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厚厚的黑髮束在頂上,盤成一個髻狀,插看一枝玉簪。這樣不中不西的打扮,就在她身上,才顯得奇異的美。她比兩年前反而年輕了,添著一種難以形容的野氣。
我難以自制的趨上去。
她看著我,她問:「家明?你是家明吧?」
我點點頭。
她坐下來。
我點點頭,目不轉睛的看著她。
她從茶几上拿起了一隻盒子,打開了,裡面有煙絲,她拿紙張捲好了一枝煙,用卡地埃打火機點者了,把煙以食指與拇指輕輕拿著,一口口的吸。
我狂喜,我終於找到她了。
但是就在這個時候,從房間裡走出來一個外國男孩子,金色的卷髮垂在肩膀上,眼睛翡翠似的綠,一件汗衫,一條長褲,手裡拿青一杯飲料,杯子裡的冰塊與玻璃撞得叮叮發響,混著風鈴的聲音。陽光使我目眩,我知道我又來錯時候了。玫瑰自他手裡接過飲料喝了一口,他自玫瑰手裡拿了煙過去吸。
我來得不是時候。
蘭姨交待了幾句話,就走了,我也走了。我來得不是時候。
緣份就是時間,這是對的。
這一次我們一句話也沒有說。
暑假過後,我回去讀書,一直讀到畢業。父親最大的願望是要一個博士兒子,我就讓他達到願望望,我沒有讓任何人失望。我回家找了一份工作。
我認識了更多的女孩子,但是沒有一個真正合我的心意。
有時候我與她們出去一次,兩次,但從來沒動過要結婚的念頭。我覺得她們的不足,做女朋友就可以,妻子?妻子到底是一輩子的事。
對我有興趣的女孩子很多,我一點也沒有大言不慚,我尊重她們,但也避著她們。
我廿八歲了。
媽媽開始焦急,她要我結婚。
我常常用微笑推搪她。
我的老闆不多久就知道廠裡這個人,他很賞識我,要請我吃飯。夜飯設在他家裡。我必需去,於是我一個人去了,他很驚異,他問:「沒有女伴嗎?家明?」我搖搖頭。他是一個五十多歲的老頭了,但老得很風趣,不討厭。
他招呼我到他的書房裡去坐,他是個風雅的有錢人,家裡佈置得豪華,不過相當含蓄,我揀適當的話說,他很喜歡我。「我們需要你這種青年。」他由衷的稱讚我。
我有點不好意思。
然後他抬起頭來說:「啊,家明,來見見我太太。」
我轉身,我看見了玫塊,我完全呆住了。
玫瑰春到了我,也怔了一怔。她放肆的著著我。我側面的著著她。第一次,第一次,她開始真正的看我了,我知道,那是因為我現在是男人了。
她嫁了人,這個人是我老闆。
嫁了多久了?怎麼認識這有錢老頭子的?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不會放她走了。
她沒有提出以前見過我,我們三個人坐在一桌吃飯。我暗暗留心著她,她嘴角凝笑,曉得我在留心她。這就夠了。我不覺得卑鄙,我早十五年就認得她,那時候我的老闆不曉得跟誰在」起呢。
她穿了一件旗袍,寬身的繡花旗袍,頭髮梳在腦後。並沒有多老,但是皮膚變了一種顏色,在柔和的燈光下,看上去像一座瓷像似的。她一本正經的捧著飯碗,拿著一副銀筷子吃飯,這麼文靜,這麼賢淑,我莞爾了。她的丈夫知道她的真面目馮?
這頓飯吃得不寂寞。
玫瑰手上戴著一隻燦爛的大鑽戒,她的手指甲修得很好。她不畫畫了?她真的修心養性了?
不,不,她是不會老的,像她這樣的人,是不會老的。
飯後我們閒聊,她丈夫去聽一個長途電話,留下我與他在書房裡喝茶。
我試探的說:「很久沒有見面了。」
她一愕,很柔和的問:「我們見過面嗎?」好像真的一樣。
我笑,她忘了?但不要緊,至少我現在吸引她,這就夠了,但我得提醒她,我早在十多年前,就把她放在我心裡,直至現在。
我低聲叫她:「玫瑰阿姨?」
她眼睛裡閃過複雜的神情,她想起來了,一幕一幕,完全想起來了。
她微笑,濃眉如昔,眼神如昔,「呀,你是小家明。」她停了一停,再說:「我老了。」但是口氣一點也不遺憾。
我搖搖頭,「你沒有老。」我說。
「剛才一見,我只道在哪裡碰著過,只是想不起來,你不怪我?」她問,問得那麼緩柔的、膩性的。
「我永遠不會怪你。」我說。
我拿起我的拔蘭地杯子,走到她身邊去,站在她面前,她仰起頭,帶點迷惑的看著我。我幾乎可以嗅到她的髮香,我整個人有種溶化了的感覺,溶在她皮膚的磁白裡。
我等了這麼久。
她終於說:「你長得很漂亮,家明,有時候孩子大得真快。」她嘴角閃看無法泯滅的野氣。她丈夫沒有辦法制服她,我很明白。
我探下身子,吻了她的臉。我不覺得我是第一次吻她,我好像已經在印象裡物過她無數次了。
這一次我不會讓她走。
我在她身畔輕輕的再說一次──
「玫瑰阿姨。」
這是我第四次見她,但是我得到了她。我知道我終於得到了她。
暮
自強一回來就說:「快,丹朱,把那間書房收拾出來,明天晚上弄一桌好菜,我有個朋友從美國回來,我要留他在這裡好好的享受一個星期!」說完之後,他笑了。
我默默看他一眼,「為什麼到現在才告訴我?」
他笑,「早說了,你不會答應。」
「你倒是很曉得我的脾氣,」我笑,「怎麼見得現在我就會答應了呢?去年一年內,你已經來過三個美國同學了,而且的確好好的享受了才回去。」
「丹朱,你這次會答應的,是不是?」他問我。
「當然答應。」我凝視著他:「我嫁了給你,生為你家人,死為你家鬼。」
自強很高興,他總是有法子高興起來的,他沒有注意到我的語氣上的不悅,他倒了一杯小小的拔蘭地,一直握在手心中晃呀晃的。
他說:「我這個朋友不同。」
「怎麼不同?」我淡然問。
「他廿四歲,是原子物理學家,年紀輕輕就做了助教,嘿!在什麼學校?在MIT!CIT一直要搶他過去,但是他喜歡馬裡蘭,就是不肯去加州,很為中國人爭面子吧?」自強神氣得有點幼稚,好像他是那個同學似的,很光榮的樣子。我笑了。
「他就快升正式教授了。」
「那倒是很偉大的成就。」我加上一句。
「說不定學校會給他一個DSC,他有幾篇論文,寫得真無懈可擊!你說!你說!這樣的朋友,怎麼可以被他住到酉店去?」
「是的,當然不可以,說不定他身上落下金元寶來,便宜了酒店侍役,豈非可惜?當然要把他留在我們家。」
自強再笨也聽出來了,他的臉一沉:「丹朱,你常常這樣,動不動就掃我的興。」
「對不起。」我微笑,「不過我會把房間收拾號,你幾時把他帶來?」
「明天下班,我去機場接他回來。」自強又笑了。
他是一個沒有機心的人,有時候就是這一點可愛。
我說:「一頓好好的飯菜,一間收拾好的客房,是不是?」
「是!」自強過來,親了我一下。
第二天早上,他上班去了。
我特別早起。坐在床上想了很久。
然後我去買了菜,洗了菜,切好了,安排妥了,放在冰箱裡。這花了我足足一個上午。然後我打電話到士多店去叫了汽水、蘋果酒、香煙。
自強是不抽樣的。凡是有客,香煙得另買。
我把地方收拾了一下,自強對這個很注重,平常家裡怎麼樣發毛出蟲,他是不動手的,一有客來,他便會說:「丹朱,浴缸最好再擦一擦。」「丹朱,窗簾要換了。」四年的婚姻,使我變成一個熟悉他性子的老媽子。
然後我把一張不錯的折疊床拿出來,鋪好,換上新的被單枕套。被單上有很好的太陽香,大概上次洗的時候,剛巧有太陽吧?
我抱住枕頭在那張床上坐了很久。
做男人真是簡單。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只要稍微有點志氣才智,闖一闖,命運就在掌握之中。所以這些博士回來,吃香得發瘋似的,女孩子見了命都不要了,只要是「博士」,姓甚名誰,臉長面短都不要緊。
我笑了,自強也是博士。
現在他這個偉大朋友,回來大概也是娶老婆的吧?通常不出六個星期,便會有一個幸運的女孩子跟了去美國。
然後我想起我還沒有吃飯。
我趕到廚房,用水淘了點隔夜飯,挑點醬瓜吃了半碗。
自強一直說:「四年來、永遠是九十四磅,一個安士也沒有增加過,虧我還是念營養學的呢,老婆這麼瘦,簡直拿不出去。」
有時候我會反問:「你要拿我出去幹什麼?跳脫衣舞?」
於是,他的臉又沉了下來,說我諷刺他。
他是一個奇怪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