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弟頓足道「真不知道你的要求如何!」
那天回來了,他說:「添美臣問我,你怎麼老笑,我只好說你根本是一個嘻嘻哈哈的女學生。」添美臣是那個人的名字。
那麼還有一個人,老跟著他學寧波話,叫做非臘露斯,我叫他玫瑰先生。這個人很風趣,我教他,教得很道地,前天他上哈佛讀博士去了,給碩士論文我看,上面居然有我的名字「感謝衣莎貝亦舒倪小姐——香港的記者,作者——給我的幫助。」我也笑了。
物以稀為貴,誰都是博士,彷彿博士也不太稀奇了,可憐寒窗十年。我各式各樣的補習老師特別多。有機化學攬不清楚,大喝一聲「哪個是念化學的?」總有熱心人士同情我八十歲學吹打,挺身而出。
博士也是全世界最無聊的人,擠在電視室看舊片「巴巴麗娜太空英雄」,珍芳達一穿了衣服,眾人噓聲大起,表示不滿。到電影會去看戲,一定有人杷說明書折飛機朝銀幕下扔,扔得遠,大家便鼓掌拍手,熱鬧非凡。校方忍無可忍,在說明書下寫明「誰折飛機扔便罰誰」,但是他們改擢紙船,照樣飛,或是吹肥皂泡,或是用橡皮筋彈人,什麼都有。都是頑皮鬼。
然而不久這樣的日子也厭了,沒有透氣的機會。每天上課,從九點到四點、五點回來洗頭洗臉,拿出功課,已經該吃飯了,平常英文也不見得壤到哪裡去,就是用不上,經濟科上的題目問「為何需求線通常自左向右斜伸?」一頭霧水,拿了丙減。真是日月變色的沒臉。這與咱們家的阿B哥有什麼分別?恐怕B哥也有進步吧?
總是不停不定的想回家。回了家說不定怎麼還能偶然的看上他一眼吧?不會太差的。但是這張文憑呢?不過這種主意通常是很快打消了。
平常總是計算吃的問題。買了乳腐、醬瓜,蝦米、皮蛋,我與弟弟都發覺咱們欠缺營責。於是又買了紅蘿蔔,也不煮,兩個人臉對臉就生吃,爭取一點維他命C,或者淨啃芝士。很想吃臘腸,但是想不出該怎麼做,老是蒸,又有點浪費。我對吃是隨便的,好的壞的都可以,然而少不免想起雞毛菜、蔥烤鯽魚。寫信給母親訴幾句苦,招了一頓臭罵,什麼吃得苦中苦,方為人上人之類的成語,都叫她用上了。以後只好悶聲大發財,什麼都不說。
偶而看張愛玲的短篇,很是感動,趁機哭一會,也是有的,這是一種傻氣,不過因為我也病過一陣子,天天看醫生。然而人家書中的女主角總是求仁得仁,沒一下子就病死了,我卻還在這裡撐著。我小說裡的女主角也很少有病死的,多數是自殺,我是想穿了,索性好好的活下去!也是一種道理。
奇怪的是,竟沒有再看紅樓夢。(我二哥說「背也會背的東西,買來作啥?」)那一年我很想買八十回的脂評紅樓夢。我倒不曉得為什麼不看。只是天天清早八點正起床的人,彷彿不配看石頭記。我改看瑪麗蓮夢露傳記。我開始注意一下幾時輪到這一區停電停煤氣,阿拉伯打成怎麼樣了。少不免也吊著頭等等明報,以及其他雜誌,可憐姊妹至今一本也沒看到過,只有要稿的時候,編輯很勤力的來一封快信。
今年是不能回家了。
明年吧,明年或者有希望。然而我何嘗有什麼塚,香港是兄長的家,台北是父母的家。
有人敲門,我去開,滿以為是鋪地毯的來了,卻是郵差,因為轉了地址,所以他要證明一下正身是否在此。我簽了名。收了聖誕卡,今年只收到三張聖誕卡。第一張是張徹夫人梁女士寄來的。她總是記得我,也是人結人緣。不是說不寄的就不記得找了,她是比較洋派的,而且不是逢人必寄的,所以就難得。收到那種逢人必有的小禮物,逢人必有的卡片,特別厭惡。我與我女朋友說要送禮,什麼時候都能送,何苦一定要等大時大節的湊熱鬧?我把這第一張擱在書桌上。第二張是哈佛大學寄出來的。二嫂三嫂的弟弟。然後是這第三次,簽收了,拆開來看,看到右下角的簽名,呆住了。怔著了很久很久,慢慢的進屋子。呀,他總算找到了我的地址,給我寄卡片來了。一時心裡麻木了下,沒有太多的感覺,等感覺慢慢回來的時候,就伏在桌子上,桌面是冷的,隔了很久,攤開手來,那張卡片已經團皺了。
看看看,才放了八天假,一頁書本也沒翻過,所有的老毛病都出來了。
如今我也得了一個死心塌地的人,天天跑來釘電插撲刷牆壁,不管有多麼微不足道。到底也是一個人,我總是禮貌的向他點點頭,如此而已,而且我並不歡迎他這種義務勞動,我只希望他少來一點,他來了,我為他倒一杯茶——有時候還是沒有牛奶的。常常希望可以談得起來,然而總是談不起來,興致索然,仍然希望他不要來。
由此可知這個說「被愛是幸福」的人多麼荒謬。被愛有什麼莘福?一天到晚給一個莫名其妙的人釘著,左右不是;太禮貌,怕他誤會,太不禮貌,又好像沒人味。
我想愛人是比較好的。愛一個人,常常想起他,都是很開心的。不管怎麼樣,我沒有見他最後一面。臨走時我只想到一句話:如今俱是異鄉人,相見更無因。
看到兩個月前的文林,裡面有悲秋的小曲,其中有一首是這樣的:想到去年,還道能紅絲綰呀紅絲綰——那個女孩子再也沒想到秋天只落單成了她一個人。
我看過很多好的短篇小說,只是近年的少。司馬中原的黑河,劉以豐的除夕。還有一篇,不曉得是什麼人寫的,說一個賣皮貨的少年,看中了另外一個老年皮貨商的女兒。兩個年輕人都同意了,女兒甚至徵得了父親的同意,只待來年,這個男孩子來娶親。老年人有點糊塗,在客棧碰到了這個未來女婿沒把他認出來,只口口聲聲的跟其他的人說他家的姑娘要嫁了。年輕人也糊塗,沒聽明白,不知道指的女婿就是他,誤會姑娘已經許了別人,於是他偷偷打開買回來的花布、絨花,一把火燒了,拌著他的眼淚,走了。而那個姑娘,猶自喜孜孜的看著燈芯結花,等著她的情人,等著。
有緣沒緣不外如此,這種小說才是真正的好小說,恐怕也是司馬中原的吧?我喜歡他與白先勇。但他是一個開頭,白先勇只是張愛玲的結尾。
何藩問我有什麼故事?可以拍戲的沒有,不過他們指的故事都是那種故事。本來我想說找何莉莉,說服何媽媽,讓她演黑河裡的妓女。終於沒說。
不過那種日子已經過去了,不能再想的,想了也只惹歸念,沒有好處。
至於英國。我能說的很少。我不喜歡這裡,這是我知道的唯一事實,我不喜歡這裡。
倫敦就像哺士卡裡的倫敦,正如每個人所說:大衣很便宜,款式不錯。衣服號碼比較小,很是漂亮。滿街是花攤,很熱鬧。海德公園極乾淨,頗能坐一下子,星期日公園門口擺滿了畫、首飾、零零碎碎的雜物,每一檔的檔主都說那是他們的手藝,其實才怪,都是從一家廠裡批發出來的,而且公園右角的比左角的檔攤買得便宜,真會騙人,然而遊客不騙,騙誰去?想想也就心安理得了。買了一大堆東西,都是有名堂的,什麼給誰,什麼又給誰。那個時候,原本想兜一個圈子,從歐洲回家的。
沒想到學校居然還錄取了,迫不得已留了下來。
倫敦一點也不好看。很多人從外地回來,總說好看,我老是跟女朋友說:算了,把錢省下來,買幾本書看看還好一點。除了日本,日本是好的,我有我的理由。
在這裡這些日子,竟然沒見過像樣的陽光!多麼可怕。
通常八點起床,還是黑摸摸的,我不是超人,真不想起來,又捨不得那筆學費,失魂落魄的洗了臉換了衣服出門,總是所謂彤雲密佈的天氣,天空永遠不是藍的,風大得吹得起人。耳朵鼻子都像約好了準備毫無抵抗的掉下來。
要不就下雨,都是泥濘,大家的褲管三,四吋都浸著污水,入鄉隨俗,我也這樣,好的皮鞋簡直不能穿,於是去買廉價的膠底狗仔嘜,然而不通氣,穿久了這種膠底鞋,腳會臭,阿弟就煩,不肯穿。
老實說:穿考究的衣服才划不來,到擔心一些毛衣會發霉,只好開著電爐日日夜夜的烤著,希望濕氣可以蒸發一點,如果想找一個人可以蒸發掉曼徹斯特的濕氣,恐怕是奇跡中的奇跡。
許多人以為讀書就是夾著一疊書,在太陽滿地的校園坐著,微笑地拍張照片留念吧?才怪。也許他們選對了地方,我沒選對。反正學校是弟弟挑的,名是他報,我到了,只試了十五分鐘,大功告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