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樣子,在米高梅飯店當領班。」班尼隨意地道。
「你回到米高梅了?」琬琬連忙把咖啡放下來,以免燙傷了手。
「當初走不到半年就又回去啦,怎麼?」班尼啜了口咖啡問她。
「其實、其實當初你會被米高梅飯店解職……」琬琬遲疑片刻,不知道該不該說。
「是因為妳那個親親老公幹的好事?」班尼繼續喝他的咖啡。
「你、你、你知、你知道了?」她口吃。
「一開始就懷疑過了,後來也猜得八九不離十。依照汪迎鎧的個性,這完全就像他的手筆。」班尼悠哉得好像在說別人的事一樣。
「那你、你有沒有、你為什麼、你……你……」琬琬吃驚到都結巴了,甚至連自己要說什麼都不知道。
「反正這份工作一開始也是他弄來的,他要拿走就拿走吧!要是換成我,八成也會這麼做!」班尼道。
「這份工作也是他弄來的?」
「怎麼,妳不知道?」班尼玩味地道。「那天在春城門口讓他撞見我們兩個一起,我就有預感他大概不會讓我在妳身邊待太久了,我只是不知道他要如何下手而已。老闆的個性是絕對不會受他的施壓,把我開除的。所以當米高梅餐飲部的主管突然找上我,我就知道,鐵定跟他有關。因禍得福嘛,沒有什麼不好的,所以我就去了。」
「搞了半天,原來你利用了我!」
「哼,妳那個丈夫也不是善類,彼此彼此而已。」
「那你後來又是怎麼得回這份工作的?」
「我跑去找汪迎鎧,告訴他,我要把我的工作要回來,就這樣。」班尼聳了聳肩。
「你還真爭氣。」她瞪了瞪圓圓的眸。
「我有能力,缺的只是一個機會而已,既然他手中握有這樣的機會,我為什麼不用?」班尼冷淡地道。
事實上,當時的情況是,他跑上門找汪迎鎧,開門見山就是一句:「我要把米高梅的領班職位要回來。」
「而你覺得我會願意幫你?」汪迎鎧坐在那個豪華大辦公桌後面,把玩著一支鋼筆,慵懶地盯著他。
「為什麼不?造成你想把我踢走的那個『原因』已經不在了,而且是被你自己趕跑的,我沒有必要為了你的愚蠢而付出代價。」
當時汪迎鎧看了他很久很久,班尼承認,自己到最後都被看毛了,但是他固執地站在那裡,絲毫不露懼色。他們那種天生的強者,對弱者毫無同情之心,如果自己在他面前露出懼色,一切就結束了。
而且,坦白講,班尼覺得這男人也滿肉腳的,竟然連琬琬那麼單純的女孩都把握不住,如果琬琬是他的女朋友的話,他絕對不會犯這種錯。
思及此,班尼更挑釁地瞪回去。
汪迎鎧突然笑了起來。
「好吧,衝著你有這份勇氣,我就幫你把米高梅的工作要回來。至於待不待得住,看你自己造化。」
「放心,我不缺能力,我需要的只是機會,只要你不搞鬼,我在那裡會如魚得水。」他回嘴。
琬琬聽班尼說完整個經過,陷入沉默。
「你們兩個當初吵翻了,不會是為了我吧?」班尼突然感興趣地問。
「只有一小部分啦,你不是主因。」她彆扭地道。
「哈哈哈!」班尼竟然笑起來。
「你笑什麼?」琬琬瞪他。
「沒什麼,只是想到大名鼎鼎的汪迎鎧是因為我而把老婆搞丟的,我就覺得非常榮幸。」他幸災樂禍地道。
「我們分開才不是因為你呢!你少臭美了。」
「算了,反正我和他不欠不贏,大家都償清了,至於你們兩個人接下來要怎麼搞,跟我一點關係也沒有,再會。」
班尼丟下一張十元紙鈔,瀟灑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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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家,沉默有禮的管家幫她把包包接過去,便悄悄地消失了,整間屋乎除了空氣流動的聲音,幾乎感覺不到任何氣息。
她悄步走向小柊房間,檢查鄭姊和她是不是午睡了。結果,鄭姊不在房間裡,卻看到一個意料之外的人。
「睡不著?我想想看有什麼辦法可以讓妳睡著。」
汪迎鎧不知從哪裡變出一把吉他,坐在小柊的床邊,轉軸撥弦三兩聲。小柊躺在電動床上,蒼白的小臉浮著兩朵淺淺的紅暈。
「你要唱歌給我聽。」
「好,今天下午接受點歌,請問小姐想聽什麼?」他像個帥氣的校園王子,擺好架式。
琬琬連忙閃到門旁邊,以免被他們看見。
自從她們來美國之後,他的反應一直很冷淡,彷彿那天幫忙安排小柊的事只是一時興起。平時如果她們主動打招呼,他會點點頭算回禮,如果她們沒說什麼,他也當沒看見,更不會主動去房間探望小柊。
她從來沒有想過汪迎鎧是那種會花時間哄孩子的男人。他看起來若不是倚在床上等候女奴伺候,就像生氣勃勃的豹子尋找下一個獵物,再不然也是個溫柔調笑的風流公子。小孩與他,就像蕾絲與鐵一樣的不搭軋。
沒想到今天下午,他會突然興致大發,唱歌哄小柊午睡。
「我要聽校園民歌。」小女孩興奮得臉頰紅潤潤。
「校圖民歌?」英俊的吉他王子挑了下眉。「我還以為那是我們這種五、六年級的老芋仔才聽的。」
「琬琬阿姨每次來看我的時候,都會教我唱校園民歌,她說這是世界上最好聽的歌,比周傑倫和蔡依林的歌都好聽。」小女孩稚氣地道。
聽起來果然像那個小書獃會說的話。汪迎鎧牽動一下嘴角。
「好,那就唱校園民歌。」手指一撥吉他弦,琤琮琤琮——
「夕陽餘暉在天際,兩三襲白雲浮移,晚風伴暮色沉寂;輕舟翩翩晃孤影,兩岸山薄霧輕凝,牧笛正吹送歸曲。
我拄籬邊行,望這潺潺流潯,能否載我離愁東去。
鐘鼓寒山鳴,陣陣傳靜寂,如來可曾知我歸去?
夕陽餘暉在天際,兩三襲白雲浮移,牧笛正吹送歸曲。」
他的音質沉渾柔和,竟然真有幾分李建復的味道。
他唱了「歸去來兮」,唱了「龍的傳人」,還唱了黃大城的「漁唱」、「今山古道」,及施孝榮的「歸人沙城」、「中華之愛」。
琬琬抱著腿坐在小柊門外,靜靜聽著那渾厚又柔和的歌聲。
她已經見過溫柔的他,霸道的他,冷酷的他,算計的他,嘲諷的他,尖刻的他,如今再加上一個會哄孩子的他。
這個男人,究竟有多少面目呢?
「琬琬?」
一隻手輕推了她肩膀一下,琬琬立刻驚起。
鄭姊手中抱著一隻購物袋,指了指廚房。琬琬揉揉眼睛,振作一下精神,跟在她身後把買回來的雜物歸位。
「我剛剛看小柊在打瞌睡,就乘機出門買點食物回來,沒想到她沒睡著,反而讓汪先生花時間哄她。」
「嗯。」
「我都不知道他會唱歌呢!看他的樣子不像那種需要彈吉他唱情歌的男人。」鄭姊打趣道。
「嗯。」
她這種心神不屬的樣子,再遲鈍的人也不可能看不出來!鄭姊把牛奶放進下層冷藏室裡,決定不跟她打混仗了。
「妳跟那位汪先生是怎麼回事?」直指問題核心。
琬琬的手頓了一下。
「我們……以前交往過。」她講不出來他們以前曾經是夫妻。那樣的夫妻,天下沒有幾對吧?
「我想也是。你們兩個人從來不看對方,但是以為對方沒注意的時候,又拚命盯著對方看。」
「我才沒有一直盯著他看!」頓了一頓,她小聲問:「……他真的會偷看我嗎?」
「起碼我注意過幾次。」
「……那男人陰陽怪氣的,前一天還溫柔得不得了,第二天起就性情大變了。」她忍不住嘀咕。
反正在妳的心裡,我已經是壞人了。
其實她並不覺得他是壞人,她只是,還很介意他抱過別的女人。
「我有沒有跟妳說過我和老何的事?」鄭姊突然說。
「沒有。」老何是小柊的爸爸。
「老何是我看過最悶騷的男人,那時候他念二專,我念五專,我們的學校隔得很遠。老何天生對機械很有一套,放學之後在學校附近的一家修車廠打工,所以每次都是我下課之後到修車廠去找他。妳也知道,那些技工最喜歡開我們這種年輕小情侶的玩笑,老何每次都笑得臉紅耳赤,把我拉到一邊去抱怨:『妳以後不用天天來沒關係啦!』可是我知道,如果我不去的話,他會更難過。
「後來有一天我真的有事。我打電話跟他說:『我這個星期要幫一個同學代她家教的班,這星期就不過去找你了。』老何在電話裡當然是答應了。可是一個星期之後,我又恢復一下課就到修車廠找他,他卻不理我了。」
「何大哥的個性也挺彆扭的。」琬琬笑出來。
「我年輕時的性子也很烈。我當時就想了:好吧,既然你不理我,那我也不去自討沒趣行了吧?所以我也賭氣不去找他了。沒想到老何那裡也無消無息,有一天我實在氣不過,學長約我一起去看電影,我就跟他去了。沒想到那天正好老何跑來學校等我,結果一眼就被他撞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