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第一次覺得事情奇怪時只有三歲。
「爸媽、哥哥與我到海灘散步,我找到一隻大海星,媽媽同我說:『小英,看完了把它放回海灘,它家人等它回家呢。』
「我看到冰淇淋小販,我走近。
「有一家人已經在那裡,他們也有一個小女孩,那小孩對我說『你好嗎』,我知道她表示善意,我朝他們笑。
「小女孩過來拉我的手。
「媽媽這時叫:『小英,別走遠。』
「我轉過頭去,『媽媽,媽媽。』
「不料那家人大大驚異,他們看向我媽媽,又看看我:『那是你媽媽?』
「忽然,他們像是自覺失言,尷尬地走開。
「為什麼,為什麼他們看到我媽媽,有那樣的反應?
「媽媽叫林茜安德信,雪白的肌膚,碧藍雙眼,金髮,在電視台工作。
「她在沙拉羅倫斯女子大學畢業,讀新聞及政治系,家族在一百年前自愛爾蘭移民到多倫多。
「外公姓奧都,經營小小咖啡店,漸漸擴充成為一間著名餐館,叫做『愛爾蘭眼睛』,客似雲來,許多明星藝人政客都是常客。
「外公對我與哥哥十分鍾愛。」
小英問哥哥小揚:「怎麼樣,開頭還過得去嗎?」
小揚笑笑:「若你還在十一班,我會給你甲。」
「真氣餒。」
「你還緊記著小學老信居臣太太所說:文章開頭需有特殊吸引力,叫讀者追著看?」
小英點頭。
「那真是過時的寫作方式。」
英不服氣,「雙城記第一句是『這是最好時刻,這是最壞時刻』,異鄉人第一句是『母親今日辭世,或者是昨日』,都採取這種寫法。」
「他們是一級作家。」
英笑了。
「別理我,別聽我,做一個寫作人,第一步路就是寂寞的,別管別人說什麼。」
「揚,你第一次覺得事情奇怪是什麼時候?」
「三歲。」
「同我一樣。」
「我不比你笨啊。」他笑。
「你從來沒與我講起是怎麼一回事。」
「三歲,上學前幼兒班——」
「是,一切煩惱從那時開始,一與人接觸,就會有摩擦。」
「一個白人男孩罵我:『那是你媽媽?你倒想,你倒想有一個雪白媽媽!』」
小英惻然,緊緊抱住哥哥手臂。
「我的皮膚比你更深色,我受到歧視,比你更多。」
「三歲到六歲是最難受的幾年。」
「是,一過八九歲,孩子們也學會虛偽,知道當面奚落看低人家是自貶身價行為,所以都把真實感受掩飾得很好。」
小英微笑,「我在那時開始,在公眾場所,不再大聲叫媽媽。」
「我也是。」
「狡猾的小兄妹。」
「後來就覺得爸媽真偉大。」
小揚取過鑰匙,「不與你說了,我有約會。」
「玩得高興點,早些回家,莫喝酒,小心駕車。」
「你比媽媽囉嗦。」
媽媽出差到英國去了,做一個特輯,訪問英國一般市民,看他們對英政府刻意親美作風的意見。
林茜安德信在行內已是皇后級人物。
英到國家電視台參觀過,由衷崇敬母親,只見一大班工作人員跟在她身邊打理服裝化妝,她一邊看新聞稿一邊坐下,最後助手喊:「三、二、林茜」,媽媽抬起頭來,艷光四射,眼睛如藍寶石般湛出晶光,微帶笑容,讀出當日頭條。
比起媽媽,小英自覺又黃又瘦,真不像媽媽的女兒。
媽媽不是生母。
她與哥哥是安德信家庭的領養兒。
這解釋了一般人看到黃皮膚小孩喚白人媽媽時的訝異神情。
媽媽生活圈子裡全是高級知識分子,他們擁有異常的智慧涵養,也擁有平常人不一樣的機心,深沉陰暗。
他們對不相干的事才不會輕易表示意見,看到安德信兄妹,一直親切招呼問候。
普通人就比較率直。
嘴巴不說,眉毛也揚起,打著一個大大問號。
有些會喃喃自語:「偉大,真偉大。」
英幼時統共不知道特別,她一心以為白媽媽生黃女兒,或是白爸爸養黑小子是天經地義的事,就像一窩兔子,有白有黃有斑點,林林總總顏色,卻仍是一家人。
到了十歲八歲,才明白過來,人類血統十分奇妙,根據遺傳因子,白媽白爸不能生黃皮膚女兒。
約六七歲時英最羨慕雪白肌膚,時時用媽媽的粉搽白面孔,又用黃色毛線結成辮子戴在頭上,鬧了一年,母親並不阻止,讓她自由成長。
到了十二三歲,升上中學,這種煩惱自然消失,她把烏黑長髮的尾梢染成鮮紅,比金髮更加奪目,她開始接受自己,接受膚色,接受領養兒身份。
林茜那時已經走紅,時時出差,每週工作百餘小時,顧得了事業顧不了家庭,她與彼得安德信協議離婚。
小英聽到消息哭出聲來。
小揚的臉色也好不了多少。
「對不起,孩子們,這不表示父母不愛你們,你仍是我們至愛,我倆仍然會同從前一般愛護珍惜你們,只是,我們決定分開生活。」
語氣平靜和氣,友誼分手。
那番話並非外交辭令,他倆說得出做得到,仍然盡心盡意照顧一對子女。
英與揚功課有問題,彼得安德信曾經告假一星期在家親自教他們微積分。
他也是忙人,他打理一家證券公司。
可是學校要見家長,他倆必定出席:運動會、開放日、音樂節……林茜好幾次特地自外地乘飛機趕回來參予,從不食言。
家裡有保母璜妮達,煮得一手好墨西哥菜,司機是印裔的赫辛,安德信家如聯合國。
英的周記總叫老師驚喜,一次她寫赫辛的家鄉孟買水災,她幫他籌款救災,老師叫她在課室裡大聲讀出原文。
英當時說:「多難為情,我出了一身汗。」
英的童年及少年生活舒適富裕,備受父母鍾愛,應當是一名快樂兒童。
但同時又充滿矛盾不安,時時需要克服歧視與不公平待遇。
她自覺不普通。
與小揚一樣,他倆早熟,從來不問多餘問題。
許多華裔同學皮膚白皙,可是小英膚色略深,帶一種蜜糖顏色,又像在陽光中沐浴整個下午,金光閃閃,十分亮麗。
英是外國人口中所謂神秘美人:細長大眼,尖下巴,嘴唇微腫,黑髮披肩,只不過她不穿旗袍不穿沙籠,她穿白襯衫卡其褲。
電話響,英趕去聽,原來是外公。
。
「英,來一趟,我做新甜品給你嘗。」
英笑,「立刻到。」
她駕車到市中心,外公在餐館外等她。
祖孫擁抱一下。
「有什麼好吃的?」
「昨晚大明星李夫斯帶了十多個工作人員來用餐,包了一大間廂房,大吃大喝大笑,聲震屋瓦,吵得不好意思,又請全場客人喝香檳道歉,結果所有人唱起歌來,我做了一客甜品,當場命名李夫斯巧克力甜心,你也來嘗嘗。」
外公金髮已經掉了八九成,藍眼卻炯炯有神。
英笑,「你不叫我來看明星。」
「時間晚了,小孩不宜上街,我替你要了簽名照片,電影公司過兩日送來。」
外公仍然把她當小孩子。
「他們有否給豐厚小費?」
「有,夥計們都很高興,接著下來,整整三個禮拜訂座全滿。」
「恭喜你,外公。」
外公說:「上星期省長在這裡與市長喝咖啡,保鏢坐臨座(原文如此,似應為鄰座),一談個多小時,終於站起來走了,忘記結帳。」
「有這種事!」
「後來市政所秘書打電話來道歉,說馬上派人來付款。」
「你怎麼說?」
「我說由愛爾蘭眼睛請客好了。」
英拍手,「好極。」
外公靜下來,看著小英,「你是好孩子,有你外公就有笑聲。」
「外公。」英緊緊握住外公的手。
廚房端出巧克力蛋糕。
小英並不嗜甜,可是她卻把蛋糕吃光光,還拿起碟子,拿到面前用舌頭舔乾淨。
大家見她那樣誇張,都笑起來。
外公說:「前總理杜魯多最喜歡吃巧克力蛋糕,一次,有人給他一大塊,他笑說:『這叫巧克力死刑。』」
英說:「一家甜品店就叫巧克力死刑。」
說說笑笑,大半小時過去。
外公終於垂頭,「今日是你外婆冥壽。」
「我知道。」小英聲音放柔。
「小英,你真乖巧,你看,我們現在這樣好,外婆都看不見。」
英把手放在老人手上,「外婆一定看得到。」
外公感動,「是,你說得對。」
這時有人提著一籃白玫瑰進來,一看,原來是哥哥與他女朋友。
小英很高興,原來他的約會在這裡。
外公忙著招呼他倆。
小英坐窗前看街景。
她幾乎在這間餐館長大,難得是外公一早就把小揚與她當作親生。這家人真是沒話說。
她與小揚並沒有愛爾蘭眼睛,卻一樣受到鍾愛。
真幸運。
半晌,小揚與他的紅髮女子走了。
外公坐過來,「你也回去吧。」
英點點頭。
「你爸可有來看你們?」
「每個月都有見面。」
「彼得是好人,真捨不得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