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直覺,她認為這個歌手有一副好嗓子,雖然沒聽到他唱歌,可光憑說話聲,她就可以判斷出一二。
她立刻有了興趣,想看看他的臉龐。
一束燈光正好照耀過來,映在他的頰上。
葉藍不由得微微一怔。
印象裡,這種酒吧歌手,就算有副好嗓子,也不會有什麼驚天動地的俊美容貌,但此刻,這個站在不遠處的年輕人,卻打破了她的刻板印象。
他很英俊。
不過,不是那種白馬王子的溫文爾雅,他更像一匹曠野上的駿馬,有一種極具個性的剛陽之美。
曬成古銅色的皮膚,剪得短短的頭髮,肌肉結實的高大身材……頸項間一條增添狂放韻味的粗環銀鏈,這一切,構成了一種俊朗的觀感。
他的臂上,居然還有一朵刺青。看不出是什麼花紋,似乎是某種神秘的圖騰。
不過,這刺青並不會讓他的外表淪為恐怖的黑社會,反而讓他更添一份魅力。
葉藍覺得自己做為一個剛失戀的人,應該多思念一下前男友,但此刻卻被眼前的男子吸引了太多的注意力。
「經理,感謝你這些日子的照顧,從此往後,我不會再給你添麻煩了。」禮貌地鞠了個躬,不卑不亢,他轉身便走。
「思凡,你等一等!」酒保一把拉住他,「我們再跟經理商量一下,你別急著走啊!別忘了,你還等著錢交房租呢!」
他沒有回答,輕輕甩開規勸他的朋友,重新邁開步伐。
呵,好一個不切實際的人!
葉藍覺得自己稍稍被打動了。
她一向喜歡這種不切實際的人,因為她也是這種人。
「經理,」她聽見自己的聲音衝口而出,「我想點歌。」
「呵呵,葉小姐想點什麼歌?」經理聽覺靈敏,立刻上前。
「點什麼歌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想讓他來唱!」朝著即將遠去的人一指。
「什麼?他?!」經理大吃一驚,「葉小姐,你確定嗎?他只是這裡的臨時歌手。」
「我就是想聽聽新鮮的聲音。」她淺笑。
經理張大嘴巴,難掩尷尬,但最終還是為了生意著想,不情願地叫道:「楚思凡!楚思凡!請留步!」
原來他的全名是楚思凡。葉藍再次微笑。
他終於止步,回過頭來,不過臉上面無表情。
「楚思凡,先別急著走,這位小姐想聽你唱一首歌。」經理說。
「我剛剛已經被解雇了,」不料,他卻倔強地說:「所以,不必再為這裡的任何一個人唱歌了。」
「你……」經理急得跳腳,「唉,好好好,暫時不解雇你,回來替葉小姐唱一首歌!」
他不答,臉上明顯寫著「不願意」。
「你到底想怎麼樣?」經理直冒汗。
「楚思凡,我請你為我唱一首歌,」葉藍站起來,強忍微醺醉意,拖著步子走向他,「你聽清楚了,不是『叫』你唱歌,而是『請』。」
楚思凡微微擰眉,似在打量她。
她笑著,光明正大地與他四目相對。
「既然我已經不是這間酒吧的職員,」他終於開口,「想讓我唱歌,必須給出一個能說服我的理由。」
「理由?」她微愣,可是腦袋轉得快的人,理由很容易找到,「呃,我失戀了,你不能安慰一下一個失戀的女孩子嗎?」
天知道,她絕對沒有撒謊。
望著她的臉,他似乎感到她說的是實話。
「好吧,」只見他就近拉了張椅子坐下,抱起吉他,調了調音,「你想聽什麼歌?」
「隨便好了,你最拿手的是什麼?」
看了她一眼,他沒有再與她商量,就這樣忽然地唱了起來。
他一開口,她便知道為什麼從前很少客人向他點歌了。
首先,是因為他的嗓音。他的嗓音乍聽之下有些沙沙的,不是一般人素來欣賞的那種清悅高昂之聲。然而,「沙」不代表「啞」,他的音域依然寬廣,到了高音處,依舊能夠直衝向雲霄。
現在他唱的,是一首前所未聞的英文歌,有點憂傷的搖滾風,在酒吧昏黃的燈光下,更顯曲調陰暗。
如果這就是他平素喜歡的曲風,則可能會成為客人們不愛找他點歌的第二個理由。畢竟搖滾不是主流,而且曲高和寡。
可是,他的嗓音、他選擇的歌曲,卻令葉藍聽得十分入迷,幾乎落淚。
「我該付你多少錢?」一曲終了,她問。
「為失戀的女孩子唱歌,我從不收錢。」他簡短地答。
「那……你把這個帶走吧!」她解開手上的鐲子,遞到他面前。
那鐲子,是甩了她的男友送的,貨真價實的鑽石鐲子。
她曾經以為,會送這樣貴重首飾的人,將來肯定也會送她結婚戒指。因為鐲子上的鑽石比戒指上的要多得多。
可惜,她估計錯誤。有人或許會送她全世界的財富,卻不肯允她一個承諾。
「這很貴重。」淡淡看了一眼鐲子,他低聲說。
「前男友送的,再貴重我也不要,免得看了傷心!你如果不收下,就替我扔到外面的垃圾桶吧,扔得越遠越好!」葉藍說得毫不猶豫。
他盯著她,沉默好半晌。然後,什麼也沒有再說,接過手鐲,提起吉他離去。
當他的身影消失在門口處,她心想,這輩子大概不會再見到這個人了。
剛才她用委婉的方式幫助他,至於他會不會接受,那就看他自己了。
她並不打算要他償還。
然而,兩人之間的緣份似乎沒有斷,兩個月後,她又看到他。
不過,這一次是在電視上,他正參加一個電視台舉辦的歌唱比賽。
那一天,他的表現很不好,似乎感冒了。幸好,老天保佑,沒有被淘汰。
為了表示對一個萍水相逢的朋友的鼓勵,她打開電腦,為他在網路上建立了一個家族。
她給自己取名為「水夜伊蘭」。她說,要當他的第一個歌迷。
其實,那晚在酒吧,他為她唱歌的時候,她就對他的聲音著了迷。
她深深覺得這樣的好聲音,不應該被埋沒。
***
「大小姐,現在有沒有空?」主編湊過來,用一種討好巴結的語氣對她說話,臉上笑嘻嘻地。
葉藍警惕的瞄了眼前的老狐狸一眼,記得上次老狐狸這樣和和氣氣對她說話,是打算派她到非洲吃苦的那次。
「最近有沒有談戀愛呀?」主編又問。
咦,老狐狸什麼時候變得這樣關心她了?
攪拌著咖啡,她滿腹迷惑。
「介紹一個帥哥給你認識,好不好?」更驚悚的話在這裡。
「謝謝,我不想相親。」她差點將嘴裡的咖啡噴出來。
「不是相親,而是去採訪!」主編立刻澄清。
「採訪一位帥哥?」她挑挑眉。
「對對對,一位時下很搶手的帥哥!」
「芳姊,你手下強將無數,輪也輪不到我吧?」居然大發慈悲把這樣的好事派給她這樣的小角色?怎麼想都覺得有鬼!
「唉,別提了,她們都敗下陣來了。」主編凝重地歎一口氣。
「怎麼會?」葉藍不禁感到驚奇,要知道芳姊手下那群妖精,素來見神殺神、見鬼殺鬼。
「對方耍大牌嗎?」
「要是要大牌就好了,至少我們還有新聞可以寫,偏偏他什麼也不說。」主編無奈的攤開手。
「他是啞巴?」最近有什麼超紅的殘疾人士嗎?
「正好相反,他是一個嗓子好得不得了的歌手。」
「歌手?」葉藍不由得笑了,「怪不得,一般會唱歌的人都不太懂得講話。」
「可是也不能採訪他三小時,只說三個字呀!」主編有些義憤填膺。
「哪三個字?」
「是、不是。」這種三歲小孩也會。
「哦?破紀錄了!」木訥的歌手她見多了,不過目前這個看來是極品中的極品。她不禁笑了起來。
「所以呀,報社最後的希望就寄托在你大小姐的身上了!」主編雙手合十,作祈求狀。
「芳姊,你覺得我會比你手下那群妖精強?」她估計自己最多也只能問出五個字。
「死馬當活馬醫啊,反正也沒人可派了。」芳姊很坦白。
「我對歌手一向興趣不大。」除了那個人。
「這個你一定會感興趣的!」
「為什麼?」
「有一次在休息室裡,我發現你正在看他的電視節目,看得入迷,還一邊看一邊露出微笑。我打賭你對這個男人肯定感興趣!」芳姊年輕時可是當過推理小說的編輯,觀察力一流。
「他是誰?」葉藍感到心裡忽然一顫。
「楚思凡。」
竟是他……
她沒發現此刻自己的表情有些凝固了。
「看你目瞪口呆的樣子,就知道你喜出望外!」芳姊拍拍她的肩,「就這麼說定,這個任務就交給你了。記住,別的問題可以不問,但關於愛情方面,無論他臉色有多可怕,也一定要撬開他的嘴巴,挖出多一點的內幕!」
葉藍仍是怔怔的,沒有答話。
其實她何須採訪他,把這些日子與他在MSN上的聊天紀錄Copy下來,夠寫無數則新聞報導了。
不過愛情這個問題,不僅主編,連她自己都有點好奇。MSN上,他們從未討論過這個話題。或許,雙方都在迴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