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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頁     林如是

  第一章

  大傅總是帶她到戶外。她十六歲,休學一年在家。

  他說,她看起來太蒼白。

  人馬星座的人據說喜好冒險和犯難。任何時候,對於刺激、新奇的事,大博總是一副躍躍欲試的模樣。他帶她去海泳,野地紮營,深山健行;教她騎著機車在半夜的馬路上奔跑。

  「和風在賽跑。」他這麼說。

  他們從來不去看電影。呆坐在漆黑的電影院中兩小時,無所事事地,對他來說,那太枯燥。他不是太有耐性的人,習慣往前一直衝,她跟在後頭不停地追,好像誇父在追月,又渴又氣喘。

  那一年,聽說彗星要來了,他隨便抓了件外套丟給她,帶著她上山。他們不去人群蜂擁擠攘的大山。

  「那太喧擾。」他說。

  他帶她到一處至今她仍說不出地點方向的地方,道路蜿蜒地,拋了車還要往上一路曲折地爬上三兩個時。「這裡視野好,而且光害少。」他咧嘴對著她笑。她攤坐在地上,已經說不出話,只能對著他的笑吃力地笑。

  他們在海拔兩千公尺有多接近攝氏零度的山峰守了一通宵。大傅指著東方的天空說:「看到沒?在獵戶座附近有個白色小光點,那就是了。」

  近視添亂視的她,眼前一片淒霧霧白茫茫。

  「在哪裡?」她問。

  「在那裡。」他指著東邊的方向。

  她只看到渙散成一片的閃爍的光。下了山,她在床上躺了兩天,吃了六顆感冒膠囊後不得已還是到醫院掛了號。

  大傅帶了一罐奶粉去探望她。對她說:

  「我原本是想找你一起去浮潛的,但是不行。」搖搖頭,有些懊惱。「你實在太蒼白了。」

  天氣熱,他袖子半捲著,露出結實有力的臂膀,,漂亮的小麥褐,曬得均勻,黑褐得發亮,亮得有光采。她看著她自己吊著點滴的手,那是失了血的冷青色。

  大傅說的沒錯。她的確是太蒼白了。 

  然後她遇到了路。

  那時她十八快十九了,剛進入大學的秋天。秋日的天高,色也藍,詩意篇篇,就像路那個人,浪漫的季節,一開始就讓人陶醉。

  泰半的藝術家據說多少都有點偏執。路喜歡穿黑,灰黑、靛黑、墨黑、沒有星光的黑。那些沒色彩的色彩,穿在他身上,充滿了斑斕的存在感。

  她總是能在人群中一眼就看到路。

  他跟她談印象派,夏卡爾,林布蘭,巴黎沙龍。畢卡索他不喜歡。「流行得太媚俗」,他皺著眉這麼說。但他說了那麼多,她不敢告訴他,她只聽過一個畢卡索。

  悄悄地她買了一本西洋藝術史,厚厚的一大冊,每天晚上睡覺前生香活剝它幾頁好像在吃補。讀著讀著,她感覺好像又回到了那段挑燈夜讀慘綠的日子,但禁不住夜半里的瞌睡,把書冊當成了枕頭。

  路對於有別一般、走在時代之前的東西有股特別的狂熱。他帶她去觀賞各種實驗劇團的演出,以及一些古怪前衛的發表會,像是聲音實驗的表演。在那漆黑狹小不通風的地下室裡,各種超出耳膜能忍受的高分貝噪音齊竄。她的耳朵給震麻了,但路說,「那才是藝術」。

  她發現,所謂藝術似乎是種形而上、輕輕飄的又抽像、海市蜃樓般虛實混淆。但她的感官太誠實,誠實得教她心虛。

  「你根本什麼都不懂。」聽她那麼說,路顰蹙起他那漂亮的眉毛,相當失望。

  她想,路也許是對的。她從來沒有真正懂過那些,雖然她是那麼地陶醉。她想她缺少了那一點偏執,做不成詩,釀不成如蜜的酒汁。

  菊月寒露,最燦亮的圓月高掛在中天後,秋天就那麼凋零了。

  二十一歲的時候,她開始化妝,學會了怎麼裝扮。亞倫喜歡看女人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他說,女人應該為自己喜歡的人打扮。

  他送她香奈兒的香水、聖羅蘭的彩妝盒,買給她紀梵希的長洋裝。他不喜歡她穿牛仔褲,不喜歡她穿任何冷顏色的服裝。她的長髮到肩膀,風吹有點亂,他愛撩撥它,親吻她的頭髮。他說,那是一種女人香。她喜歡他撩亂她頭髮的那種感覺,有種風情,讓她覺得她自己是嫵媚的。惟一麻煩的是,她必須每天洗頭髮。

  亞倫還喜歡帶她到PUB,要一杯「曼哈頓」,輕輕啜一口,他說那樣感覺好像又回到他在紐約的時光。

  他穿亞曼尼,開奧迪,看CNN新聞,讀時代雜誌和新聞週刊,喝卡布奇諾。週末的晚上,他帶她到音樂廳聽音樂會,也不會錯過藝術影展;興致來時,他便跟著師父參禪。這一切是那麼的新奇,簡直使她目眩神迷。只是她一直不習慣長裙長洋裝的絆腳。亞倫喜歡看她穿長裙和細高跟鞋的模樣。

  「嫵媚中帶端莊。」他說。「有種弱柳迎風的嬌柔。」

  但是,不能大步地行走,讓她覺得像被纏小了腳,加上妍麗的妝,使她對著鏡子都不禁認生起自己。她渴望一種解放。她渴望卸下所有的裝扮,換上牛仔褲,捲起褲管,打著赤腳。

  當地終於忍不住穿上了牛仔褲、素著臉,以她本來的面目出現在亞倫面前,他先是愣了一下,然後歎口氣,像是沒奈何。

  「你啊,果然還是個小孩。」他親親她的額頭,撩亂她的頭髮,替她點了一瓶氣泡礦泉水。

  她沉默地喝著礦泉水,看著亞倫走向那個站在吧檯旁、蓄著一頭波浪長卷髮,裡著南洋沙龍的紅髮女郎。

  氣泡礦泉水喝起來鹹鹹又酸酸,滋味複雜,她沒喝完便丟掉了它。

  「你的眼睛會出汗。」第一次碰面,阿非手上拿著一瓶「宮維克」,隔著柱子這麼對她說。

  二十三歲半的她,念了幾年的文學和小說,第一次這麼聽說。然後她才知道,天空可以「很希臘」,心情可以「在下雨」,情人的淚是斷了線的珍珠;秦朝的風,唐朝的雨,隨著時間的嘩嘩水流,到如今只落得剩一個「尋尋覓覓和冷冷清清」。

  她開始讀詩,想像在古中國的夜空中,飄浮散綴著古希臘的星座宮。

  阿非手上老是拿著一瓶富維克,瓶子裡裝的卻是伏特加,無色無味但烈如火。才喝了一口,便嗆得她眼淚直流。但阿非說,大凡詩人都愛酒。所以她也開始喝一點酒,偶爾月下獨酌,醉眼認朦朧。

  阿非從詩句裡讀說「世間種種,終必成空」,又說人生什麼的都太匆匆,所以他什麼也不做,帶她終日只是野遊。山巔水涯,曲徑花叢,最詩意的也最墮落。在南太平洋洲陸大草原的星空下,他們一起醉臥,一起聽著黑暗的海潮聲,望著彷彿伸手可以抓的南十字星座。她看不到銀河,找不到艷亮的天津四,和那兩顆隔岸相望的星球。阿非說,七夕是個錯誤的美麗,就像她的試圖在南半球夏日星空找尋北緯的星圖和那失落了的傳說,錯得纏綿和錯得依依不捨。

  他執起她的手,比著整空星海說,他們就像那兩顆失了座標的星球。她不知道他說的是距離,還是那相對的白熱。阿非的話總是像詩,詩中有話,話中又有令人費解的隱微的含義。

  然而,回到他們的北半球,阿非回去南部的家鄉,關於他的一切,卻竟變成了聽說。在他給她的惟一的一封信上,他這麼說:因為一切太匆匆又終必成空,所以還是這樣吧。

  她只聽說最後他去了歐羅巴洲,留下一些秦唐的風和雨,然後,南十字星座從此變成傳說。

  她開始習慣一個人晃蕩。一個人看早場電影,一個人旅行,一個人上餐館吃飯。

  看早場電影的好處是,她不必跟著人擠人,忍受前方情侶的耳鬢廝磨擋去大半個銀幕,而且票價又有優待。她都選擇好萊塢賣座片,確保感官的滿足和享受。那是最重要的。就像吃飯,太精粹的東西固然營養,但味道全沒了。她不喝咖啡不喝酒不喝茶,還是只知道一個畢卡索;晴朗的夏天晚上,偶爾她會抬頭尋看美麗的織女星座。

  她還是喜歡傳說,不管它是不是錯誤的或是已經失落。

  這樣的日子到底過了多久,她沒有計算過。她只知道,春夏秋冬過了,又一個春夏秋冬,晴雨寒熱,變化相同。

  後來,她遇到了他。

  他喜歡抿著嘴唇,撇著嘴角斜斜地笑。他用那樣的笑對她說:二十七歲的女人不適合再談純純的戀愛。說的時候,他伸手觸摸她的臉頰,左手無名指上的白金戒指閃閃發著光。

  他要她來一場成人的遊戲。

  既然是遊戲,那就像賭博,有輸和有嬴,只是,她的賭運從來沒有好過。她算不清那些機率問題。她心中有許多疑惑。但怎麼辦?她的青春剩得已經太短,而且不太多。

  水象巨蟹的人據說是戀家的,渴望一種安定感。可是,她一直在飄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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