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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頁     席絹

  明明是強硬的話氣,卻在方笙的行為中表現出令人難以拒絕的憂心忡忡。這是手段,也是方笙真正的心情,所以方箏只能再度頹然地坐回椅子中,任憑宰割。

  「好,好。我舉白旗,任你們去玩,現在請還我安靜的辦公空間好嗎?尤其是你,方范!你一小時拿我八十塊的工資,還不快去跑腿,當心我扣你錢。」可憐的她只好欺善怕惡地去威脅眼前最好欺負的人。

  方范當然哇哇大叫了!

  「你還好意思說!苛扣我一小時八十元就算了,居然還虐待我,現在,現在又……大姊!」找大姊哭訴比較有用。

  方笙搭著小弟的肩,溫柔道:

  「放心,她是說著玩的,八十元一角也不會少。」

  方范一聽,放心不少,連忙諂媚地挽著他美麗溫柔的大姊往門外走去,以商量的口氣道:

  「大姊,您也知道我一直想買一輛重型機車,可不可以打個商量,一小時工資三百元——」聲音愈來愈遠,直到聽不見。

  方箏心有餘而力不足地低吼了下:

  「小頭銳面非人哉。」

  偌大的辦公室已被清光,就剩她與她美麗的女秘書。

  李乃君拿冰塊包在毛巾中貼在她臉上:

  「『小頭銳面』與『非人哉』是這麼湊在一起用的嗎?」而且好像也不足用以形容方范的行為。

  「還是你最好了。」她伸手吃了李乃君一記嫩豆腐,在她白嫩嫩的臉上捏了好幾下。

  李乃君推開她的毛手,正色道:

  「你的打手呢?每個月六萬元的薪水給人領著玩,總應該有點貢獻吧?」

  她指的正是那個風御騁。

  方箏笑道:

  「我並不把他當打手看。何況,誰又能說他沒有在做事呢?別因為沒有親眼看到,就持著否定的答案去評估一個人。」

  「他那個人,不接近人的。理也下理一下他人的問候,大概只有在看你時才有點活人的表現。」李乃君對那人沒有好感或壞感,只是就事論事地批評。瞧瞧這張俊臉,腫得多可憐呀!而風御騁沒盡到保護的責任,就是失敗。

  方箏起身問道:

  「早上有什麼重要的事嗎?」

  「不怎麼重要。」

  「那我去睡一下,若有立即要決定的事,叫方范下定奪。」

  李乃君點頭記下,但仍詫異地問:

  「你叫他來當小弟給人使喚,卻同時也要他下決策?行嗎?」

  「行的。他的能力好得很,我派他當基層小弟是因為孟子先生有說過,老天要降大任之前必須百般操勞那個人、荼毒那個人,那才會成材。古代人的話撿著聽,不會錯的。我怎麼可能叫他來當大少爺?開玩笑。」

  孟子的話原來可以這麼去理解?李乃君吁了口氣,坐回她的位置上,一一替上司取消早上的工作與會議。讓方箏好好睡上一覺。

  將方箏由深沉睡眠中喚醒的,是一雙粗厚的手掌,摩挲她腫了一半的臉,輕柔的力道怕驚嚇她,卻也讓她警覺地清醒過來。

  「是你。」她抬手捂著眉頭,刺目的光線正由窗口湧進來,讓他一時難以調適,卻也看到來人正是失蹤兩天的風御騁。

  他向來冷靜難以探究的眼胖燃著怒焰。這樣一雙足以令人喪膽的眼,看到了,反而希望他保持冷淡無感的面貌,她低笑:

  「不太好看,但我已經盡力了。」

  「痛嗎?」他不斷撫觸著她瘀青的臉頰,恨不得能抹化掉那不該有的顏色,還原為該有的白晰與紅潤。

  「不痛。」

  「真的?」

  「當然。比起我十四歲被綁架時跳車摔得肋骨斷五根、手骨折,加上全身擦傷的劇痛,其實這種小case哪算得上什麼。難道你希望我是那種因小傷小痛就哭得痛不欲生的人嗎?」

  他眼光鎖住她胸口,後來移到她左手,拉起,並挽高她的袖子,在手肘處看到一道最猙獰的傷口,雖有多次皮膚移植美容過,但仍看得出曾經受過的巨創。他知道的,她從出生到今日的種種資料,他全知道。只是,真正看到時,卻又忍不住動容激動,即使這種傷痕在他身上也有過不少,甚至比她更多、更嚴重,但……她是他心愛的人呀,他多希望他是一直在她身邊的。

  俯下面孔,他在她傷口上吻著,以一種謙卑的姿態。

  方箏愣了好一晌:

  「你怎麼知道這裡有傷口?」

  「你的一切,我都知道。」他低語。這一次,迅速地奪取她的紅唇。

  在她臉腫了半邊天的情況下,這男人依然要吻她,可見他真的挺喜愛她的,不然就是她腫大的臉別具風味。只是,他對她的瞭解真的有他宣稱的那麼多嗎?他哪來的資料?

  「對不起,我沒有在你身邊。」

  「死不了的,別在意。」

  他搖頭:

  「沒有道理,方箏,應該不會再有人突襲你了,難道還有什麼你我不知道的敵人在暗處?」在他近三個月的明查暗訪下,所有可能的仇家全叫他一一擺平,所以近些日子他才放心忙別的事,沒有盯著方箏。

  方箏淺笑,十指梳向他垂及頸背的黑髮,習慣這樣的肢體親密。

  「你畢竟來台灣不久,三個月來的找尋,我想是不可能清查得太徹底。」她一面心知肚明,他總在暗中為她做了許多事,她的直覺向來不會出錯,一如他們之間必然會有的某種程度的情感糾纏,也是預感中逃不開的。

  「我知道很多。你以為六年來我可以只看著你,卻不去瞭解你的一切嗎?」

  「好,那既然你認為你瞭解很多,那能不能回答我。我幾歲有初吻?幾歲有初戀?」她只是想逗他而已。

  不料,他竟然真的回答了出來!

  「你在十六歲遭到家教老師偷吻,而下場是那人被你從二樓的陽台丟入游泳池,因不諳游泳,所以嗆昏而入院,從此沒再出現你面前;在你父母與愛姊的報復下,那人被迫移民住菲律賓,目前娶妻育有三女,而他名叫史竹。我不認為你該稱那一次為初吻,如果當年你沒有防身功夫,結局就不是那回事了。至於十九歲那一次的追求,你並沒有動心,否則不曾在他強吻你時,被你打斷了兩根肋骨,只不過那人追了你十個月,讓你覺得有趣,所以列為初戀是吧?至於這個高春發,早已不知所蹤了。」在方箏目瞪口呆下,他圈住她,吻著她,又道:「當真要算初戀,只有我才是你的初戀。一如你之於我相同,我們命定了要彼此相屬,所以我來到台灣,來到你的世界之中。」

  「你……真的知道?我的老天,哪一家徵信社可以查到這種事?不可能吧?除非是我家人說出來,否則你怎麼會知道……」

  他溫柔她笑看她:

  「你想知道一切嗎?」

  「再說吧,不是現在。」她壓著眉角,那種全身被人瞭若指掌的感覺糟透了。她推開他一些距離,正色問:「最厲害的情報分子,真的可以連被調查每天做什麼事、吃幾顆飯都瞭若指掌碼?」

  「不。我沒有派人日夜盯著你,我有另一種方式去瞭解你的一切,你不必生氣。」

  她深吐口氣:

  「以你這種行事方式推斷,與你為敵的人想必很可憐;而被你追求的人很難有逃掉的機會。只是,為什麼呢?這樣子為我?」

  「問老天吧!」他低語。

  就因為六年前從相片上的驚鴻一瞥,讓他陷入狂戀之中,惹得他的兄長氣急敗壞,直宣稱要跑去台灣殺了那個在他身上下咒的女人。

  這是無法解釋的事,他就這樣愛上她了。六年來瘋狂地調查她的一切,每一份資料呈上來,只使得他更戀上她一分。

  他是個永不遲疑的人,性格上如此,加上父母刻意的訓練,造就了他能立即鎖定目標,下手獵取,進而完全地掌控住狀況。在情感上的處理亦是相同。

  他從不曾認為自己永遠不會為某個女人傾心,只是他的不沾女色在於很快知曉那些女子非他所要。而他的大哥的不近女色,則是抱持著絕對的想法,認為全天下的女人之中不會有他命定的那一個;石敬馳不信那一套,畢竟誰能要求一名從未目睹「幸福家庭」的男子扭轉觀感,認為神話是可以實現的呢?

  風御騁是不同的,上一代未曾見過的真情相愛,進而幸福,都是他想要,並且打算擁有的。所以他知道他一定會遇到某位撥動他心湖的女子,與他躍動著相同波長的頻率,建立屬於他倆的世界,營造他們會有的幸福。

  也之所以,當能令他眼睛一亮,並且為之動容的女子走入他視線之內,他便沒有遲疑地深陷了。

  結果是令人滿意的。尤其走入方箏的生活圈之後,他知道自己的判斷力沒有失靈;方箏值得他所有的癡狂,甚至強迫把「驍」組織改變成清白的企業體,提前走出黑道的血腥世界。

  當然,在做了這麼多之後,方箏連逃走的機會也沒有,她只能束手就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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