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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頁     諾言

  回憶到這裡,我不由得歎了口氣,用手指尖輕輕觸摸之牧的臉,心情複雜。他一向深沉,有那樣的機會自然毫不猶豫趁人之危,得償所願。我由方家大小姐一躍成為劉太太,本來以為自己會恨他直至天荒地老或者死於這場沒有愛的婚姻,但似乎也沒有。人的生命力其實是很強,哪裡可能因為這麼點事就痛苦致死?既然死不了,就得繼續活下去,命運總會送你另一個環境讓你生存,我開始認份地接受命運的安排。而且做劉太太其實並不是件太痛苦的事,他待我比我想像中要好得多,幾乎可以說是縱容的。

  這點從他由我自主選擇定居城市就可以略見一斑。

  自之牧做主把事業重心轉移至中國開始,他便正式接替公公的位置。總公司設在香港,上海和深圳的分公司也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結婚前,他過著的幾乎是空中飛人的生活,按理說婚後我們該在香港長住,可我打死也不肯。我的理由很簡單,語言不通而且那裡的生活節奏太快,讓我覺得自己百無一用,空氣亦不清新。之牧的評價是:胡說八道,極度幼稚,但不管他如何百般規勸,我就是咬牙不點頭,最終我們選在深圳長住,這裡離香港很近,氣候舒適,不像香港那樣節奏快得令人接受不了,卻又是個朝氣蓬勃的年輕城市。還好我們的住所距離他的公司不過一個多小時車程,只是苦了每日送他往返的司機。他與我約法三章,如果太忙不能及時趕回我必須去香港「陪宿。」

  我納悶,但是心中隱隱有一絲竊喜:「是怕我紅杏出牆,或是擔心我被人勾引?」

  他回答:「這點倒是可以放心,你的姿色做到這點還不太容易。」

  為此氣到差點內傷。

  之牧雖然在很多地方都表現得唯我獨尊,但其實並不完全是個令人討厭的大男子主義者,生活上很多事情都與我有商有量,而且很大部分尊重我的建議,當然也有例外的時候。

  當婚姻的緊張感和新鮮感過去後,我開始覺得無聊。我曾經是個有理想的人,這段婚姻卻改變了一切,雖然以前的生活已如幻影般破滅,但既然已經做了選擇,我就必須有自己的新生活,我希望有一份能夠充實自己的工作。

  第一選擇自然是之牧的公司,薪酬優厚、制度健全,而且我還是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老闆娘。可是他毫不留情地拒絕了我。

  「靜言,你最好放棄這個想法,這是不可能的。」

  我頓時沉下臉:「我還以為你是個開通的人,原來你也和其他人一樣怕自己的妻子拋頭露面給人家說閒話!還是你怕我不安分做你的老婆?」

  「你未免太小看我了。」他慢吞吞地說:「人家說什麼,我向來都是不太理會的。你要去工作儘管去,決定權在你,我可以給你充分的自由。我也不相信你去找個工作就能鬧出什麼天大的事來,孫悟空再厲害也有降他的如來,你以為你鬥得過我?我只是不歡迎你來我的公司。」

  「為什麼?」我為他的形容詞差點咬碎一口牙齒。

  「理由很簡單,我是個公私分明的人,決不會因為某個人的身份而在公司裡特別厚待於她。你考慮清楚,如果你能保證不會把私人感情帶進工作裡,你就去。但我不允許公事破壞我的私生活。」

  我瞪著他,心裡把他罵得狗血淋頭,卻不得不仔細考慮他的話,他總是那麼一針見血不留情面,說的又都是事實,能真正理性地做到完全公私分明的女人的確不多。由這事,我也再一次明白自己的丈夫是個相當理智的人,他有他的規矩底線,不會讓他的女人有恃寵而驕的機會,若想把他當作以前千依萬順的小情人操縱指揮,只能讓自己碰一鼻子灰。

  可是一腔熱血怎能就此罷休?我開始積極地向外廣投應徵信,深圳精英眾多,合適的工作並不好找。我好歹也是大學本科,總不能去餐館當小妹。高不成低不就,一個月下來,只收到兩份回函。

  一份是鹽田港的一家公司,那裡離我的住所差不多有五十分鐘車程,中間還要轉車兩次。我有一台嶄新的白色佳美,可是打一份三千塊的工,卻開著價值四十萬的房車,縱然別人不說什麼,自己也覺得不不可思議。只好選第二份,離家很近,坐中巴五分鐘就到,是一家國際連鎖大型超市裡的值班經理。

  那天晚上吃飯時得意洋洋地告訴之牧這件事,我相信自己的眼角眉梢都寫著此處不留人自有留人處字樣。

  「決定了嗎?」

  「當然!」我驕傲地抬高下頜。

  「那就去吧。」他開始低頭喝湯,不再對這件事情發表任何評論。

  經過三個星期的艱苦培訓,我正式走馬上任。三個月的試用期裡只能拿到百分之七十的薪水,嘴裡和其他新進同事一起罵著這是老闆不人道的剝削,心裡卻甘之如飴。總算有了一個向劉之牧示威的機會,而且這還是我此生的第一份工作呢。

  上班前一天,我們又一起晚餐。碗筷被我敲得叮噹作響,心裡已經在興奮地盤算如何使用第一次的薪水。之牧只是微笑不語,我想到時候一分錢也不花在他身上!越發得意,好像自己不是去打工,而是領六合彩。我的笑容持續擴大,甚至開始敲桌子。

  之牧終於忍不住:「太座,雖然終於有人賞識你的才華讓你很開心,但請不要得意忘形,讓你的丈夫安穩吃完飯好麼?萬一有一天你不幸被炒魷魚,還得靠我養家餬口,對不對?」

  我對他吐吐舌頭,興高采烈跑去房間為明天做準備。

  第一天的工作很緊張,但相安無事,只是覺得很累。

  可是第二天就出了狀況。

  快到下班的時候,前台傳來吵鬧喧嘩聲,熙熙攘攘圍著些人,我忙走過去。

  原來是一位中年太太在投訴,她身材健碩,高大威猛,嗓門也很嘹亮,一個勁地呵斥:「你們這樣做是在欺騙消費者,我一定要向媒體揭露!」

  事情其實很簡單,她在商場買了一瓶正在搞促銷的洗髮水,按理應該獲得一份禮品。但是待付款以後,專櫃小姐發現禮品已經送完,只好請她等禮品下次送來時再過來取。憑心而論,專櫃小姐的服務態度的確不太好,換做是我可能也會生氣。但是一山還比一山高,她碰到態度比她更惡劣的人,因此提議被一口回絕。

  「過幾天?十幾二十塊的東西,還要再浪費我的時間精力跑來這裡?有沒有搞錯?」

  我想一下:「那不如這樣,您留下電話、地址,等廠家送來贈品,我們再打電話通知您。如果您住在市區內,我們或許也可以派人給您送去?」

  「笑話!等送來的時候!我怎麼知道你們什麼時候送過來?一個鐘頭還是十天半個月,我可是很忙的人,難道天天坐在家裡等你們的電話?」

  我也有些生氣了,這人好不講理,圍觀的人開始增多,為了息事寧人我說:「那您跟我一起進來辦公室吧,我們看看怎樣協商,好麼?」

  「我才不要去什麼辦公室!你們人這麼多,誰知道你們要搞什麼鬼?」她戒備地看了一下四周保安:「事情再簡單不過,你們把我該得的東西給我,我馬上就走人。」

  我皺起眉:「問題是贈品現在已經送完了……或者您願意退貨,再去我們其他分店看看?」

  她大力地用肥厚手掌一拍大理石檯面:「你這是什麼意思?已經付錢的東西讓我退?你以為我沒錢麼?」

  我心想,你有沒有錢關我屁事,你就是窮死我也不會打發你一毛錢,但是面上依然帶笑:「我當然不是這個意思……」忽然靈機一動,我招來那個專櫃小姐:「贈品是什麼?」

  「是我們公司的另外一件產品。」

  「櫃檯上有出售嗎?」

  「有。」

  「那好,」我說:「你馬上拿過來給這位小姐。」

  專櫃小姐很為難:「櫃上的商品已經入帳,按商場財務部門規定,任何人都不能擅自拿出來,除非付錢買。」

  我果斷地說:「你先拿過來,我給你簽個字。等你們的贈品到了,你再補上去。」

  她猶豫一下,終於還是去了。結局是皆大歡喜,胖太太翩然離去,圍觀的人群散開,目睹我解決問題的保安也向我點頭,我心花怒放地回到家裡。

  我把事情原原本本告訴之牧,等著他的稱讚,他卻皺眉:「靜言,你處理得不妥當,恐怕會有麻煩。」

  「怎麼可能?」我莫名其妙:「顧客就是上帝。我不認為當時還有其他解決辦法。」

  「外資公司最忌諱帳目不清,無論什麼原因,你一個剛進公司兩天的新員工公然違反財務制度絕對是錯誤的---千萬別期待得到表揚,事情不會像你想像中那樣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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