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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頁     凌淑芬

  「後來呢?」雖然知道他們兩人後來一定沒事,不然也不會有小柊,琬琬還是緊張了一下。

  「後來老何就真的再也不來了。我那時候心裡叫苦,因為我知道他這次是鐵了心要和我分手了。可是,我是女孩子啊!女孩子也有女孩子的矜持,我拉不下那個臉去和他道歉,所以最後就想出了一個辦法。」

  「什麼辦法?」

  「我一直去惹他。」鄭姊笑道。「我一天到晚打電話告訴他:『這個東西我不要,你拿回去。』、『那個東西我不要,你拿回去。』如果他叫我丟掉,我就叫他自己來拿回去丟。一開始老何也覺得很不耐煩。久了之後,我想他大概也明白了我只是想招惹他而已,兩個人莫名其妙又在一起了。」

  「……鄭姊,我資質有限,這個故事的寓意是什麼?」

  「沒有什麼寓意。我只是想到,現在就算我想再和老何鬧脾氣,也是沒機會的了。」鄭姊走出廚房前,拍拍她的肩膀,笑得有些感傷。「剩下的蔬菜交給妳收拾,我去看看小柊。」

  她走到廚房門口,汪迎鎧正好要走進來,兩人錯身而過,他先讓了一讓。

  鄭姊對他一笑,走出廚房。

  琬琬很早就注意到,他對女士一直有種特別的禮儀。

  現在就算我想再和老何鬧脾氣,也是沒機會的了。

  她想到兩年前他差點被人槍殺的畫面,那種心撕裂的疼痛戚依舊如此鮮明。她終究是丟不下這個男人的呀!

  「抱歉打擾了妳們女士的談心時光,大惡狼也是有口渴的時候。」汪迎鎧打開冰箱,拿了杯冰啤酒。「拿了啤酒我就走。」

  琬琬腦中飄過他以前耐心的模樣,以及方才唱歌哄小女生的溫存,還有他重逢之後總是吊兒郎當的嘲弄。

  我只是想招惹他而已……

  是這樣嗎?

  「慢走不送。」她突然說。

  汪迎鎧的腳步停住。她若無其事地拿起餐檯上一本旅遊雜誌,敏銳地感覺到汪迎鎧的黑眸停在她身上,瞇了一瞇。

  「有人似乎忘了,這間屋子的主人是我。」他轉進來,隨意地在一張高腳凳上一坐。

  「房客也是擁有居住權的,我知道自己的權利。」她很認真地盯著雜誌。

  一抹火花閃進汪迎鎧眼裡。

  「需要我隨時收回這項權利嗎?」他慢條斯理地說。

  「以一個執行總裁來說,你倒是滿閒的,還有工夫唱民歌給小女孩聽,不過哪天你若被砍頭了,去當個民歌手也不錯。」

  他的臉可疑的紅了一下,不過琬琬來不及看清楚,這個惡劣的男人就出招了。

  「放心,我身上所有的『頭』都好好安在原處,一點也沒有被砍的危機,妳要不要驗一下?」

  「下流!」這就超過琬琬的極限了,她紅著臉啐了他一口。

  「嘖,罵人了,以一個寄人籬下的女人來說,妳還真不懂得客氣。」

  「玻璃迷宮有上千間房間,我相信你能找到一間夠舒服的,而且不必看到我。」她瞪了瞪可愛的圓眼。

  「我對於看到妳沒什麼障礙,我還以為有障礙的人是妳。」

  好吧!他似笑非笑的神情真的帥透了,陽光灑在他的黑髮上,折射出有如剛鋪好的柏油路般潤澤的光芒,全身上下流露雄性旺盛性感的能量。

  「你太高估自己了,兩年多的時間過去,我早練就八風吹不動的功力。」琬琬拚命阻止自己臉紅,手又翻過一頁旅遊雜誌。天知道上面都寫了什麼!

  下一秒鐘她就知道自己太托大了。

  一堵混合著皮膚、體熱、香皂、皮革氣味的堅硬肉牆圍了過來。

  「是嗎?」

  突如其來的吻,粗魯而激情,近乎攻擊地輾轉在她的唇上,直到兩人的唇都一樣紅腫為止。但他還不滿足,他的舌更過分地硬撬開她牙關,鑽入她的唇內強迫她品嚐他的味道。

  以前他的吻總是輕柔誘哄,從來不曾這樣侵略性。

  他徹底嘗過她的滋味還不夠,強悍的大手溜到她的臀下,用力往上一捧,將她抵向他勃發的身體。

  牛仔褲絕對不是設計來包覆男人處於「那種狀態」下的下半身。

  他強力的用自己每一分男性魅力侵犯她,吻得她氣喘吁吁,全身紅漲。最後貪婪的舌溜向她的酥胸,隔著她薄薄的T恤及內衣含住那突起的頂峰。

  琬琬嬌喘一聲,再下去要擦槍走火了,她再顧不得什麼尊嚴,急忙推開他轉身就逃。

  沙啞的低笑聲一路追在她身後。

  「八風吹不動,嗯?」

  「八風吹不動的人,後來還是被『某樣東西』轟過江去了啊!」逃走前,她猶不甘示弱地丟下一句。

  身後有一段短暫的沉默。

  隨即,狂放的轟笑聲響徹整片屋宇。

  以一個被人家比喻成「屁」的男人來說,他的反應未免也太奇怪了!

  ※文中引用的歌曲,曲名:歸/作詞者:李台元。

  第十章

  突然間,兩隻鬥雞找到了最奇特的相處方式。

  直到現在琬琬才知道自己也有耍嘴皮子的潛力,每天研究新詞與他對抗變成她最新的樂趣。

  那天她重返「故地」——先說好,她只是好心幫他把洗衣部送回來的襯衫拿回他房間放而已——結果看到了一個兩年前不在那裡的擺設品。

  那個石雕長寬高四十公分,算得上頗有份量,刻工走古拙路線,幾大筆刻劃出樸實的外型,只有人物的五官刻得較細緻,一眼就可以看出是汪迎鎧本人。

  石雕中的汪迎鎧兩手插在褲口袋裡,狀似優閒,腳邊坐著一隻大狗,正興奮地張口大叫。

  他特別訂製了一個玻璃櫃擺放這座石雕,背景有一方白絹布拓印出三個粗獷的古篆,角落那細緻的手工繡花,讓絹布和拓印都成一項藝術品。不過最讓琬琬吃驚的,是拓印下方的落款。

  「符揚?那個現在國際間當紅的金石雕刻家,符揚?這個石雕印章一定花了你不少錢吧?」

  「不用錢!」汪迎鎧很酷地說。

  「不用錢?」她吃了一驚。「符揚以性情怪誕出名,有錢人捧著現金上門都不見得求得到一個作品,你沒錢就能弄到手?你沒有做什麼作奸犯科的事吧?」

  「在妳心裡我真的沒一處好,是吧?」汪迎鎧好氣又好笑。

  琬琬臉一紅,辯解道:「我只是好奇啊!」

  「哼,我向那小子要一個破石頭,還要付什麼錢?沒叫他付我訂做這個玻璃櫃子的錢就算夠客氣了。」

  「那印章上面刻的是什麼字?」

  「我的名字。」

  「那雕刻的部分為什麼是一個男人牽著一隻狗狗,你很喜歡狗狗嗎?」這是她約第二個疑問。

  至於這個部分,汪迎鎧就死都不肯回答了。

  他絕對到死都不會告訴她,那個石雕部分也是他的名字——

  一隻狗汪汪叫,歡迎凱子進門。

  汪,迎,鎧。

  媽的,符揚這小子永遠狗嘴吐不出象牙。

  「到底那個雕像是什麼意思啦!」這天兩人帶著小柊去逛百貨公司,琬琬還是纏著他問。

  手術後經過一個多月的休養,小柊已經可以下床走路,雖然需要終生服用抗排斥藥物,但現在的小柊已經如獲新生。

  不過隨著她的病勢日益穩定,她們的歸期也近了,琬琬很鴕鳥地暫時不去想這件事。

  「就一個男人牽著一隻狗而已,還有什麼意思?」汪迎鎧牽著小柊走,不理她。

  「一定不止!」

  「汪叔叔,我們去看那個。」小佟興奮地指著一間卡通周邊商品專賣店。

  從那天的唱歌之約後,小柊便很喜歡和汪迎鎧在一起,總要纏前纏後的和他說話。在她心裡,汪迎鎧是她一直不曾擁有過的父親代替品。琬琬和鄭姊都明白小女孩的心思,可是又不忍心將她叫開。

  不過,汪迎鎧從來沒有露出過不耐煩之色。只要小柊敲敲房門,無論他在做什麼,一定會停下來耐心地陪她說話。後來甚至會在吃飯時間「不經意」地出現,陪她們一起吃飯。

  他的每一個新層面都讓琬琬迷惑不已。

  「汪叔叔,那是什麼?」小女孩趴在玻璃櫥窗上,指著一個網狀的大吊袋。

  「那個兩端綁在樹上可以當吊床,平時掛起來可以當置物袋,妳要不要進去看看?」汪迎鎧掏出薄薄的手機檢查一下剛傳來的簡訊,看完往口袋一塞,仍然一派優閒。

  琬琬敏感地看他一眼。今天並非假日,應該是飯店有人急著找他回去。

  「如果你很忙的話,我陪小柊就可以了,你先回去沒關係。」趁小女孩還在觀察滿屋子擺飾,她靠近汪迎鎧小聲咬耳朵。

  汪迎鎧突然偏頭,差點貼上她的唇,琬琬臉一紅,連忙後退一些。

  「放心,我有一個很能幹的副總裁可以壓搾,平時沒事只要四處閒晃,當個花花公子就行了。」

  琬琬用力瞪他一下。他明知道在小攙面前,她不會跟他鬥嘴,還一副調侃人的死相。

  汪迎鎧的眼神飄到她身後,突然一定。琬琬跟著回過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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