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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頁     丸萱

  如釋重負般,她點了點頭,點得很輕。

  而唐雅君則是看得很清楚,這是林舞陽的底線,再退,就沒路可走了!

  隔天,東方厲出現在幼稚園,不是為了佑佑,而為是林舞陽。

  「你有空時去找雅君,她會告訴你一些事,如果你覺得能接受,我會簽你給我的那張協議書。」林舞陽是這麼告訴他的,所以他來了,送她去上班後,他再次出現在幼稚園,連唐雅君覺得好笑。

  唐雅君把東方厲帶到園長辦公室後面的會客室,裡面有組沙發椅,還有吧檯,簡約的設計讓他不覺多看一眼,黑白色的傢俱讓他多留意一分。

  「這是小陽的喜好,因為我們都在這裡談事情,基本上,這算是我和她約會的地方,所以就依她的喜好來規劃這個空間。」唐雅君站在吧檯,「紅茶、果汁,或是咖啡?」

  「熱咖啡。」

  唐雅君轉個身,端著咖啡走過來,她瞥見東方厲眼中的異常,主動向他解釋,「小陽說你都喝熱咖啡,我在進來時就先幫你倒了一杯。」

  「原來如此,我才想,你問完就泡好,也太快了。」

  她坐在沙發的單人椅上,美眸一瞬,停在東方厲身上,有很重要的事她得先問清楚,才能決定要透露多少東西給他知道。「小陽告訴我,你給了她一張愛情契約。」

  「你和她之間完全沒有秘密吧!」他的臉上有著羨慕的神色。

  「這是我們的約定,我和她之間有朋友協議書,類似你給她的愛情協議書,其中一條是不能對對方說謊,如果有不想說的可以保持緘默;我問了,她回答,如此而已。」

  「她真的很重視承諾。」

  「我要告訴你一些事,在那之前,我需要知道你的愛情契約書裡給的承諾期限是多久?」

  東方厲一曬,「直到生命結束為止。」

  「我懂了,如果你冠冕堂皇的說什麼一輩子或是永遠,我不會告訴你太多;生命結束是很實際的期限,我會把我知道的全部都告訴你,而你的態度會決定小陽簽不簽那張協議書。」

  他點頭,表示明白。

  「事情要從小陽讀幼稚園時說起……」

  第7章(1)

  林舞陽的父母是鄉下長大的,林媽媽在嘉義新港工作,認識了林爸爸,兩人自由戀愛結婚,在那個年代,自由戀愛還不盛行,他們算是異類。

  結婚隔年,林家添了一個女孩,就是林舞陽,但林家是保守的傳統人家,沒生男孩,媳婦不容易得到公婆的喜愛,林媽媽就是例子。

  林舞陽五歲,林家多了一個小男生,是林舞陽的弟弟,她雖不受寵,但也不會難過到哪裡去--林家是大家族,左右鄰居都是林家親戚,可以說整條街的住戶就算不姓林,也跟林家沾得上關係。

  從弟弟出生後,婆婆才對林媽媽態度有點改變,林奶奶疼孫子,林媽媽自然疼兒子;林爸爸孝順、疼老婆,對女兒雖不至於冷落,但也像對其他家族裡孩子一樣,偶爾說幾句話,卻不像疼弟弟一樣的疼愛她。

  林舞陽覺得沒什麼,反正她上幼稚園,幼稚園裡有朋友;回到家,繞過一條街,那裡的小孩全都跟她很熟--這種小地方的孩子都上同一間幼稚園,小孩子的感情很快就熱絡,沒有陌生不陌生的事。

  上小學,大家也讀同一間學校,所有的一切她都覺得很滿足--奶奶不疼無所謂,反正雜貨店的陳嬸嬸疼她就好;媽媽寵弟弟也沒關係,她有廖阿姨對她噓寒問暖;爸爸只愛弟弟,她也不放在心上,她有沈伯伯會買飲料稱讚她考一百分就行了,她有什麼不滿足的?

  到了二年級,她的生活變色了!

  從小學回到家需要通過一條小路,附近只有幾戶人家,獨居為多,小朋友經過都會快步走過,不然也會結伴同行,這是大人的囑咐。

  星期三中午,爸爸應該會來接她,但是她左等右等,等不到爸爸,連校長、老師都覺得奇怪;下午兩點了,爸爸還沒來,老師原本要打電話,但她說不用,反正過了小路就能到家,她自己過去就好。

  走在小路上,她走得急,一個閃神跌倒在地,被人從後面扶起。

  她原以為是什麼好心人,結果她連人家的模樣都沒看清楚就被拖進一間屋子裡強暴了!

  當林爸爸想起前女兒還在學校,趕去時,老師說林舞陽走小路回去了,大家也都以為她已回到家;直到傍晚,她才在小路的樹叢裡被發現,她全身衣服沒有完整的,身上留有男性的精液,她就像個破娃娃般的被丟棄!

  林家是大家族,沒人想鬧事,林舞陽清醒後,誰也不提這件事;林媽媽自責沒顧好女兒,林爸爸覺得對不起她,因為忘記去接她,於是他們開始注意到女兒的存在,他們說以後會好好保護她,不再讓她受到這樣的傷害。

  她笑了,直說沒關係,她沒哭,她很勇敢,她說被狗咬應該也就是這麼痛吧?

  她叫爸爸、媽媽不要難過,她擺擺手,綻開笑靨,直到大家都以為她真的沒事為止。

  她是真的沒事,她消化這種事很快,父母的突然關懷反而讓她感到不自在——

  她已過慣了自由自在,但偶爾享受一下這種感覺也不賴,父母說會保護她,說不會讓她受傷,她相信他們。

  國一,她的生命裡有了第二道傷痕——她被隔壁的表叔強暴了!她的母親目睹她被強暴的那一幕,當她痛苦的掙扎時,她的母親轉頭就跑;直到凌辱結束,她母親才帶著林爸爸和林奶奶出現。

  「反正她早就不乾淨了,不差這一次。」她的表叔是這麼說的。

  「家醜不可外揚,送她去外地的學校唸書好了。」這是林奶奶做出的決定。

  她還是笑著接受了事實——因為她是女孩子,不好的是她,不是表叔、不是奶奶、不是爸媽;她笑著收拾行李,笑著搭車去外地唸書。

  「等你放假回來,我們一起到阿里山去看日出,媽媽去過,我們到時候去度假,輕鬆一下,第一次去阿里山,我們一家人一定要一起去。」

  她相信了母親的話,她乖乖的在學校唸書。

  學校管得嚴,週末還得上升學輔導,直到寒假,她帶著漂亮的成績單回家,林奶奶卻說她的爸媽帶著弟弟於一星期前就去了阿里山,這個時間應該是在台中拜訪親戚。

  寒假過完,她再回學校,林媽媽拍著她的肩說:「下學期要是能拿前三名,我讓爸爸帶我們全家到台北去見見世面,媽沒去過,我們一起去。」

  「我不想去台北,我想去澎湖,我想看海。」

  「好,就去澎湖,就去看海。」

  當她再次帶著漂亮的成績單回來——她拿下全校第一名的好成績回到家,家裡沒有爸爸、沒有媽媽、沒有小弟、沒有奶奶;林二伯說,他們三天前出發到台北,這會兒應該要前往澎湖去玩了。

  同樣的承諾、同樣的失望一再發生,她仍笑著說,是她自己太慢回來,不怪誰,要怪就怪自己;等她上了高中,情況依然沒變。

  終於她在十七歲生日的隔天,鼓起勇氣詢問母親,為什麼每次告訴她要帶她出門玩,卻一次也沒實現?

  「剛好碰到你都不在家,我也沒辦法。」林媽媽說。

  「可以等我放假的時候去啊!」

  「沒必要,我們想去就去,房間很難訂,錢是我在出的,又不是你。」林爸爸說。

  「為什麼?是你們答應我的,不是嗎?」

  「那是敷衍你的!就是因為你太吵了,所以我們只是隨便說說而已。」

  太吵?她從沒吵過他們——這一生中,她從沒要求過什麼,就連所謂的父愛、母愛她都沒強求過,可他們竟嫌她吵?

  「你不知道你每次回來,附近的鄰居都會講很多閒言閒語?他們說得有多難聽,說你年紀小小就被男人玩過;我們是大家族,這樣傳來傳去都覺得丟臉死了!」林奶奶說。

  被男人玩?她是被強迫的!他們難道不知道?不!他們知道,但是他們重視面子,只因為他們是大家庭。

  她該怪誰?怪鄰居多話,還是怪奶奶要面子,而不是要孫女?她該怪表叔壓著她強暴她,還是怪爸媽只會說,不會做?

  她該怪誰?她又能怪誰?不!她誰也怪不了。「對不起。」於是她只能這麼說。

  她就只能怪她自己!

  考完聯考,還沒放榜,學校老師和校長都很看好她,只因她的成績一直都是校內第一名;她住校,不回家,只想找件事專心,那就是唸書,十七歲後,除了寒、暑假剛開始,她會回家住個三、五天,之後她會借口要上輔導課,所以得回到學校。

  考完試回家的那一天,她習慣的穿過林奶奶的房間,踏上樓梯往二樓走去,卻不小心聽到——

  「念什麼大學?念那麼多也沒路用,又不是男孩子;隔壁的季村長不介意她被男人玩過,就讓她嫁過去吧!聘金人家肯給六十萬,算是不錯了。」林奶奶在房裡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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