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位太太得知她有男友,感歎道:「真是太可惜了,多希望你是我的准媳婦。」
陶菲菲附和:「我也希望你是我男朋友的媽媽。」
「怎麼,他媽媽跟你處不好啊?」
「那倒沒有。他媽媽很早就過世了,只是他爸爸……唉!」她一想起來,忍不住要抱不平:「他爸根本就是個神經病,居然讓他吃那麼多苦、經歷那麼多風浪,搞得他未老先衰麻木不仁,年紀輕輕就比入定老僧還心如止水。」害她這個女朋友當得這麼辛苦。
「真的啊?」她憤慨的語氣使對方有點驚訝。
「真的!」她用力點頭,還沒數落更多,會客室的門開了。
「咦!菲菲你來了。」來人見到她,面露微笑。「又要你幫忙招呼客人。」
「王叔,」她站起身來,笑容可掬。「應該的啦!」
王叔笑著對她一頷首,看向在場的客人。「陳先生、陳太太,好久不見了!」目光一偏,打量剩下一人,有些怔愣。「這位是……」
「哈!認不出我了嗎?」那人驀地出聲,聲音出奇宏亮,蘊滿笑意。
王叔顯然認出那聲音,先是大吃一驚,呆了幾秒之後大喜過望,搶到門口拉開門,朝正在外頭走廊上跟人議事的高悟森大喊:「高少!高少!快來!」
片刻後,高悟森出現門邊,問道:「什麼事?」
王叔笑指指那人。「看看誰來了!」
此時,那人站起身,總算摘下頭上的鴨舌帽,露出一張略帶皺紋的黝黑笑臉,揮揮手,中氣十足地喊:「哈羅!」
「爸!」高悟森喊出的稱謂讓在旁的陶菲菲瞬間傻眼。
什麼?!他他他他他剛剛叫他什麼?是她聽錯了吧?!
「你出發之前怎麼都不通知我們這邊一聲?」王叔問。
「我本來想去法國拜訪皮爾他們一家,看日期今年的藝術劇差不多要上檔了,想想也好久沒回台灣了,就回來看看嘍。」
果然是老脾性,完全不按牌理出牌。王叔笑著搖頭。
「高老,真是好久不見你了!剛剛在旁邊看到我們也悶不吭聲,是不是忘記我們了?」在旁的陳氏夫婦開玩笑地責怪。
「怎麼可能。是想一起給你們驚喜啊!」他哈哈大笑,目光轉向一旁的陶菲菲。「話說回來,小王,你是從哪找來這塊寶的?她比你還適合當客服哪。」
完蛋了完蛋了……這三個字不斷在陶菲菲心中無限迴響,此時此刻,她只希望自己從人間蒸發,當場消失。她臉色蒼白、額冒冷汗,乾笑數聲,語無倫次地搶話:「我、我是路過、路過而已!王叔,高……高先生,你們慢慢敘舊,我有事先走了。」
高悟森狐疑的瞅她。那句「高先生」是在稱呼他?
下一秒,只見她抓起包包,轉身就要奪門而逃,他於是在半途拉住她。
「對不起,我、那個……再跟你聯絡。」她頭垂得很低,低得快要碰到胸口,嘴唇顫抖,整張臉脹成深紅色。
那不尋常的模樣引起他在意。「怎麼了?」
「我……我真的有急事,超級超級急的!以後再跟你解釋啦!」她甩開他的手,氣急敗壞地說:「你不要跟來!我……我走了!再見!」說完飛奔出門。
「發生什麼事了?」王叔也一頭霧水。
高悟森越想越不對勁,不放心地說:「我去追她。」
「等等、等等!她到底是誰啊?」高父訝異極了的攔住兒子,沒想到他會有此反應。
王叔笑吟吟地揭曉謎底:「你兒子的女朋友啦!」
話一出口,高父和陳氏夫婦同時發出一聲驚噫。
然後,陳氏夫婦的表情變得有些尷尬,高父則蒙著臉開始發抖。
有必要這麼激動嗎?王叔錯愕,直到他終於放聲大笑才恍悟他原來是在憋笑。
他邊笑邊說:「不用追了不用追了,我知道她為什麼會跑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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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菲菲漫無目的地走在街上,失魂落魄。
冷靜下來之後,她腦中的「完蛋了」這三字進化成「真是白癡」這四字。
她幹嘛跟他撇清關係、急著離開?顯得此地無銀三百兩!那是他爸——他爸耶!難道她可以一輩子避而不見嗎?真是白癡透頂!
果然人在做天在看,都怪她在別人背後嚼舌根才會慘遭報應。
但是瞎貓碰到死耗子都沒這麼準,老天爺到底是不是故意針對她?說不定它現在正樂不可支地觀賞著她的窘境,還跟旁邊的神仙用蟠桃當賭注,賭她接下來會不會因為心神恍惚而又踩到狗屎……可恨啊!
好不容易他們的關係才有所進展,她竟在這個節骨眼上得罪他爸……「啊嗚哇……這下真的game over了啦……」
腳走得好酸痛,心想得好哀痛,她索性在路口蹲下,把頭埋在手臂中,心情爛得顧不得別人會注目,只想乾脆吊蜘蛛絲一死了之。
「嘿!漂亮的美眉,在哭什麼啊?讓我來安慰你吧。」
一個輕佻稚嫩的聲音鑽入耳中,她抬起頭來,慢慢轉過身,打量眼前的人,不爽的同時,奇怪那嗓音為何會聽來有點耳熟?
那是個身穿奇裝異服的傢伙。視線由下往上看去,先是一雙黑色的銀扣皮鞋,下身的褪色牛仔褲有五六個破洞不說,褲管管口形狀歪七扭八破爛不堪,牽出一絲一絲彷彿被過鈍的剪刀亂剪一通,上身套著一件無扣的黑色皮夾克,長度只到肚臍,夾克內襯了件五顏六色的T—shirt,活像從事油漆工作的工作服。
再往上看,他脖子上掛著銀鏈,左耳至少有七、八個耳洞,戴滿一串銀環;一頭中長髮用發膠抓得沖天,髮色染成刺眼誇張的螢光粉紅,要是臉上再畫個煙熏妝,大概就能在國外慶祝萬聖節時出去挨家挨戶討糖了。
重點是,那張年輕白淨的臉蛋——她百分之百認得!
她霍地起身,瞇眼瞪他,不怒而威。
少年看清她的臉,嘴巴張大,似乎嚇到了,轉身拔腿就溜。
「往哪走!」她伸手扯住他衣領,制止他的行動,湊近他的臉,好溫柔地說:「小弟,你剛才不是想把我這個『漂亮的美眉』?怎麼可以半途而廢呢?嗯?」
「我、我認錯人了啦!你是阿姨,又不是美眉!」
找死!她眼中火光一閃,心情正糟,他想被遷怒剛剛好!她伸手揪住他左耳就是一陣搖。「你這串環配叮噹可真別緻,是什麼樂器?是不是這樣演奏?啊?」
「哎唷!媽啊……這位大姐大,我真的是不小心認錯人了,對不起對不起,我給您賠罪了,就請您大人大量放我走吧……」
「你認錯人,我可沒認錯。」她輕拍他的臉頰,微笑著一字一字說:「我、最、親、愛、的、小、痞。」
「拜託!我都認不出自己是誰了,你怎麼認得出來啊!」小痞哀叫。
她輕哼。「你以為我從小看你這小鬼長大是看假的?」
「好啦好啦!表姊大人,既然我們都相認了,你可以放開我了吧?這樣在大街上拉拉扯扯很丟臉耶。」
「什麼?這樣很丟臉?你把自己搞成這副德性就不丟臉?」
「我這是為了掩人耳目啦。」
她驚異瞠目。「你在說什麼啊?」
「哎呀,你不懂啦。」他頗為得意。「像我穿這樣走在街上,牽著小孩的媽媽都會跟小孩說:「噓,不要看。」大家都不敢多看我一眼呢。」
「我看你是頭殼壞去了!」她狠狠賞他個爆栗。「說!為什麼你會在台北?」
「我離家出走啊。」
他說得輕鬆,她聽得呆愣。「幹什麼!?小鬼,你的叛逆期還沒過嗎?」
「我才不是叛逆期的一時衝動!是爸媽都不瞭解我的志向,我不要再待在那個沉悶封閉的家埋沒我的才華,我要展翅高飛!」
拜託!她翻白眼。「翅膀都還沒長硬,小心墜落啊你。」
「才不會。」他拍拍胸口。「我有很多好夥伴,我們有青春有熱血!」
「顧好你的頭顱最實際。」她皺緊眉頭。「你離家多久了?」
「今天第二天。」
她眉皺更緊,可想而知老家那邊現在肯定亂成一團。「你住哪裡?」
「我網友家裡。」他咧嘴笑。「我們這個樂團的人都是在網上認識的,他是我們團上的貝斯手,人很好喔。」
又是樂團!他爸媽的憂慮果然不是無緣無故的,看他玩物喪志到這地步。她咬牙命令:「現在立刻去把你的隨身行李拿回來,跟著我走。」
「幹嘛?」他一臉戒備。「姊,你不要當小人去告密喔,也不要把我遣送回去,否則我會恨你的。」
媽啊!「你這小鬼,真的很會惹麻煩!」她的拳頭快癢得受不了了。
「我才沒給你惹麻煩好不好!要不是我們不小心在街頭碰到,我才不打算通知你呢。不然你就當沒見過我好了!」他忿忿說完,轉身就要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