,不僅號角響起,就連本來圍在他們身邊的人們也都紛紛退開;甚至侍女和漢朝使節等,都在長老和烏孫侍者的簇擁下,退至十步之外的篝火邊。
「這兩條馬鞭,有什麼特殊意義嗎?」她驚奇地問。
翁歸靡帶她至篝火邊,早已鋪設好的座席前雙雙落座。「插馬鞭是烏孫人定情的習俗,表示馬鞭主人從此要生活在一起,別人不可干涉。這有點像漢人成親時的夫妻對拜,喝交杯酒──」
正說著,兩個女子舉著盛滿食物和酒的大盤,來到他們面前,請他們享用。
翁歸靡端起食盤上的酒碗,對解憂說:「我們不喝交杯酒,只飲大碗烈酒、吃大塊羊肉。今夜,臣下飲下這碗酒,以示對吾王與公主的祝賀和敬意。」
說完,他雙手舉酒,一口氣將碗中的酒飲盡,側轉空碗向四周的人群舉了舉,在人們的歡呼聲、笑聲和號角聲中放下碗。「是否飲此烈酒,公主可隨意選擇,但不能不吃肉,否則她們不會離開。」
解憂看那兩個手捧食盤的女子,見她們面帶笑容,充滿期待地看著她,她明白翁歸靡沒有騙她,因此不服輸的舉起另外一碗酒,大大地飲了一口。
本來她想學翁歸靡的樣子,將整碗酒喝光以表誠意,沒料到那酒遠比故鄉的酒烈;才入口,嗓子眼便彷彿被火燒灼似的,害她咳出了淚水。
「公主,快吃肉。」翁歸靡的聲音響在耳畔,手裡的酒碗被取走的同時,一塊熱呼呼、香噴噴的羊肉,被送到解憂嘴邊。
來不及擦拭懸掛在眼睫毛上的淚水,她抓過羊肉塞進嘴裡。
吞下幾口羊肉後,她終於緩過氣來,發現自己正用手抓肉吃,而除了翁歸靡,還有很多雙眼睛注視著她,於是不好意思地說:「你們的酒太烈,我喝不了,可你們的羊肉味道很美、很好吃,我可以多吃一點嗎?」
「當然可以。」聽到她的話,翁歸靡心頭一悸,忙轉過身,對那兩個送食物的女子說了幾句話。
兩個女人高興地響應,然後將食盤放在他們面前的木台上,笑著退開了。
因聽不懂他們的語言,也不懂他們的風俗,解憂不禁問道:「你們說什麼?」
「我告訴她們,公主說羊肉很好吃,她們很高興,因為那是她們煮的。」
「確實很好吃。」解憂讚美著又取了一塊肉,但這次她沒有用手去抓。
雖然飲酒讓她出了小小的醜,但她豪邁的舉止和平易近人的神態,獲得了眾人的好感,人們不再拘束,全部縱情飲酒吃肉。
當視線不再聚集在她身上時,解憂緊繃的身軀才得以放鬆,加上陪伴她的翁歸靡,不時用輕鬆的語言與她交談,她感到很自在,因此她盡情的品嚐可口的羊肉,欣賞草原牧民熱情奔放的舞姿,和粗獷豪邁的歌聲。
她的侍女和幾個護兵,也被牧民們拉入狂歡的人群中,與大家一起暢飲猛吃。
這時解憂想起,曾與馮嫽有過「西域人茹毛飲血」的擔憂,不由感慨地想,傳言不可全信,羊肉經過這樣的烹煮後,確實是道美味佳餚。
一堆堆篝火將夏夜的草原照耀得火熱而明亮,此刻,一群衣著絢麗的男女,走到場地中心最大的篝火邊,有的擊鼓吹號,有的邊舞邊唱,還圍繞著篝火轉圈;篝火上架著一口大得驚人的銅鼎,裡面熬煮的,正是美味可口的羊肉。
喝著濃郁芳香的羊肉湯,解憂對翁歸靡說:「用這麼大的銅鼎來煮肉,我還是第一次見到。」
「那是烏孫人特製的『天鍋』,一次可以煮二十隻羊。每逢重大聚會時,我們就用它來煮肉,大家共享一鍋食,表示我們親如一家。」
「二十隻?」解憂咂舌,再看看多個篝火堆上燒烤著的野味,驚歎地說:「這麼多肉,能吃得完嗎?」
「能。」翁歸靡肯定地回答。「烏孫人樂意與人分享食物,等天亮賽馬後,公主將會發現,所有過路的遊人和牧民,都會成為我們的客人。」
他的話讓解憂對烏孫人豪邁好客的天性,有了更多的瞭解。
吃飽喝足後,她環顧四周,留意到狂歡的人群雖然分散,但大體是按左、中、右,分紅、白、藍三色彙集在一起,與她身後的祭台組成一個巨大的圓圈,圓心就是場地中央最大的篝火,和烹煮羊肉的巨鼎。
看著眼前的佈陣,想起在長安突然被要求準備定情物,還要在上面繡制紅牛圖案的經過,解憂不禁問他:「紅白藍,代表你們不同的部落嗎?」
「對。」翁歸靡解釋:「烏孫國有三大部落,分別以紅牛、白狼、藍鷹作為氏族象徵。每逢重大活動,各部落都會派人參加。三種顏色的旗子交錯,各部落的人們聚成圈,表示三大部落緊密相連,永不分離。部落首領是世襲族長,也是國王賜封的翕侯,與國王、法師、巫醫和王公組成長老議會,協助國王治理國事。」
解憂的目光落在他胸前的藍色鷹頭上。「那麼說,你是藍族的?」
「沒錯,也可以稱『藍鷹』。」
「大祿也是長老、翕侯嗎?」想到他如此年輕,就做了相當於丞相的大祿,而且還能代替國王娶妻,似乎權力不小,解憂試探地問。
翁歸靡笑了,充滿陽剛氣息的面龐,因這快樂的笑容而顯得格外英俊;烏黑的瞳眸在火光、月光的輝映下,熠熠閃亮。「公主覺得呢?」他反問。
「我想應該是吧,大祿是嗎?」解憂再把問題丟還給他。
翁歸靡低頭看看自己左胸前的藍鷹,目光落在她臉上。「如果我不是,就不能佩戴這個符號。公主覺得我看起來不像,是嗎?」
「不,我只是覺得大祿很年輕。」解憂被他顯赫的身份嚇了一跳。
「二十六歲還算年輕嗎?」他注視著她,笑容未減。「草原上的男人,十四歲當家的可不在少數,大漢皇帝和貴國諸王,不也多有幼年繼位的?」
他說的是事實,解憂有點被他瞧得不自在,於是致歉。「我說錯話了。」
「不必介意,公主並沒有說錯。」翁歸靡安撫她,又指著場中央圍著巨鼎跳舞唱歌的人群說:「公主聽,『阿肯』在歌頌妳呢!」
他突兀的轉了個話題,解憂卻明白,他是想以此消除她的拘謹感,不由對他的好感又加深了一層。「什麼是阿肯?」
「他們是草原上最受歡迎的遊牧歌手。」翁歸靡興致勃勃地說:「他們正在歌唱公主不遠萬里來和親,不畏寒苦奔西域的經歷呢。」
「真的嗎?」解憂傾聽歌手們的歌聲,讚歎道:「我只能說這歌聲曲調悠揚、音色宏亮,可惜我一個字都聽不懂……等以後我學會烏孫語時,一定要請他們再唱一遍給我聽。」
「沒問題,只要公主召喚,他們隨時可以來。」
說到這兒,解憂欽佩地看著他。「烏孫與漢朝相距萬里,身為烏孫人,大祿的漢語說得真好,我也希望自己能像大祿說漢語那樣,流利地說烏孫語。」
翁歸靡略顯僵硬地說:「公主不必著急,在烏孫國居住八年後,公主的烏孫話一定也能說得非常流利。」
解憂是個聰明人,當即問道:「大祿在漢朝住了八年嗎?」
「是的,臣下十二歲時,作為質子到長安去,直到六年前父親去世才返鄉。」
弱國之君為取信強國,常將自己的直系子孫送給對方當人質,自春秋以來,便盛行於各國。
得知他曾作過質子,解憂深感同情。「少小離家,大祿一定吃過很多苦,才會如此成熟冷靜。」
「那不算苦。」她的悲憫與讚美令翁歸靡心頭一熱,不由得直言:「與大漢公主下嫁烏孫苦寒之地相比,臣下在長安,可是過著錦衣玉食的舒適生活呢。」
解憂不否認。「長安的生活確實比這裡好,可是一個十二歲的孩子離開父母,獨自到陌生國度生活,肯定承受了不少孤獨和寂寞。」
翁歸靡沉默了,一雙黑眸凝著她,彷彿陷入沉思。
「怎麼了?我又說錯話了嗎?」面對他的靜默,解憂不安地問。
「沒有。」他仍然注視著她。「公主沒說錯,開始時確實感到孤獨寂寞,甚至想逃走,但等有了新朋友、熟悉長安城後,臣下就再也沒有那種感覺了。」
「難怪大祿說只要適應改變,生活就會快樂起來,原來那是經驗之談。」解憂低語,目光越過燃燒的篝火和歡樂的人群,投向深邃的夜空。
星月的光輝,在熊熊火光中顯得有點黯淡,就連天空也頗為晦暗。
由翁歸靡的話中,她聯想到不幸早逝的堂姊,也想到了自己的未來。
烏孫王求親得親,她奉召不遠萬里來嫁他,卻連在婚禮上都見不到他的面。
儘管有那麼多冠冕堂皇的理由,解釋了他的缺席,可他的冷漠,仍在解憂心裡留下很深的陰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