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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頁     亦舒

  我說;「可是那些日子已經過去,現在我們兩個人的薪水合起來足夠組織一個小家庭——」

  「我不要下了班再去買菜,帶著倦容回家起油鍋煮兩菜一湯,生生世世等著老闆的青睞駕臨到我身上,我真的畏懼清晨按熄鬧鐘趕公路車那種生活,家棟,我也不會快樂,我已經決定了。」

  我失望襲胸,一伸手握住了她的手,忍不住哭出來。

  「家棟——」她動容了。

  四年,我們走了四年,卻敵不過金錢六個月來的攻勢。

  我將我的臉埋在她的手中。

  我不怪她,我真的不怪她。

  錢,許多的錢,誰能抵抗這樣的引誘?何況何氏尊重她,要正式與她結婚。

  像她那麼漂亮的女孩子,只要略為打扮一下,穿上華服,坐在勞斯萊斯裡,跟千金小姐有什麼分別?還不是同樣的矜貴?

  回到家中,我澈夜失眠,睡到半夜三四點起床找水喝,姊姊也沒睡,她坐在客廳裡。

  我根本不想回到床上,握著冷開水杯子,坐在她對面,杯子握久了,變得暖和。

  姊姊問:「媚媚要嫁何鴻錦了?」

  「你怎麼知道?」

  「本市最大的新聞,誰不知道?」

  我不說什麼。秋老虎的季節,夜間還澳熱得很,我的額角直冒汗。

  「敗在何某的手中,你也沒得怨了,家棟,這樣千載難逢的機會,換了是我,我也不會放棄。」

  我仍然不出聲。

  「你知道何家的財富,不只是一隻鑽戒,一間樓宇那麼簡單……而你,你拖著母親與姊姊這兩個包袱,你還能起飛不成——」

  「別說了。」

  姊姊苦笑,「我不會說話,本來是要開導你,現在變成譏笑你了。」

  「我明白。」

  「家棟,家裡需要你。」

  「我知道,家裡一直需要我,」我疲倦的說:「供我念大學,等我畢業,待我升職,要我爭氣,家裡實在需要我,生活的擔子逼促我,我真覺得這條路不由我不走下去。」

  「你別抱怨了,」姊姊咳嗽一聲,「做銀行也算是金飯碗。」

  我仰起頭長歎一聲,還叫我說什麼才好?

  我放下杯子,回睡房去坐到天亮。

  我照例擠公路車到中環,忙工作直到中午,托同事買了飯盒子回來,不禁將頭擱在書桌的玻璃上,落下淚來,是的,媚媚說得對,熬一輩子又如何?一輩子也還是小職員,升到做經理也尚是受薪階級,妻子要穿件好的衣裳尚得靠她自己的薪水。

  月入一萬又如何?出入有輛小車子又如何,如今她可以在上流社會做何夫人,她當然要作出明智之舉。

  我甚至不能自暴自棄,姊姊已向我提出了警告,家裡已對我作出了最佳的栽培,當然希望我有所回報,現在就是我報恩的時候了。

  母親也暗示過不希望我這麼早娶媳婦,她怕與外人合不來,又怕我會聽了妻子的話,搬出外住,剩下她與姐姐。但是母親喜歡媚媚,因媚媚沒有小家子氣,但是我們當時卻不知道,媚媚根本沒有抱著與我長久之心,一切都不過是朋友關係,她自然樂得大方。

  本來在公司裡,她的前途就比其它的女職員好,她有一股氣質,懂得穿衣服,說話伶俐,專上學院的文憑,平時不大與人來往,卻又很和藹可親,我努力追求她,也就為了這一點:她與一般的庸脂俗粉不同。

  半年前在公司的一次聚會中,何鴻錦看見她,據說完全是一種驚為天人的感覺,謠言立刻滿天飛,連總經埋都要侍候她的面色。

  媚媚卻可以不動聲色的做下去,做到上個月底何氏向她正式求婚為止。

  她是一個了不起的女孩子。

  她好強,肯熬,上進,實在不似一個貪慕虛榮的女孩子。

  當然,她也曾向我表達過她的倦意,她說:「我最恨侍候各層主子的臉色,工作的壓力不要緊,但是老闆的臉色真是受不了。」

  我並沒有想到有一天可以不做,像我這樣的人,注定要一生騾馬,要捱到退休那一天,但美麗的女孩子一向不在此例,她們可以有機會一步登天。

  記得我與媚媚說過,「都說何某追求你……」

  我們同事都見過何某派來接送的那輛白色的勞斯萊斯。

  以我與她這樣熟絡的男女朋友,都沒能在她臉上尋找到任何蛛絲馬跡。

  媚媚微笑道:「連你都相信?我簡直無法向小報記者否認了。」

  我還以為這富商是抱著玩玩的性質,而媚媚是個有思想的女孩子,不見得會聽他的話。

  事情後來就急轉直下,我來不及的的她求婚,她心中不知有否笑我愚不可及,我買了一盆萬年青盆栽上她家去,她那間小小的公寓裡卻像開了花店似的,擺滿了各式各樣的玫瑰,原來何鴻錦已經來過了,我遲了一步,她手指上戴著一顆桂圓核大的鑽戒。

  媚媚輕輕的告訴我:「我答應他了。以後我與我一家的後半生,都不用愁了。」

  我苦澀的問:「然而你會愛他嗎?」

  「我很敬愛他,」媚媚肯定的說:「他對我這麼好這麼體貼,我將永遠感激他。」

  「你願意接受不勞而獲的金錢?」我失望。

  「事情的關鍵就在『不勞而獲』這四個字,誰辛苦地操作卻可以尋得溫飽,但這又有什麼快樂而言呢,我做得累了,我覺得能夠嫁給何鴻錦,是我的榮幸。」

  我只覺得她中毒已深,不可藥救。

  就在她停工的第二天下午,老闆發脾氣,莫名其妙的把我臭罵一頓,臨下班時又落大雨,我忘了帶傘,在公路上象落湯雞。

  碰巧一輛豪華房車自我身邊關過,將陰溝裡的水濺了我一腳,我感慨媚媚的選擇是正確的,有錢的確好。這之後同事們不停地開我玩笑,話說得很粗俗。

  ——「何鴻錦再有錢,不過是穿咱們小郭的舊鞋。」

  ——「郭家棟比大亨有辦法。」

  ——「錢真好,小郭,趕快賺啊,再把美人兒嬴回來。」

  我很天真,受不了這樣的譏諷,一怒之下辭了職。

  姐姐大大的震驚,「你這孩子,太不懂事了。」

  我反辯說:「你與母親兩人,就會逼我往上爬,處處拿我跟別人比,也不想想我也是一個人,我不是一副機器,好,算我不成才,我令你們失望,你叫雷公來劈死我吧——我令寡母傷心,我不是人。」

  母親是老式女人,當場說;「忤逆子,為了一個女人,與家裡反目成仇。」

  我只覺無限厭倦,「夠了夠了,別拿一百年前的五綱倫常來壓我,我受夠了,你們到墳前去哭祖宗去吧。」

  當夜我收拾細軟搬到青年會去住。

  我的童年生活過得與媚媚差不多,都是窮困,父親死得早,剩下一點錢,母親緊緊抓在手中,把姐姐的青春犧牲掉,不給她念大學,叫她賺錢來貼補家用,晚飯時每每只煎一隻荷包蛋放在我面前,造成我無限的心理負擔,還不如不吃。

  其實並沒有必要做得這樣狼狽,父親那十多萬現款在銀行貶值,但是母親的生活過得越困苦,她就彷彿越放心。

  姐姐小時候也是一個美人兒,待三十歲還沒嫁出去,就像一朵花似枯萎,正好與母親成為良伴,誰也不覺可惜。

  一般女孩子都希望在婚後組織小家庭,看見我家的這兩個女人,馬上知道日子不好過。

  現在的女孩子多麼精刮聰明,她賺得再多,頂多自己買衣服穿,你讓她與丈夫分擔家用,那是談也不要談。

  當初我結識媚媚,老認為她「慧眼識英雄」,我得報知遇之恩。如今她結婚了,新郎不是我。

  娛樂週刊將她嫁入豪門的照片,刊得很大,我沒有見過更美麗的新娘子,一襲白緞衣精心設計,小小的花帽面紗,大方、漂亮、嬌艷。

  而河鴻錦也一表人材,相貌堂堂,他並不顯老,反而一副英明的樣子,風度不但我們這些後生小子可以比擬,所謂「有名譽有地位」的男人,便是以他作模範,媚媚嫁於他,不只單單為了錢那麼簡單。

  於是我更加自卑。

  男人跟女人一樣,不怕老,只怕不夠威風,窮小子再青春熱情,也難博美人青睞。

  我看穿了,咬緊牙關,翻報紙找新工作。

  沒想到轉了運,讓我連過三關,考到一份公務員工作,薪水加了,環境也較為樸素,我彷彿又可以忘記過去,努力將來。

  既然搬了出來住,也不打算再搬回去,縱有不便,我也享受一下獨立生活。

  女同事中有不少出色的人物,但我的一顆心,仍然在媚媚身上。

  在所的工作崗位上,沒有人知道我這個秘密,我放心了,自覺已經脫胎換骨。

  在電視新聞上,常常看見媚媚出席各種重要的宴會,她的眼神仍然冷冷,表情有點孤傲,何某的錢財沒有使她庸俗,反而更加襯托出她的標格,做那麼大生意的人,眼光哪會有錯呢,他選填房是選對了,媚媚會替他增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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