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明天送你回去陪把拔。」
「媽媽也回去。」小手揪緊她衣擺。
離婚二字,之於他的意義不大,三歲的孩子,也沒人能跟他解釋得太深,只知道,爸爸與媽媽沒住在一起,而媽媽總是太忙。
她沒應聲,將孩子摟近,輕輕拍撫。
無法承諾的事,她不知如何應答。
能回去多久?三天?五天?一個禮拜?一個月?一年?她終究還是得走,藺韶華身邊,已經沒有她的位置。
送樂樂回去,多少也有幾分個人私心,藉由看孩子的名義,偶爾能見見他,餵養心裡那頭,名為思念的獸。
樂樂,不只你,媽媽也想他啊……
只是,她的思念,難以言說。
隔天,藺韶華下班回來,聽見廚房傳來歡聲笑語。
擱下公事包,上前察看,母子倆在廚房玩瘋了。
兒子看見他,熱情投奔而來。「把拔——」
他接抱住兒子,拇指順手揩去小臉蛋沾到的麵粉。「你們怎麼回來了?昨晚通電話也沒提。」
「你們」。
而且用的是「回來」,好似,母子倆只是回娘家小住幾日。
她心情大好,揚笑招手要他過來。「你回來得正好,問一下,麵粉和雞蛋的比例要怎麼抓?」食譜寫得好籠統,適量到底是幾顆才叫適量啦!
「你也太高估我了。」他只是會做點家常菜,不是西點麵包師傅好嗎?
她聳聳肩。「好吧,那萬一做出來不好吃,你要負責吃掉。」
「那要是好吃呢?」
顯然他問了個笨問題,另外兩位異口同聲回:「當然是我們吃啊。」
「……」當他沒問。
認命地挽起袖子收拾蔚房,把用完的東西整理歸位。
「怎麼突然想做餅乾?」
「中午送樂樂回來,看冰箱裡沒什麼存糧了,想說你應該忙,沒空補充糧食,去超市補給一下日用品,樂樂突然說想吃餅乾,我就順便買了食譜和材料回來。」
「你以前做過嗎?」
「沒有。」
「……」實在不知該說她勇氣過人還是信心過甚,他有心理準備,這些成品他大概得一個人包了。
成品如何其實也不太重要,樂樂壓模具壓得很開心,把餅乾雕塑成小熊、星星、兔兔,母子合力完成一件事,培養感情的過程才是重點。
「我只要求別讓我拉肚子,我明天還要見客戶。」
「幹麼對我們這麼沒信心。」丁又寧嗔他一眼。「你等著,一定好吃到嚇死你一對不對?」轉頭尋求盟友聲援。
「對。」小幫手用力點頭附議。
他笑了笑,沒在這上頭爭議,轉身擦料理台比較實際。
清洗完流理台的器皿工具,他替自己倒了杯水,靜靜看著母子二人,雙眸不自覺地暖熱泛酸——這樣的畫面、這樣的歡聲笑語、這樣暖融溫馨的氛圍,家裡頭從來不曾出現過。
好幾次,夢裡也曾有過類似的情境,但是醒來,獨眠的雙人床,永遠只有他孤零零一道身影。
這夢境般的一刻,他又能留住多久?
至少短期內,不會消失。
當晚,藺韶華有了答案。
樂樂睡後,她說有事要與他商量,一起到隔壁屋去談。
她說,樂樂還小,再怎麼跟他解釋離婚的意義,能理解的還是有限,才三歲的孩子,正是需要父母的年紀,他的願望很簡單,就只是能看得到爸爸,也看得到媽媽,這樣而已,她不想讓兒子面對選了爸爸就沒有媽媽陪的殘忍選擇題。
「我想了很久,是不是……我暫時先住過來,等過幾年,樂樂比較大了,不必我們說,他自然也會懂。」
藺韶華陷入凝思。「可是,你的工作呢?」
第十一章 餵養思念(2)
一來,可能得面對同居啦、復合之類的追問。
二來,她的工作常常接了戲,一走就是大半年,說要陪在樂樂身邊,談何容易。
「這我都想過了,我已經跟楓哥聊過,近幾年暫時緩緩腳步,不接大螢幕、大製作的片子,國內也有幾部質感不錯的偶像劇,雖然片酬少了些,但至少可以天天回家,也不會一軋起戲來就沒日沒夜。」
「這樣不是很可惜?」她才剛拿獎,事業正攀上高峰,如日中天,卻從大螢幕走向小螢幕、小成本的電視劇,對她的演藝事業助益有限,發展空間也會受限,那不是她的格局,他頗意外她會做出這樣的決定,更意外經紀公司會同意她這樣做。
「沒什麼好可惜的,我進演藝圈,是為了證明自己,不是綁住自己。」更不是為了虛浮的名利,葬送手邊真正重要的事物,她已經大意丟失一個,不想再丟失第二個。
「我以為……」
「以為什麼?」
以為演藝事業,是她的第二生命,即便以婚姻為代價。
「沒什麼,你自己想清楚了就好。」他匆匆帶開話題,不去深靈。事情都過去那麼久,再揭瘡疤,挖陳年老帳出來清算又是何必。
她容色一喜。「所以你是答應了?」
「我同不同意有差別嗎?房子是你的。」雖然離婚時,在她的堅持下,已將房子過戶到樂樂名下。
他本不同意,但她堅稱,這是要給孩子的,孩子有一半是她的,憑什麼她不能替孩子作主?他無權拒絕。
雖是這樣說,其實她的用意,笨蛋都看得出來,就是交給他全權作主。
孩子還小,暫時還不會有迫切的空間需求,但將來大一點,小孩會需要獨立的房間,也或許有新的對象再組家庭,總之這單身的居所必然不夠用,他可以將房子打通,好好規劃,妥善打點居住品質。
她皺皺鼻。「房子是你的,我只是個借住者,而且這會很打擾到你的生活。」當然需要徵求他的同意。
「孩子也是你的,你有權利陪在他身邊。我的生活也就這樣,沒什麼打不打擾。」
他看起來,似乎全然不介意她入侵他的生活太深,她小心翼翼、盡量不露試探痕跡地開口:「所以,你還沒有適合的對象,不會造成你的困擾嗎?」
「沒。想全心拚事業,過兩年再看看。」
「那太好了……」本能脫口而出。
「你不困擾、我可以陪在樂樂身邊、樂樂也不用作選擇,真好。」她乾笑,硬拗。
「嗯,這樣很好。」他真的覺得,很好。
凝望那道熟悉的笑顏,胸房隱隱的煩躁,一寸寸抹平,更早前那呼吸凝窒、想抽薛的感覺,丁點不剩。
才剛吞完有點過硬、但萬幸沒拉肚子的餅乾,安生日子過沒幾天,母子倆又有新花招。
「把拔——」小的那隻,遙望他一臉乞求。
「把比——」大的那隻,跟著裝可愛,雙手合十,水眸閃亮亮。
「不行。」他面不改色,無情拒絕。
接著,翻臉不認人「把拔沒有同情心。」
「孩子都帶回來了,你還要拋棄它,好殘忍!」
話說從頭,就是又寧去托兒所接樂樂,母子倆手牽手散步回家,在路上發現一隻初生的白色小狗,窩在廢棄紙箱內瑟瑟發抖。
兩人蹲在路旁,圍著紙箱對它研究討論好久。
「它自己在這裡,會怎樣嗎?」
「可能會死掉吧。」天氣漸冷,不餓死也冷死。
「好可憐。」小的那只同情心大氾濫。「媽咪,怎麼辦?」
「當作沒看到?」提供假設一。
「不行!」怎麼可以這麼壞!
很好,她兒子真是個充滿愛心的好孩子。
「那養它?」提供假設二。
「可以嗎?」烏眸閃閃發光。
「應該不行,把拔一定不會答應的。」
於是,話題再度回到「怎麼辦」的鬼打牆。
眼看兒子因「會死掉」的可能性,難過到淚眼汪汪,她天人交戰,糾結了半晌——
「不然,如果養它的話,你要負責嗎?」
「要怎麼負責?」
「它是你的,你要給它洗澡、餵它吃東西、陪它玩、教它規矩、還要關心它……就像爸爸媽媽對你負責一樣,不可以中途說不要了、不喜歡了,就拋棄它。」
樂樂似懂非懂——他是爸爸媽媽的小孩,所以爸爸媽媽對他負責。
狗狗是他的小孩,他也要對狗狗負責……嗯,這樣他大概懂了。
點點頭。「好,我要當狗狗的把拔。」
丁又寧差點噴笑。狗狗的把拔,這是什麼結論啦!
基於負責任的男人最帥,而她覺得那一刻的兒子很帥,所以就連狗帶箱地拎回來了。怕狗身上有細菌,她先替狗洗澡兼除蚤,打理得乾淨清爽,才敢讓兒子抱它。樂樂一抱上手,就一刻也捨不得放下來。
起初原是覺得,這是不錯的機會教育,可以培養兒子的責任感,要不,圈子裡愛狗人士不少,隨便問一下哪會找不到人收養,不過現在看他愈抱愈愛、愈抱愈有感情,她還真捨不得把狗送走了。
母子倆聯手盧一家之主,藺韶華被他們煩得頭疼。
「大樓不能養狗,會吵到鄰居。」
「狗才剛出生沒多久,不會吵到鄰居,而且你隔壁的鄰居是我。」
「狗不會大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