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個月開始,我要在『聯副』上刊載你一部長篇小說,你最好馬上就去寫!」我大驚失色。這怎麼可能呢?《幾度夕陽紅》還沒寫完,我的頭腦有限,怎可能再開始一部長篇?何況我情緒低落,何況我還要帶孩子,何況,何況……
「不行!」我搖頭。「我做不到!一定做不到!」
「你做得到!一定做得到!」鑫濤堅定的說,眼光逼視著我。他渾身上下,又帶著那種令我驚奇的「力量」,他點點頭,很認真的說:「讓我告訴你一件事,當初,我想在聯副上刊載《煙雨濛濛》,可是,長篇小說的連載必須要向上面報備,我報備的時候,上面打了回票。給我一句話說:『瓊瑤?瓊瑤是誰?沒聽過這名字!聯副應該去爭取名家的稿子!』我聽了之後不太高興,把《煙雨濛濛》左看右看,鐵定是部好小說。結果,我利用我的職權,閃電推出《煙雨濛濛》,連預告都沒有發。報社以為是一部中篇,根本沒注意,一直等到刊載了一半的時候,有天社長一清早到報社,發現一群女學生等在報社門口買報紙,社長驚奇的問她們在幹什麼,女學生說:『來不及等報紙送到家裡來,我們要上學呀!只好到報社來買!』社長問她們要看什麼大新聞,她們說:『《煙雨濛濛》呀!』社長驚愕的走進辦公廳,問大家:『《煙雨濛濛》是什麼?』」
我笑了,對鑫濤點點頭說:「你編故事,也編得滿好聽的!最起碼,可以治療一下我的自卑感,我正需要這種故事!」
「我沒有編故事!」鑫濤一本正經的說,眼光顯得嚴肅起來。「這件事,百分之百是真的。我告訴你,只是要你知道,在聯副刊載《煙雨濛濛》的時候,報社裡沒有人知道瓊瑤!但是,今天我們報社開編輯會議,會議中,大家居然提出來:『我們怎麼不去爭取瓊瑤的長篇小說?』言下之意,《皇冠》有你的長篇,聯副沒有你的長篇,是我徇私了!」他正視著我,一瞬也不瞬的:「瓊瑤,」他清楚而有力的說:「聯合報是台灣第一大報,能擠上聯副,不像你想像那麼容易!現在聯副要你的稿子,我就一定要上你的稿子!因為,這對你太重要了,僅僅一本《皇冠》,不夠來肯定你!」
「可是,」我嚷著:「我寫不出來呀!」
「你寫得出來!」他重重點頭,毫不懷疑的。「今天我就是用逼的,用催的,用搾的,我也要逼出你另一部長篇來,你最好馬上就去寫!我給你十五天的時間!」
「那麼,那麼,」我開始心慌起來。「《幾度夕陽紅》怎麼辦呢?」「《幾度夕陽紅》不能停,你要做一個計劃,半個月用來寫《幾度夕陽紅》,另半個月寫新長篇,兩部小說同時進行!」
我愕然的看著鑫濤,簡直不敢相信我聽到的!他真認為我有這種能力嗎?我自己卻不能肯定。鑫濤不看我,他看看我的房子,看看正在屋內練習槍戰的小慶,他說:
「你需要雇一個人,來幫你燒飯帶孩子,」抬眼看我,他正色說:「像你這種人,是不應該埋沒在廚房裡的!明天,我去幫你物色一個傭人!」「我……我……」我結舌的說:「我用不起!」
他看了我好一會兒。「你用得起的!將來,你要用多少人,你都用得起的!只是,你必須坐在桌子前面,去努力的寫!你沒有多餘的時間,可以用來哀悼你的婚姻或過去!」
他走了。我呆呆怔著。然後,我拉著兒子,飛奔上樓,打開稿紙,去擬新長篇的「人物表」和「故事大綱」。
第二天,「阿可」來到我家,是個二十幾歲的苗栗姑娘,她來幫我做家事,帶孩子,燒飯,洗衣服。(阿可在我家,足足做了二十年,到四年前才「退休」回老家。)我一頭栽進我的書房,夜以繼日的寫我的新長篇。
新長篇「如期」在聯副刊出,書名是《菟絲花》。《幾度夕陽紅》並沒有因而停止,它繼續在皇冠上連載。鑫濤說對了;我做得到,我也做到了。雖然,兩部小說寫到後期,我必須用紗布纏住我腫痛的手指,勉強握著筆去寫,但是,我並沒有馬虎,我很用功的寫完了這兩部風格完全不同的小說。
一九六四,真是我生命裡很奇異的一年!
一九六四,我搬到台北定居,我離婚,我瘋狂般的寫作,我在兩大刊物上同時刊出連載小說,我還一口氣出版了四本書!這四本書分別是《煙雨濛濛》、《六個夢》、《幸運草》、《幾度夕陽紅》。我把四本新書帶到母親那兒,一字排開,排在母親的書桌上面,我抬眼看著母親,終於透出一口長氣,我說:「雖然我一直讓你失望,雖然我沒有考上大學,雖然我戀愛結婚離婚弄得亂七八糟,雖然寫了一本讓你們傷心的《窗外》……但是,我總算堅持著我從小就有的夢,走上了寫作這條路!媽媽,」我鄭重的說:「我會一直走下去的!」
母親默默的看著我,終於笑了。這個笑容,實在「難得」呀!一九六四年年底,《菟絲花》出版,接著,《潮聲》出版。我的書都由《皇冠》出板,一整年中,《皇冠》就忙著印我的書。那年,我是二十六歲,距離為了一張數學二十分的通知單,而仰藥輕生的時期,足足隔了十個年頭!這十年,我經過了多少大風大浪,挨過了多少痛苦艱辛。但是,二十六歲的我,終於肯定了自己的方向!
第十七章 「夢想家」與「實行家」
就這樣,我開始當一個「職業作家」。
我的書,都在《皇冠》出版社出版,每一本的銷路都還不錯。鑫濤給我15%的版稅,我驚奇的發現,我每個月都有相當好的收入,足以應付我的房租,阿可的薪水,以及我和兒子的食衣住行。這真是個奇跡!
一九六五年,母親也去新加坡了,小妹搬來和我同住。小妹那時已從一女中保送到台大物理系,是台大的高材生。我的小妹,真是個奇才,我父母在我身上找不到的希望,都可以在小妹身上找到。此時的小妹,情竇初開,和同班同學「阿飛」正在戀愛,幸好父母都在新加坡,鞭長莫及。我給了他們兩個最大的支持,讓他們順利的相愛下去,小妹真是幸運。如果母親在台北,我相信,以母親對小妹的愛,她一定又會像母貓叨小貓般惶惶不安,不見得會讓他們如此自由。(「阿飛」也是台大高材生,非常優秀,可是,在我母親眼中,任何人追小妹,可能都不夠資格!)
我們那棟日式小屋,終於被師大收回,沒多久,就拆除了。日式房子逐漸成為過去,台北街頭,新建的公寓及高樓大廈一棟棟的聳立起來。一天,鑫濤來我家付版稅給我。付完之後,他看著我說:「現在,你應該分期付款,去買一棟公寓,總不能一輩子租房子住,太沒安全感了!」
我嚇了一跳。買房子?買屬於自己的房子?我最奢侈的夢中才有這樣的夢。「我怎麼買得起?」我驚愕的說:「房子好貴呀!」
「就在這附近,正在蓋一批四樓公寓,你不妨去看一看!至於買得起或買不起,我想你不用擔心,你的版稅足以支付頭期款!以後的款子,你可以寫新書,你源源不斷的寫,稿費和版稅就會源源不斷的來!」
「這個道理我懂,」我憂愁的說:「可是,寫作這行業和別的工作不同,我不一定能夠源源不斷的寫呀!」
「哦,你能!你當然能!」他毫不猶豫的說:「我看了你最近的作品,我敢肯定,你的寫作生命還在開始階段,你最大的財富,是你的年輕!我保證,你會有源源不斷的作品問世!」
他保證?他保證我可以寫下去?世界上怎有像他這樣的人呢?他像火車頭裡的煤,燃燒著,催促著火車頭往前開。我不開都不行呢!於是,房子訂下來了。我開始寫我的新小說《船》。過了幾天,鑫濤又對我興沖沖的說:
「你的《六個夢》,賣給中央電影公司拍電影,如何?他們出的版權費不高,但是,對於你,這是另一種意義,許多不看小說的人,他們看電影!」
「好還是不好呢?」我不解的問。「電影失去了文字的魅力,會不會讓小說走樣呢?」「走樣是一定走樣的!」鑫濤說,他熱愛電影,雖然他的工作忙得不得了,他仍然經常往電影院跑。「電影是另一種藝術,它會把屬於平面的書籍變成立體,你可以看到你筆下的每個人物活起來,生動的、真實的演出你給他們的生命!這是太大的刺激,如果我是你,我會把每本書交給他們拍電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