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匙我明白,但戒指?」
「賠償。」
「算了,如果她真如你說的那麼厲害,這不能滿足她,如果她沒有你說得那麼可怕,你可以把它留下來討新歡的歡心。」
「之駿,你倒是個厲害腳色。」他白我一眼。
我取起戒指,一粒並不大的鑽石,是舊刻,並不光亮,但鑲工古樸精緻,不可多得。
「去年我們到歐洲,在翡冷翠一片珠寶店看見它,當時沒立定主意買。」
於是他最近特地去買了它,想藉此叫舊情人心軟,不跟他為難。
「你到底愛誰?」
「我?」之驥笑,「我最愛我自己。」
「那當然是,但兩個人比較起來,你愛誰?」
「蓉蓉比較適合做妻子。」蓉蓉是那小女孩子。
我很詫異,「那小女孩怎麼持家?」
「主持大局有母親,我們家需要一個可塑性強,聽話、標緻的媳婦,你認為不是?」
「另外那個女子,她叫什麼名字?」
「七弟。」
「什麼?」
「她母親直生了六個女孩,到她是第七。」
「她多大年紀?現在還有人生這麼多?」
「比你大一兩歲,約三十了。」
「你與她走了多久?」
「之駿,我只是叫你把兩樣東西送給她,看,你送抑或不送?」
「我去我去。」我說,「恕我好奇過度,只是我們,一向不知你有同居女友。」
「看!」之驥像是被刺傷了心,「之駿,我每晚都回家睡覺,我可沒有同人同居。」
他彷彿打算與我吵架,以怒氣來掩飾真感情。哪一種感情?是懷念還是那一點點悲哀?
我不打算再問下去,就快連兄弟都沒得做了。
「早上九時至五時她都不會在家,你替我買四打玫瑰,連同請帖以及這兩件東西,一起送到她家去。用鎖開啟大門即可。」
「不用見她?」我撮起一道眉。
「見她幹嘛?」他朝我瞪眼。
這倒容易。「好,」我說,「明天我就去。」
既然這麼容易,他自己為何不去?
我不好意思再問。一場兄弟,連這些小意思都不肯做太不像話了。
他留下一個地址,走了。
有幾個女同事隨即來探聽:「那是誰?」
我說:「那是個女人見了最好退避三舍的男人。」真的,有那麼遠躲那麼遠。
第二天我照他給的地址找上門去。
我並且照他所說,買了大束玫瑰,把整個身軀遮掉一半。
我先按鈴,等候,按完又按,腿都酸,過了足足廿分鐘,才用門匙開進去。
地方是好地方。
公寓大而寬敞,傢俱不多,但很舒服,有露台,看得見海。
果然沒有人。
我看到一隻大瓶子,把花插進去,加水,放茶几上。
然後把戒指、帖子、門匙全放花瓶腳下,我打算離去。
但因為太陽好,而露台那麼寬大,我忍不住在那裡站一會兒。
待我轉頭時,看見一穿毛巾浴袍的女子站在客廳中央,正注視我。
她顯然已經站在那裡良久,並且不是自外邊回來,換句話說,之驥的情報完全錯誤,屋主人根本一直在家,她可能在浴間,聽不見門鈴。
我的情形比一個賊被當場抓住略好一點。
我看著她,她看著我。
她頭上也包一條大浴巾,大概是剛洗完頭。
我喜歡在家洗頭的女人,她們比較懂得生活。
有些男人不喜女人坐麻將檯子,我則不喜女人坐剃頭店。
她有一張時下流行的時髦長方形面孔,一雙好眼睛,因為大而圓,所以很神氣,也可以說有點凶。
她是誰?七弟?再明顯沒有。
但不似大哥口中那個厲害的、要纏住他的女人。
厲害的女人不是這樣子的,厲害的女人,看到男人,會得媚眼如絲,渾身酥倒,不管有沒有發展性,先把他嗲倒了再說。
我覺得我們兩人中必須有人開口。
我說:「我是之駿。」
她點點頭,「一看就知道你們是兄弟,像得不能再像。」
聲音很平靜,像什麼事都沒發生過,也沒問我是怎麼來的。
「我去換件衣裳。」她說。
我自己找張沙發坐下。
半晌她出來,毛巾已經除下,穿一套極淺色湖水綠上身兼長褲,看上去十分舒服,像是吃著一客薄荷冰淇淋。
她吁出一口氣,「這是什麼,白玫瑰?好好。」
她也坐下來,忽然看到那只戒指,怔住,放在手指上,沒有戴上,轉來轉去,半晌,也不言語,很久很久,忽然把指環向我拋擲過來。
我一抄手接住,冷不防她這一招。
「還給他。」
我覺得她應當收下,何必蠍蠍蜇蜇。
但我不是她,當事人才知道感受,像我們,針不刺到肉,怎麼知道痛。
我把戒指套在尾指上,無聊而做作地伸出手,像一般女人欣賞鑽石般看著,為瞭解嘲,不知為之驥還是為我自己。
七弟微笑。
「你比你弟弟好。」她說。
「弟弟?不,他是我哥哥。」
「哥哥?之驥是你哥哥?」她欲語還休,大約是覺得不適合在這時候對之驥置評。
在這種時候還有什麼好話說得出來,倒不是純為風度,而是說了亦沒有用,我是之驥的弟弟,我永遠得站在他那一邊。
七弟很聰明,她也許有多話的時候,但多的話永遠是無關重要的話。
我覺得我很瞭解她,比之驥更為明白她,以及有交通。
但我還有什麼理由久留?我的任務已經完畢。
我站起來,她便起身送客。
她頭髮濕漉漉地束在腦後,露出精緻的額角。她真是一個漂亮的女人。我不明白之驥擇偶的條件,為什麼是她,而不是她?有什麼標準?花多眼亂,一瞬間揀錯可怎麼辦。
但他的女人都很突出。
注定的,之蹬注定要走桃花運,生命中充滿愛情。
我歎息一聲。
「再見。」我說。
她點點頭,合上門。
我沒有立刻走。在她門外逗留了一會兒。不知為什麼。也許是因為之驥也在此留戀過。
站了約十分鐘,只得離開。
我喜歡這女人。
但之驥不這麼想,他怕她,並且擔心。
晚上他來不及的親自跑了來打聽。
「戒指不肯收。」我還給他。
「詛咒!」他說,「我有得麻煩。」
「之驥,我看不會有什麼事的,她是一個很合理的女子。」
「你懂什麼!」
「之驥,我還沒與你算帳,你明知她在家,為什麼不說?」
「我實在是怕她。」
「她沒有什麼可怕呀。」
「她是那種極陰毒,極工心計,微笑著把你身上肉一口口咬下來的人。」
我不悅,「人家一句壞話都不說你,你身為男人卻說人家壞話。」
「將來你會知道。」之驥仍然那麼緊張。
「將來,她與我們還有什麼將來?」我失笑。
「我怕她會在我婚宴中出現。」
「你放心,她才不會。」
「你怎麼知道?」
我看向窗外,我不但知道,我可以保證。
「我還是旅行結婚算了。」
他要帶那小女孩到什麼地方去?什麼地方都不要緊,反正對她來說,都是新鮮的、愉快的。
難怪之驥說得這般興致勃勃。
我說:「她是個標緻的女郎。」
「……」之驥正在說到蜜月,聽見我做如此評論,立刻斬釘截鐵的說:「當然,我的妻子,必須是個絕色。」
我微笑,「我不是說她。」
「說誰?」他詫異。
「七弟!」我說。
「別再提她好不好?」他一臉不高興。
我開始有種感覺,被拋棄的是之驥,不是七弟。
是了,像得很。是之驥給我的一種印象,是他先下手為強,但我發覺真實的故事不是這樣的,漸漸水落石出,之驥表現得太在乎。
「他們說只有沒有信心的男人才會娶小女孩子。」我向他擠擠眼睛。
「這個孩子,」他的手指直指到我鼻子面前來,「將是你大嫂。」
我哈哈笑。
他將我書檯上的筆記全數掃在地下,誰也不懂他幹嘛生氣。
第二日我出城去辦事,做到下午,有點累,到快餐店去喝杯牛奶打氣。
你猜看到誰?
七弟。
她坐在一角,狂喝可樂,兩手捧一隻魚柳包大嚼,雙頰鼓漲,吃相如一個小孩。身邊放著公事包,身上一套那種很貴的、會得縐的西裝裙。頭髮干了,仍束在腦後。
我不明白為什麼之驥要把她說成一個厲害的女人。
我立刻取著我的牛奶杯子過去。
她見到我,讓出半邊座位。
把食物吞下肚子後她說:「有時候可樂真可救賤命。」
我看看表:「下班了?」
「下班?開玩笑,我還有一檔會要趕,此刻才四點半,到六點半今日工作或許可算結束。」
我搖搖頭。「太辛苦。」
「別亂講,吾愛吾工,吾愛吾忙。」
口不對心。不然又怎麼辦,訴苦給陌生人聽乎?
「在什麼地方?我送你。」
她雙眼看看天花板,「樓上,廿五樓。」她擦擦嘴。
接著自手袋中模出嘴唇膏,說聲對不起,便略略補一補妝。她有性感的嘴巴。十多廿年前流行過銀粉紅唇膏,她便有天生該擦這種唇膏的嘴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