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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頁     亦舒

  生命大道上的路障:危險回頭,我沒有聽從,巡邏車來截停,但沒有成功。

  我終於來到這裡。

  「你要到什麼地方去?」他問。

  太空署的第五空間實驗出了漏洞,做了犧牲者。民眾早已風聞這項實驗會帶來巨大的後遺症,沒想到會這樣。

  我握緊拳頭。

  這件不可思議的事竟發生在我身上。

  「小姐,你要到什麼地方去?」

  心緒亂成一片。

  「小姐!」斯文人也不耐煩了。

  身邊連錢都沒有。

  這可怎麼辦?

  我同他說:「我不知道要到什麼地方會。」

  他轉頭訝異的看我,我剛好漲紅面孔,傍惶失措,有壓不住的驚懼。「你從什麼地方來?」他問。

  「我來的地方,再也回不去了。」我帶著哭音說。

  「同父母吵架是不是?」

  絕不能說實話,我自己也是人,天底下沒有比人類更無聊的生物,假使他是外太空高級智慧動物,反而可以把困難與他商量,現在一說出來,他一就送我到精神病院,二就聯絡有關部門抓我去研究。

  真叫人心神俱毀。

  「有話慢慢講。」

  「請問,你瞅才說,你的名字叫什麼?」

  「方中信。你呢。」

  「陸宜。」

  「陸小姐,我送你回家好不好,大家都疲倦了。」

  他已經夠耐心。

  「我肚子餓,可否請我吃飯?」

  他把車子停下來,微笑,「我不是浪蕩子。」

  「我的車子,你那麼欣賞它,我把它轉讓給你如何?」

  他的興趣來了。「你有證明文件?」

  我順手取出證據給他看。

  他接過,嘖嘖稱奇,「印製得這麼考究,不像是假的,什麼國家?我從來沒有見過這個印鑒。」

  「附往有英文,你看仔細。」

  「雙陽市,咦,的確是本市,幾時發印的?」

  我把文件一手搶回來,心突突的跳。

  「雙陽市,你也住雙陽市?」我問。

  「是,這是雙陽市,怎麼,你不知道?」

  地點沒有變,只是時間完全不同了。

  「請我吃飯,我慢慢說與你聽。」

  他凝視我,近視鏡片後的雙眼閃出深邃的光芒,他笑一笑,不答。

  這人並不是笨蛋。

  「好的,」他說:「我們去吃點東西。」

  我鬆口氣。

  不能失去他,非把他抓緊不可,況且他身上有那麼美味的巧克力。

  他說,「你穿著長褲,看樣子我們只好找一個比較隨便的地方吃飯。」

  為什麼?我沒敢問。風俗習慣相差五十年,問來無益。

  他把我帶到一個華美的地方,門口停滿汽車,自落地的大扇玻璃門進去,整個大廳用琉璃燈照明,這個地方的耗電量是驚人的,而發電要用石油,石油價格一向昂貴,沒想到他們生活如此奢靡。

  而這不過是一個公眾吃飯的地方,要填飽肚子最多花兩分鐘就夠了,何需這樣勞師動眾。

  這裡每一個人都認得他,很客氣的上來同他打招呼,安排座位給他。侍役取出無數器皿,萊單有一本書那麼長,他問我要吃什麼,我說:「隨便,越簡單越好,啊對了,我不吃葷。」

  我們之中也有些人嗜吃動物的肉,已經被視為不文明的舉止。、看樣子這一頓飯要吃一兩個小時,菜蔬都照原狀取上來,嚼起來芬芳脆口,但太浪費時間了,人的生命有限,一天只得二十四小時,一頓飯吃掉兩個鐘頭,還能做什麼大事,難怪科技落後,難怪。

  他叫一塊牛肉,用工具切開,還有鮮紅色汁液滴出,我搖搖頭,忍不住說:「似你這般斯文的人,卻染上這種惡習。」

  他也以同樣的注意力觀察我,說道:吃那麼一點點,你不會有氣力。」

  我不明白他要那麼多氣力來幹什麼,大概要努力工作賺取酬勞來吃這種豪華的食物,然後吃飽之後再去努力工作,繼續惡性循環。

  不可想像。

  才五十年已經那麼落後,我應該慶幸我沒有回到一百年前。

  無論如何,我一定要設法回去。

  據我所知,人類對空間的研究不遺餘力,遠在一九四0年,已經有第一個實驗,我一定要回去。

  第三章

  吃完飯,我把那塊剩餘的巧克力取出翻覆地觀看,並且放在鼻端深深地嗅聞,它完全迷惑了我。

  我讚歎,「難怪十八世紀的植物學家林那歐斯要稱之為『諸神之美食』。」

  他忽然抬起頭來,「你怎麼會知道這項典故?」

  我說:「因為這是我母親最心愛的食物,她小時候常常吃。」

  「每個人都吃糖果,但是只有極少數人知道糖果的典故。」

  我看見他那麼認真,忍不住說:「但我不是普通人。」

  他一怔,隨即說:「講得對,」他停一停,「不過你對巧克力的認識,不可能勝於我。」

  「當然,」我不想也沒有心情與他爭,「你是巧京力製造商,一個令許多人快樂的行業。」

  「你真的那麼想?」他欣悅。

  我點點頭。

  「謝謝你,陸小姐,」他似乎覺得無限的寬心。

  為了討他的歡心,進一步透露我的知識:「可可是一五0二年由哥倫布發現,但它存在於亞瑪遜流域已有四千年。在當時,一百粒可可可換取一個奴隸。」

  「完全正確。」他拍一下掌,「沒想到碰到同道中人,以往我一同女孩子說起可可豆的歷史,她們便忙不迭擺手嫌悶。」

  我打蛇隨棍上,「既然如此,你會不會帶我回家?」

  「當然,我早就說送你回家。「不,去你的家。」

  他呆住,過一會定下神來,他說:「小姐,你真的走投無路了吧。」「是的,」我懇求,「請求你收留我一夜,我不會給你麻煩。」

  「我不能隨便把陌生女子帶回家。」

  「你已有家室?」

  「不。」

  「那麼破一次例好不好?總有第一次,總有例外。」

  他看著我,「你身邊沒有現款?」

  「什麼也沒有。」

  「由我資助你住一夜酒店如何?」

  「我害怕。」沒有他們的文件,怎麼可以到旅館去。

  他搖搖頭,「小姐,你說的話太難令人置信。」

  五十年前的民風一點也不純樸,人也一點不笨,盡了九牛五虎之力,我無法說服他。

  我賭氣,「好吧,讓我去死吧,希望你有一日流落異鄉。嘗一嘗這種滋味。」

  「我可以幫你,你自哪個國家來?我帶你到使館去。」

  「我是你的同胞。」

  「你的外貌確與我族一樣。」

  我惱怒。「世界已經大同,戰爭早已停止,癌症也已治癒,看你,連收容同胞也做不到。」

  他想了很久,「那麼請告訴我,你額角中央那一塊直徑約五厘米的家屬片,是什麼東西?」

  我一聽,心都涼了。

  我怎麼會遇上一個這麼聰明的人?

  「你不會以為我看不見吧?」他追問。

  紛亂中我說:「這是女阿飛的裝飾品,最新打扮。」

  「你是女阿飛?」他失笑。

  我急他勿急。好整以暇的叫侍者拿紅茶來。

  愁腸百結中我說:「加多一杯。」非得嘗一嘗母親時常懷念的紅茶是什麼滋味。

  他狡檜的說:「如果是裝飾品,可以取得下來。」

  我倒出茶,喝一口,非常苦澀,不喜歡,加上牛奶與白糖,味道依然比不上茶晶,可見有時候科技會得勝。並且桌上已擺滿喝這一小杯茶用的工具,足足十來款,實在太嗜蘇。

  「不愛喝?」他問,我搖搖頭。

  他把茶喝光,結帳。

  「走吧。馳說。「到什麼地方去?」

  「我的家。」

  這個時候,輪到我遲疑。跟他回去?

  第一眼看見他,我已犯下輕敵的錯誤,他的外表是那麼老實,蒙蔽了我,以為可以指使他為我做事,誰知一頓飯下來,發覺他佔了上風。

  但是此刻不跟他走,根本沒有第二條路,我抬頭看著天空,在城市強力燈光照耀下,天際呈一種奇異的灰色,怎麼看得到星宿?

  我只得跟他走。

  我們上了車,向郊外駛去。

  他像是知道我的心事,調過頭來安慰我:「你放心,我不是壞人。」啼笑皆非,自比他先進五十年,卻拿他沒轍。

  忍不住回答:「當然也不會是好人。」

  「可不是,人性肯定有壞的一面,但亦有好的一面,倘若黑的墨墨黑,白的雪雪白,那還有什麼味道?」

  在這種時間他還說教,氣得我。

  郊外的路之曲折比生命大道有過之而無不及,一路上有美奐美輪的建築物,看樣子都是住宅。行駛約二十分鐘之後,車子停住,我看到一座小小的白色平房。

  它沒有期望中那麼堂皇,我早已猜到方中信:是個有錢人、只是不知他的財富到達什麼地步,如今不禁有點失望。

  因為隨著金錢而來的是權勢,如今我身處困境,非常需要有財有勢的朋友。

  我們可以成為朋友嗎?我存疑。

  在這個角度,我看到天邊接著的月亮,地球唯一的衛星。

  「請進。」他說。

  他似乎是一個人住,但是地方打掃得非常整潔,櫃內擺著各式各樣包裝的糖果樣版,琳琅滿目,恐怕有好幾百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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