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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頁     千尋

  她的問話,沒有人可以解答,只能沉默的望著彼此。

  轟的一聲,又是一記響雷。

  筆兒猶豫了一會兒道:「夫人,我腦子裡面好像出現一點東西。」

  「什麼東西?」張叔問。

  筆兒指指張叔、張嬸說:「你是爹、你是娘。」她轉過頭望向夫人。「你是大姊,紙兒是小妹,咱們一家人都生病了。」

  「我也想起來了!」紙兒驚叫道:「大妞、二妞、三妞,我們是爹娘的女兒!」

  凌湘也想起一點了,她柔聲道:「爹種著兩畝地,收成不好,家裡都快揭不開鍋,先是娘生病,可咱們沒銀子請大夫,只能拖著,不多久,爹也病得下不了田,然後是我們幾個孩子接連生病,最後一家子通通死了。」

  張嬸問:「難道……咱們被燒死了,鬼魂卻附在這家人身上?」

  此話一出,接下來的是一片嚇人的靜默。

  過了許久,筆兒突然問道:「胖妞呢?」

  「會不會她逃出去了?」紙兒望向筆兒。

  「我不知道,我被嗆暈了。」

  凌湘又接著問:「那雙兒?她沒附身,是不是代表她沒有被燒死?」

  「應該是!」紙兒急急接話。

  「那小姐現在會在哪裡?」張嬸問。

  筆兒認真思索了半天,說道:「小姐一定會進京去找霍爺爺,要不就去找傅爺。」

  「那就好……」凌湘鬆了一口氣,只要女兒沒事就好。

  「那咱們要不要進京去找小姐?」張叔問。

  「當然要,咱們是一家人,當然要在一起。」紙兒想也不想就回答。

  「可咱們家裡已經窮得揭不開鍋了,下一頓在哪裡還不曉得,哪裡來的盤纏?」紙兒皺著眉頭道。

  「賺!咱們合力賺。我會做茶葉蛋、皮蛋,還有山藥餅和筍乾,小姐教我的那幾菜式我都會。」張嬸志高氣昂道。

  「要不,張嬸學小姐,把這菜單拿去酒樓裡賣,先籌一筆銀子,再買雞買鴨?」筆兒提議道。

  「行,我明兒個出去問問最近的市集在哪裡,順便到附近轉轉,看看有沒有林子,說不定有藥草可以採了賣錢。」張叔道。

  「也買些布料、繡線,雙兒讓我做的包包,我覺得挺好用的,我做幾個出來試賣看看。」凌湘道。

  驚慌過後,一家子鎮定下來,開始熱烈討論,氣氛就像剛到莊子上的那個夜晚,只不過那一晚,他們的目標是籌足一百兩贖身銀,而這次,他們的目標是進京找人。

  這裡是窮鄉僻壤,菜單子賣不到好價錢,人家給個三、五兩就打發掉張嬸了。

  不過有了三、五兩,買雞買鴨、買布料也買種子,張叔盡全力侍弄那兩畝田,大家合力養雞鴨。

  幸好,凌湘的包包賣得相當不錯,只可惜那東西好用,很快就有人模仿。

  賣了五、六個月後,出現競爭對手,價錢也降了下來。

  不過他們東省西摳,一年後,他們賣掉田里的稻子收成,終於湊足盤纏,前往京城。

  他們是一家人,一個也不能少!

  這天晚上,裡正夫人林氏生了一個胖胖的女娃兒。

  林氏是裡正剛娶進門的新媳婦,胖妞的娘已經死了七、八年。

  大夥兒都說裡正夫人長得一臉苛薄相,要是讓她生了孩子,胖妞可就沒有好日子過了,怕是再不久,胖妞就會變成瘦妞,誰知胖妞竟會遭逢意外。

  不過林氏的肚皮真是爭氣,一進門就有了入門喜,才十個月呢,這會兒就有娃娃的哭聲啦。

  「瞧瞧,這丫頭長得多福氣啊!」產婆笑道。

  林氏碰碰娃兒嫩嫩的小臉,愛憐地道:「是啊,長得真好。」

  娃兒拚命揮動手腳,不斷放聲大喊,「二娘,是我啊!我是胖妞!」然而她發出來的卻是一陣又一陣的哭聲,根本沒有人聽得懂她在說什麼。

  產婆見著娃兒可愛,笑道:「瞧,多帶勁,這娃兒將來肯定是個能幹的。」

  林氏摸摸女兒的手,說道:「能不能幹其次,我倒希望她是個福氣的。」

  「肯定福氣,瞧瞧她的眼、她的嘴,呦呦呦……多俊啊。」

  「是啊。」林氏笑了,摸摸女兒的臉和小手小腳,這是她的長女,她會將最好的都給她。

  ——全書完

  後記

  做最真實的你,遇見最合適的人!  千尋

  大家好,我是千尋!

  最近買了一本書,裡面探討的是「愛」,聽說作者是一名同性戀,真實性如何?不知,但我很喜歡作者細膩的筆觸,與作者對愛情的敏感,裡面有一段話,讓我頗為認同。他說:「做最真實的你,遇見最合適的人。」

  我們習慣、或者說下意識的在喜歡的人面前隱藏自己的缺點,表現優雅美好的一面,甚至為了讓對方更滿意自己,處處委曲求全、妥協退讓、討好巴結……卻刻意忽略自己的喜欲,只想著對方是否歡喜,然後將這樣的關係取名字叫做「愛情」。

  只是這樣的妥協退讓可以維持多久?

  你可以委屈自己多久?

  你可以為了對方的快樂壓抑自己的快樂多久?

  不會太久的,因為你是你,一個性格已經定型的大人。

  慢慢地,他會發現你的真面目,慢慢地,他會看出你不是他想像中的那個人,慢慢地,你會覺得他對你的要求太多、對你不夠體貼,慢慢地……你們之間的爭執會越來越多,終至分手。

  然後再發展出另外一句話:「因為瞭解而分手。」

  這段過程真的可以叫做愛情嗎?

  我認為叫它「美麗錯誤」會不會更貼切?

  所以我很喜歡這句話——做真實的自己,遇見、或者尋找最合適自己的人。

  你和他在一起,不需要刻意討好,就會覺得自在快樂,他看見你的缺點,可以自然而然地包容,而他在你眼裡,或許不是一雙穿出門可以炫耀、被人羨慕的高跟鞋,但他不會磨破你的後腳跟、不會製造你膝蓋和小腿的壓力,不會導至你的靜脈屈張。

  希望正在看書的你們,也能找到最合適自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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