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什麼問題?」她睜大一雙妙目,明顯地酒意上升。
我盡量溫和的說:「露,我們何必結婚?」
「你無意同我結婚?」
「不是這個意思,露,我們不需要一紙婚書。」
「為什麼不需要?」
「我們還不是跟結了婚一樣?」
「既然一樣,為什麼不乾脆同我結婚?」
我乾笑數聲,說不出話來。
「我累了,」她揚揚手。「我想結婚,有一個家庭,養幾個粉紅色的嬰兒。」
我笑問:「你累?戴鑽石戴累了?出風頭出累了?」
「你聽我把話說完好不好?」她把酒杯重重一放。
「今天我們不能吵架。」我急急說。
她歎口氣,忍住不發作。
所以三十歲有三十歲的好處,三十歲的露仍然明艷動人,卻懂事許多,又有涵養功夫。
是夜她穿著黑色露胸晚禮服,脖子上的項鏈價值抵我一年薪水,看上去直如凌波仙子般。我不愛她?笑話!
我們跳舞至清晨兩點。
開車回去的時候我笑問她:「你那裡,還是我那裡?」
「志強,送我回家,我累了,想早點睡。」
我很意外,但女人有亂發脾氣的權力,我默默無言,把她送回家。
到門口她哭起來。
「你怎麼了?」 我溫言相慰。「喝酒多了?」
她說:「我要回來,你就送我回來,你就那麼聽我話?」
咦,我真的彷徨起來,不知如何是好,太難伺候了,我於是問:「老夫老妻,你到底想怎麼樣?」
「我想怎麼樣你不知道?」
「我不是你肚裡蛔蟲。」
「這些年來,你跟官不知官姓啥?」
「別無理取鬧,露--」
「我們明天見。」她推開車門,蹬蹬蹬跑上樓。
我沒有追上去,老夫老妻了,還解釋什麼?不知為什麼,她忽然鬧起小性來。
女人總歸是女人。
會到家,我睡了。
第二天一早,露就打電話來。
她說:「謝謝你,項鏈非常漂亮。」
「是仿維多利亞朝代的式樣。」
「是,我知道。」
「你喜歡就好。」
「志強,說你對我不好,實是昧良心之言。」
「你知道就好。」
「但你為什麼不肯同我結婚?」
「我沒有說不肯。」我撓頭皮。
「你肯?」
「露,結婚太複雜--」
「什麼複雜?你怕煩?這樣好了,你出錢,我出力,以我的經理人才,我保證把這個婚禮辦得舒服熨貼。」
我不語。
「房子大家都有,賣了買新的,我們好搬家,兩張來回機票到加拿大結婚,不必輪候,酒店都給你訂妥,如何?」
「這……房子的裝修費用等等。」
「我來出,禮尚往來,穆志強,我不是沒良心的人。」
「露露。」
「什麼?」
我實在說不出口。
「你不想娶我,是不是?」她歎口氣。
「我不娶你,娶誰?」我是良心話。
「現在不娶,更待何時?」
「你別逼我。」我賠笑。
「我逼你?」果然,她冷笑起來。
來了。
一發不可收拾,來了。
「志強,我已經三十歲了,我還能等到幾時?我如果要逼你,早十年都應當逼你,
我有沒有那樣做?你想清楚,我不能陪你耗,你不肯,拉倒,我不信我找不到男人。」
我勸到:「氣頭上別亂說話,你看你,這種話都說出來,連你自己都不信。」
她飲泣。「我不是開玩笑。」她掛斷電話。
為什麼不肯結婚?連我自己都不大清楚。
是為了怕束縛?一點點。
為了不愛露露?又不是。
心理上認為婚姻沒有意義?又不對。我老艷羨人家夫妻恩愛。
那是為什麼?
六年前我向露求婚,她說:「想一想。」我當時的自尊心頗覺傷害,隨後覺得她說的也有道理,所以也不能算是為報復,而不肯結婚。
那麼是否因為擔心露露不會成為一個好妻子?
也不必,做賢妻並不需要天分,露露的才能絕對不止單方面。
那是為什麼?不喜歡孩子?不!我愛孩子,朋友家的醜孩子我都愛,莫說是自家的。
到底是為什麼?
是怕那種責任吧。
有責任就丟不開,想去歐洲住一年也不行,想再讀書亦不行……犧牲,我怕犧牲,我愛自家多過愛露。文明社會的人,對於愛的看法就是如此。
我抓抓頭,我都三十四了,其實也應該好好地靜下來,組織組織家庭,浪子生涯原是夢。
向露妥協?
不應覺得如此痛苦,愛情原應是甜蜜的,我不應如背十字架。
我再去約露的時候,她就給我面色看,一團冰似的態度。
女人,過一陣就沒事了。我想,老套,她以前起碼以同樣的姿態對付過我七次。
我將她擱下,暫且努力工作。
一星期後,我聽到謠言。
小林同我說:「穆志強,當心煮熟的鴨子飛掉。」
「什麼意思?「
「你的露露,一連三晚,在曼哈頓與同一個男人跳舞。」
「誰看見?」
「我。」
「你一連跳三夜,不怕腳軟?」我故做輕鬆狀。「那人是她大哥。」
「是呀,跟大哥跳舞,邊跳邊親嘴?」小林訕笑。「怎麼?七年『友誼』,付之流水?」
太不給我面子,我想。這樣公然跟別的男人親熱,又去那種熱門地方,分明是要把這種不堪的情形傳入我耳朵。
我不上當。
她大概想我當面質問她,大發雷霆,又跳又叫。我都三十四了,會吃這一套?知己知彼,百戰百勝,露露一點都不知我,她打不贏這場仗。
接著的一個星期裡,我生活正常,工餘照樣跟原班朋友玩橋牌,打網球,滑水。
我並沒有覺得頭暈身熱,心跳加速這種失戀現像。
莫非我與露露的緣分已盡?
我不願失去她,也不願同她結婚,兩者不能俱得,我想我情願捨她而取自由。
啊,卑鄙的穆志強。
七年的交情,我自問無法補償露露的損失。
第三個禮拜,露露的消息來了,她約我面談。
我們約在草地網球場,我面前的一杯啤酒擱置得熱了,還未喝光。
攤牌之約會。
她問:「為什麼不肯同我結婚?「
這麼聰明的女人,照樣問這樣的蠢問題。
我不答。
「有沒有想念我?「
「當然有,我也很內疚,但是我憑直覺作人三十餘年,我不想在這一,兩年內結婚。」
「為什麼?」
我解釋不出。
「你不愛我。」
我毫無原因的惱怒了。「是的,我愛你不足夠同你結婚,又無意騙你一生,我們兩人的關係原本這麼完美,你卻無中生有,硬生生的與我拆開!」
露露像是被無形的重拳擊胸,說不出話來。
我握緊拳頭,深悔孟浪,女人最不喜聽真話,我何苦傷害她。
但是她恢復過來,很平靜的說:「我明白了,男人對女人至大的敬愛,是娶她為妻,其餘一切不算數,禮物再名貴,你可以當在妓女身上花多了。」
她站起來就走。
我沒有留她。
回家將所有的玻璃杯扔碎來出氣。
好,就向她求婚,將來她會明白,在情緒不穩定的當兒結婚,不會有好結果。
結婚應是最最自然的一件事,雙方同時想到,毫無顧忌,也不用誰跟誰求婚,在一種默契之下進行。
求婚!
要求,何必結?
好,既然這是她要的,她會得到。婚後還不是老樣子,我不相信她會馬上替我生下五個兒子。
我想足三日三夜,想通了,她這麼愛我,我仍不失是一個幸福的人。
結婚就結婚。
決定之後,又覺無限滄桑,男人結婚,十之八九都是如此這般在半強逼之情形下完成的吧。
我打電話給她,問她:「要不要出來談談我們的婚事?」
她說:「婚事?我們的婚事?」
我歎口氣。「小姐,別再跟我鬧意氣了。」
「穆志強,我鐵定下個月三號訂婚,下個月三十號結婚,你的消息彷彿有點不大靈通呢。」
我一怔。「你打算叫我怎麼辦?苦苦哀求你?還是撒手不理?」
「你不用做任何事,」她說。「別把自己看得太重要,我會請你喝喜酒。」
「何必把事情弄到這個地步?」 我問。
她不響。
「別弄僵,老夫老妻,這不是鬧意氣的時候。」
她說:「我不是嫁不出去的老小姐。」
「露,天下跟本沒有嫁不出去的女人,難就難在你嫁不嫁得到你要嫁的人。」
「我們沒有什麼好說的了。」
「露,別爭了,珍惜我們的感情。」
她掛斷電話。
打撞球的時候我同小李說:「她想我爬過去求饒,那是不可能的。」語氣很懊惱。
「大好一段姻緣。「小李說。
我苦笑:「一輩子對牢個愛面子,小器的老婆,也不怎麼樣。」
「人總有缺點。」小李說。
「是嗎?」我說。「還有十天她就要訂婚了。」
「你彷彿不大傷心。」
「我最傷心憤怒的時候,是盡了力,但爭取生意失敗,我並沒有時間為愛情傷神。」
小李同意的說:「只有十五,六歲的孩子才會上演殉情記。」
我長歎一聲。「女人,要多少有多少,感情,可以培養,男人有事業就有一切,我連失戀都沒有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