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伯母說:「看你這樣子,不吃飯了?」
「我出去請家明。」她說。
我連忙答:「我請婉兒。」
張伯母說:「你們早合好的圈套!騙我也沒用,我老太婆只好一個人吃夜飯了。」她笑。
婉兒笑:「媽媽真是,愛清靜,把我們轟了走,又怕我們說她沒人情味,於是先在我們頭上套個罪名,好使我們不說話——這裡斗聰明,誰也不夠媽媽,她是最滑頭的。」
這番話下來,連傭人都笑了。這裡不需要春天,婉兒在春就在了,她們這裡真是幸福家庭,我好羨慕。我們家尚且比不上她們,小令那支離破碎的家,怎麼可以算是家呢。我呆呆的看著婉兒。人都是勢利的,我盼望得到幸福,就算比較接近一下幸福,也是好的。從小令那裡我知道幸福實在是太無常的一件事。
「家明,我們走吧。」婉兒說。
我站起來:「伯母,我們出去了。」
張伯母拉起我的手:「家明,我就是喜歡你這樣,規規矩矩的,無論大人多寵你,你也是不失態的,婉兒跟你在一起,是她的福氣。你不怕我倚老賣老吧?並不是咱們家婉兒沒人要了,但是我把她托給你了,因為張伯伯與我實在喜歡你。」她微笑說。
張伯母這番話說得這樣明顯,我很尷尬,只好回頭去看婉兒,婉兒若無其事,笑吟吟的。我忽然想起芳心默許這句話,怔怔的,越想越有味道,竟說不出話來了。
我們終於出了門,我拿著婉兒的披肩。她笑:「是媽媽的,我借它用一用。」那是一件白色的貂皮小披肩,好看得不得了。
我說:「婉兒,你要知道,你很幸福。」
「我知道。」她說。
跳舞的地方是婉兒挑的,是一間中式夜總會,有歌星唱歌,也可以跳舞。婉兒還沒有見過歌星,好奇得不得了。那天唱歌的是幾個頗有名氣的人,婉兒看得津津有味。我為她點了幾個菜,叫了一點酒。我以為她要喝香檳,她卻要了一點很好的白蘭地。她很成熟,很大方,很可愛。
我說了一點事給婉兒聽,關於城裡面幾座新的建築物。她很凝神,手支著下巴,像要把我說的話完全吸下去。
吃了飯,我與她跳了兩隻舞,握著她的手,那種感覺很微妙。我沒有說話。我們在舞池裡慢慢的跳著,忽然之間我看到了小令——我真的看見了她!
她不是一個人來的。
她與一個中年男人坐在一起,在吃飯。她沒有看見我們,她低著頭,有點心不在焉。那個中年男人一隻手搭在她的肩膊,不住在說話。我看著很氣,後來就心酸了,要賺錢實在不容易啊。
她在吃菜,夾得很少。一隻手扶著臉,穿一件黑底的綠旗袍,與我中午見過的那件不一樣。頭髮從臉旁垂下來,熨成無數的圈圈,垂得牽牽絆絆,彷彿像一株攀籐植物,很像她的性格。
我默默的看著小令。我從來沒有這麼遠的看過她。
她一定常常來這種地方,陪客人宵夜吃飯,可以多賺一點,但是這樣來得多了,誰不認得她是某舞廳的紅舞女?將來我與她在一起,我是不介意,但是父母親呢?難堵悠悠之口啊。我大不了把她帶了往外國跑,但是父母親呢?
忽然之間,我覺得一切都是不可能的事。真的,怎麼可能呢?三個月之後,她卻在等那天的來臨。
我對婉兒說:「我們走吧,到別的地方去看看。」
「哪裡?」她問。
「隨便你喜歡。」我說。
她點點頭。
我們結了賬走了,我替她穿上披肩。結果我們哪裡也沒有去,我們只是在尖沙咀慢慢的走了一圈。她很好奇,對每樣事情都有興趣,結果我們在大排檔吃了宵夜。
我一直在想,那個中年男人,對小令會不會有什麼奇怪的要求?抑或對他來說,是合理的要求,算不得什麼?然後我覺得自己滑稽,我有什麼權知道,我沒有資格知道,我是小令的什麼人?
很夜我才送婉兒回家,她是玩累了。
她說:「有時候,玩真的要比工作還累。」
「你工作過嗎?」我問。
「嗯。」她說,「有一次跟同學在中國餐廳做了一個星期,賺了四十鎊,幹得像灰孫子似的,又不敢告訴媽媽。結果那些鈔票都沒用,好好的收著留為紀念,我捨不得用了。我那同學連做了兩個月,然後到歐洲去玩了半個暑假,正式先苦後甜。我沒有用,吃不消了。」
我微笑。
然後她拉著我的外套領子,拉上去滑下來,不說什麼,我吻了她的額角,她高興了,真像一個孩子一樣,不過要逗她開心,總還算容易的。她按了門鈴,女傭人來應門,我送她進去,說了再見。
以後媽媽常常安排我們在一起。婉兒不反對,不反對大家就覺得好辦,我們在一起也很輕鬆開心。
這樣子過了一個多月。
一天傍晚,父親對我說:「家明,考試之後,你大學畢業了,是不是?」
我笑:「爸爸是知道的,何必問?」
父親也笑:「是的,問得多餘了。既然拿到了學士,不妨到外國去讀碩士,你認為怎麼樣?反正是開頭難,以後就好辦,讓人家叫一聲博士,多窩心!」
我說:「只是你們兩個人……」
父親爽氣的說:「你的前程要緊,不過是三五年的事,我們還年輕,不怕你不回來,你肯再去念幾年書,我也很高興。」
我想起小令——
「家明,張伯伯、張伯母的意思是想你照顧一下婉兒,婉兒也考了一家大學,你們兩人在一起,豈不是很好?」
原來如此,我想。
「婉兒是不錯的女孩子,你們兩個人在一起,也好有個伴。他們家在那邊有房子,你也不必住到別的地方去,一切都十分理想,我們也放心,你說是不是?」
我只好點頭。
「那麼你趕快與那邊的大學聯繫吧。」父親說道。
我不是一個唯命是從的人,但是父親的命令無懈可擊而且只有好處,沒有壞處,我實在拒絕不了。
我想了一夜,該如何向小令交代呢?我開不了口。
我答應三個月後,我們兩個人在一起的,如今我跟著另外一個女孩子到別的地方去了,這怎麼對得起她呢?我想起大半年之前,我還口口聲聲的對她母親說:「我要娶她。」她母親是沒有答應,但當時我怎麼說了那種話,就很稀奇,既幼稚又不負責任。根本是很不可能的。不過我不承認那是謊話,當時我是有誠意的,即使沒有兌現,當時我決不是胡扯。
那使我心裡不舒服。
事情就是這麼決定下來了,不能有改變,我偷偷的躲著,不敢去見小令。我想起霍小玉的故事,只能呆呆的看著我自己的手心。我的手心一直冒汗。叫我怎麼說呢?我只好跟自己講,我沒有對不起小令的地方,我們只是朋友,環境,環境不允許我們這種不成熟的愛。
這樣子有了借口,我也就強迫自己心安理得起來。父母替我急急辦著去英國的手續,買大衣添箱子,進行得很熱鬧。我身後像跟著個影子,黑墨墨的,摔也摔不掉,那是小令。
考完了試,我還是與婉兒在一起。婉兒是很大膽的一個女孩子,但是她大膽得恰到好處,大人總以為她是天真,我當她是外國人脾氣,有時候令我尷尬一會兒,她適可而止,我也就算了。
上一回陪她去買大衣,她穿一件雪白的背心,裡面若無其事什麼也不穿,如果她一個人走,說實話,我也會向她看幾眼,奈何她是我的女伴,人家看了她,少不免也看我。她大方,我卻紅著臉一整天。
我忍不住,就勸她幾句,她悠閒的替我整了整領帶,笑著:「我就是喜歡你那小老頭脾氣。」
她眼睛裡有太多的狡黠,一閃一閃的。
每一天我都喜歡她多一點。
她是個叫人著迷的女孩子。
我要用婉兒填滿我心裡的空檔,失去小令後的空檔。
那邊的大學順利地接受了我讀碩士的申請,婉兒的大衣買好了。(「我不喜歡英國的大衣,每個人都一種式樣的。」她說。)她買了七件大衣,一件是奶油色貂皮的。我幫著替她放在箱子裡。我的行李很簡單,其中包括一張一千鎊的匯票。我決定到了以後申請助學金。
婉兒大概是很「為國爭光」的。中國女孩子如果個個像她,就天下大亂了,只是外國人不曉得,她年輕貌美氣派好,外國人見了就肅然起敬,拚命的說:「中國女孩子真漂亮。」
在飛機上,婉兒打瞌睡,頭就枕在我的肩膊上,眼睛閉著。我看著她的臉,五官都有種說不出的美。我吻了她的鼻尖,她笑了,睫毛閃動著,只是沒睜開眼睛。
飛機的引擎轟轟然的響著,我想人生大概就是這樣吧,恐怕是沒有法子挽回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