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沉默一會兒,「你為什麼不找我?」
「不大方便,」我說:「你不想見我,我不便勉強。」
他強笑一聲,「你知道,我一個朋友自紐約回來了。」
「聽說過。」我說:「我知道有這麼一個人。
「我得陪她,對不起。好久沒找你。」
「呵,沒關係,誰比誰重要,你最清楚。」從前我並不敢頂撞他,但現在不同,反正我是配角,配角有配角的做法。
「明天出來好嗎?」
「明天,約了人。」我說:「世傑,我們改天再約吧,再會。」我不耐煩地掛上電話。
他是億萬富翁或是皇帝又有什麼用,他又不愛我,又不打算提拔我。仰人鼻息是多麼痛苦的一件事,我樂得在我自己青菜淡飯的世界裡自得其樂。
世傑喜歡我穿旗袍著高跟鞋,喜歡我熨頭髮,喜歡我脖子上掛串珍珠作淑女狀,我覺得很累,這不是我本來面目。男人都喜歡女人為他們改變作風,顯得他們有影響力,除了……阿良。
他真是個好人,懂得尊敬別人。
我們並沒有楊帆出海,到鷹巢夜總會跳舞,在嘉蒂斯吃法國某,我們——信不信由你,坐在漆鹹道的小公園裡談話,一說好幾個鐘頭。
小公園內一點風也沒有,印度人很多,小孩子在滑滑梯,我與他東南西北無所不談。要離開這個地方了,這個地方往往變得很動人,很值得留戀。
我說:「印度女人與印度小孩最美,看他們的眼睛便知道了,看仔細沒有?」
他點點頭,「女人與孩子永遠是美的。」
我說:「阿良,你會做一個好丈夫,你知道嗎?愛孩子與愛女人……太重要了,將來誰嫁你是有福氣的,這些年來,你在香港竟沒有一個女朋友?」
他搖搖頭。
我歎口氣,「阿良,你的眼界可能太高了一點。」
他問我,「要吃冰棒嗎?」
「要!那種原始的果汁冰棒。」
他笑笑,走過去買兩條,遞一條給我。
阿良不住的注視我,我的眼睛與他接觸,他又轉過頭去,我忍不住笑問:「看什麼?研究我臉上哪一部份整過容?」
他不好意思。
隔很久很久,天色漸漸暗下來的時候,他說:「你到加拿大來,好嗎?那裡有很大的公園,我們可以坐著一邊聊天一邊吃三文治,你願意來嗎?」
我馬上聽出來了,他的語氣很逼切,決不是普通的邀請。我沒有回答。事情來得太快,我一點也不知道他對我有意思,我沉吟著。
他又說,「我總是等你的。」
我很感激,但說不出話來,太陽終於在城市的西邊落下,在這個人口稠密,沙塵滾滾的大都會裡,一個男人愛上了我,而我竟不知道。
在香港談戀愛是困苦的,我明白,在香港這環境默默地眷戀一個人而不讓她知道,跡近高貴,這到底是一個什麼都講速度的商業社會。
我握緊阿良的手。
星期二,世傑在中午約我吃飯。我去了?
一坐下來他便說:「那個人不過是坐你對面的小職員,你用他來氣我?大可不必,我是不受激將法的。」
我看世傑一眼,喝一口水,「我知道。」
「知道就好。」他說。
「還有什麼話嗎?」我問:「我可以點菜嗎?」
「點吧。」
「我要鵝肝醬,燒牛肉,糖醬布甸,加許多雞蛋露。」
「你會發胖的。」世傑警告說:「穿不下衣服。」
我說:「那是我的選擇,過去半年內,次次吃飯陪你吃淨雜菜沙律,連芝士醬都只准放兩匙,嘴巴淡出鳥來!」
「你說什麼?」世傑驚問。
「淡出鳥來!很粗,是不是?」我瞪眼,笑,「嘖嘖嘖,世傑,你以後都不會把這種女伴帶去大場面,真可惜。」
世傑凝視我,「這是對我的懲罰?
我搖搖頭,「這是我本來面目。」
「我相當不喜歡你本來面目。」
「你沒有必要喜歡,世傑。」我舉菜大嚼,「我們的「黃金女郎」好嗎?」
「好。她自紐約回來了。」
「恭喜你。」
「她離了婚。」世傑說。
「喜訊,或者你們可以再重頭開始,」我說:「她適合你。富有、美麗、聰明——同樣羽毛的鳥聚在一起。」
「你在暗示我別再騷擾你?」世傑問。
我問:「你不會忽然轉變主意愛上我吧?」世傑一怔。
「我知道,女人都喜歡問這個問題,」我聳聳肩,「其實世傑,你早在十五年前就把你一生中的每步棋子計劃妥當了,我並沒有佔什麼重要的地位。」他凝視我。
「我本身是個小職員,」我說:「我只好安份守己,跟小職員來往。你別說,有時候小兩口子過平凡的日子,看電視吃三文治,也很快樂的。世傑,你或者已經擁有一切,但是你快樂嗎?你不屬於任何人,也沒有任何人是屬於你的,你不覺得寂寞?」
我說得很誠懇。世傑沒有反感,他只是沉下了臉。
「世傑,別算得太絕,別老只顧往上爬,你已失去了氣質,你很俗。」
他變色。
我歎口氣,叫杯奶茶,放四粒糖。一口喝完甘香的茶,我站起來。
「謝謝你,世傑,謝謝你。」
「我送你回去。」世傑說。
司機在門口等他,開著平治六OO。
才三條街,走路比車子兜駛更快,不知怎地,坐在車子,我覺得如坐針氈。
我轉去跟世傑說:「我對於年輕富翁一點反感也沒有,我只是不想做你的週日女郎——每到週末,你約的又是另外一些人,每當你忙的時候,優先的又是別的人,因為我永遠是擱在那裡的,是不是?」
他沒有說什麼?司機把車子停下來,我落車。
我急於想知道阿良吃什麼飯盒。
「叉燒飯。」阿良說。
「很好吃吧?」
「味道還不錯。」他說。
「吃多點,加拿大肯定難吃得到。」我笑。
「你與男朋友重修舊好了嗎?」阿良問:「他們說他開平治六0O來接你出去。」
「他從來不是我的男朋友。」我說:「真的。男朋友是另外一回事。」
「男朋友的定義是什麼?」
「噢。是你相信的人。是說話有交通的人。受了委曲向他訴說。共同計劃將來、互相依靠、互相坦白、互相瞭解,他一點都不合條件。」我聳聳肩。
阿良抬起一條眉毛,「你才發覺?」
「是呀。」我說:「我才發覺,還不太遲。」我笑。
「你看上去不像失戀。」他說。
「從來沒有過的東西如何失去呢?」我反問。
「你否認跟他戀愛過?」
「從沒有。」我說。
「你為何跟他約會?」阿良很詫異。
我遲疑地說:「因為我虛榮,貪圖他是個建築師,嫁他可以享福做少奶奶。」
阿良笑了。我不在乎,他不會取笑我。
「很壞是不是?我一定是瘋了。」我也笑。
「我們下個月就走了。」他宣佈。
「乘船?」我問。
「是。我通知公司,我將做到離開前一日。」阿良說。
「我們都會想念你,真的。」我說:「准我來送行?」
「我可以寫信給你嗎?」他問。
「當然!阿良,我會先寫給你。」我說。
他連忙把地址交給我,我看一看,小心納入口袋中。
他眼睛有點紅。
我把下巴擱在寫字檯上,檯面的玻璃是涼涼的。我小心翼翼地說:「阿良,年底我會有兩個星期的假,我很喜歡雪,你想加拿大的雪景是否會很動人?」
阿良馬上抬起閃光眼睛,他很激動,但壓抑地說:「我想雪起碼會有六寸厚,」他的語氣同樣不必要地謹慎,「我們早已買好房子,有四間房間,如果你來,千萬住在我們家。」
我想一想,「那自然,我願意。」我們又握緊手。
星期六。
世傑來電話。「英美同學會在希爾頓有舞會。」
「哦。」我說。
「今天是星期六,我特地邀請你。」
「證明我也有機會做週末女郎?」我諷刺的問。
「去嗎?我來接你。」
「好。」我說。
世傑開車來接我,我很恍惚。
也許阿良有事會找我。電話響了又響,沒人接聽,他會失望。我對阿良非常歉意。奇怪,以前我對約會的態度一向是「先到先得」,但是阿良對我實在太好,他的時間表完全為了遷就我而設……
世傑說:「你這件旗袍很好看。」
「謝謝。」我說。
阿良還沒見過我蓄意打扮。趁他未走之前穿件旗袍給他看看。
到了「鷹巢」,所有留學生與非留學生都到齊了,滿堂紅,爭著把舞伴拿出來獻寶,也有單身來的男孩子,眼光四處溜,挑揀他們喜歡的女郎。場面繁華熱鬧得不堪。
我很沉默。
我心中構思一幅圖畫:異鄉的小鎮。愛我的人。誠懇踏實的生活。
我轉頭向世傑說:「我累了,我想回家。」
世傑臉上變得煞白。
「真抱歉,世傑,」我真的內疚,「我竟一直不知道我需要的是什麼。」
「我送你回去。」
「不,」我按住他,「我自己會得叫車走,世傑,你留在這裡。謝謝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