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萍果吃完了,說:「陳怎麼還不來?」
電話鈴響了,燕呢去接聽,放下電話,她冷靜地說:「陳不來了,他進了醫院。」?
我們趕去醫院,燕呢叫我離開。
他們還是如期結婚了。妻沒有去,她恨死了陳。「這個男人,到棺材去也要拉一個要陪,如果他真的愛燕呢,他不該這麼做。」
我去了。那在下雨,已經有二十多天沒下雨了,那天卻下雨,而且下得不小,路上塞車塞得很厲害,我趕到時已來不及觀禮,在大會堂門口看見他們,燕呢仍然很高興,簡直是個十分美麗的新娘子,白色的緞衣淋得半濕,她與新郎在擺姿勢拍照,我連忙走過去站在他們身後,作其家長狀。
燕呢的婚紗已經掀起來,我吻了她的臉頰。
她笑道:「如果姐夫不來,真是掃興了,剛才我一直祈禱,希望你來。」
陳緊緊握住了我的手。一個觀禮的人也沒有,證婚是陳的老傭人。
我告訴陳,「以後要愛我的小姨子,要對她好,你這個幸運豬。」我拍拍他的肩背。
「我知道。」他握住我的手,「是的,我知道。」
雨還在下,我打著一把傘,遮三個人,雨一直打在我們肩膀下,終於把照片拍完了,我們搭車回家。那一天晚上燕呢做了一桌好菜,我們三個人吃了個飽,開了兩瓶香檳,喝得光光的。
新婚夫婦很高興,我趁早告辭,一開門,看到妻站在門口。我說:「如果你不是來接我回去的,那麼你就進來坐一會兒吧,不過別坐太久,人家會嫌我們。」
妻拿著大包小包的禮物,見到燕呢,抱頭大哭。燕呢拍著她的肩背,向我擠擠眼。
妻送來最好的禮物是一張百子圖的被面,大紅真絲上繡著一百個小孩子。
我很感動,陳也很感動,除了燕呢,每一個人的眼睛都潤濕了。燕呢好剛強好勇敢。天下是有她這種女孩子的。
他們終於結婚了。
結了婚陳馬上住進醫院,燕呢做他的私人護士,好好地看著他,我們不曉得他們的生活過得怎麼樣,燕呢偶然會來一下,人好瘦,但是精神還好。
終於在一個月之後,她來了。「姐夫,永復希望見一見你。」她簡單地說。
「好的。」我立刻知道是為什麼,馬上換了衣服出去。
我跟燕呢出去,到了醫院,燕呢在一路上一句話也不說,她緊閉著嘴唇,非常鎮定,我呆呆的看著前面的路。
找到了病房,我推門進去,簡直已經認不出陳永復了,他全身都是管子,瘦得只像骷髏,如果不說,我真不相信這是一個多月前那個濃眉美目的年輕人。
我非常難過,握住他的手:「永復。」
他微微睜開眼,見得到是我,點點頭,提高手做一個姿勢,我知道他心中是高興的。
這短短的日子,對他來說,是往地獄心經之地,對我們不過是日常生活的一個月,又輪到發薪水的日子了。「
永復的聲音很微弱,他說來說去只有一句話:「我很幸福,我很幸福。」
我忍不住哭了。
永復說:「我有點怕,我一直怕,但是有燕呢在,燕呢……」他的聲音低下來:「這是每個人都要經過的,沒有人逃得過,我怕。」
我握緊他的手,我想尖叫,我也怕,怕得不得了,怕得說不出話來。
「燕呢……」他微弱地叫。
燕呢冷靜地走過來,把臉靠在他的臉上。
我的雙眼完全模糊了。
後來永復睡著了,燕呢送我出去,她還是一句話也沒有說。我吻吻她的額角,「你們是最恩愛的。」我說。
她笑一笑,我走了。
三天之後,她再來,頭上已經多了一朵白花。她神色很自然,看不出哭過,比往日沉默了很多,旁人決不會想到她剛剛成為寡婦。
「痛苦嗎?」我問。
「痛苦的。」她答:「還是死掉的好,多拖下去多痛苦。」
「他害怕嗎?」
「怕,哭了,說不捨得我,不捨得這世界。」
「你一直在他身邊?」
「是,他臨終時表示謝我。」
「真是難以相信,生命這麼容易的離開了他。」
「我會永遠的記得他,」燕呢說:「人總是要死的,總比一輩子活著,卻沒有人記念好。」
「你打算怎麼樣?再回醫院去工作?」我說。
「我打算到美國去,醫院又准了我一個月的假,我想去旅行。」她說。
「回來之後住什麼地方?」
「原來那裡。」她說。
「不後悔?」
「當然不,」她微笑:「永復是愛我的,他對我很好,他會活在我心中,我曾經有過這麼完整的一段感情,我很為自己驕傲。」
「祝你幸福,燕呢。」
「我會的,你放心。」她笑說:「謝謝你,姐夫,你真是個好人,叫姐姐原諒我。」
「這是燕呢的愛,她說也許她活在這世界上,不過是要給陳永復一點光彩,她做到了。
藍鳥記
我是家庭主婦。
未出嫁之前,我在香港大學念英國文學。十八歲入學,廿二歲畢業,同年冬天下嫁世傑,至今十二年。
大兒子已經十一歲,小兒子八歲。
或者我應該說,我並不是廉價屋村那種家庭主婦。
我的意思是,我不煮食,我不打掃,我不洗熨。
世傑是一個工程師,大我六年,他事業不至於成功得可以買勞斯萊斯,不過我們也有三輛車子。平治(香港家家有輛平治,當然你聽說過平治廠至為震驚,當他們發覺香港原來竟是平治世界最大的市場)、小黑豹開篷跑車,與一部本田。
我什麼都不用做,事實上我竟不知道這十二年是怎麼過的。當然,我生了兩個兒子,懷孕各花掉十個月。就是那麼多。
我不參加崇德會,我不學插花,我也沒有開時裝店。
我說過了,我什麼都不做。我甚至不搓麻將。
我的兒子們功課好得要命,補習老師每星期只來兩次,他們有他們的主見,懂得跟我說:「媽媽,我想去買條腰間打褶的長褲,現在流行的。」
你看。
所以我開始覺得無聊與寂寞。
如果我說我不快樂,我太不懂得感恩。
但如果我說我快樂,我又在撒謊。
是的我彷彿什麼都有。珠寶、皮大衣、丈夫、兒於、房子、現款,年年到歐洲度假。我還有什麼不高興的﹖
我內心知道,在銀狐與梨形鑽石之間,在兒子的笑聲與丈夫的體貼之間,缺少的是那種燦爛,那一道火花,剎那間的虹彩。
這算不算奢望?一個女人在她一生中,希望看到一次藍鳥,是不是奢望?
世傑說:「你越來越沉默了,你知道嗎?」
「我去看過醫生,醫生說我貧血,因此疲勞困頓一點,請老爺原諒我沒廿四小時金睛火眼地侍候你。」
世傑說:「說話別這個樣子。」他笑。
但是我的生命從沒發過光與熱,十二年來我沒有與第二個男人喝過一杯茶,跳過一次舞。
我不是想無端端出去找三打情夫,開性派對。我只是憧憬年輕的情侶們在淺水灣T恤短褲,火辣辣的太陽與激情,他們青春的面孔上凝著汗珠與愛情,影樹頂的紅花與他們的心。
我從來未曾有過這些。
與世傑做愛像刷牙。一種習慣,一種天職——每個妻子都如此做,每個妻子都應該做。
當然,刷牙也有好處:口氣芬芳,防止蛀牙。但是你不會因刷牙而興奮吧?
因此我變得消瘦而憔悴。因為我沒有前瞻,我也沒有回憶,我的生活是一片空白。
至於世傑,我知道他的事,有時他回來,襯衫上帶著別的女人的香水。他是那種人不風流枉少年的信徒。走到那裡,總有一兩個女孩子在他身後竊竊私語:「……看王世傑,是,那個,黑色西裝,銀灰色領帶的建築師。」女孩子還如見了蜜糖一般的趨前去。
世傑是談笑風生的男人,漂亮、灑脫、幽默。
如果女孩子稱讚他:「王先生,你的領帶太配合襯衫。」
他會說:「我的內褲更配我的膚色。」
當著我,女孩子哈哈的笑。而我不介意,因為這種笑話我已聽過一千次一萬次以上,我厭倦得要死。
好了,這是我的生活。
我推開兒子的功課,又合上。我的那份陽光呢?我也需要陽光。
然後我遇到了班。班是那種非常健康非常可愛非常活潑的男孩子,一雙眼睛彎彎的,不笑也像笑,真正笑起來臉頰出現兩個酒渦,濃眉襯得他俊期非凡,他是那種吃史各脫鮸魚肝油大的孩子。
我在汽車服務公司遇到他。
我跟他訴苦:「黑豹的毛病是——」
他向我笑。「黑豹如果不行,最好買一輛摩根。」
他的笑使我暈頭轉向。我呆視著他——「你……」
「我不是車行的人。」他笑說:「我也是來找他們修車的。」
「呵,對不起,太對不起了。」我不住的道歉,退後一步。
「這不是你的錯,「他聳聳鼻子,皺皺眉頭,撥撥耳朵,「塊頭大的人都像粗胚,我的確長得像個機器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