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這本書
愛上同名女子,當你看到這個書名時,第一個反應是甚麼?男主角前後愛上兩個同名的女子,女主角與男主角的老情人同名,然後劇情就是你愛她不愛我,你到底愛的是她還是我?不要叫我的名字,你到底在叫誰?哇,好糾葛的感情哦!不過真是抱歉啦,如果你真是這樣猜的話,那就大錯特錯了。
愛上同名女子這個同名可不是說兩個女人之間的同名,而是指男、女主角同名哦!嘿嘿,沒想到吧?不過請大夥放心,我是不會誇張的把女主角取名叫英俊,把男主角取名叫美麗的,這個實在太可怕了,可怕到睜著雙眼都會作惡夢,太可怕了啦古紹全,不知道這個名字大夥還有沒有印象?原本只是《愛上一個人》中的一個配角,沒有人想到我會把他拿出來當主角寫吧?其實我在寫《愛上一個人》時也沒想到,要不然每回都要取些稀奇古怪的人名,想徹底執行「每書一字」的我也不會取個這麼簡單的名字──古、紹、全,還真是又聳又有力哩!
OK,錯誤既然已經造成了,我想後悔也莫及了,SO,只有從女主角的名字上下手了,紹全、邵荃,沒想到這聳的名字,竟然也可以變換成這麼美的名字吧?呵呵,我還真是愈來愈佩服自己了。不過說真的,邵荃這個女主角的名字應該可以補足男主角古紹全這個名字的缺憾吧?
白血病,有多少人知道這個名詞?假如聽過,我想大夥也不太瞭解白血病到底是甚麼病,對嗎?那如果換個名字來說──血癌,請問,現在有多少人對這個病不瞭解的?如果真不瞭解,那麼也知道「癌」這個字的可怕吧?白血病俗稱血癌。其實金萱在寫這本書之前對白血病也是一知半解,甚至於還將白血病與血友病混為一談,真是有點兒白癡。
第一次注意到白血病這個東西,是在看到一個專有名詞──骨髓移植,因此我好奇的查了一下百科辭典,結果就像玩尋寶遊戲般欲罷不能的一頭栽進書裹頭,好巧不巧的是,我又看到一集探討「玻璃娃娃」(急性淋巴性白血病)的九點綜藝情,這下子,想讓我不對白血病產生好奇都難了。最可怕的是,當我正努力的將白血病寫入書中時,沒想到一個屋簷下續集中也出現了這個可怕的名詞,天,當真是無巧不成書呀不過說實話,別看我拿了一堆醫學上的專有名詞來寫,其實我對於白血病還是只瞭解一點皮毛而已,所以大夥大可不必寫信來問我關於白血病的疑難問題好嗎?因為我一定會回信說:我也不知道,請你去問醫生好嗎?
另外,關於白血病這事我好像還寫得不太過癮,或許在以後我的書中還會再見到它,希望大夥別太介意。當然,白血病這麼多種,就隨我高與挑哪一種寫啦!至於會發生在男主角、女主角、男配角、女配角,或者路人申、乙身上,更是任我歡喜啦呵……
第一章
倉皇的奔跑在中正機場內,邵荃又黑又亮的大眼睛不停的梭巡著週遭的每一張臉。高哲呢?他通關了嗎?沒等她嗎?不會的,他說一定會等到她來的,他……「邵荃、邵荃,這,我在這!」在另一方的高哲在看到她美麗的身影時,忍不住興奮的朝她大叫著。
「高哲!」邵荃喜上眉梢的朝他揮手,以最快的速度奔向他懷中,「我還以為你走掉了。」她喜極而泣的對他說。
「我說過我一定會等到你來了之後才會走的。」高哲替她拭去臉頰上的淚水,柔聲對她說。
「伯母、伯父呢?」她看了他一下,在眼淚又將要掉下來之際轉頭尋望著四周問他道。
「被丁湘拉去逛免稅商店了,她也知道你會來。」
丁湘是邵荃的好朋友,就是丁湘介紹她和高哲認識成為情侶的,但偏偏高家兩老中意的媳婦是家世可以與高家媲美的丁湘,而不是她這個母親替人幫傭,父親除了喝酒、賭博之外一無是處的女子,也之所以,高哲才一畢業他們就急急忙忙的將他送往國外去,以防止她這個一心想登豪門當少夫人的投機女子。
高哲從來都不知道他父母不喜歡她,因為他們在他眼前總是表現得親切和藹,但是在他背後卻對她極盡的諷刺與嘲弄,這樣的一對公婆,邵荃不知道將來若真的和他結婚之後,她該如何與他們好好相處,不過現在想這些事似乎太早些了,雖然高哲早已向她求過婚,而且還不只是一次,但是他就要到美國去了,而且這一去甚至於不知道何年何月何日才能回來。
看著他,邵荃的淚水還是不由自主的掉了下來。
「邵荃,我愛你,你一定要等我回來娶你好嗎?」高哲捧起她的臉深情的凝望著她說。
「高哲……」
「我不能向你保證我三五年必能學成歸國,但是相信我,我一定會全力以赴在最短的時間內完成學業,等我一回國,我們就立刻結婚好嗎?」
「嗯。」她堅定的點點頭。
「等我,你一定要等我邵荃,我愛你。」
「我也愛你。」
※※※
「是呀,你也是嗎?」
「嗯,我媽早上叫我下班時順道帶包米回家。」她微笑點頭,拿了包「中興米」到櫃檯結賬。
「你等我一下,我們一起走。」張媽媽對她說道,「今天有一封你的掛號信,好像是從國外寄回來的,你家沒人我就幫你收下來了,等一下順便拿給你。」
「掛號信?國外寄回來的?」邵荃一瞬間睜大了雙眼,她屏住了呼吸緊張的看著張媽媽問,「那……那封信是不是從美國寄來的?張媽媽,是不是?」
「我不知道,不過在那些我看不懂的字後面寫了高哲兩個字,也許你……」
「高哲……是他!他終於寄信來了,是他!」邵荃激動的叫道,黑亮的雙眼竟隱隱泛起了淚光。
高哲到美國已經兩個多月了,她每天每夜都在期待他的來信,告訴她他在那邊好不好,告訴她他在那邊的地址或電話,她好想他好想他,可是兩個多月來他卻音訊全無,沒有一封信、沒有一通電話,而她想由高家得到有關他的任何消息更是比登天還難,這兩個月的時間……哦,他終於寫信給她了,他終於寫信給她了!
「張媽媽快點,我們快回家。」她突然拉起張媽媽的手臂急如星火的叫道。
「等一下、等一下,我還沒付賬呢!」
「老闆,多少錢?」邵荃忙不迭的替她問道。
「兩百二十五元。」
「兩百二十五元……喏,給你。」她從皮包拿出錢放在櫃檯上說道,「張媽媽,我們走。」
「錢……」
「錢你等會再給我沒關係,我們快走。」她截斷張媽媽的話道。
「可是你的米,你媽媽不是叫你來買米嗎?」
「那不急,我等一下看完信再回來買,張媽媽,我們快走。」邵荃急忙的拉著她往外走。
「你這孩子……」張媽媽無奈的搖著頭,在她的推拉下,終於在最短的時間內回到家,將放置在客廳桌面上的那封信交給她。
「謝謝張媽媽。」邵荃喜出望外的接過信道,下一秒鐘已等不及的當場將信封撕開,展開信紙讀起信來。
邵荃:這是我寫給你的第十五封信,可是卻未曾接過你的一封來信,你好嗎?是不是你家發生了甚麼事?為甚麼你都不回信給我呢?
曾經打電話至你家,但每回伯父伯母都告訴我你不在家,你在忙甚麼呢?工作嗎?你是不是已經找到一個合適的工作,現在正忙碌於適應新環境,向公司證明自己的才能,所以你才會沒有多餘的時間寫信給我是嗎?沒關係,我會慢慢等你有空時給我來信的。
進入這邊的語文學校轉眼已過了兩個月,我的英文程度也算勉強能聽得懂教授在說些甚麼。對了,我跟你說過我除了上語文學校之外,有空閒的時間都會跑到臨近的大學去旁聽──說旁聽是騙人的,其實是想感受一下當大學生的優越感,這些你都沒忘吧?
不過說起來也很好笑,原本是想跑到大學去玩的我竟不知不覺間認真了起來,弄到現在幾乎每一個被我旁聽過課的教授都認識我,而且還一致稱讚我是個好學生──夠認真、學得快,害得我自己都覺得不好意思了呢!
邵荃,我好想你,好想馬上回台灣將你抱入懷中,你知道嗎?在海這邊的我每天除了用功讀書之外,剩餘的時間全都在想你。我在想,我會這麼認真、這麼用功可能全都是因為你,因為我想早些拿到學位回國見你、娶你。
我愛你。
PS:記得有空捎封信給我好嗎?即使信紙上只有幾個字,諸如:你好嗎之類的話,我想我也能感受到心滿意足的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