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早?」平穩無緒的嗓,輕輕吐出。
凌晨三點,他問,這麼早?
這不是諷刺,他是真的覺得,她不回來才正常。
直到那一刻,她才看清,那雙涼寂的眸子裡,有多空泛。
她給他的,是一座死城般的婚姻。
那一瞬間,她好想哭。她竟然,讓她的丈夫行屍走肉地在婚姻裡挨日子。
「你知道嗎——」她心酸地,低低逸出聲。
「什麼?」
你已經很久、很久,沒有笑了。
她從來不知道,原來,她竟讓他如此痛苦。
這不是她要的,如果跟她綁在一起真那麼不快樂——「我們,離婚吧。」既然再也找不回過去的感覺,那她至少可以幫他解脫,還他自由。此話一出,他神色微微一動,坐起身,定定望她。「你是認真的嗎?」
「對。」衝動地脫口而出後,發現,好像沒有那麼困難。
他似是意外,卻又不怎麼意外。
「好。」甚至,沒多問、多思慮,便平靜地輕聲應允,好似,早在等著這一天。
他說好。
一點掙扎都沒有,不在乎她為什麼提離婚,只要能從這座死城裡掙出。
她揚唇笑了,比哭還難看的笑,無法再撐更久,那岌岌可危的面具就要崩料——一轉身,倉促地逃離家門。
「我不要離婚……」
第一百七十六次。
突然被她從慶功宴裡急Call出來「陪酒」,秦銳已經聽了第一百七十六次的鬼打牆。
無奈,歎上一口氣。「不想離就不要說啊!」
盈淚的睫揚起,瞟他一眼。「可是……不離的話,他不快樂。」
離了換你不快樂。
秦銳真是服了這個笨蛋。「要離就快點離一離啦,那個悶葫蘆,我橫看豎看也看不出哪裡好,要我的話,跟他在一起早晚悶死。憑你的條件,站出去閉著眼隨便撈,都抓得到一卡車條件比他好——」小腿肚挨了—踹,止聲。
「不准說我老公的壞話!」
「就快不是了。」涼涼提醒,還她一踹之仇,小人報仇向來很即時。
她垮下臉。「我知道。」接著,仰頭灌光杯底剩餘的酒液。
秦銳也懶得勸她,直接替她再斟上半杯,反正勸不動,別浪費口水。
再次灌光光。
他瞪眼。
喂,這是酒,你當白開水喔?
「他很好,真的很好……你知道嗎?從結婚到現在,他沒有跟我抱怨過一句……」
「娶了你,任何男人都會歡欣鼓舞,放鞭炮慶祝祖上積德,是要抱怨什麼?」
「那是因為你不知道他為我承受多少……」她開始一項項細數。
他重視個人隱私,可是跟她結婚後,私生活都被迫攤在媒體下。
他生活低調規律,可是也因為她,原本平靜的日子被破壞殆盡。
從他們的事被公開後,有記者拿他們夫妻的身家條件做成表格——評比,幾乎將他評成了吃軟飯的男人。
「你說、你來評評理,他事務所怎麼樣也是百萬年收,哪裡弱了?」他真的很拚、很努力、很上進,也沒花過她的錢,憑什麼要被說成這樣?
秦銳要笑不笑地睨她。「跟你比,確實是弱了些。」
「對,問題就是在我身上……」如果他娶的人不是她,換作任何一個女孩子,都不會得到這樣的輕視與屈辱。
拿她當標準來比,有幾個男人會不被比下去的?這不公平。
第八章 走錯棚的戲子(2)
「這世上本來就沒有什麼事是公平的。」秦銳淡淡地道。「所以女藝人維持婚姻,通常比一般人困難。」
這對她,又何嘗公平?
這對夫妻之間,信任的基石太薄弱,寧寧雖不說,但他相信,這種種因素裡,她的緋聞應該也佔了部分比例。
藺韶華動搖了沒有?他不知道,但他知道,相不相信是另一回事,男人沒有辦法忍受長期地面對這些,人住寂寞的時候,往往會想很多,即便沒有真正質疑妻子對他不忠,那些種子也已在心中生根發芽。
漂亮的女藝人很難不傳緋聞,一舉一動容易被大作文章,那天聽寧寧提起,他心裡就有底,本想,藺韶華心頭有幾分怨慰,那是自然的,鬧些脾氣也理所應當,他沒對寧寧說白,暗示她好生安撫,花點心思讓漸冷的感情回溫。
倒是沒料到,會有這麼嚴重,若真是磨到感覺都丁點不剩,那麻煩就大了。
「反正、反正他對我已經沒感情了,還不如放他自由,至少、至少」不用再承擔來自於她的那些麻煩事。
「那你就不要哭。」
「我哪有哭!」她大聲反駁,眼淚滴滴答答掉得來不及擦,索性將壓抑在喉間的聲音,全數釋放而出——痛哭失聲。
傻妞。秦銳滿心無奈,放下酒杯移坐到地板上,將她摟過來拍撫。
她趴在對方肩上,哭得吸不上氣。「結婚前,他一個人過得好好的,結婚後,我沒有讓他更幸福,還把他原有的日子,都擾得一團糟……」現在,連感情都沒了,還堅持什麼?再拖著他,連她都覺得自己好無恥。
「那不是你的錯。」
「可是他不笑了……」因為她,他不笑了。
她希望結婚可以讓他快樂,可是他不快樂,那她至少,要把快樂的能力還給他,讓他自己去找回來,她不要、不要當那個讓他不快樂的人。
「那你自己不快樂,就可以嗎?」這個傻女孩,老是擔心自己是多餘的,努力想證明自己存在的價值,最怕因為她的關係,令身邊的人困擾、痛苦,一旦發現自己成為別人不幸的原因,就會害怕退縮。
一個打出生就被親生父母拋棄的孩子,雖然有人呵護成長,表面上看起來樂觀開朗,但心底深處,怎麼可能一點感覺都沒有?她是意外,一個不受歡迎、父母不要的孩子,這是抹不掉的事實,而且身邊還有個人渣父親,不斷在提醒她這件事!
他常覺得,走入演藝圈,或許就是想證明自己的價值,在掌聲與注目下,感受自己是被需要、被喜愛的,她可以帶給群眾快樂。
唉,藺韶華一定不知道,她受的傷,並不比他輕。
天亮了。
藺韶華一夜未眠,起身折好被子,經過兩間房子相通的那道門,步伐遲滯了下,猶豫地推開門。
她沒有回來。
他關上門,轉身進浴室洗漱,伸手要拿牙刷,看見架上,成對的牙刷和漱口杯。
好久,沒湊成對了。
新婚那時,兩人一起上超市採買生活用品,她問他慣用哪個牌子,讓他挑。回家後,將兩人的牙刷和漱口杯都換了。
他問:「原來的還能用,為什麼要換?」
她說:「這樣才有新婚的感覺嘛!」
不只牙刷,還有睡衣、拖鞋也是。
後來,她經常不在家,他的牙刷、拖鞋不知換過幾次了,漱口杯也因為一次手滑摔在地上裂個口,也換了新,早就不是一對。
藺韶華看著成雙成對並列在一起的漱口杯,微微發怔。
她是什麼時候換的?
刷完牙,回房換衣,打開衣櫥,看見搭配好折疊在一旁的衣物及配件。
她打領帶的工夫很好,搭配衣飾的功力更強,新婚那段時間,這些都是她在做的。
他閉上眼,腦海中猶記得,她總是前一晚,愉快地邊哼歌,邊打領結。這些畫面,已經許久不曾想起,被牢牢深鎖,沉封在記憶底層。
他伸手輕撫領帶上,那個漂亮的結。這段時間她的努力示好,他不是沒有知覺,只是抽空情緒,不讓自己去想、去感受,就像新婚時,那曇花一現的幸福滋味,不知何時會消失。讓自己抽離,不過度懷抱期望,就不會失望,日子便還能繼續過下去。
可——若她是真有心修補兩人關係,難道不該再信她一回嗎?也許、也許這一次……
或許很笨,但他並不是沒有笨過。
她都已釋出善意,他至少該給彼此一次機會,坐下來好好談談他們的未來。
就一次。
結果如何未可知,也許更好也許更壞,但至少無憾。即便不盡如人意,他也可以堅定前行,不再回顧。
打定主意,他拿起手機,撥電話找她。
她沒接。於是掛斷,心想,若沒回來,應該就是在娘家了。
上班前,將小孩送去向懷秀那兒,順口問了一下。
「寧寧嗎?我沒看到,可能太晚就沒下來打招呼了,鑰匙在那裡,你自己上去看看。」藺韶華拿了鑰匙上樓,打開門,一室狼藉。
桌上擺著吃了一半的下酒菜,地上橫倒著凌亂的空酒瓶,濃濃酒味撲鼻而來,沙發上倒臥著一對男女,依偎著、相擁而眠。
似乎——不必多說什麼了。
能夠陪著她吃鹹酥雞、聊心事的,不是只有他。
他們之間,也非三言兩語便能粉飾太平,當作什麼事都沒發生,繼續挨在一起過日子。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他退了出來。
不只這個房子,也從她生命裡,退出。
他這個丈夫的存在感太薄弱,有沒有他,對她而言,其實毫無差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