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告訴你那是鬼屋?」木造洋房是於家祖屋好不好?雖然於家移民很久,房子空了十幾年,但一直有請人隔三差五照料,屋況還不錯。
「鄰居的姊姊的朋友是做房屋仲介的,聽她說,那房子很邪門,仲介公司按照常例,接了案子,也準備了香燭拜地基主,可是到了現場,怎麼也點不著香,後來請師父去看,說是房子的主人移民了,但神主牌留在祖屋沒請走,現在要把祖屋賣掉,祖先不同意,就來鬧事。」
他臉上五條黑線。聽她說得頭頭是道,連屋主移民都知道,但他們家沒想過賣祖屋啊!
「房子是我家的,我家人也確實移民了,但不到最後關頭,沒有人會賣掉祖產的。那些都是謠言。」難怪他覺得左鄰右舍怪怪的,他走哪兒,人群就散了,打招呼也沒人理,原來都以為他是鬼。
「那你是暑假回台灣觀光嘍?」
「我回來讀大學的。」其實他在美國已經申請了十二所學校,卻被父親一一駁回,兩父子明爭暗鬥大半年,他一氣之下跑回台灣。父親也很火,雖然怕獨子出意外,派了一組十二個保鑣暗中保護他,但保鑣只負責匯報各項需注意事件,他想要命令他們,要經過父親同意。現在父親還在氣頭上,怎麼可能幫助他?父親還指望他吃不了苦,爬回家求饒呢!所以他在台灣的這段日子到處碰壁。不過父親也不會氣太久啦,他有恃無恐,畢竟,他是獨子嘛!
她的頭點到一半,跳起來。「你……不是國中生?」
「我哪裡像國中生?」
「從頭到腳都像。」
「我十八歲了。」
「長得像十三、四歲。」雖然身形頗高,大概有一百八十,但生得一張很古典的娃娃臉,黑眉修長,淡雅有致,一雙鳳眼微微上挑,鼻樑挺直,雙唇紅潤……簡單地說,於捷很漂亮。如果他沒有喉結,身材又不是那麼高,她會以為他是女孩。
他握拳,忿忿磨牙,轉身走人。不跟小妹妹計較,免得別人說他以大欺小。
啊,不會這麼小心眼吧?一句話說錯就不理人。
「於大哥……」她可憐兮兮地拉住他,一個人在外頭晃,尤其又餓著肚子,真是又累又無聊,好不容易找到一個難友,怎麼捨得輕易讓他離開?「對不起,我說錯了,你不是國中生,是大學生,別跟我生氣好不好?」
於捷一副吃到蒼蠅的樣子,好不鬱悶。
他從美國到台灣一個星期,還融不進這座小島的生活,想找鄰居哈啦兩句,人家避之唯恐不及,只好自己買份地圖到處晃,一邊認路、找車站、記餐廳。可惜成效不彰。
遇到莫海嵐是緣分。他吃膩了便利商店的便當,又不知上哪兒找東西吃,遠遠看見公園的飲水機,就想過來喝到飽頂個半天,沒想到,她這個小妹妹也是來喝到飽的。
可惜,這兩個人碰在一起,喝得兩個人肚子都快脹破了,還是咕嚕咕嚕地喊餓。
但他想,這不是普通的緣分,說不定她就是他在台灣的貴人,因此他第一個念頭就是跟她做朋友,請她帶他認識週遭環境。
當然,一切的前提是,她不會取笑或輕視他的長相。而她犯規了。
於捷睨她一眼,視線下移,一路滑到被她拉住的手腕。跟個小女生耍脾氣,未免少了風度。
但她看他的樣子實在是讓他很不爽,他從小就自卑這張臉生得不夠有英氣,但自己心裡想想沒關係,讓別人點出來就很糗。
撐著,男子漢大丈夫,讓一個小女孩嘲笑,顏面已丟,裡子不能再失。
「『小妹妹』,如果沒有其他事,請放開我,我要回家了。」小妹妹那三個字咬字特別清楚。
「於大哥……」
「我要回家了。」抬頭挺胸縮小腹,男子漢的氣勢一定要有。
「嗚……」她眼睛一擠,鼻子一吸,兩滴眼淚掉下來。
於捷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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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捷和莫海嵐扛著大包小包的東西來到他家。
他有錢,卻不知道上哪兒買東西,剛巧她口袋空空、肚子空空,乾脆跟他去一趟超市,又去黃昏市場逛一圈,什麼生活必需品、魚肉蔬菜、牛奶雞蛋,全都買齊了。她還帶他認識附近的公車站牌。
他掏鑰匙,轉開雕花大門的鎖,鐵門一開,她看得下巴掉下來。
「你家」
「剛才不是說過了?」
她探頭望一眼木造洋房,東方的掛燈配上西式建築,很有上海灘的味道,再來一台留聲機,放黑膠唱片,播一首「夜上海」,完全可以拿來拍戲了。
「有沒有人借過你家拍電影?」
「有。但我爸沒答應。」他彎腰,拎起大袋子進門。
「什麼戲?」她也提著一隻袋子跟在他身後。
他悶了半天,吐出幾個字。「殭屍先生。」
瞭解,難怪這裡會有鬧鬼的傳言。英雄所見略同,一見到這屋子,直覺想到的就是鬼啊、殭屍一類的。
「其實這房子蓋得很漂亮,三、五十年前,沒有一定的家產蓋不起來。你家很有錢吧?」
「多少家產才算有錢?」
「嗯……」她歪著頭想半天,其實也不太清楚。「能隨時掏出個千百萬現金吧?」
他算一下自己的存款,不太夠,加上他爸的就有,但他現在已經被踢出家門,於家的錢他無法動用,所以嚴格算起來……
「小康,稱不上富裕。」
「小康也不錯。」比她家好,她家是清貧。
看她突然鬱鬱寡歡的,他安慰道:「錢也不是萬能,日子過得去就成。」
「沒窮過的人總是這麼說。」在她看來,越不把錢掛在嘴邊的人,越不能挨窮。
「你家很窮嗎?」
「沒看我午飯都要去公園喝水喝到飽嗎?」
「別忘了,在公園喝水的不止你一個。」
「你那叫自找苦吃。便利商店什麼都有,不想吃飯,還有泡麵,偏要去喝水,怪誰?」
「那你試試三餐吃便利商店,吃一星期就知道是什麼滋味了。」現在他看到便利商店都繞路走,想吐。
「什麼滋味都勝過白開水的味道。」她幫忙把東西拎進廚房,朝地上一擱,渾身沒力,軟趴趴地靠著牆壁。「再難吃的東西,起碼填得飽肚子,不像水,喝再多,光是肚子鼓起來,手腳還是沒力。」餓啊∼∼餓到極點,四肢都在發抖。
「喂,你不會告訴我,你餓得沒力氣下廚吧?是你叫我買菜,說你會做飯的,現在東西都買了,你不煮,我也不知道怎麼把這些魚肉蔬菜弄熟。」
「這種糟蹋食物的事我可不敢做,會被雷劈的。」她甩甩手。「叫你買菜,我當然會做飯,不過……你真的敢吃我做的東西?」
「你要在我的菜裡放老鼠藥嗎?」
「誰會這麼無聊?」
「那有什麼不敢吃的?」
「我未成年。」
「你想說什麼?」再敢取笑他的臉,他就拿掃把轟出去。
「未成年就是小孩子,有人說……那個……吃小孩子做的東西會拉肚子。」那是她叔叔、姑姑們說的,堅決反對她下廚,一定要大嫂——也就是她媽親手料理一日三餐。
其實她有幫母親煮過飯,當然是私底下偷偷煮,大家吃了也沒事,但一說破就完了,全家人搶著跑廁所,說她菜洗得不乾淨。從此她不再光明正大做家事,吃力又不討好,何苦呢?暗地裡偷偷做,還能在叔叔的飯碗裡吐兩口口水。
「國中生不小了,在美國,你這個年紀時,我已經在打工賺學費了。」
看來他家就算有錢,也是有個限度,國中就要打工也挺辛苦的。
唉,她到現在還不知道打工的滋味。寒暑假時她有去找過工作,想賺點錢幫忙貼補家用,但沒公司願意僱用她,說是違法童工。
「我還以為不得僱用童工是全世界都一樣,想不到美國例外。唉,如果我住美國就好了。」可以早早獨立,不用待在家裡看人臉色,多幸福?
「喂,只是幫鄰居除草、帶小朋友、跑跑腿……不用扣上童工這麼大一頂帽子吧?」
「耶,你不是在公司或商店裡打工?」
「誰敢請啊?除非想吃官司。」
「那你光靠除草、帶小朋友、幫忙跑腿買東西就有錢賺?一個月能賺多少?」
「勤勞一點,一個月一千多美金有吧!」
「那也有三千多台幣耶!」她兩眼突然亮起來。「喂,商量一件事好不好?」
「只要是不犯法的就好。」他被她瞧得背脊發涼。奇怪,台灣的小女生都這麼古靈精怪的嗎?嚴格說來,她也不算小了,國中生就有一百六十五公分的身高,身形玲瓏窈窕,應該還有發展空間。
這是個還沒長大的小美人,不過性子很奇怪,有時粗魯、有時斯文,上一秒還在沮喪,下一刻就生氣勃發,伶牙俐齒,很會算帳,將女人一哭二鬧三上吊的把戲使得很靈活,再過六、七年,說不定就是個顛倒眾生的大美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