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要你們亂拍馬屁?」卓爾仰起頭來笑,她的爽朗稚氣,有一種很特殊的吸引力,誰都會下意識的覺得,接近她是絕對不會有傷害的!
「是真話嘛! 我們怎敢亂拍馬屁?」張健半真半假的。「我們怕你以後不理我們!」
「我才沒空這麼無聊呢1 再一年就考大學,你們有把握嗎?」她說。
大家都「哎」了一聲,立刻有人抗議。
「今晚跳舞,不談功課,好嗎?」
卓爾也笑了,是啊!在舞會上講什麼功課呢?她不想掃大家的興!
舞會開始,他們這一夥兒中學生跳得最起勁、最熱鬧。尤其卓爾,她對舞蹈方面很有天分,再加上身材苗條靈活,跳起來姿勢特別美好。
許多人都在看她,也有大學生過來清地跳,她知道是楊盛姐姐的同學,當然不能拒絕。一連串的跳下來,她覺得好累、好累,回到座位上,她大聲說:
「這次我要休息,誰都不許請我。」
同學們瞭解她說一不二的脾氣,只好讓她在位子上休息。她去拿一杯雞尾酒,慢慢的飲著。
一個人走到她面前,她看見的是兩條修長的腿和黑色的長褲,是誰?她說過不跳的。
「我說過——」她抬起頭來,看見黑色襯衫的上面是一張冷冷的,沒有表情的腦,但是一一但是——她心中卻莫名的不安起來。冷冷的臉上是黑而深的眼睛,眼中的光芒專注而真誠,很——很驚心動魄似的。「我——不認識你。」
「你已說過一次,在大門口。」他的聲音低沉而帶點沙哪,卻溫柔。「我叫畢群!」
「是,畢群,」她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說得這麼結巴。「可是我——說過這曲——休息。」
他考慮了兩秒鐘,一聲不響地坐在她旁邊。
「我等你。」他說。
她呆怔一下,有這麼請人跳舞的嗎?
他這人——很是與眾不同,她這麼想。
等她喝光了雞尾酒,等音樂結束,等所有的人都回到座位上,他仍坐在她旁邊。同學們都甚為詫異,這冷面怪人是誰?又看見卓爾腦上的尷尬,更是疑惑。
「卓爾,你——」張健以為她受到威脅,以為畢群是個太保,他站了起來。
「不,不,他請我跳舞,我要休息,他就等我,」卓爾一口氣說:「他是畢群!」
張健點點頭,坐了下來。
「啊! 卓爾畢群連在一起是成語!」張淑惠怪叫起來。「卓爾不群!」
同學們都哄笑起來,天下真有這麼巧的事!
卓爾皺眉,卻看見畢群眼中一片溫柔,深不可測。突然之間她的心硬不起來,罵人的話也出不了口。
「你們——你們亂開玩笑!」她只能跺跺腳這麼說。腦也漲得通紅。
從來設試過這種情形,她一直習慣被開玩笑,男的。女的她都不介意。只是這個畢群是陌生人,但——卻又令她有特別的感受。
真的!他這陌生人為什麼會令她有特別的感受呢?
好在音樂再起,她跟畢群走進舞池。要命的是,居然是一曲慢得不能再慢的四步。
跳舞時,他卻目不轉睛的凝視她,令她渾身不自在。
「你——可不可以不要這樣望著我?」她是稚氣的。
「我覺得你好特別。」他說。
「我特別?你才奇怪呢!又不認識,坐在我旁邊惹得我尷尬,很——莫名其妙的!」她小聲叫。
「我想認識你。」他直率的。
「不稀奇。有些男生專門不帶女伴參加舞會,目的就是想在舞會中看女生,認識新女生!」她皺皺鼻子。
「別女生、男生的講,」他笑起來,很淺很淺的笑,也不過是牽動一下唇角。「你念高中?」
「高三,明年考大學。」她揚一揚頭。她不容許別人看不起高中生。「你也不過是楊盛姐姐的同學,大三而已!」
「但是我是服完兵役才念大學的!」他說:「我今年已經二十三歲了?」
「二十三,這麼老?」她叫起來。惹來四周不少視線。
「別叫,別叫,」他壓低了聲音,好像在哄小孩子一樣。「二十三歲不算老,不過比起你的十七歲,我算是老大哥了!」
「我還設滿十七歲,別把我說老了!」她扮個可愛的鬼臉。「我不喜歡老!」
「沒有人能永遠年輕的,」他輕歎一聲。「我也曾有過十七歲,那也不過好像昨日的事。」
「好像很傷心似的,十七歲時你失戀了?」她問得天真。
他沒有回答。過了一陣子,他問:
「等會兒你的司機會來接你?」
「不是我的司機,是爸爸的,」她搖頭。「我叫他別來,一定有人送我回去的,預定好了時間,我玩得不會開心、暢快!」
「那麼——」他猶豫一秒鐘。「我送你回去!」
「你?」她指著他的鼻尖——啊! 他有著很挺的鼻子,下面是似乎很有感情很會說話的豐滿的唇。「我又不認識你,為什麼要你送?」
「怕我把你拐去賣了?」他眼中帶有笑意。
「那也不是,我只是——我們不熟,這不大好!」她說。
「我不是自我介紹過了?」他不放鬆。
「還是不好,張健他們會笑我的!」她還是搖頭。
「你想想,心裡願不願意我送?如果願意,怕什麼別人笑呢?」他目不轉睛的。
他不是很漂亮的男孩,卻很性格,很吸引人,尤其那令人驚心動魄的眼光。最特別的是,他才二十三歲,眉宇之間像有了風霜,有了滄桑,有了疲倦一樣。
他的臉看來有些矛盾。
「也對!」她想一想。「等一下才告訴你,要不要你送。」
「等一會兒或現在應該沒有不同,」他說:「而且——你知道嗎?我騎腳踏車來的!」
「啊——」她有些驚喜。「怎麼會?我沒看見?」
「我寄在巷口的小店裡,」他說:「一輛深藍色的腳踏車,我擦得很亮,很配你的白衣服!」
「好吧!」她終於點頭。「你很奇怪、很特別,沒有人用腳踏車送女孩子回家,我要試試!」
「不講自己是女生了。」他笑。
「你的腦筋怎麼不用來記功課?專記人家講的話?」她瞪著他。
「我沒有記人家的,只記往你說的!」他深深定定的凝視她。
她的心一下子亂了,亂得——令她自己也莫名其妙! 他是陌生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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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次的舞會果然是畢群送卓爾回家。
不過他不是個多話的人,一路騎著腳踏車一路沉默著,看到她家門口。坐在前面雙手扶著手把的她很窘,她的活潑開朗令她勝以忍受沉默,但他是個陌生人,她不敢隨便開口說話。
她有點後悔讓他送,她只是好奇有男生用腳踏車來送女生回家的嗎?
不過——她倒享受了深夜中馬路上的安寧、靜謐,昏暗的街道上;孤獨的一輛腳踏車上戴著兩個人,那感覺是很美很美的。只是;他們一直沉默,直到她家門口,他也只不過深深的看她一眼,說聲再見,轉身就跳上腳踏車,如飛而去。
卓爾回到學校被張淑惠、楊盛他們笑了一星期,硬說那冷漠古怪的畢群是她男朋友。男朋友?她稚氣的笑,回家的路上一句話也沒說過呢1
卓爾已決心把這個人忘記,他是一個陌生人,直到今天都是,除了他的名字,她對他一無所知,她沒有理由記往他。雖然——他給她帶來奇異的感覺!
目前最重要的是,她要考大學,不論哪一間,只要是在台北附近,可以通車上學的她都高興,她不想往校寄宿,她喜歡在家裡陪爸媽和弟弟。
她是個十分重視家庭的女孩子!
當然,高三的女學生大家都拼了老命在讀書,考大學不是開玩笑的,誰都削尖了腦袋,換了副度數加深的近視眼鏡,大學啊!影響一生的前途!
周夫放假;她很乖,很安心的在家溫習功課。不是常有舞會的,卓爾也不是每一次都肯去,她要看情形,在她心目中,沒有比老大學更重要的事!
直到吃完晚餐,她放下了書本,拿起聖經走出大門。家人都知道她是去附近的教會參加青年團契的,這是她的習慣,她是個虔誠而熱心的基督徒,每年暑假地還去台北縣的一些小鄉鎮主持小學生的主日學呢
走出巷子,她下意識的看到了一個倚牆而立的黑衣人,昏暗的燈光下,那人的站姿很怪,好像站僵了一樣,又好像亙古以來他就站在那兒,經過了風吹雨打日曬,已經變成了化石。
只看一眼她就繼續走,她知道世界上是有很多怪人的,那人喜歡倚在那兒變化石,就由著他吧!只要他不傷害人,不妨礙人,沒有誰會管他。
只是——她突然覺得那人好面熟,她忍不住回頭再望一眼,啊!怎麼是他?!畢群。
「是你!?」她意外的停步。「你在這兒做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