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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頁     凌淑芬

  關於天才 凌某人

  先說,這篇序是有點沉重的序——完全跟書的內容相反。

  這本書是一本很快樂的書。

  因為我希望在讓我起心動念想寫這本書的沉重氣氛下,它會是一個快樂的故事。

  天才。

  跳級的天才。

  天才這個概念被很多戲劇所運用,我相信言情小說裡,寫天才,尤其是那種一跳四五級、七八級的天才主角很多。

  凌某人看看自己寫過的故事,幾乎不太寫主角是天才。

  其實,就像我對「黑道題材」有心結一樣(關於此點,請見《大王不敵太后》的後記),我對「天才主角」也一直有著想不開的點。

  先說,在這裡提到的天才,不是那種「比普通人更聰明一點」的程度而已,不是那種「人家讀小學二年級他讀小學五年級」那樣的程度,雖然在現實生活裡,這也算是一種難得的天分了。

  我所說的天才,是真的就是天才,十歲讀高中,十二歲讀大學,十五歲讀博士那種一路跳級跳到天上去的天才。

  當然,可能讀友們要摔書了——厚!小說裡這種天才主角好多,五歲上大學的都有,我們看膩了啦!下一本!

  等一下啦,嗚!(趕快哭著把讀友們抓回來)

  凌某人自己比較有印象的,關於「天才」的故事,是一個非常早期的美國喜劇影集,很抱歉它早到讓我甚至忘了它的中文譯名是什麼。

  那個影集是以一個高中的班級為主,裡面有個十歲的天才女高中生。其實我已經不是很記得那個影集的內容是在演些什麼了,只記得它是個典型的美國笑鬧劇而已。

  親愛的讀友們,你們是知道凌某人的。我總是喜歡去注意一些跟主題無關的、旁枝末節的問題。

  我一直在想:一個小女孩,有著超齡的智商卻是十歲的心齡,她跟一群十五、六歲的青春期同學一起成長,會快樂嗎?

  那群十五、六歲的同學,又是如何去看待一個才十歲就已經跟他們念同一本課本的小女生?

  她要如何從大她那麼多歲、連看電影逛街都不會想約她一起的同學那裡,得到歸屬感?

  後來,有一個人回答了我的問題。

  他是個馬來西亞的華僑。

  他在十三歲那年進麻省理工學院就讀。

  他在十五歲那年攻讀康乃爾大學的博士。

  他是個天才。

  對,就是我們在不管是言情小說或任何小說裡,很常看見的那種「從小就跳級、一路過關斬將、十幾歲就世界知名」的天才。

  只是,在小說裡,接下來的劇情通常是伴隨著因為極度的天才所以賺了很多的錢,是男人的話就有個美女主角配給他,是女人的話就有個知名企業老闆的男主角,然後結婚生子,從此過著睥睨群雄、幸福快樂的美麗人生。

  那現實世界裡呢?

  這位絕世天才一直有情緒上的問題,因為他從小承受著週遭過大的期望值,以及超過他的心理年齡所能承受的社會壓力。他開始變得內向、孤僻、沉默寡言。

  其實,仔細想想這是可以理解的。

  一個十歲小孩可以讀十八歲的書,只表示他智力上比較聰明而已,不表示他的心理年齡也到了十八歲。

  本質上,他真的就還只是個十歲的小孩而已。

  在他生命中的每個過程,他都跳躍了同年齡層的社交圈。十八歲的大學生不會想約一個十歲的「同學」去逛街,二十五歲的博士生不會想約一個十五歲的「同學」去聊天。

  我一直在想著,這樣的成長過程要忍受多麼強大的孤寂!

  我們的這位天才,二十幾歲開始出入醫院。

  三十一歲那年走到終點。

  沒有鮮花,掌聲,美麗的配偶,成功的事業和飛揚的神采,只有冰冷的泥土,和一方小小的墓碑,但他終於得到了平靜。

  這是天才的結局。

  因此我開始想寫一個天才的故事,一個「快樂的」,天才的故事。

  我寫了女主角陸絲。

  這個世界讓她大鳴大放,最後她卻在一座不毛的山村裡找到快樂,這些人都不是能成就她的人,但是他們是她的朋友。

  只有在脫下「天才」的光環時,心靈才能找到平靜。我是真的這樣認為。

  所以我寫了這個故事。

  ……很沉重對不對?

  所以當然故事一定要寫得很快樂才行啦!

  某方面來說,本書也是個美化過後的故事。因為我盼望在現實生活裡,所有不快樂的天才,最後也都能像女主角一樣,找到自己心靈的歸屬。

  最後,希望大家會喜歡這個故事,因為凌某人不敢說這會是我最後一本天才,但是起碼在未來很長的時間,我都不會想再寫天才的故事。

  讀友們,請翻開書頁吧。

  ◎寫信給凌淑芬:台灣台北市南京東路五段234號11樓之3  凌淑芬收

  ◎寫EMAIl給凌淑芬:shufenlin@mail2000.com.tw

  PS.各位讀友,這個email是一直有效的,所以請勿再寄「我只是想問問看這是不是你的email,請回信」之類的內容。坦白講,這樣的信凌某人不太知道如何回。因為我覺得回個「已收到」或「已閱」是件很無禮的事,但在沒有內容的情況下,又不可能回個長篇大論。

  另外,凌某人不見得有辦法每封信都回,但是我保證,只要是讀友們寄來的信,無論是實體信或email,我一定每封都很仔細的看過了。

  謝謝大家。

  第一章

  「簡直讓人不敢相信……」

  陸絲跨出車外,踢一踢爆掉的右前胎。

  七月盛夏把紫外線威力發揮到極致,滿身大汗的她繞了車子一圈,剛才的爆胎害她衝出路面,右邊的車頭也撞凹了。

  手機很順應天理的收不到訊號。反正她已經倒楣透頂兼破表,手機沒有訊號只是開胃菜而已。

  可惡!累積了許久的挫折感終於到達頂峰,她對著整片壯麗的山景放聲大叫。

  「啊——」

  回音從四方震盪回來,啊啊啊啊——整座山也陪她一起憤慨。

  叫完力氣也用完了,她垂頭喪氣地坐在路邊。

  她記不起來上一次和來車交會而過是什麼時候。這裡不像是大馬路,比較像私人的產業道路,幸好現在是大中午的,應該不會有人出來打劫。

  「現在不是沮喪的時候,陸絲,想想看早上表舅是怎麼告訴你的。」

  你往門前的那條路開下去,你會先往上走一小段,然後才通向下,一下了山很快就會回到南投市區了。

  上路的第一個小時,車子果然往上爬,陸絲很正常的認為自己開在正確的道路上。

  第二個小時,車子還在往上爬,她才想起自己忘了問親戚,他們口中的「一小段」是指多長。

  到了第三個小時,眼看路勢沒有一點「往下走」的趨勢,陸絲開始有危機意識。當時路邊還有一台小貨車在兜售水果,所以她就停下來問了一下路。

  「你要回市區?那你走這條就走錯了,這條是上山的。」水果司機好心地跟她說:「你聽我說,你現在往前面直直開,就會看到一個岔路,然後再直直開,就會看到另一個三岔路;你不要走右邊那條,右邊那條是去阿里不達村的,也不要走左邊那條,左邊那條是去不達阿里鄉的,你就走中間那條。然後你再一直開一直開,會再看到一個岔路。你就不要轉,因為那條是去天不吐鄉的,你就一直走,再走下去你就會看到一個轉彎,那個轉彎你就要轉,因為你不轉就會掉到山底下,然後轉了彎之後再一直開下去,就會有一個岔路,那個岔路你也要轉,然後你就會經過……」

  那個人一口氣講了十分鐘!

  聽得頭昏眼花的她,抱了一大袋四百多塊的柳丁芭樂和西瓜,乖乖回車上繼續開,一直開,開開開——

  然後她就來到這裡。

  「……」

  好吧!現在沮喪也無濟於事。放眼望去,都是彎彎曲曲的產業道路。路的左邊是一整片陡峭的山壁,路的右側,是一整片更險惡的斷崖。她都已經開了三個多小時了,再開下去都要玉山登頂了——這是說如果她知道玉山在哪裡的話。

  陸絲用力吹開飄落的髮絲,拿起隨身包包決定先往回走。

  「半個小時前經過的那個岔路好像有個路標,說不定附近有什麼山產店,回去看看吧!」

  每當事情不如意時,她便會開始喃喃自語。心理學說,這是因為自已發出的聲音可以帶來熟悉和信任感,心理上便會覺得不那麼孤單。

  孤單。像是她不知道這兩個字的意思似的!

  從小到大,她最熟悉的感覺,就是孤單。

  「陸絲,哪個天才會在七月天的正午,穿著三吋高跟鞋在南投山區健行?」

  答案是:一個沒事把自己搞到快崩潰的天才!

  她,從小就是人家口中的「天才」!

  她指的不是那種比其他同學成績好一點的小聰明,而是貨真價實的天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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