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一定,大多時候自己住,不過若我奶奶抱怨,我就會回家住幾天。」刑立威不懂她為什麼要對他笑,而且還笑得那麼詭異。
其實這幾年來,他為了工作方便,在公司附近買了一間大約三十多坪的公寓。那公寓和他家祖屋比起來是不大,至少沒有奶奶的碎碎念,耳朵可以清靜不少。
「既然可以的話,那你為什麼不直接回家住?」這樣不是比較省錢嗎?
「我家離公司有點距離。」他解釋,這當然也是理由之一。
對喔,歐小箏點點頭,她一直以為他每天騎腳踏車去上班,如果他家在郊區的話,腳踏車豈不是要騎很久?那真的太累了。
「阿威,我告訴你,我住的地方其實還不錯,風景視野也很好。」最頂樓,雖然只有五樓高,但視野已經算是不錯了。「而且離公司沒有很遠。」
「是嗎?」她告訴他這些做什麼?
「是啊。」歐小箏充滿希望地看著他。「怎麼樣,你要不要考慮一下?」
「考慮?」
「對啊,考慮搬來跟我住。」
「妳要我跟妳同居?」
「同居就同居,幹麼大驚小怪的。」喊得那麼大聲,好像有什麼問題似的。
厚,好樣的,刑立威黑眸直直地盯視著她,沒想到她看起來很保守,事實上居然這麼開放。
「這樣不好吧,我們……」他還在想該怎麼拒絕她。
若讓他奶奶知道他和一個女人同居,歐小箏就別想有安寧的日子可過,更何況他們並沒進展到那種地步。
歐小箏思想單純,她可沒想到他居然會想歪。
「你就考慮一下,阿鈺的房間整理得很乾淨,你不用擔心。」為了展現自己的誠意,她忍痛給他一點折扣。「不然我當二房東,收你三千五的租金就好。三千五很便宜了,我要付五千耶,還不包含水電費。」
「嗄?」原來她說的同居還是為了省荷包,害他以為……
刑立威暗敲自己的腦袋,怪自己胡思亂想。
不過,跟她同辦公室上班這麼有趣,那若是跟她同居,不就更能時時看到她?
時時看到她?!
他居然為了這個念頭而感到興奮與迫不及待,這……會不會太跳脫常軌,太過度在乎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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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瘋了,我敢肯定,你一定是瘋了。」金仲揚在聽完好友的轉述後,在辦公室內煩躁地走來走去,簡直不敢相信會有這麼荒謬的事。
「仲揚,冷靜一點,你走得我頭都快暈了。」刑立威根本不覺得那有什麼。「只是同居而已。」
「少爺,刑大少爺!」金仲揚難以相信他居然將事情說得那麼簡單。「如果今天換作是別人有這種天上掉下來的艷福,那我一定會誠心誠意地恭喜他。但你不一樣,你是刑家的大少爺,海威的太子爺、小王子,難道你不怕那個女人別有用心?」
「她的目的就是希望我可以每月幫她付三千五的租金。」
「有這麼簡單?」
「那有多複雜?」刑立威不以為意。「別忘了,她是歐小箏。」頭腦簡單,單純到像個單細胞動物的小女人,她會有多複雜的心思?
「可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尤其像他這種大少爺,更是得多提防注意才行。
「你很囉唆,我只是告訴你一聲,免得你到我那裡找不到人。還有,我奶奶那邊若問起,你得替我擋著。」刑立威倒也很瀟灑,做事乾脆俐落,直截了當點出事實。「我並不需要你的意見。」
「希望你知道自己在做什麼才好。」
「放心,我知道,我很清楚。」刑立威自信地一笑。「不知道新房子怎樣,當歐小箏的室友一定很好玩,很令人期待。」
金仲揚撇撇唇,不敢苟同。
「容我提醒你一下,她是歐小箏,就算對你沒有其他用心和心機,她還是歐小箏。」
廢話,他當然知道她是歐小箏,就因為室友是她,所以他才期待。
但後來,刑立威終於明白好友為什麼要一再地提醒「歐小箏」這三個字,且第一次為自己的決定感到大大的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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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幹麼?哇,好多東西。」歐小箏看到搬家公司載來了一大貨車的物品,當場傻在住處前。「你這是做什麼,搬家嗎?」
「不然呢?」她不是邀請他來當她的新室友嗎?刑立威解釋。「我有很多慣用的東西,這些只是一部分,看需要的話,我會再搬來。」
他穿著一件白色襯衫,內搭削肩圓領白T、看來很普通的寬版牛仔褲和耐吉球鞋,俊挺的臉上仍舊是那副矬斃了的黑框眼鏡。
這樣的穿著搭配,穿在任何一個男人身上都應該很普通才是;但不知道為什麼,歐小箏老是覺得他身上有股特別的氣勢,就像領袖氣質,走到哪裡都是焦點,而刑立威看起來也是神氣十足,像他現在指揮搬家公司工人搬物品的姿勢,更給人大老闆的感覺。
指揮工人搬……哎喲,死定了。
「等等、等等!」歐小箏連忙阻止搬家工人卸貨,並火速地將刑立威拉到一旁。「阿威,我不是說過了,我……我那裡什麼都有,桌椅,甚至餐具,你不需要這麼大費周章。」
「可是我有自己慣用的東西。」刑立威從小含著金湯匙長大,他的「怪癖」可多了。
舉凡像是床和枕頭的柔軟度、窗簾的顏色、沙發的材質、餐具上的雕花,甚至連室內拖鞋都十分講究。當然,他也猜到她絕對不可能提供他滿意的東西,因此他自備總行了吧。
歐小箏快暈倒了,這傢伙毛病這麼多,他真以為他是大少爺啊?切。
「不用不用,我說我那裡有。」她瞪著滿車子的東西。「退回去啦。」
拜託,請搬家公司搬一趟東西至少要好幾千塊吧,他真的是個笨蛋耶,那幾千塊都可以付一個月的房租了。
奇怪,人窮就窮嘛,怎麼會養出這副大少爺的德行,實在令人費解。
「這個……」刑立威皺著眉。平常工作很辛苦,所以他很注重住處的品質,可不想委屈自己。
「小老闆,啊偶們訴要把東西搬企哪裡?」搬家公司的人操著台語口音,上前客氣地詢問。
這個凱子爺多付了他們一倍的價錢,他們當然要小心伺候,不但不能弄壞他的東西,還要安全地把東西搬到他的新家,這樣以後他要搬家才會再找他們。
「搬走搬走,看哪裡載來的,就送回哪裡。」歐小箏講得有點心虛。
老實說,她剛剛偷偷地瞄了一下那台貨車上的東西,真的嚇了好大一跳,每樣東西看起來都好高級,萬一弄壞了可不得了。
對喔,這傢伙不是騎腳踏車上班嗎?窮成這樣難道是把錢花在這些傢俱上,他有沒有搞錯?
「好吧,麻煩替我再搬回去。」刑立威不再堅持。
他說過要重新開始自己的新生活,既然如此,他就要有勇於挑戰現狀的打算。
嗯,沒錯,已經當過職場的平凡小員工,現在就讓他挑戰新的環境吧。
只是,他怎麼也沒想到,這個挑戰竟然如此「艱難」。
「妳確定這裡可以住人?」
第一眼看到歐小箏所謂要跟他分租的房子,刑立威驚愕地張大嘴巴,久久無法閉合。
這裡是違法加蓋的頂樓不說,地方還小得讓一百八十幾公分的他有強烈的壓迫感,似乎連在室內走路都得彎著腰、低著頭才行,他強烈地懷疑這根本就是個鳥籠。
更扯的是,這裡客廳、兩個房間和廚房等,前後加起來竟然不到十五坪?更遑論他剛剛爬了五層樓梯,到現在還覺得有點喘。
沒錯,這裡連座電梯都沒有。
喔,要他住在這裡,還不如讓他死了算了。
「妳真的確定這裡可以住人?」他難以置信地再問一次。
「當然,我不就住在這裡。」歐小箏拍拍他的肩。「放心啦,這裡看似簡陋,但事實上還可以,習慣就好,不用擔心。」
習慣就好,不用擔心?
才怪,他已經開始後悔了。
「阿威,我帶你去看你的房間。」歐小箏好擔心新房客不願意留下來,趕忙展現出她的熱情,召喚他去看他的新房間。「怎樣,這裡之前的房客阿鈺整理得很乾淨吧。」
刑立威看了一眼,差點沒暈倒。
「這裡沒有床。」
「打地鋪。」歐小箏一副豪氣模樣拍拍他的胸。「日本人不都這樣。」喔,他的胸部怎麼那麼硬啊,害她拍得手好痛。
「是嗎?」人家日本人睡的是鋪上榻榻米的和室,而這裡是硬邦邦的水泥地面,哪裡一樣了?刑立威苦著臉。
不行,這裡他絕對沒辦法住,要他住在這裡他一定會作惡夢。
腦子裡不斷地盤算著他該找怎樣的借口離開,濃眉更是皺得死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