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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頁     千尋

  在入睡前的最後一秒鐘,她帶著幾分興奮,心想明天就能回去看小老闆的臭臉,聽他大罵自己白癡,明天就可以回去繼續暗戀大老闆,繼續發花癡。

  她還要數著大老闆從辦公室到她桌邊的腳步,還要看著他親切的笑容,幻想無限的未來美好,還要爭取機會和他共用一把傘,還要為他洗手做羹湯……

  對了,回去之後,她一定要告訴陪自己一起過勞的同事們,她愛他們!世界因為有他們的存在而美好……

  第一章  何以安身立命(1)

  太陽曬得她皮痛肉痛頭痛肚子痛……全身每個細胞都在喊痛。

  對不起,疼痛跟太陽沒關係,跟運動過度才有比較密切的關係。

  天地不仁,萬物皆芻狗啊!

  紀芳不曉得自己的運氣這麼爛,爛到讓她想、想……想跳太平洋當美人魚。

  啥?這個形容不夠可怕?如果知道她有多恐水,知道她連泡浴缸都不敢,就會曉得當美人魚對於她是多麼恐怖的懲罰。

  那天早上醒來,紀芳發現兩件事,其一,棺材板被掀開一大半。其二,她沒有穿越回去!

  她用力掐自己的肉,她用牆去撞自己的頭,她用牙齒去咬下嘴唇,咬到滲出血腥味兒……鮮明的疼痛,讓她確定她不是愛麗絲,而穿越這回事兒,並不僅僅是一場夢境。

  她很痛苦,大約痛苦了……十到十五分鐘之後,開始振作!

  她是個務實的女人。

  就像當年,老媽說:「你真的要嫁給阿凱?他的泡沫紅茶店一天只能賣出二十杯。」

  當時她的反應不是大吼大叫,痛罵老媽不懂愛情,而是拿出計算機,二十杯乘以三十元再乘以三十天等於一萬八千塊錢,扣掉成本、房租,他賺的錢連請她看一場電影都有困難,更別說和她一起養小孩。

  務實的她,在務實的十八歲,務實地對阿凱說:「我們分手吧。」

  務實是種良好的生活態度,務實告訴她,既來之,則安之,能回去,則爽之,不能回,則活之。

  在務實的態度下,她嗚嗚哭完兩聲之後,決定尋找生存途徑。

  她爬出棺材,走到院子,她試著用正向思考來提高自己的生命力。

  好事一,天氣很好,太陽很大,把身上的棺材味蒸發掉了。

  好事二,逛過每間屋子,院子前後左右轉過一圈,有血跡,但沒有找到屍體,換言之,風塵二匪若不是被殺了埋屍,就是躲過一劫,不知逃往何處去,這是絕絕對對的好事,她怕死人,更怕鬼屋。

  好事三,她在二匪的屋子裡找到三十兩銀票以及一小堆銀子。

  好事四,廚房裡有饅頭,她餓慘了,饅頭剛好解決她過低的血糖問題。

  吃飽喝足後,她的腦子重新開機,浮上大腦的第一件事是——接下來去哪裡?

  留下是最不智的打算,不管是風塵二匪回籠,或是王府殺手重返,她都不可能二度僥倖的逃過,到時屋裡那副棺材就不會白白浪費。

  昨晚的選擇是逼不得已,她並沒有躺棺材的嗜好,因此務實的她快手快腳換掉這身女鬼裝,把銀票銀子金銀珠寶通通收好,趁著天剛亮屋外沒有太多人走動,悄悄離開。

  她不知道東南西北,不曉得這個時代有哪些地名,離開村子之後,她最頻繁做的事叫做點點豆豆點點豆,點到哪個方向,她就往哪個方向走。

  這是不是個好方法?紀芳不確定,她只是單純地認為,既然命運把她帶到這裡,就有責任把她的未來安排妥當。

  於是她不斷走,不停點豆,即使自己的兩條腿已經漸漸失去知覺,即使它們已經在向她嚴重抗議,她依舊對自己心臟喊話——一天一萬步,延年益壽,身體強健。

  終於,在第一千次歎氣之後,她看見前方三百公尺處有城鎮。

  哦耶!城鎮代表有食、有住、有行,她再也不必讓自己委屈得像賣火柴的小女孩。

  加快腳步跑進這叫「越縣」的縣城裡,她東瞄西看,東張西望,一雙眼睛都快不夠用了。

  她不曉得看見人類,自己會如此深受感動,大人、小孩、男的、女的……他們從自己身邊走過,陽氣跟著飄過,感覺無比美妙。

  百姓的衣著多數是整齊乾淨的,大部人臉上洋溢著笑容,街道兩旁擺滿攤子,一副民生樂利,世道繁華景象。

  她當然明白,做人不能主觀,更不能輕易下評斷,但從百姓身上得到的幸福感,她就是直覺認定這是個太平盛世。

  不幸中的大幸,她沒穿越到動盪不安的世界,要是這是個烽火連天的時代,路有凍死屍,連古代人都不容易生存,她這個外來移民豈不是活得更艱難?

  突地,她站定,滿足地吸一口大氣。

  後面一名婦人撞上她的後背,還沒看清楚紀芳張口就罵罵咧咧的,問她是不是沒長眼。

  紀芳心情好到不行,她這人往好聽裡講,是個樂天派,說穿了就是個二貨,缺心少肺的,否則怎能在小老闆手下存活那麼久,她最擅長的是人前拍馬,人後造反,連諷刺人都笑眼瞇瞇地滿臉善意。

  於是她笑得很「天晴」,回對方一句,「大姊,我背後要是長眼睛,您能不到廟裡收驚?不長眼這可是為您好啊!」伸手不打笑臉人,更何況都五十歲的人啦,還被一個俏生生的小丫頭喊大姊,肚子裡有再大的火氣也熄得一乾二淨。

  嬸離開,紀芳下意識摸摸包袱,決定找間客棧,把兩條腿抬高高,免得年紀輕輕就深受靜脈曲張之苦,左瞧右看,猶豫片刻,她走到一個攤子前面。

  攤子後面坐著一個大叔,身著道士服,梳著道士頭,兩鬢微霜,有幾分仙氣兒,一柄拂塵擺在桌面上,時不時拿起拂塵揮兩下,趕趕蒼蠅。

  叔偏瘦,但臉色泛著紅光,五官不顯眼,就是那種……犯了罪,警察要找人畫畫相,也找不到特徵可以畫的那種人。桌上除了那柄權充牛尾巴的拂塵之外,只有筆硯紙墨,紀芳合理推論,應該是個算命攤。

  走上前,道士看她一眼,微愣了愣,低下頭,再不理她。

  只是對視的那瞬間,紀芳胸口像被什麼椎到似的,猛地一抽,那雙眼睛……太犀利,讓她覺得自己被看透了,無所遁形。

  直覺地,她認為自己應該離開,可是好奇心驅使她向對方靠近。

  紀芳問:「這位先生,可不可以請教這附近有客棧嗎?」

  對方皺眉,手指在書冊上敲三下,微微地遲疑後抬頭斂去眼底精光,語調平淡地回答,「測字。」

  嗄?他們的對談有交集嗎?

  紀芳生怕對方沒聽清楚,再問一次,「請問這附近有沒有客棧?」

  「測字。」他指指豎在身後的旗子。

  紀芳目光順著他的手指看過去,上面寫著「神算子晁准」。晁准?超准?真的假的,有沒有過度宣傳的嫌疑?眼珠子繞兩圈,她試著理解他的意思,他的意思是要花錢測字,才肯告訴她客棧在哪裡?欺負外出人吶。

  「請問測一個字要多少錢?」

  「十文。」他慢吞吞地提起毛筆,遞到她面前。

  紀芳不確定這時代物價如何,但想起那幾張銀票,膽子肥了點,寫下自己的姓——紀。

  晁准慢悠悠地抬起三根手指頭,「三個。」

  啥?三個字才能測得出?那不是一口氣要污她三十文?她頓時覺得有誤上賊船之感。

  照理說,這時候她就該轉身走掉,只是兩人對視間彷彿有股力量拉住她,不讓她走似的,是好奇心嗎?不像,總之感覺有些詭異,不過她還是提筆再寫下兩個字。

  紀芳穿——二十一世紀的紀芳穿越的簡寫,很敷衍,很隨便,很有鄙視人的意味,但晁准不在乎,只是看見她的字同時眉頭皺成癩皮狗,滿臉的嫌棄。

  紀芳看出他的鄙夷,臉上笑著,心底卻OS個不停,別嫌了啦,現代人用電腦的機率比用筆高,要不是學過水墨畫,她連毛筆都拿不好,這已經是超水準演出了好嗎?!

  晁准左手抓著紙,右手肘靠在桌面上,大拇指一根根點著其他手指,片刻後翻開他那本舊得連二手書攤都不收的藍色書皮冊子,緩慢地翻過數頁。他每次的翻動,紀芳都擔心那本冊子下一秒就會散開了。

  半晌後他拿起筆,寫下一行字——樹有寄生,蟲有螟蛉,算歸己脈,衍族承傳。

  見對方無意解釋清楚,紀芳試著理解這十六個字的意思。

  寄生?是指她寄生在劉琇兒身上?那算歸己脈呢?指她和劉琇兒血脈二歸一?衍族承傳又是啥意?她要幫劉琇兒繁衍後代?

  呵呵……什麼鬼話,古代算命的還真好混,丟出幾句亂七八糟的句子就可以賺銀子了。

  憋氣,她滿臉忍耐地說:「現在可以告訴我,客棧在什麼地方了嗎?」

  晁准攤開掌心要錢,紀芳從腰間荷包倒出一堆碎銀子和銅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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