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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頁     凱琍

  「我會重視我未來的家庭,但我也想兼顧工作,證明自己有能力生存。」

  「阿任,看來你找了一個不安於室的女人。」戴邦旭故意對兒子嗆聲。

  石宛琪內心一怔,原來伯父是這麼傳統型的想法,他認為女人婚後應該守在家裡,不能往外發展嗎?

  儘管如此,她仍鎮定道:「伯父您所說的不安於室,應該是指紅杏出牆吧?但我不會背叛阿任,我只想同時擁有家庭和工作,希望您能諒解。」

  戴克任正想幫腔,母親謝雨真卻先開口了。「老頭子你昏頭啦?什麼叫不安於室?說得這麼難聽!我當專職主婦一輩子,最羨慕職業婦女了,活得精采,走路都有風。現在都什麼年代了,你的想法已經落伍了,不管男人女人都該有自己的事業,我們若是有女兒,我也不會要她做家庭主婦的。」

  局勢發展出乎意料,戴克任和石宛琪互看一眼,而後她羞怯一笑說:「多謝伯母的肯定。」

  戴邦旭想都沒想過,自己竟會被妻子嗆聲,結婚三十多年來,這可是頭一遭。

  誰知謝雨真還有話要說,對石宛琪發表「過來人」宣言。「還有我告訴妳,結婚不一定好,如果遇到那種大男人主義又不解風情的老公,妳這輩子就別想翻身了!他就像大爺要人伺候,又像小孩子要人哄,萬一妳碰到這種人,根本自己給自己找罪受,還不如做個快樂的單身女郎,在事業上開闢一片天,活得自由又有意義,多好啊!」

  「媽!」戴克任當然不能讓母親向他女友洗腦,但他才喊了一聲又被打斷話,而且居然是他的父親來插嘴──

  「老太婆妳在胡說什麼?我們阿任是有點大男人主義,也有點不解風情沒錯,但是他會改的啊,妳沒看他今天幫忙下廚,還追到紐約去陪讀,這種好老公要去哪兒找?妳別害我們阿任一輩子打光棍,我看他從來沒這麼認真過,要是媳婦跑了妳要給我負責!」

  「媳婦?」謝雨真悠悠看了丈夫一眼。「你承認宛琪是我們媳婦啦?」

  原來是場陷阱,這下尷尬了,戴邦旭進退兩難。「咳!暫時可以列入觀察,等她念完書了,兩個人真有心的話,再來談結婚也不遲。」

  「有你這種脾氣的公公,你以為人家敢嫁給阿任嗎?誰曉得你會不會有一大堆規矩,叫人家要乖乖待在家,不准去上班,門禁是晚上八點,那多可怕!」

  「我又不是那種老頑固,妳把我當成軍閥還是土皇帝啊?」

  兩人繼續吵吵鬧鬧,戴克任和石宛琪被冷落在一旁,相視而笑,看來敵方因為內鬥,已不攻自破,他們所該做的就是坐享其成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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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後,紐約,聖派翠克教堂。

  雪剛融,枝頭冒出新芽,在這早春時分,戴克任和石宛琪即將成婚,她已順利畢業,兩人先在紐約辦一場婚禮,回台後再宴請賓客。

  婚禮小巧而溫馨,他們只邀請了至親好友,包括戴邦旭和謝雨真、鄧芷萱和喬怡,以及石宛琪的師長、同學,皮耶當然也來了,還帶著他的韓國女友。

  當∼∼當∼∼

  幸福的鐘聲響起,美麗的新娘由父親牽進禮堂。

  去年,在戴克任的鼓勵和支持下,石宛琪開始尋找多年毫無音訊的家人,因此得知石宏道已經去世,而繼母帶著三個孩子辛苦生活,於是她提供了一筆信託基金,讓弟弟妹妹至少都可念到大學。

  逝者已逝,她對家人的遺憾已然平復,因為她擁有了更完整的愛。

  今天誰扮演她父親的角色呢?不是別人,正是把她當女兒照顧的劉世裕。

  「克任,我把宛琪交給你了。」劉世裕對戴克任說。

  「爸,謝謝您。」戴克任滿心感激他的秘書兼岳父,當時若沒有劉世裕代為溝通,這場婚禮還不知要拖到何年何月?

  看石宛琪淚眼矇矓,劉世裕替她擦去淚水。「妳是我看過最漂亮的新娘,別哭壞了妝。」

  「是,我知道……」石宛琪點點頭。「謝謝爸。」

  「希望你們永遠珍惜這份幸福。」劉世裕把她的手交到戴克任手中,而後轉身走到座位上,和眾人一起為他們祝福。

  「諸位,今天我們聚在這裡,是為了……」牧師開始念祝禱詞,為這對新人證婚。

  陽光透過雕花玻璃而灑下,映照出彩虹般瑰麗,唯有經過風雨的愛情,方能擁有那璀璨光芒。

  【全書完】

  昨日今日明日  凱琍

  常覺得我自己是個「怪咖」,明明就是個寫愛情小說的人,編織美麗夢幻,應該浪漫到不行,卻是個貨真價實的小氣阿婆。

  逛遍大小店家,各種商品除非有「特價」、「出清」、「拋售」等字眼,實在引不起我的注意力,甚至我還會買下其實也不怎麼想要的東西,然後對自己說:「好便宜喔∼∼好好吃喔∼∼」

  只要便宜就是好吃、好看、好爽,好一個自我催眠的傢伙,徹頭徹尾都是沾沾自喜。

  常聽說有人著迷網拍,買了一大堆無用物品,我也曾有過這種日子,不知哪根神經錯亂,上網買了一大堆包包,最後自己留幾個,或轉送朋友,或捐給義工朋友去擺攤。

  但其實……我買的包包最便宜的一塊錢,最貴的兩百九十元,那陣子前後花了兩、三千塊,連「敗家症頭」都這麼小規模,根本比不上人家的大器度啊∼∼

  沒錯,各位親愛的讀者,常寫男女主角住在五星級飯店,包下整間餐廳燭光晚餐的我,就是這麼一個放不開又小家子氣的阿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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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蔡阿婆,於三十三歲的夏末,終於買了第一瓶粉底露。

  前男友曾說我該搽點粉,但老娘就是不想搽,不然你要怎樣?結果分手後,我反而想來試試看。

  從我開始有點愛美的意識以來,就覺得化妝是件詭異的事,塗一大堆色彩到臉上,回家後就努力卸妝,若弄不乾淨會很慘,這種用了又要擦掉的怪事,多浪費!

  而且我又懶又摳門,不想花錢花力氣去學化妝,反正沒興趣的就通通不管。

  二十五歲以前,我只有一根口紅,二十五歲以後,開始畫上眼影,三十歲左右才搽睫毛膏,三十三歲終於願意抹粉了。

  其實我距離全妝還遠得很,什麼蜜粉、腮紅、眉筆、遮瑕膏等,我都毫無概念,尚未進化到那境界。

  沒錯,我舉手投降,承認我老了,需要一些外力借助,因為皮膚不怎麼樣,素顏實在很憔悴,所以偶爾就來上個妝吧!

  人生是沒有一定怎樣、一定不怎樣的事,轉個彎,承認自己有弱點、有需要,也OK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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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汽車駕照,以前也曾開車上路,但有一次發呆,差點撞上對面車道來車,幸好對方閃得快,否則我已經肇事。那次之後漸漸不敢開車,於是開車的能力也漸漸失去。

  我向來沒耐心,懶得等公車,懶得陪它繞一大圈,所以大多騎機車出門,不管晴天或風雨天。

  颳風下雨時,其實騎車也挺有趣的,在安全帽、口罩和雨衣之內,我自成一個小世界,通常我都在想事情,或者亂哼一些歌,甚至想著唱著就掉下淚,不過都不會有人發現,很自在、很安全。

  沒人知道我,我與世界隔絕,就讓我哭笑自得,悲喜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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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涼的初秋,又到老人家懷念往事的季節。

  想當初他不肯去上班,在家纏著我,呵呵,後來都不給我回信,連我提分手也不挽回,嗚嗚。

  人生啊∼∼欲語還休,卻道天涼好個秋。不管怎樣,在冷冷的天氣裡,我有很多回憶取暖,這輩子已經不枉此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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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給了我一場夢,讓我以為今生不用再找,可以就此依賴,可以靠岸了。

  可惜夢很美,卻也很短,醒來時我還迷迷糊糊的,不知道夢已經離遠,現實就在前方等著。

  年紀雖大卻還有小孩子倔脾氣的我,不想聽到他先說再見,所以決定由我來說,請讓我有這特權,在他放手之前,我會先走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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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晚,我要刪掉他的訊息,這是一項重大儀式。

  首先打開手機,找出那些他傳給我的訊息,從第一封看起,看完後刪除,絕不能手軟。

  「待會兒我上去!」

  「現在全家都在吃妳買的栗子……又大又香說……」

  「明早十點去找妳!好嗎?」

  「勉強同意嘍!哈哈」

  「我剛到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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