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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頁     亦舒

  他當時,是父親的新合夥人。

  他已近四十,然而一雙會笑的眼睛,比一切大學一年生還要靈活。

  以前想起他,胸口會得一陣悶痛,像被只無形的手扯住似的。現在不會了,現在只是麻木。麻木與害怕,怕的是自己,怕自己再糟踏自己。

  火車到站,我跟著其他乘客魚貫下車。

  搖搖晃晃到家,母親急煞。

  「文思找你不下十次。」她代為焦急。

  嘩。我想:熱烈追求,可見有點晚運,有些女人,男人給她一個電話號碼讓她打過去,就要喜極而泣。依此類推,我要不要放聲大哭來報他知遇之恩?

  電話鈴又響,母親給我一個會心眼色。

  我去接聽,果然又是文思。「熱情如火?」我取笑他,「成年人很少靠電話傳情。」

  他笑,但不答話。

  「幹什麼賊禿兮兮的,」我也笑,「好不肉麻。」

  「我已把你那次拍的照片製成目錄冊。」他說。

  我不知說什麼才好,只「哦」一聲。平日的活潑機靈俏皮輕嘴薄舌全用不上。

  兩人持話筒靜十分鐘,像致哀似的。

  過很久,他問:「要不要出來散步?」

  我遲疑,剛回來,又空著肚子,精力是不可比十多歲的時候了,我說:「明天吧。」

  他說:「啊。」便掛斷電話。

  吃完飯,洗個熱水浴,把皮膚都炙紅,才鑽迸電毯子底下。

  我在看小說,沒有聽見門鈴。

  是爸爸來敲門,「韻娜,左文思找你。」他神色噯昧。

  什麼?我掀起被子。

  「他在客廳,你去招待他,我同媽媽要睡了。」爸打哈欠。

  我一怔,並不覺浪漫,這個人荒謬極點,半夜三更跑了來,將來若要我報答他,我可吃不消。年紀大了,想法不一樣,小時候專令男生吃苦以增強自信,現在曉得無論什麼都得付出代價,沒有免費的事,也沒有偶然的事。

  我抓過架子上大衣披上,走到客廳,看見左文思坐在燈下等我。

  我既好氣又好笑,「你這是做啥?」

  「我戀愛了。」他傻氣地說。

  「就為說這句話,明天說來不及嗎?」

  「明天?」他吃驚,「明天也許永遠不至——汽車失事,警匪駁火的流彈,心臟病,太陽黑子爆炸……這一切都足以致命,使我來不及告訴你,我愛上你,明天?不不不。」

  我低下頭笑。

  我找到球鞋,赤腳套上,取過鎖匙。

  「來,我與你到樓下平台上散步,那裡較為安全,」我補一句,「又沒有人偷聽我們說什麼。」

  我拉著他下樓,深夜空氣冷得不得了,我緊緊拉上外套,我自己也夠瘋的。

  「為什麼避著我?」文思冷靜下來。

  「我沒有!」我驚異,「我已經給你這樣熱烈的反應,噫!你期望什麼?由我主動在你車子裡做愛至天明?跑到太平山頂去報告全人類我中了大彩金?喂喂喂,別告訴我你需要的是花癡女。」

  他說:「你瞞不過我,這些巧言令色瞞不過我。」

  我踱到樹下。

  「你要我交心交身軀交出靈魂?」我遲疑說,「我認為還是由我自己保管這三樣東西的好。」

  他背著我,「是為了一個男人吧。」

  我說:「每個女人背後都有男人,每個男人背後都有女人,這有什麼稀奇。」

  他仍然背著我,「這是個比較特別的男人吧,你為他,在手腕上留下那樣可怕的疤痕。」

  我猛然低頭。適才匆忙間忘記了戴護腕。

  冷風鑽進我的外衣,我打個寒顫。「夠了,我要生肺炎了。」我轉頭要上樓。

  他拉住我,「慢著。」

  「看,」我冷靜地說,「我就是這麼一個人,我不打算交心交身交靈魂,更不用說是交出歷史了。」

  他握住我的手,反過來,那道疤痕足有整個手腕那麼寬,兩層粉紅色的肉厚厚地翻開來,粗糙的縫針痕清晰可見,像是我的手掌早已斷離我的手腕,隨後由笨拙的縫工駁回,驟眼看,的確恐怖不堪。

  我冷笑問:「看清楚沒有?滿意沒有?」

  他慘痛地看著我,「是誰?是什麼人?他為什麼造成那麼大的創傷?」他聲音嘶啞。

  我收起手,把手插進袋中取暖,我很鎮靜地說:「是我,是我自己。一個人若不殺傷自己,外人休想動彈。」

  「你痊癒了?」

  「如果沒有痊癒,就不會回來。」

  「那人在香港?」

  我沒有回答,也不打算回答。

  他放棄,舉起雙手投降。「從沒見過像你這樣倔強的女人。」

  我笑,「站在這裡像置身西伯利亞,放我回去好不好?」

  他陪我上樓。

  「我不認為今天晚上我還睡得著。」告別時他說。

  我也沒睡著,整夜看小說,思潮起伏。

  因為「蒼蠅王」得了諾貝爾文學獎,我看「麥田捕手」。第一千次讀,仍然感動得落淚,一直覺得「麥」比「蒼」好看,純粹私人意見。

  每當心情波動,最好寄情於一本熟悉而精彩的小說,不用費許多神而可以將心思暫寄。到六點鐘,眼皮支持不住,搭下來,睡熟。

  鬧鐘像嘩鬼似的響起來,我大聲呻吟跳起來,遲到,我要遲到了。睜開酸澀的眼睛,才發覺自己穿著大衣球鞋躺在床上。而且是星期日。要命。

  我伏過去照鏡子,眼睛紅絲滿佈。

  父母已經起床,母親聲音細細。

  「沒多久就回來了……約大半個小時。我瞧得沒錯,文思是規矩人。」說的明明是我。

  父親說:「唉,這些年,看她也受夠了,無論如何總得支持她。」

  「他倆看情形也快了。」

  父親在喉嚨裡發出一陣聲音作為回答。

  我趁這機會推門出去,「可有粳米飯油條?」

  「神經。」是媽媽愉快地回答。

  我吃了麥片雞蛋再往床上躺,翻來覆去。紅光滿室,可怎麼睡呢?」

  起身出門去找文思,緩緩踱到他寓所樓下,那種三層樓的舊房子,因救火車上不了狹而斜的小路,因此逃過拆卸的命運。我站在他樓底下往上看。

  走了近一小時,氣喘,一身汗,但又猶疑著不好上去。

  也許他有朋友在,碰見就自討沒趣了。

  我坐在低石欄上搓著手。

  即使結為夫妻,也不等於我屬於他,他屬於我,骨血相連。他還是有他的自由,而我也應當保留自我,互不侵犯,互相尊重。這麼大的道理下,使我不敢上去拍門。

  露台上掛了許多攀籐植物,顯然有數十年歷史,紫色的不知名花朵在晨露中鮮艷欲滴。

  這時候下起微雨來,我口中盡呵白氣,印象中這亞熱帶城市從來未曾這麼寒冷過。

  我還穿著昨夜的衣服。

  我決定到附近的士多去打個電話把他叫醒。

  剛站起來,聽見文思叫我,「韻娜?」完全不相信,他見到的確是我。

  我抬起頭,見他站在露台上,立刻心花怒放。

  我向他揮手,他揉眼睛。

  我大聲嚷:「說呀!說『羅密歐,為什麼你是羅密歐?』」

  他說:「我馬上下來。」

  我也奔上樓梯,兩人在梯角撞個滿懷,但我們沒有擁抱,只是笑彎了腰。

  「上來上來,我那裡暖和得很。」

  我抱著雙手上去,奇怪,一坐在他家,心也不再忐忑,馬上覺得疲倦,足可睡二十四小時。

  我看看身上,實在不像樣,都快發臭了。真該洗好澡才來,嗚呼。

  文思問我:「你這樣癡心跑來看我,是不是愛的表示?」

  「我來看你,是因為我悶得慌。左文思,為什麼任何話自你嘴中說出來,就變得這樣肉酸呢?」

  他咧嘴笑。

  我也傻笑。

  大概這樣也是戀愛。

  他給我看小冊子,我的照片美得似公主,小楊的攝影機比整容術還厲害,經他技術的美化,我恍惚回復當年神采。

  「你的衣服才上照呢。」我說。

  「那簡直不在話下。」文思說到他的事業是絕不謙虛的。

  「你在哪一家大學學的設計?」我隨口問。

  「大學?我可沒有念過大學,只有半工讀地在工專夜校念過紡織科,」他不悅,「拉嘉菲聖羅蘭姬斯亞米索尼是大學生嗎?」

  為了刺激他的自負,我造作地深深吸進口氣,「什麼,不是大學生?只恐怕家母不肯讓我嫁你。」說得煞有介事。

  文思一怔,隨即笑。

  過一會兒他問:「你肯嫁我嗎?什麼時候?」

  我又後悔把話說造次了。連忙躲進他浴間好好洗把熱水臉,好若無其事地出來。

  時間過得似特別快,嘻嘻哈哈一個中午過去,黃昏來臨,我累得幾次憩熟,腦袋搖來擺去,結果由文思把我送回去。

  星期一,我變了一個新人,穿全套雲之裳設計,面孔上略加化妝,又用母親的皮包,雖然還足踏球鞋,到底非同凡響。

  同事看到我推門進去,投來的目光猶如看到一個陌生女人,半晌才驚叫:「韻娜!」

  小老闆出來看熱鬧,也說:「韻娜!」上上下下打量,「錯不了,還會愁沒衣服穿?好傢伙。」

  頭三天總會是多難為情,過一陣大家就會習以為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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