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於琛看到我,把妻子介紹我認識,我心如刀割般假笑,那笑聲連自己都覺得太過愉快,又急急剎住。
傅於琛低頭別轉面孔,他的新娘詫異。
我們總是在婚禮上見面。
馬小姐遞給我一杯香檳,我推開,「加路裡太重。」若無其事地連喝數杯黑咖啡。
趁馬小姐與熟人周旋,我跑到露台去站著。
經過這麼些年的努力,到底得到些什麼,仍然不能獨立,仍然不能忘懷二十年前事與人。
馬佩霞做得到的事,我沒做到。
我自手袋中取銀白兩色的帖子看,新娘有個英文名字,叫西西利亞,姓汪,或是王,甚至是黃。
她的年紀與我差不多。
「你好嗎?」
我抬起頭來,看到一位年輕人。
「我知道是你,」他喜悅地說,「今天我運氣特佳,我有預感。」
但我與他從來沒有見過面,我已習慣這種搭訕方式,是他們最常用的技巧,每次參加宴會,總有那麼一個人,上來問:我們見過面,記得嗎?
我呆呆地看著他。
「紐約,華道夫。」他提醒我。
越說越遠了,我茫然搖搖頭。
「你跌倒,我扶起你,記得嗎?約六個月之前。」
啊,那個晚上。
我點點頭,傅沒叫我留下的那個晚上。
「想起來了?」
真巧,舞池中來來去去,就這麼幾個人。他們已經奏起音樂,我問:「跳舞?」
「讓新郎新娘先跳。」
是是是,我都險些兒忘記規矩了。
等他倆跳完,我與陌生少年也下了舞池。
傅於琛的目光留在我的身上,我繼而與每位獨身的男賓共舞,國際封面女郎,不愁沒有舞伴。
他一個下午都站在新娘身畔,五點半便開始送客,音樂停止,曲終人散。
馬佩霞過來微笑道:「沒想到你玩得那麼高興。」
「我喜歡舞會,那時與袁祖康天天去派對,若問我這幾年在紐約學會什麼,可以坦白地同你說:去舞會。」
「我們走吧,」在門口與傅於琛握手,我祝他們百子千孫,白頭偕老。
新娘子這時忽然開口:「我知道你是誰,我在時尚雜誌上看過你的照片,」她轉頭過去,「於琛,你怎麼不告訴我今天請了周承鈺?」
沒待她回答,馬佩霞已經把我拉出去。
「今天你搶盡鏡頭。」
「我不是故意的。」
「你有意無意,我自信還看得出來。」
「看你,白白把丈夫雙手奉送給人。」
「我從來沒想過要嫁他。」馬佩霞否認,「我很替他們高興。」
「那位小姐對他一無所知。」
「那位太太。」馬佩霞更正我。
我又失敗了。
在門口,有車子向我們響號。
馬佩霞喃喃地說:「狂蜂浪蝶。」
我停下腳步,「我們就在這裡分手。」
「你要乘那個人的車子?」
我微笑。
她無奈,「記住,你還有五公斤要減。」
我不久便減掉那五公斤,並且希望再度戀愛。
前者比較容易做得到。
我正約會那個在華道夫酒店電梯口扶起我的男生,他叫姚永欽,上海人,家裡做麵粉業,學日本人做即食麵,發了財。
為什麼他們都有錢?像一位電影女明星說的,不是有閒階級,哪會想到來追我們這樣的女子,也不過是打開畫報,看看照片,讀讀新聞算了。
是我們身份的悲劇,召這樣的人圍上來,沒有選擇。
姚家固是上海人,生活品味較為老練,十分傾倒於我在海外的名氣,時常驕之同儕。
如果有人說不認得,便譏笑那人說「當然,令郎的女友是電視明星」之類。
這時日本人做的化妝品預備打入西方市場,到處挖角,什麼都要最有名氣:攝影師化妝師及模特兒。一紙合同環遊到西半球,再到東方,終於落在我手上。
因為出的價錢實在很好,我又想工作,便立刻起程,姚永欽一定要一起去,我同他說,一張照片也許要拍一千張底片,二十個小時,而且人家規矩也許要清場,不准旁觀。
他還想跟去。
在這之前,姚家曾要我替即食麵做招牌,我認為無所謂,卻被合同廣告公司劇烈反對,他們認為我的面孔比較適合魚子醬。
姚家同廣告公司鬧得十分不愉快,還把我夾在當中,該公司便傳出周承鈺利用男朋友在本市出風頭的新聞,十分無聊。
許多原因使我堅拒姚永欽跟著我去東京。
壓力之下,他向我求婚。
我笑,他這麼做唯一的原因,可能只是習慣了旁人對我倆一起出現時的注目禮,沒有其他原因。
「回來答覆你吧。」我說。
這次工作經驗十分愉快。
胖過之後再瘦,皮膚有點鬆,幸虧攝影師手法高超,能夠起死回生,不過心中也暗暗知道,若不好好保養,這份事業,也到此為止了。
這麼快便這麼老,可是為什麼我有種感覺我還未真正開始?
以前替我拍照,他們說,只要有一隻勃朗尼與一卷底片就可以,是天下第一優差。
現在不行了,現在要選擇角度,現在拍出來的照片要挑選。
可觀性還是很強,但我現在不會坐在夜總會裡隨意讓別人攝柏柏拉西。
日本人還是很滿意。
看到一本雜誌封面,問:「這是誰?」
「她叫小夜子。」
美麗而做作的名字,我也可以叫自己中國玉,使外國人容易記住,又富地方色彩,但沒有那樣做,太太太太似江湖賣藝了,不過吃虧也在不肯妥協。
做這類型的工作,是不允許人有一點點保留的,略有自尊,便放不盡,去不遠,被人批為自傲,不能廣結人緣。
我長長歎息。
有沒有後悔不聽傅於琛的話,在大學中呆上十年?
沒有。
這倒沒有,我要的,不是文憑可以給我的。
本來化妝品公司只打算用我做一月份的日曆,拍得興起,從頭開會,十二張都給我一個人。
彼時化妝品顏色強調深紅與粉紅,豆沙色尚未上場,需要極白皮膚的模特兒。
我愛不釋手,第一管唇膏,就是這個顏色。一向喜歡化妝品,皆因其色澤艷麗,女人沒有顏色,還怎麼做女人?
留在東京的時間比預料中長得多,回到酒店,也並不聽電話,心裡盤算,待我回家,姚永欽可能已經找到新密友。
他不住地送花與電報,聲明如果第七天再沒有回音,人也跟著來。
我一笑置之。
閒時與工作人員逛遍大街小巷,度過前所未有的愉快假期,不是不喜歡日本,但不會對它顛倒,這塊地方的人民動不動對別人的文化瘋狂,大大打折扣,這樣沒有自信,如何征服人心。
生活能夠這樣正常,也出乎意料。
他們問我會不會留下來工作一年,不不不,我已見過紐約,袁祖康說的,一個人,要不往上走,要不停步不走,但不能往回走。
客串是可行的,但是真正加入他們的行列,那不行,始終我是標格利屋的人,否則不會得到這麼大的尊敬。
第十天姚永欽趕到。
正逢我購買禮物回來,看到他孩子氣而英俊的臉,倒是比意料中歡喜。
他說他思念我,過去十天內並無約會其他女子,說得像是什麼特別的恩典,對他來講,真是不容易。
「工作還沒有結束?」他問。
「明天最後一天。」
「讓我們結婚吧,我來接你回去。」
「告訴我一個應結婚的理由。」
「世上男人長得比你高的實在不多,起碼你在日本不會找得到。」
姚永欽就是那樣的人,他是那種以為浪漫便是一頓好的燭光晚餐,然後開了音樂跳慢舞的人。
母親比我幸運,她還嫁得到卡斯蒂尼尼,我們這一代,不但找不到負責的男人,連懂得生活的男人也絕無僅有。
有時候真想念袁祖康,他才會享受呢。
他要是知道我在往回走,不知道會怎麼想。
我確在這麼做。
屋子裡的傢俬用具都最最普通,街上隨時可以買得到,粗糙的玻璃瓶罐才幾塊錢一隻,杯子全不成套,已經不講究這些細節。
唯一舊貌便是每天插花,只要是白色的香花。
莫非是反璞歸真了,連男朋友都選性格簡單,不大有頭腦的,我這樣嘲笑自己。
馬小姐說,放一陣子假,讓心靈休息一下,也是好的。
特地去紐約看袁租康,他很頹喪很瘦,握住自己的手不出聲,他根本不似袁祖康了,體重減掉一半,頭髮也掉了一半,一年不到,他受了好大的折磨。
我忍受不住,站起來說:「我去找律師來同他們說話。」
他按住我。「嗨嗨嗨。」勉強地笑。
他告訴我他想念我。
我何嘗不是。
「寶貝,你原不必為我做這麼多。」
「你很快便會出來,祖康,我們再結婚,我還沒有老,我們可以再度大施拳腳。」
「我不知道,承鈺,我生活荒唐,不是一個好丈夫。」
「但最低限度,你知道我的靈魂在什麼地方。」我說。
他再度微笑,眼色中有一股不尋常的神氣,使我有不祥的預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