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扯扯她頭髮,「你頭髮很乾淨,我見過這麼多英國女人,只有你一個人的頭髮是乾淨的。」
她拂開我的手,「你真壞。」
我笑了,路上都是黃黃的牛油杯花。我們挑了一塊草地,坐了下來,等火車到來。
她側頭看我,「你長得真好看。」
我吃驚的問:「我?」
她點點頭。「可以扮女孩子,還比很多女孩子漂亮。」
「你算是讚我?取笑我?」我問。
「讚你。」她說。
我擁住她的肩膀。
火車來了。我們這次問得清清楚楚,才上了車,挑了一個最好的座位坐下來,她靠在我肩膀上,我說她是個好孩子,我們胡扯著,然後火車開動了。我買了張報紙看,體育版上登著裡茲隊輸了給利物浦,兩方擁躉打架,警察抓了三十個人,我笑著扔開了報紙。有什麼好看的呢。很快就可以回到家了,今天不能算一天,明天才開始做人吧。
我忽然想到表姐。
她現在是否在教堂裡?是不是?那個念頭一閃而過。火車窗外的牛油杯因風都歪在一邊,彷彿在說:忘了吧忘了吧。
我向身邊的女郎笑了一笑。
她吻了我的臉,我連忙看有沒有人在偷瞧,她笑我畏羞,我拍打著她的頭臉,倒成一團。
最後,她說:「你有一張嬰兒似的臉。」
「我是一個男人。」我補充一句,「一個規矩的男人。」
「我真喜歡你。」她說。
我吻了她的鼻尖。「我到了黑池,打電話給你。」
「真的?」她問。
「真的。」
「你不過在說笑,像你這麼樣子的男孩子,是不會認識外國人的。」
「我不是認識了你?如果你對我不好,我還會到處去詆毀你呢,說你與我睡過。」
她微笑。她不會相信我會做這種事。
火車開動著。
「你連我叫什麼名字也不知道。」她說,「而且也不問。」
「你叫什麼名字?」我溫柔的問。
「安琪。」
「安琪。」我笑了,「好名字。安琪。」
我仍然挽著她的手。她的手指上有好幾隻細小銀色的戒指。我把她的戒指把玩著。
她把其中一隻脫了下來,戴在我的尾指上。那是一隻結,很別緻的。我揚了揚手,很得意的樣子。
火車駛得飛快。不知道為什麼,我又渴睡起來,我枕在她手臂上,睡著了,我們在火車上得好幾個小時呢。我已經夠累了,實在太累了,好不容易得到這麼一個機會,有一種安全感,一種莫名其妙的溫暖舒服。而且我不會過站,因為她會叫我起身。
我睡得很舒服,直到火車收票員叫我起來,「黑池!黑池!」那老頭子的聲音一聲叫。
我睜開眼睛,馬上說,「安琪,我到了。」我轉頭,「安琪?」她不在,她到洗手間去了?我到處找她,問其他的人。
收票員說:「那個金髮女孩子?她早你一站下車了。」
「什麼?」我抓住他。
「早你一站下車了。她說:到了黑池,叫你起來。」
「她走了?」我震驚。
「是的,」收票員搖搖頭,「我恐怕是的,先生。」
走了。我發著呆,走了。我摸著她給的銀戒指。
車到了黑池,我下車。火車緩緩的又開動。她走了,安琪,留下一隻戒指。我摸摸手指,留下一隻戒指,旅館費是我出的,火車票卻是她付的,兩不拖欠,她走了。
那一頭金髮。
我叫了計程車,向大學駛去。我不再疲倦。我睡夠了,但是她呢,大概做人是這樣的。我們同時誤了車,又再一同乘車回來,然後就完了。
一隻手袋
阿健打電話來說:「唐!借你的公寓用一用,你不是要去東京三天嗎?」
我說:「不借。」
「唐,做人別做得那麼絕呀。」阿健說。
「不惜就是不惜,你這個人攪七捻三,到外邊的酒店去攪,不要到我屋子來。」
「這次不一樣!你別想歪了頭,絕對不是你想像中的那回事。」阿健幾乎要指天發誓。
「阿健,我壓根兒不相信你。你少說廢話,不但屋子不能借,車子也不能借。」我掛上了電話。
結果阿健下午來了,他賴在我的辦公室裡不走,遊說了三個小時,我奇怪怎麼會有那麼多人上他他的當。或者是他上了女人的當,誰知道呢?這世界不是男女平等了嗎?
我的眼睛看看窗外。男人的趣味這麼壞,女人的趣味也這麼壞,到底這世界除了肉慾與互相利用還剩下了什麼。
我希望我可以像那個男孩子,在雨中等他所愛的中年婦人,淋得一身濕,然後後的女人出來了,他微笑,顧左右而言他,看到身邊的廣告招貼,隨口問:「你喜歡勃拉姆斯嗎?」廣告上做的是勃拉姆斯的音樂會。沙崗的小說。我也希望像梁山伯,匆匆趕下山去,見到祝英台,樓台相會,祝英台告訴他,她要嫁為馬家婦了,他也沒說什麼,傻半日,只是默默的道:「你可知,我為你一路上,趕得汗淋如雨啊。」沒有多大的抱怨,回家開門,吐血死了。
現在怎麼辦呢?現在天下充滿了阿健這種人,偏偏又有那麼多的女人,從床上跳上跳下,我覺得厭悶,這樣下去,我快變成性無能了。
阿健是不會放過我的,他問:「到底借不惜?」
我抬起頭,「好的,借給你,假如這樣做會令你快樂,我不介意,我希望每個人都快樂,真的。」
「謝謝你」阿健將於良心發現了,「我認識你多年,唐,你家那盞燈不大好看,我另送你一盞。」
我嘗試微笑。
我把鎖匙給阿健,我說:「我家的傭人會服侍你,我明天走,星期五回來,當心我的傢俱,別弄壞了。」
「不會不會,你別小器,我會小心的。」阿健說了便走。
下了班,我默默的收拾行李,這麼多年了,旅行、水遠是一個人,不論是公幹,不論是玩,總是一個人。飛機上悶悶的看小說,看得眼花繚亂,到了站一個人到處亂逛,好不痛苦,巴黎去了四次,都是一個人。
我快心理變態了,老處男的脾氣。
我收拾好行李,第二天一早便走了。寂寞的飛機場,寂寞零落的飛機。在東京三天,也沒有女孩子托我買東西,一氣之下,一口氣買下一大堆時裝,每個女秘書發一件。
回來也沒人接,自己叫了輛計程車,計程車司機以為我是個遊客,大大的敲我一筆,我並不講價,我已經太累了,一皮夾子的文件資料,帶回家來整理,連休息的時間也沒有,我只想好好睡一覺。
傭人笑瞇瞇過來開門,看樣子阿健留給她的小費還真不少,阿健把鎖匙留在茶几上。
傭人對我說:「少爺,房間都整理過了。」
「是。」我說。
我進房,躺下,看著天花板。
轉過頭來,看見床頭櫃子上有一隻女裝手袋,我一怔。抓了過來,那是一隻小型的晚裝手袋,銀色金屬綢織的,觸手冷冷、軟軟的,又發出輕微的聲音。
誰的?誰把手袋都忘了帶回家?
還有誰?這裡根本不會有女人進來,當然是那阿健的女人。阿健這女人挺高級,不但不向阿健收鈔票,還把這麼漂亮的手袋給漏在此地了。
明天,告訴阿健吧,叫他把手袋取回去。
但是這手袋這麼小巧美麗別緻,令人產生想像力,它的女主人到底是個怎麼樣的女人?
我想了一會兒便放棄了,最多不過是別處陪人睡覺的女人。
我把那手袋放回原處。
第二天我見到阿健,說了這事。
阿健愕然,「是嗎?這麼冒失的女人,怎麼辦呢?」
「怎麼辦?把手袋送回給她呀。」我說。
「但是我不認識她!」阿健居然理直氣壯的說:「我不知道她的名字,不知道她的地址,不知道一切!」
我的媽,我真的無法忍受。
阿健解釋,「你知道,大家都寂寞,都有需要:…」
回到家中,那隻小小的金綢手袋仍然在那裡。
阿健也許這輩子也見不到它的女主人了。即使見到,也不會認得,這個女子也不會把這手袋認回去的了。真是。
我靜靜的打開了那只袋,把裡面的東西傾在桌子上。
一支美麗的原子筆,純銀的,上面刻著漂亮的花紋,一隻打火機,與原子筆同牌;一包香煙,銀星牌,沒有薄荷的那種,一張五百元的紙幣,幾隻角子,一隻藍金牌的粉盒,粉是棕紅色的,小鏡子已經打破了,裂成一片片,一隻小鑽石耳環,只有一隻,沒有第二隻。因為手袋的面積是那麼小,因此也沒裝太多的東西,有一條銀色的鎖匙扣,長方型的牌子上一個C字,她連鎖匙都不要了,阿健認識的女人都是這麼偉大。
我把一切雜物都放進那隻手袋裡,誰揀到了真是誰的便宜,單是那顆鑽石耳環都有廿分大。這女人到底是誰?恐怕她也不認得阿健了,兩人在路上碰見如陌路人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