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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識她,在一個舞會。
每個女人都穿露背裝,厚底鞋,拔光了眉毛,搽紅了嘴唇,她是不一樣的,她穿一條白絲的長袍,一張臉沒有一點點化妝,長髮自中分開,瀑布般地撒在肩上。
這麼美的頭髮。我從沒有見過這麼美的頭髮。
她一點化妝都沒有。沒有穿胸罩。沒有做作。
她看上去像一朵蓮花,然而她的眼睛,帶點邪氣,又不太像一朵蓮花了,我該怎麼形容她呢?我想不出什麼適當的字句。
我看牢她。
隔了人群,我看牢她。
這個舞會裡的客人太多,明星,名模特兒,畫家,作家,凡是出點名的人都來了。這是紀念一張報紙二十週年的酒會。而我,我自己開了家小小的廣告公司,所以我也是座上客之一。
我注視看她。
她卻沒有看任何人,她坐在一張絲絨沙發裡,捧著一杯酒喝,喝完了一杯又一杯。事實上她喝了很多,她有點醉意了。
一個年紀很輕的男人跑過節與她說話,她沒理會,那個男人似乎是一個明星。她沒有理會他。
然後我看到她把頭靠在沙發背上,當著那麼多的人,她哭了。她的眼淚緩緩地流下她白玉似的臉頰,她哭了。
我忍不住,我掏出了我的手帕,我走過去,我遞上我的手帕,她接了過去,擦乾了眼淚,放下了酒杯。
我說:「我送你回去。」
她站起來,腳步有點不穩,我扶了她一下,她拂開我的手。我再扶她,她沒有反抗。
我們離開了那個酒會。外邊天氣有點涼,而且風大。
她那件白色的絲袍被風吹得貼著她的身體,她不是那種大胸脯的女子,但是我從沒有見過比她更性感的女孩子。她是那麼美,她那種神態,那種茫然的神態。
我說:「我的車子在那邊。」
如果她以為我開的是一輛麥塞底斯,或是積架,她就錯了,我只有一輛小小的福斯威根。
她聽話地上了車。
我問她,「住哪裡?」
「落暉道,十號。」她答。
她還沒有喝醉,她的頭靠著玻璃窗,沒有看我。
我說:「女孩子不應該喝酒,尤其不該喝烈酒。」
她笑了,雪白的牙齒,有一顆特別尖的犬齒。
我看著她。她是這麼的美麗。
我把車開到落暉道十號,那是一間老大的洋房,西班牙式的紅頂,幾十株冬青樹。
「你的家到了。」我說。
她推開車門,然後回過頭來,她說:「我叫王如璋。明天有空喝咖啡?」她看著我。
她的酒意完全消除了,眼神清澈如寒星。
我伸出手,我說:「我是一個結了婚的人,看我的結婚戒子。」
她一怔。但是她沒說什麼。
「我不能與你喝咖啡,我是一個規矩的男人。」我說。
她轉身,回去了。
她推開黑色的雕花大鐵門,風還是很大。今天的風真是很大,她的白色衣服又貼在身上了。
我甚至已忘記了她的名字。
第二天我到公司去。我知道她的身份。她是王中川的獨生女。王中川有一間銀行,一間報館。他不是本地最有錢的人,事實上他也不是本地的大名人,但是他已經有足夠的一切了。王如璋是他的獨生女。
她一個人坐在她父親報館的酒會上,哭。
她為什麼哭?
我不明白,一個天之嬌女,哭了,在那麼多的人面前,然後還叫我去喝咖啡。我不認為這是奇遇。這是絕對不是奇遇,我只是覺得怪異。
過了沒多久,我就把這事情忘了。
然後我接到了上個電話,我的女秘書接進來的。
「誰?」我問。
「她不肯說。」女秘書說。
「她?」
「是,一個女子。」女秘書。
電話接通了,一個低沉而好聽的聲音問:「丹尼?」
除了我的妻子之外,沒有人叫我丹尼。
「是。」我說:「哪一位?」
「我姓王。王如璋。」
我的記憶完全回來了,雪白的長袍,一頭烏髮,玉似的一張臉——「王小姐。」
「你記得我?」她問。
「記得。」我說;「那天是我送你回家的。」
「是。」她問:「有空喝一杯咖啡嗎?」
我笑了,我看看表,「你只有法律說已婚男人不能與一個美麗的女孩子喝咖啡吧?當然,我警惕自己,千萬要控制自己。我結婚七年了,我有兩個孩子。」
我拿了外套,然後我乘電梯下樓,一進那茶廳,我就看到了她,她對著我笑了。
雪白的襯衫,雪白的粗麻褲,這麼熱的天氣,她身上纖塵不染,滴汗全無。她不是生活中的女人,她是神話故事裡的女人。
我拉開她對面的椅子坐下。
「啤酒?」我問:「你總是喜歡喝酒。」
她笑笑。
「你怎麼找到我的?」我問她。
「很容易,這個地方是這麼小。要找一個人很容易。」
「你甚至叫我丹尼。」我笑。
「你真的結了婚?」她問。
「當然真。」
她看著我,「你不像個結過婚的男人。」她說得很認真。
我笑,「結婚又不在額上鑿字,當然看不出來。」
她也笑。
「你找我,只是為了一杯咖啡?」我問。
「是,」她說:「謝你那天送我回去。」
「今天我也可以送你回去。」
「今天不必要,」她指指茶廳的長窗外,「家裡的車在等著我。」她告訴我。
我看向窗。是的,我看到輛RR的銀影型。
我說:「我只開了一輛福斯威根。」
「但是你很快樂,是不是?」她問我。
我點點頭。
「你有妻子,有兒女,有一間賺錢的廣告公司,你是健康的人,一個快樂的人,我羨慕你。」她低下了頭,她的睫毛閃動著,「你幸福。」
為什麼對一個陌生人說這樣的話呢?我不明白。我只不過送她回家而已。但是我覺得與她在一起,有一種難以形容的清新感覺,甚至乎有點邪氣,但是我喜歡與她在一起喝咖啡。
「你只有一個小時。」她說:「四十分鐘過去了。告訴我婚姻生活是怎樣的?你今天回家,會不會對你妻子提及我?」她很好奇地問。
我不知道如何回答。不,我不會告訴我妻子,我不會告訴她,我在下午與一個美女喝了杯咖啡。為什麼呢?我很低怕煩,所有的男人都怕煩。
她笑了,眼睛裡閃過一絲狡猾,「你不會提,是不是?我猜對了。所以我不要結婚,丈夫們,丈夫們都是一樣的,嫁給他們,為他們勞心勞力,然後一個女人打電話上去,那個丈夫就下來了。喝一杯咖啡?」她笑了。
她笑得這樣諷刺,我覺得憤怒,是否因為她說中了我的心事呢?是不是呢?七年的婚姻,沒有使我厭倦,卻使我覺得有如刻板文章。
所以我下來喝一杯咖啡?
或者我的精神需要調劑,但我決不會再與這個太過分聰明,奇怪的女孩子在一起。
我站起來,「我的時間到了。」我說。
她笑笑,毫不介意我的無禮,她伸出手道:「請。」她手腕上的銀鐲子發出相撞聲。
我付了賬,憤怒地出了茶廳,我走到停車場,開動了我的車子。我覺得我笨,這個女孩子比一隻狐狸還要狡猾,今天我讓她作弄得這麼尷尬,幾句話就把我逼得下不了台。
太厲害的女。
她能有幾歲?二十一?二十二?
而我的妻子,我的妻子是一個聽話的女子。我說一,她是一,我說二,她是二。她有點鈍,然而不失為一個好妻子,我對她忠實,我想我是愛她的,而她,毫無疑問地愛我。或者她不清楚什麼是愛,但是她對我是死心塌地的。
她與王如璋是完全不一樣的女子。
我應該說什麼呢?我根本不應該將她與王如璋比較。
那一天我回了家,我是沉默的。
第二天一早,王如璋熟悉的聲音又來了。
我的心情是矛盾的,我居然有點喜悅。
「我知道,」她說:「我在勾引你。要不要去兜風?」
我是這樣地吃驚。我真應該頓時當機立斷地掛上電話,但是我受不了這樣的引誘。
「為什麼選上我?」我問。我問得很低沉。
「你吸引我,我從來沒有追求過有妻子的男人。」
「你覺得好玩?」
「是的,好玩。」
她的坦白使我倒抽一口冷氣。
「怎麼樣?你可出來?」她挑戰似的問我。
她是這樣挑逗,使我沉不下氣,我到底是一個男人,她這樣公然來惹我,我不相信吃虧的一定是我,但是我畢竟是有理智的人,我不可以跟她去胡作胡為。
「請你找另外一個人去玩吧。」我斷然地說。
「多麼好的丈夫!」她在電話那邊格格地笑。
我說:「王小姐,像你這種年紀的女孩子,應該尊重自己一點,也尊重別人一點。」
她的聲音忽然軟了下來,柔得像一片水。「也應該少喝酒,是不是?你為什麼吸引我?因為你從不聽我指使。因為你存心教訓我。」
「但是我不好玩,人與人之間,不該提到這個『玩』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