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歌手在唱片裡繼續唱:「噢嗚——我心……」
流行曲與流行小說有時實在是最好的調劑。我是什麼人呢?我又豈能審判她生活水準的高低?
咪咪問:「你呢?你的一天又如何渡過?」
「我很寂寞,很悶。除了睡覺,我便工作。有時心情好,也聽聽巴哈。」
「你沒有女朋友?」咪咪很吃驚。
「別動。」我說,「沒有,我沒有女朋友。」
「你有毛病嗎?每個男人都有一個以上的女朋友。」
「我沒有毛病。」我在畫她的眼睛,咪咪有這麼漂亮的眼睛,你可以自她的眼中看到靈魂的震動,但她卻是個沒有靈魂的女人。
「你是同性戀?」她疑惑的問。
「不,」我笑,「我只是沒有女朋友。我沒有漂亮的車子,沒有漂亮的衣裳,不懂說漂亮的話,誰要我這種男朋友?我維持自己的生活都覺得有點困難呢。」
她沉默了。過很久,她說:「但你的心地很好。」
我被感動了,我說:「謝謝你。」
畫好這一天,我送她到門口。晚上我把畫拿到原作者家去讓他過目。
他很高興,「好極了。你有用模特兒嗎?」他觀覽著我的作品。
「有。」我說,「漂亮的女孩子,是不是?」
「漂亮極了。」大作家說,「我認為這些畫的風格很討好。月底能夠全部畫得好?」
「可以。」我說,「月底之前。」
他拍拍我的肩膀,「我聽說你是極好的畫家,如果這次合作成功,我們將來尚有許多機會。」
我與他握手道別回家。
途中經過超級市場,我因覺得工作順利,應當慶祝一下,故此買了一瓶白酒,另外帶些芝士與麵包,預備回家飽餐一頓。獨身的男子,有快樂沒人共享,有煩惱沒人分擔。
回到家天已經黑了,我開門進屋子,放下唱片,忘記早上已給咪咪換上流行曲子。
是那首「噢嗚——我的心——」。
在這種寂寞但不失為愉快的夜裡,聆聽這類歌也不是不好的。我打開白酒,自己倒了一杯,喝一大口。冰冷的水果酒永遠使我精神一振。
就在這個時候,有人敲門。我放下酒杯。誰?凡是沒有預約的人,多數是收報費或是收雜費的。我打開門,門外站著咪咪。她的笑容有點勉強,不似日間那麼自然。
「咪咪,」我略為詫異,「你忘了東西在我這裡?」
她靠在門口,並不作答,也不進來,雙手抱在胸前。
「進來呀。」
她略略瑟縮一下,她說:「我忘了今天是我的生日,我找不到朋友。」
我很明白,「朋友」是一種當你需要他們的時候,永遠找不到的藍鳥。年輕的咪咪還沒有明白這個道理。
「請進來,」我說,「我今天剛巧買了瓶白酒。」
她坐在我對面,並沒有因我歡迎她而特別高興,也許她在等候一個重要的人,而那個人沒有出現,當然我是次要的,她見不見我都一樣。
我不是一個小器的人,我不介意陪伴她一個黃昏,畢竟我本身也是寂寞的。她把我的酒喝掉一大半,不肯吃東西,因此很快得用手撐著頭,頗為不勝負荷。
我問:「送你回去好嗎?」
她搖搖頭,「家裡沒有人。」
「你要知道,咪咪,我們必須要學習精神與肉體上的獨立,不可能每天都有一大群人圍著你直到永遠。他們終久要離開你的。」
她沮喪的說:「但是,他說好今天會得來的。結果二十四小時連電話也沒有一個。」
「如果他不在乎你,你也不必在乎他。」我說。
咪咪抓住我的手,「是不是我已經沒有以前那麼漂亮了?是不是我已經不能夠再使一個男人動心?」
我微笑,「咪咪,你還是很美麗,男人們毫無疑問會得為你動心,受你的誘惑。」
她有點滿意,但隨即又問:「為什麼他們不再將我放在第一位?」咪咪帶點酒意了。
我按住她的酒杯,「做一個傾國傾城的女人,終究又有什麼快樂呢?只要有一個男人在芸芸眾生中把你當主角,你已經應當滿足。」
我不知道她有沒有把我的話聽進去,她打個呵欠。
「我送你回去吧。」我重複。
她搖搖頭,在我的沙發中躺下,也不說什麼,彷彿睡著了,我取出一條毯子替她蓋上,自己回到房中去休息。
第二天早上,我是被電話鈴聲吵醒的,第一件事我馬上想起咪咪正睡在我客廳裡,連忙去張望。只看到一條毯子,我失望:她走了。
電話裡的聲音,「喂?喂?」
「喂?」我問,「誰?」
「尊尼。」那邊說,「咪咪有沒有在你那裡?」氣急敗壞地。
「走了。」我問,「什麼事?」
「她把我家拆得五花三飛,可以打破的東西全部打破,然後拿著我抽屜的鈔票跑掉了,你說我是不是要找她!真是神經病!」尊尼喃喃咒罵著。
我忽然明白咪咪約的那個人是尊尼。為尊尼喝醉?值得嗎?尊尼這個人跟一般扯皮條有什麼兩樣?我看不出來。當時我便沉默下來。
「如果她下午到你處,告訴她,我尊尼不會放過她,叫她當心。」他說,「打擾。」然後掛上電話。
我放下聽筒。打個呵欠。但尊尼是個漂亮的男人,跟咪咪一樣,長得這麼好,卻這麼倫俗,這麼欠缺內在。咪咪看上尊尼我惋惜了,其實,是不必的,因為咪咪跟尊尼根本是同類型的人。
該天下午,我根本沒有打算咪咪會得來,結果意外地,她居然出現了。我開門時很驚異。她有隻眼睛下一大塊青腫。很明顯地,尊尼已經找到她了。
我說:「你來了更好,我怕我交不出貨。」其實我已經捕捉到她的神韻。
沒道德的畫者早已可以辭模特兒,省回一大筆費用,但我不會這麼做。我相信我的僱主看得出分別。
咪咪說:「我需要錢,不來,哪兒有錢?」
「進來。」我問,「眼睛上要不要用熱水敷一敷?」
「不用。」她隨手摸一摸。
我微笑,「畫一個特寫,來,坐好,反正小說中的女主角也挨過揍。」
她並不介意我的取笑,坐在椅子上,用手撐著頭。
我用筆先勾個輪廓。心中實在很不是味道,不管怎麼樣,打女人的男人不是好漢,尊尼這麼做真是過分。但是人家周瑜打黃蓋,與我啥關係,我開不了口。
「痛嗎?」我問。
「不痛。」她說,「別擔心,死不了。」
「你的愛人是尊尼?」我問。
她的面孔紅一紅,不否認也不承認。
我說:「面孔仰起一點,略向左,眼睛憤怒一點,是,這樣很好。」
她很疲倦,工作進度進展得極慢,她久久不能保持一個姿勢,但這種神情對我卻有無限幫助,書中女主角臨自殺之前也有類此的厭世表情。
可遇不可求,我決定將她目無焦點,黯然神傷的肖像作為封面。
那天咪咪走的時候,我給她雙倍的酬勞。
咪咪問:「為什麼?」
「因為你需要錢。」我說。
她苦笑,揚揚鈔票,「好人還是到處有的。」
我說:「好好的。」拍拍她肩膀。
她忽然伏在我肩膀上一會兒。「謝謝你。」她說。
我輕輕地用手碰碰她頭髮,我對她有異樣的好感,是因為她本性很純?抑或因為她的美貌?
她很快的轉身離去,給我留下一點惆悵。
我把封面拿去給小說作者鑒定。他說:「畫得好極了。一本書的封面很要緊。有些人說寫作維持不了上等生活,我不相信,那些人本身欠缺生意頭腦。在這年頭,小說也是一種商業產品。」
他的話有他的道理,我把封面留在他那裡。
「其餘的插圖下星期就可以好了。」我說。
咪咪準時地又來了三天,使我工作順利完成。我把所有的作品攤在地下,我讓她看,我說:「你可以挑一張,留作紀念。」
「真的?」她大喜,掩住胸口,像個孩子般。
我點點頭,「真的。」
「你真是個好人。」她的眼睛四處溜,終於挑了一幅全身肖像,「我要這一張!」
「隨便你。」我笑說。
「我回家馬上喚人把它鑲在架子裡。」她說。
「不用這麼緊張。」我說,「隨便擱在哪兒都可以。」
她問我:「你不是說過,你沒有習慣送畫給模特兒?」
「你可不同,」我笑笑,「你是朋友。」
她笑了,「下次再找我。」
「好的。」我說,「我己記下了你的電話。」
咪咪向我眨眨眼睛,走掉了。
我會想念她的。這個女孩子有她自己的好處,儘管她沒學好,儘管連她的戀人都說她手腳不乾淨,她似乎有無窮無盡化險為夷的生命力。
我搖搖頭,心中有絲甜蜜,我們真是朋友嗎?我把電話簿於拿出來查查,她的電話清清楚楚寫在上面。
不過我始終沒有把她約出來。也許我沒有膽子,也許我太清楚尊尼。雖然我與三教九流的人都混得爛熟,但是我始終把自己當知識分子,熟是可以的,但做知己就不必了。知識分子的特點是那一份孤芳自賞。我再喜歡咪咪,還是能夠控制著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