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死!」他想都沒想,低咒立即衝口而出。
「這種病例很少見,她是藥物引起的失化症。」Dr·莊繼續說:「不過這種失憶頂多只能維持三個月,換句話說,三個月後她自然會恢復記憶。」
鍾潛挑挑眉,「那麼,下藥的人不是想讓她永遠失憶嘍?」還好那個人有良心,否則他豈不是要被她給賴一輩子?
「或許。」Dr·住笑了笑,「不過也可能是下藥的人拿捏不準藥物的份量,以致她只會失憶三個月。」
「這種什麼見鬼的失憶,不會讓她失去生活的本能?事關地往後三個月生活的幸福,不問清楚不行。
「當然!」Dr·莊回答得很肯定,「她仍舊會依循她從前生活的舊習慣,只不過想不起來有關她自己的回憶罷了。」
「不會有攻擊行為?」
Dr·莊似笑非笑地道:「潛,你想太多了。」
因褚全真的關係,認識鍾潛都幾年了,他從沒看過鍾潛和哪個女人一道出現過,這回倒很新鮮。
「有沒有藥可以讓她立即恢復記憶?」鍾潛沉吟道。既然找得出病因,就一定有辦法可醫,至少他是這麼認為。
「有。」Dr·莊在程勁雨的病歷上寫下一串專業術語,「只要找到全真,程小姐就能立即恢復記憶。」
鍾潛一聽,遂挑挑眉,「算了,還是別打擾他了,聽說那傢伙正沉醉在愛河中,我帶來的這個失億人不知感恩圖報,沒必要為了她讓全真不爽,你也知道那傢伙的個性,愛情對他來說比什麼都重要。」
其實他說得還不夠正確,應該說是陸茉優對褚全真來說比什麼都重要才對,但這也沒什麼差了啦!熟知褚全真的人都曉得,在「晝夜」的清海裡,愛情兩字就等於茉優兩字,兩者畫上等號,難捨難分喲。
Dr·莊瞭解地一笑,陸茉代在他們醫學院裡可是人盡皆知的人物,他愜意地用筆尖點點病歷表問:「那麼你打算…··」
「收留她嘍。」鍾潛大方地說:「反正我鍾潛不差她那張嘴,況且只有短短三個月,出不了什麼大亂子的。」奇怪,怎麼說這話時,他心裡猛跳,一陣一陣不好的預感隱隱傳來,好像真會出什麼亂子似的。
「既然如此,潛,對她多包容點,失憶的人是很脆弱,也很沒有安全感的。」Dr·莊由衷地說。
他看得出來鍾潛與這個女孩似乎有點水火不容,但站在醫生的立場,他還是必須奉勸鍾潛。
「脆弱?」他重哼一聲,「看不出來。」他反倒覺得她在他家裡如魚得水,簡直當自己是主人。
「一個不知道自己是誰的人,基本上就像踩在雲端似的,不知道何時會摔下來,你看不出來她脆弱,或許是她原本個性使然,有很多失憶的人都在半夜哭泣,因為他們不知該何去何從。」
「是這樣嗎?」他很懷疑。
好吧,就當作積點德,對她好一點也無妨,不過話說回來,他對她還不夠好嗎?這「好」的定義實在很模糊呀。
在醫院待了一早上,一回家鍾潛就忙不迭地喊熱,管家畢恭畢敬地送上一杯主人最喜歡的礦泉水,緩緩報告道:「鍾先生,丁先生來了。」
鍾潛眉挑一挑,「丁先生?」世上他認識姓丁的人只有一個,莫非……
「潛!」渾厚嗓音傳來,一名身穿罌粟紅毛料西裝的高大男子從沙發裡站了起來,他朗朗的笑容豪邁不羈,眼光有種灼灼逼人的威力,濃密的毛髮,微微有些落腮鬍的感覺,光是看他的體型,就可以判斷他的肌肉很結實。
「媽的,維巖!真的是你。」鍾潛亂吼亂叫。
「是我。」丁維巖笑了笑,他知道鍾潛習慣用粗話來表達他的開心與不開心。「別來無恙?」
跟在鍾潛身後進門的程勁雨打住腳步,她看著這名令鍾潛欣喜的陌生男子,一邊欣賞他的穿著——剪裁合身的罌粟紅西裝,裡頭一件駱駝黃翻領薄毛衣,不打折的長褲熨得筆挺,搭配一雙深咖啡色小牛皮鞋,既有紳士的優雅,又不失落拓滯灑之氣,偉岸英挺。這個人比鍾潛會穿衣服多了。
「死不了。」鍾潛擁著他夥伴坐下,「倒是你怎麼捨得飛來這裡?」
「這位小姐是——」丁維巖友善地看著程勁雨,冷落人向來不是他的習慣。
丁維巖,十方烈焰的「磁場」。二十八歲的他排行第二,長久以來一直居住在德國的柏林,他所有擁有的廠房之大,是全球工業之首。
「她不重要」鍾潛撇撇唇,連介紹的意願都沒有,「還是談談你吧,你的股票去年又是獨佔鱉頭……」他心想,開玩笑,僕傭已經被程勁雨收買了人心,不能連他十萬烈焰的兄弟也讓她給搶去。
「丁維巖。」雖然鍾潛要他別理她,他仍站起來客氣地對程勁雨伸出手。
「程勁雨。」她有絲迷惆地看著丁維巖,這種亦父亦兄的感覺好熟悉,似乎在她生命中也有一個這樣的人。但,是誰呢?她一點都想不起來。
「喂,維巖,你保證不把看見這女人的事給傳播出去。」鍾潛未雨綢緞地警告著,他可不想被來自四面八方的拷問給疲勞轟炸。
丁維巖坐下,拿出一隻雪茄來,「我又不是雅浦。」
十方烈焰中最喜歡和大伙交流消息的就是「虹霓」——方雅浦,不管有什麼資料到他手上,準會弄得人盡皆知,而且「虹霓」一定第一個稟告給他們遠在埃及的義父知曉。
雪茄——程勁雨鱉起眉心。
「有什麼不對嗎?勁雨。」了維巖敏銳地察覺到她異樣的神情。
她搖搖頭,說不上來有什麼不對。
鍾潛挑挑眉,「你別理她,她失憶了,現在是一問三不知,你跟她聊天也是白搭。」
丁維巖點點頭,沒再多追究理由,逕自點上雪茄,與鍾潛攀談起來。
短短問談間,程勁雨對丁維巖的好感又加重了一分。一個成熟的人不會隨便挖人瘡疤,也不會隨便交淺言深,丁維巖顯然就是這種懂得拿捏分寸、進退得宜的人。
「什麼?你要住飯店?」鍾潛道。這個「磁場」太不夠意思了,難得來鳳凰城一趟,他居然說要住飯店。
丁維巖不慌不忙地說:「別誤會,我不是不想住這裡,住飯店是因為洽公方便,公事結束之後,我就搬來你這裡,到時你想趕我都趕不走。」
「這還差不多。」』鍾潛嗯哼道。
程勁雨發現鍾潛火爆雖火爆,但對事業卻一點都不馬虎,他每天早上準時七點出門,在辦公室一待十幾個小時,不到天黑不進門。因此白天在鍾宅的時間幾乎都是她自己一個人,兩人不見面就不會有摩擦,這樣反倒好。
「小姐,你的布丁蛋糕。」廚子端出剛烤好的點心極品。他也不退下,就站在椅背後等著聽程勁雨的評價。
大廚已經視為程勁雨打理三餐為無上的樂趣了,就像在自我挑戰一樣,每一餐他都想烹調得比前一餐更好。這種樂趣在他們的主人鍾潛身上是完全找不到的,因為他們主人對吃根本不挑食,所以他們當廚子的自然也就沒有任何成就感可言。
「甜度很適中,這道點心做得很好。」程勁雨稱許點頭。
用完甜點,又是一個下午的百無聊賴。從鍾潛口中,她得知自己只會失億三個月,時間不算長,她想她可以用耐心度過這段日子。她究竟是誰?這尚是個謎。
在大大的鍾宅裡閒逛著,每一個僕人都安靜地在做自己的事。據說這是鍾潛規定的,他不喜歡熱鬧,對熱鬧過敏,因此這麼大的豪邸才會一直以來都死氣沉沉。
鍾潛真是個怪人,但這怪人卻收留了她。雖然他的態度不算好,但對於他,她有由衷的感激,現代的人都怕惹麻煩,而他還願意讓她住進他家來,這證明他的心腸還是很好的,只不過嘴巴刻薄了點罷了。
她推開一間偌大房間的門,鍾宅的房間都沒有上鎖,不知道是不想去預防內賊、外賊,還是鍾潛根本不在乎宅子裡的東西被偷。總之,她可以在每一處自由進出,沒有人會阻止。
這顯然是間書房,大概屬於鍾潛私人的吧,厚實的原木書架上有許多大本的航空書籍,更有許多涉及航空法的相關法令規定,全都整理得一目瞭然。程勁雨笑了笑,看不出來這麼粗魯的男人也有如此細心的一面,不過倒看得出來他相當用功呵,成就果非一蹴即成的。
她刻覽著各式各樣的書籍。接著,她在那張豪華無比的桃花心木書桌上發現一個相框,她隨手拿起相框來。
相框的照片裡一共有四個人,一名英挺濃眉的年輕男人,一個秀氣斯文的年輕女人,還有兩個咧著嘴笑的小男孩,兩個男孩的眉眼都非常神似,一樣的濃眉,也一樣的神似身旁的年輕男人。相片的左下角有明顯燃燒過的痕跡,照片本身也不太清楚,年代似乎已經很久遠了,裡頭的人穿著也都很古老保守。背景是一大片蔥綠山林,他們的表情卻都笑得好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