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項決定讓兩方親戚非常不諒解,畢竟兩人沒有名分,各自都有已經往生的伴侶,這樣一來成何體統?
但寧馨不管,她向來很少有意見,但心意一定,絕不更改。
期間她只詢問過安以然的意見,因為兩名死者中,有一個是他爸爸嘛!
安以然一點頭,她就請葬儀社開始置辦喪禮了,那些親戚的責罵,她只當東風過耳,吹過就算。
在這一點上,安以然還滿佩服她的,堅持己見的人很多,但面對外界風雨,能真正堅持下去的人卻很少。
安以然拿香一拜,然後插進香爐。這是特製的大枝香,一枝可燃八小時。
同時,寧馨拿了一束銀紙在火盆裡燃化。
安以然插好香,回來陪她一起燒紙錢。
「喂,接下來你打算怎麼辦?」
她疑惑地凝望他,澄澈的眼睛像夜空中的星星,閃著億萬年的光輝,不只是美麗,其深邃、沉穩才是最吸引人的地方。
「我們……也算是孤兒了,你要去住哪個親戚家?」
「我自己住,我成年了。」她說,語氣很淡,但態度很堅定。
安以然心潮翻湧,她好勇敢,似乎天下間沒什麼事難得了她。
那他呢?繼續由著親戚推來擠去?他一個人活不下去嗎?
開什麼玩笑!寧馨可以,他也行。
「我跟你住。」他對她說,不自禁地靠近她,每貼近一分,心傷便褪去一分,感覺到滿滿的溫暖。
「什麼?」寧馨愣了一下,他要跟她同居?雖然他們的父母差點步入禮堂,畢竟差了一步啊!
兩人沒有姐弟關係,孤男寡女共處一室,那謠言會很難聽吧?
適時,安以然的三叔公走了過來。「以然,我們幾個商量過了,以後你就一個月住舅舅家,一個月住表叔家,一個月……」
「我住寧家,」安以然截口說道,指著寧馨。「跟她一起。」
三叔公眉頭都皺起來了。「你們……你們辦這種喪事已經把安家的臉丟盡了,還想再丟臉?」
寧馨的眉頭皺得不比三叔公少,叫安以然每個月換不同地方住,分明才是整人嘛!
「就算不住寧家,我也可以住自己家,我十七歲了,再過一年就成年,可以自己生活了。」安以然說。
「你以為這個社會這麼好混?」三叔公很生氣。
「反正我有手有腳,不會餓死。」安以然是絕不肯去當人球,讓眾親戚輪著踢的。
「隨便你!」大家本來就沒興趣多養一口人,添加自個兒負擔。安以然既然這麼不知好歹,就讓他去吃苦,眾人還落得輕鬆呢!三叔公走人。
「你真要跟我住?」靈前只剩寧馨和安以然兩人,她問。
「不行嗎?」他的自尊不允許他看人臉色過活,但氣走親戚後,他也很惶恐,週遭他唯一能接受的就寧馨一個人,她若拒絕了,他也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
不太方便,因為她不習慣家裡突然多一個人。但也不是完全不行,畢竟鼓勵母親追求幸福的同時,她就已經有了心理準備,往後家裡會多出一個繼父和一個弟弟。
「好吧!」同是天涯淪落人,一起住便一起住。不過要開始籌生活費了,兩個人吃飯不比一個人簡單啊!
幸虧母親有保險,扣除喪葬費,還剩個百來萬,生活暫時不成問題。
但也不能坐吃山空,從明天開始,她要積極找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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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完喪事,安以然正式搬入寧家,至於他原本的家,則在收拾妥當後租給別人,每個月能賺幾千塊租金。
加上父親留下的兩百萬保險金,安以然算過了,這些錢夠他讀完大學,再念研究所都沒問題。
所以他很訝異,寧馨居然會給他生活費!
但她確實拿了一萬塊給他。「給你,把要交的錢、該買的東西都買齊,我要出去找工作了,再見。」
她以為他是來投靠她的嗎?「喂,你要找什麼工作,你不繼續考大學嗎?」
「不要。」她說,走人了。
現在是怎樣?叫他去讀書,難道她想養他不成?
「喂——」他追出去,終於在門口攬住她。第一次慶幸這懶散的傢伙動作慢。
還記得小學時剛知道父親愛上別的女人,很不能接受自己有可能多一個新媽媽和一個姐姐。
他跑去罵她,說她沒資格做他姐姐,她居然聽不懂似的呆站著任他罵,直到他罵得口乾舌燥、頭昏眼花,她瀟灑地走了。
從那一天起,他開始很討厭她。
但是很不幸,他們卻上了同一所國中。
他多怕被同學發現他們認識啊!一想到那個遲鈍到像白癡的女生有可能成為他姐姐,他就有一頭撞死的衝動。
但就是這個比豬懶的女人救了他……N次。
超不想承認的,都不知道是他衰,還是她太好運。
第一次被她救,是他將全班的周記送去老師辦公室時,老師去了洗手間,把剛擬好的考卷放進抽屜,誰知道抽屜沒關緊,考卷掉了出來,他幫忙撿,被正好回來的老師懷疑偷看,恰巧她在場,替他作證表明清白。
過了幾天,在去銀行領錢的路上,他碰到因為腳踏車壞了而在大太陽底下牽著車子走的她。
很不想理她,但最後還是幫她把車子扛去腳踏車店修理,再趕去銀行,哪知道時間還沒三點半,銀行鐵門已經拉下來,門口一灘血,聽說十分鐘前發生搶案,死了一個,傷了兩個。
如果他沒有幫她扛車會怎樣呢?正好撞見搶匪?不敢想,又欠了她一次。
第三回,他進量販店買東西,輪到結賬時,口袋一掏,錢包不見了!好像一道雷打下來,錢丟了是小事,重點是他的身份證、學生證、借書證……一大堆亂七八糟證,重辦要花多少功夫。
同時,賣場的廣播響起,有人撿到他的錢包送去服務台。他趕緊跑去領,發現她也站在那裡,原來是她撿到了錢包。
類似的事情十根手指加腳趾都數不完,好像他越不想跟她有所牽扯,就越衰到和她糾纏下清。
現在他認了,纏吧、纏吧!兩人住在一起,就纏到死做了結。
不過寧馨遲鈍歸遲鈍,人還不壞,像這次堅持喪禮一起辦,他就覺得很好,相信這也是兩個長輩的願望。
但是她以為大他一歲就了不起,用保險理賠金全額負擔喪葬費,現在還想自我犧牲去賺錢供他讀書,他就不滿了。
拜託,不用演這種人生悲喜劇吧?他也十七歲了,能打工,還有老爸留下來的保險金,餓不死的。
「寧馨,你為什麼不考大學,高中畢業而已能找什麼好工作?」千萬別說一切是為了他,他最討厭苦情女主角了。
「賣東西。」
「啊?」他不了耶!
「以前我就想過畢業後要做什麼了,行政工作很無聊,研究工作太累,領導工作壓力大,創意工作傷腦筋,我發現賣東西最簡單,我可以去站櫃,賣衣服啊、首飾的,什麼都行;等我老了,就去路邊攤做阿桑,賣飯、賣面、賣肉粽,這種工作最適合我。」瞧,她的人生已經規劃到六十歲了,夠完整和美好了吧!
「嗯……唔……啊……」他發現自己不知道該說什麼好,這女人腦子有點打結。
「沒問題了?」她自問自答。「那我走了。」
他差點被口水嗆到,連忙又追上她。「那你……想一輩子就這樣嗎?不想……不想穿漂亮一點、過舒服一點,讓大家都覺得你很棒?」
「棒的定義是什麼?」
「這……」他想了又想,試著組合腦海裡紛亂的思緒。「工人做久了,就會想當主管、老闆,然後自己開公司,一間、兩間、三問,最好做成跨國企業……」
「接著商而優則從政?」她笑了,像一汪碧潭被投入一顆小石子,蕩起層層漣漪……「那我的人生最終目標不就應該是當總統才對?但不好意思,我對這些沒興趣。我的人生只有一個要求!吃得飽、穿得暖,至於東西是地攤貨或名牌,我不在乎。」
OK,她不愛錢,無所謂,人各有志嘛!至於她那渺小的願望,就算沒能力達成,看在她願意讓他住進寧家的分上,等他將來功成名就,他會幫她的。
不過……「你為什麼要給我錢?」男子漢大丈夫,要靠一個女人吃穿,讓他面子放那兒去?
「不是說了嗎?去把該交的錢都交了,像你的輔導費、家裡的水電費,還有前陣子忙著辦喪事,洗髮精、衛生紙用完了也沒空補,我要去面試,自然由你去買。對了,順便把冰箱也補滿。」
「噢!」他頭點到一半,想起不對。「我自己會出一半的錢,不必你負擔我的開銷。」
他有錢嗎?也許有吧!但這是她家,不是他家,要他付什麼生活費。
「神經病。」她嗤一聲,走人。
她居然也會罵人,他一時愣住了,等想起來要追,她已經走好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