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馬上把金錶繫在腰上,我覺得咱倆有「大事已定」的預兆。
太初說:「來,幫我到郵局去,將這個包裹退回去。」
「什麼包裹?這麼大包。」
她不響。
我看包裹紙,一邊念寄件人的姓名地址:「黃玫瑰,香港落陽道三號。」我問:「誰?」
太初不答。
「為什麼要退回去?」
太初不響。
「我是你男朋友不是?」我笑問,「喂,方太初,說話呀。」
她歎口氣,細細聲說:「這個人嘛,就是我那母親。」
「你母親?叫黃玫瑰?呵,我明白了,所以你叫小玫瑰!是這樣的緣故嗎?」
太初抱起包裹。
「你一點好奇心都沒有?」我問,「打開看看。」
「爸爸叫我立刻退回去。」她說。
「又不是潘多拉的箱子,」我說,「既然是你母親寄來的,至少打開來看看。」
「過去十年她不知寄了多少東西來,爸都叫我退回去,我從沒看過。」
「隨你。上代的恩怨不該留到下一代。」我替她捧起包裹。
她猶豫。
「也好,」她說,「你幫我拆開看看。」
我七手八腳拆開,盒子裡是一件長長的白紗衣,我抖開一看,兩人都呆住。
太初歎道:「衣裳竟可以做到這種地步,這簡直是一件藝術品。」
盒子中尚配著一雙粉紅色緞鞋。
「是不是你的號碼?」我問。
「五號,正是,她怎麼曉得的?」
「看看,這裡還有一封信,寫給你。」
太初忍不住,拆開來看,是一張美麗的生日卡,裡面密密麻麻地寫著字。
太初一邊看一邊嘴裡默默地念,我坐在一邊觀察她的神情,這張卡片寫得很多,她的雙眼漸漸紅了,終於她放下那封信,將頭靠在椅背上,呆呆看著天花板。
她低聲說道:「棠哥哥,讓我試試那件裙子。」
我把裙子交給她。
她到房間去換了衣服出來。
我「嘩」地一聲。她恍然凌波仙子一般,紗衣是柔軟的,細細的腰,低胸,領口一連串皺折,半透明料子上,另有一點點白色的芝麻點。
「太好看了。」我驚歎。
她踏上高跟鞋,轉一個圈,「這麼漂亮裙子,穿到什麼地方去?去白宮吃飯也不必這樣打扮。」
「你母親很愛你。」我說。
她撩起裙子坐在椅子上,「買件漂亮的裙子寄來就算愛我?過去十年,她在什麼地方?」
「我喜歡這件衣服,我們搭飛機到紐約去吃飯,別浪費這裙子。」
太初笑,「別烏攪,」她說,「我把它脫下退回去。」
我看看裙子上的牌子:妮娜莉茲。「你母親很有錢?」
「並不見得,」太初說,「我外公並不是什麼船王,爸說她很虛榮,一輩子的精力都花在吃喝玩樂上。」
我攤攤手,「那他為什麼娶她呢?是被她騙嗎?」
太初將衣服折好,放回盒子裡,一邊說:「你少諷刺我們。」
我說:「她嫁你父親多久?」
「十年。從二十一到三十歲。」
「一個女人最好的日子,」我說,「即使你父親是被騙,也很值得。我可以肯定你母親是一個美婦人,因為你長得不像你父親。」
太初很懊惱,「你像其他的人一樣,都不喜歡我爸。」
「太初,那畢竟是上一代的事了,若果我是你,為禮貌起見,也該寫一封回信。」
她不響。
「你不知道她的事,不外是從你父親處得來的資料,我覺得離婚是雙方的事,跳探戈需要兩個人,你又不是不知道。」
太初說:「清官也判不了這樣的事。」
「她還是你母親。」我說。
太初發嗔,「你這個人,死活要理人家的家事。」
「人家?」我不以為然,「這不是人家,她將來是我的岳母。」
「岳母?誰答應嫁你?」她笑,「走罷,郵局下午休息。」
「是,遵命,我可陞官了,觀音兵現在升做觀音將軍。」
「你好囉嗦。」她推我。
畢業後我倆就訂婚了。
我向太初求婚那日,她問我,「你考慮清楚了?外頭有很多漂亮的女孩子,都樂意戴你的戒指。」
「你也考慮清楚了?」我問,「以你這麼漂亮的女孩子——」
「呵,廢話,」她笑說,「外頭有些什麼貨色,我早就知道。」
「呵,我是垃圾堆中最好的一個?」我激一激她。
她歎一口氣,「我不知道啊,但是我年紀已經老大了,不嫁還待幾時?」
「太初,」我搖頭,「我真服了你,連說話都不夠你說。」
她凝視我,「你會照顧我、愛護我,是不是?」
「我若沒有那樣打算,何必開口向你求婚呢?」
「說得也是,」她微笑,「老壽星原本不必找砒霜吃。」
「你父母會不會喜歡我?」她忽然又問。
「不會不會,他們會如歹毒的皇后待白雪公主般待你,你若害怕,不如不嫁。」
「我若祈望自你處得到一點安慰,簡直是癡心妄想。」她白了我一眼。
爸媽自然是喜歡太初的。
他們的信中表露了無限歡欣之情,對太初的美貌非常詫異,他們寫:「什麼——我們未來的媳婦簡直比最美麗的女明星還長得好,怎麼會有如此漂亮的女孩子,普通生活照片還這麼突出,真人想必更為美麗……」
太初看了信笑,「見了真人,他們必然大大失望。」
我端詳太初,「中國人很奇怪,他們審美眼光是依照西洋標準而行的,大眼睛小嘴巴高鼻子白皮膚的便算美,你倒恰恰合這些標準,但外國女郎誰沒有這樣的條件?所以你被埋沒了這些年,回香港罷,保證滿街有人向你搭訕的。」
「我才不回香港,」她笑,「爸說那地方最罪惡不過。」
岳丈大人灌輸給女兒的常識真是驚人,驚人的偏見。
我欲糾正他,又怕太初不高興——「你跟其他的人一樣,都不喜歡我父親。」所以三緘其口。
香港是一個很可愛的地方,將來我是要回去的,這些事慢慢再與太初爭論不遲。她是一個非常純真的女子,容易說話。
父母完全同意我們的婚事,父親因生意忙,不能來參加我們訂婚,寄了兩張來回飛機票來,叫我們返家一次。
太初很猶豫,因她尚未畢業,假期很短,又怕她父親不讓她走這一趟。
我說得很明白,我決不做她不悅的事情,倘若她不回去,我也不回去。
她感動了,真是個好女孩子。
方老先生捧著劣質白蘭地的杯子,沉吟半晌,不作答。
太初懇切地看著她父親那張失意潦倒的臉。老實說,我絕對被太初感動,因此也對方老刮目相看,一個男人若得到他女兒大量的愛,他就不是一個簡單的父親,他必然有他可取之處的。
他緩緩地說:「你跟棠華去吧,你快做他家的人,自然要聽他們的話,他們疼你才會邀你回去。」
我很高興。
「棠華,」他苦澀地說,「你要好好地照顧我這個女兒。」
「爸,」太初說,「你這什麼話呢?我們去兩個星期就回來的,我才不要離開你。」她過去摟著父親的肩膀。
方老的眼睛潤濕了,他說:「是,我真有個好女兒。」
太初說:「爸,棠哥哥說過的,若果我不回香港,他也不回去。」
「呵,」岳丈大人又說,「我還有個好女婿。」
太初說:「爸,你好好保重身體。」
「我曉得,我又不是孩子。」他撫著太初的長髮,「你自己當心,說話之前看看棠華面色,香港不比聖荷西,太率直人家見怪的。」
「是,爸爸。」
我好性子地賠笑。方老先生恐怕就是個一事無成的失敗者,徹底地失敗倒也好,偏偏他又成功過一次,娶了個非凡的妻子,而她在與他共度十年的光陰後離開他,使他以後的日子過得像殭屍般。
可憐的男子。
然而即使如此,他還不至於自私到不給予女兒自由,我非常感激他。
我們獲得他同意後,心頭放下一塊大石,我與他之間有了新諒解。
「爸,」我說,「你也要好好地照顧自己。」
他露出一絲笑容,說道:「棠華,很好,你很好。」
太初後來跟我說:她一見她父親那個落魄樣,就忍不住恨她的母親了。
身為他們的女兒,她那樣說是對的。可是一個女人不能因那個男人可憐而陪他一生,她可憐他,誰可憐她?
太初不會明白這一點,對於她,方協文再淪落再不爭氣,也還是她鍾愛的父親。我愛太初,也愛她這點癡情。
太初左眼角下有一顆小小的疤痕,這是她整張臉上唯一的缺憾美,像一粒麻子。跟她說話的時候,我習慣指一指那顆白斑。
她說:「這從前是一顆痣。」
「從前是一顆痣?現在怎麼沒有了?」我詫異地問。
「爸說是淚痣,淚痣不是好現象,故此找醫生褪掉了。」
真迷信。
我說:「假如是痣,迷死好多人,」我吐吐舌頭,「幸虧褪掉了它。」
太初說:「你的真面目在訂婚後益發露出來了,真不知道是否該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