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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頁     董妮

  見鬼!他要是有做生意的細胞,幹麼還去寫劇本?

  好不容易擺脫爺爺,回房開電腦,像做賊一樣地寄劇本。真煩,明明是一份正當工作,為什麼要搞得這樣鬼鬼祟祟?

  易心偷偷摸進他房裡,兩隻手指擰住他的耳朵。

  「你這個混蛋,跟你說爺爺在家時別工作,萬一讓他發現我們跟——」話還不敢說完,只能以嘴形代替。「『那個』有關係,我們不死也得脫層皮!」

  「好痛。」易文揮開姊姊的手。「你是我的經紀人,我的工作都是經過你的篩選我再挑,最後由你簽約確認。現在它收視漲了,要加集數,我有什麼辦法?」話越說越小聲,他也很怕讓爺爺知道自己在寫劇本。

  易心嘴巴張了張,氣得跺腳。「以後都別寫長壽劇了,改寫偶像劇,事前定好集數,不准延也不許砍!」

  「我不寫偶像劇。」雖然是吵架,聲音還是壓得像蚊子一樣小。

  「為什麼?」

  「不寫就是不寫。」

  「你看不起偶像劇?」

  「你有毛病。」劇本終於寄出,易文關了電腦就要往外走,去找那個小女人,她——

  糟糕,他居然到現在還不知道她叫什麼名字!

  真是白癡,哪有人認識這麼久了,一直忘記問對方的名字?

  有時候他也懷疑自己的腦袋是不是有問題,再複雜的陰謀詭計、人際關係他都能搞定,寫親情、友情,一下筆便能撼動人心,獨獨對於所謂的「愛情」,他不明白那到底是一種什麼樣的感覺,會讓兩個陌生男女彼此牽腸掛肚?

  相思是什麼滋味?像他此刻想著一個不知名的女人,心裡的那份安適、愉悅嗎?

  愛情似乎沒那麼薄弱,應該更熱烈一點才對。

  至少他看過的那些偶像劇裡,男男女女,為愛癡、為愛狂、為愛粉身碎骨都不怕。

  他自認是個自私的男人,就算交了女朋友,哪天兩人一起落水,身邊只有一個救生圈,他是會自我犧牲救女朋友,還是棄女友不顧,自己逃生?

  怕是後者的機率會大一點吧?

  他體會不到「愛」的真髓,叫他寫偶像劇,寫那種纏綿俳惻的愛……寫笑話還差不多。

  「哇,你翅膀硬啦?敢跟姊姊頂嘴?」易心又去擰他耳朵。

  「別鬧了。我還有事,沒時間跟你玩。」他怕自己去得晚了,又要和那帶著溫暖氣息的女人錯身而過。

  「你不答應寫偶像劇,就別想我放手。」

  「我不會寫偶像劇,姊——」

  「你們在說什麼劇?!」易老太爺的聲音像把刀,帶著森寒語調,犀利砍過來。「多大年紀了,還看那些無聊的電視劇、影集?立刻叫人把家裡的電視搬走!」

  該死的易心,進他房間的時候居然沒有把房門鎖起來。易文狠狠瞪她一眼。

  易心縮了縮,放開易文的耳朵,苦苦哀求。「千萬不行,爺爺,至少你總要讓我看看新聞,知道下個月的油價漲還是跌嘛!」

  但易老太爺走進來,開始他長篇大論的教訓。

  易文欲哭無淚,為什麼每次他要去找那個溫暖的小女人,就會有重重障礙阻擋他?他們就這麼無緣?

  他是無神論者,但這一次上帝也好、佛祖也罷,拜託,哪位過路神仙好心伸個援手,給他一個追求緣分的機會吧!

  他不知道,錢嬌嬌在家裡對著他留下的紙條抽泣。

  他說要按她家門鈴,讓她親自為他開門,說一聲「歡迎」。

  該死的,自閉症患者不是不擅長與人溝通嗎?怎麼能寫出那樣讓人心頭蠢動的字條?

  她理不清頭緒,只知家裡門鈴壞了好久,她一直不記得要修,一時間也沒錢修。但為了他,手頭再緊也得擠出錢來,請工人換一個新門鈴。然後,她扁扁的皮包裡只剩三十元,這一餐吃完,不知道下一餐在哪裡?正在煩惱,上天就給她送錢來了。

  這次她要演一個被正妻打死的小妾,怨氣不散,成為厲鬼,要尋仇家索命,可惜運氣不好,一出世便被一個英明神武的道士收了。

  戲很簡單,就是挨打、裝死。再化個鬼妝嚇人。台詞兩句,「大奶奶饒命」和「還我命來」。

  因為要死一回,聽以有紅包可領,算是個頗有賺頭的角色。

  問題是,這次要到高雄出外景,高雄離台北那麼遠,萬一她出外景的時候,他正好來找她,怎麼辦?

  可是不工作,她又沒飯吃,掙扎了好久,她跑去拜託管理員,如果有人來找她,請他轉告對方三天後再來,不然留下聯絡方式,她很樂意主動聯絡。

  然後,她懷著無限的失落去演她的女鬼。

  拍戲的空檔,她一直想著,他會不會就這麼巧地去找她?

  於是她一天打十幾通電話給管理員,煩得管理員伯伯叫她別再打了。

  她知道自己的行為太誇張,簡直像患了強迫症。她醒著的時候想他、吃飯時想他、工作時想他……連上廁所的時候,都會坐在馬桶上,想他想到發呆。

  她的身體一定有某一部分壞掉了,否則為何會如此思念一個人?

  苦苦熬了三天,她回到台北,才走進大樓,管理員搶先丟下一句話。「沒人找你。」

  她呆在原地,感覺眼眶匆然酸起來。

  他明明說會來的,為什麼不來?

  「錢小姐、錢小姐……」管理員看她好像受到什麼劇烈打擊,臉色蒼白得嚇人,連聲喊她。

  她吸吸鼻子,深呼吸。「才過了三天,也許他很忙呢,也許他明天就會來了,回家等他吧……」

  從不知道自己是如此怕寂寞的人,以為早已習慣與孤單為伴。

  但家裡有他,哪怕他從來沒有開口跟她說過一句話,只要他存在,和她呼吸同一個地方的空氣,她就覺得開心。

  她喜歡倚著他,看他打電腦時認真的表情,她知道他在寫劇本,可是她沒有仔細看過內容,因為那是他的隱私,她尊重他。

  她拖著行李回家,期待著明天,或者後天、大後天……他會很快地按下她的門鈴。

  第三章

  他騙人,他根本沒來按她家的門鈴。

  相反地,一個月後的午夜,她又在濛濛細雨中、在同一座天橋上,撿到一身濕淋淋,魂飛天外天的他。

  可惡的傢伙,害她提心吊膽,思念了整整三十天。

  她抬起腳,真想踹他兩下,但腳舉了起來又放下,捨不得。

  照例,她把他拖回家裡,讓他洗澡、換衣服,又幫他買便當,照顧他吃飽喝足,送他進臥房,讓他躺在床上。

  她趴在床邊,看著他迷人的俊顏,眼神逐漸迷濛。

  「你會寫劇本,應該有表達能力吧?那你為什麼從來不和我說話?」

  「你不想說話,用寫的也可以。你能不能聽見我說話?」

  「你留的紙條我看見了,我換了門鈴,一直等著你來,可是你沒來,為什麼?」

  「不要再一個人離開了,我知道我們還不算熟悉,但……我們王少曾經陪伴過彼此,為對方趕走孤獨,也算朋友,是不是?」

  「下次,不要再讓我一個人傻傻地等,好不好?」

  「你知道嗎?每天等著門鈴響的感覺真的好難受……」

  不知不覺,她的聲音哽咽了,連自己在說什麼都不知道,只是有好多話想對他說,於是,她對著他呢喃到喉嚨沙啞。

  她看見他閉上雙眼,是睡著了吧?

  但她還是捨不得離開臥房,只想就這麼看著他,一直一直看下去——

  這是第一次,她和他在同一間房裡過夜。

  以前他在的時候,她總是讓他睡床,她到客廳當廳長。

  她知道自己對他有點異樣的情愫,靠他太近,她怕自己會傷害他。

  雖然他封閉自己,如果受傷了,也不會讓人知道,但天知、地知,還有他們倆都知道,她不想讓自己心裡不安。

  可是今天不同,隔了一個月再相見,相思已經磨碎了她的心,她不想離開他,就怕只是轉個身,他又會消失無蹤,如同過去的兩次那樣。

  所以她要守著他,守著、守著……

  ☆☆☆☆☆☆☆☆☆☆  ☆☆☆☆☆☆☆☆☆☆

  當早晨的第一抹金芒透過窗簾吻上易文的眼皮,他沉浸在劇本中的神思被一抹很奇怪的力量強拉回來。

  他沒有過這種經驗,什麼東西能比他的工作更重要呢?

  他尚未睜開眼,就感覺週身被罩上了一層溫暖,那麼地熟悉和舒服。

  他迫不及待地張開眼,搜尋那份讓他牽掛了許久的感覺。

  終於,歷經四、五個月的相遇又錯過,他看見了她,驚訝得雙手都開始發抖。

  她呼吸輕淺,正在睡覺,瓜子臉上染著一抹粉紅,好可愛。

  他的手忍不住穿過她削薄的髮絲,柔柔軟軟,一根根搔動了他的心。「我總算看到你了。」這時,他眼中,心底只剩她,劇本扔進大西洋裡了。

  「真不知我們是有緣還是無緣,每一次都是你撿到我,可是當我清醒過來要去找你的時候,又總是受到阻礙,我……」她讓他生平頭一次嘗到了憤怒至極又無可奈何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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