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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頁     葆琳

  結果,那個人不在家時,她最常做的活動,就是睡覺。

  好像把過去忙碌的工作所缺乏的睡眠時間,全在這三天裡一口氣給補回來似的,睡得她兩眼發昏。

  說來奇怪,她非常害怕藺京森這個人,當他在屋子裡時,自己總是窩在離他遠遠的地方,牆角邊、沙發椅背後面,總之能離多遠就多遠。可是當他不在時,自己又會感到寂寞,寂寞得要死,寂寞的祈禱著不管誰都好,就是不要留她一個人孤伶伶在這棟大屋子裡。

  自己是討厭他的,不知道該怎麼去恨一個人的汶卿,很努力地想要去恨他,可惜母親的教誨總是在耳邊響起……

  恨一個人很不簡單,但原諒一個人更不簡單。可恨的人都有可憐的地方,你必須要讓自己忘記恨,想辦法打從心底去愛你的敵人。

  從小耳濡目染下,汶卿骨子裡找不到「憎恨」這種情緒,也不曉得憎恨一個人的方式。

  母親從不恨父親的遺棄、負心,看在外人眼中,她的母親過了很吃虧又不划算的人生,但汶卿知道母親是幸福的,她走的時候面帶微笑的模樣,至今還留在她的腦海中。不管他人怎麼說母親笨,不懂得為自己打算,還牽累了女兒,汶卿依然認定母親過了她始終如一的幸福人生。

  當你覺得幸福時,你就是幸福的,不管你遭受到任何事情。

  當你認定自己是不幸的那一刻起,不管你身處在什麼環境或遇上任何好事,也都無法帶給你幸福的感覺。

  汶卿不至於沒大腦地認定現在自己過的日子是幸福的,摸著頸項上被他套上的寵物項圈,身為人最重要的尊嚴被剝奪,這真是很傷人——可是自己未遭受虐待,除了第一天的水刑之外,他再也沒有做出超越那尺度以上的懲罰,甚至允許她穿上衣服。

  不需再擔心自己得赤裸地熬過一個月,讓汶卿大大鬆口氣。所以即使他只准自己穿這種暴露小肚肚的緊身小可愛與薄薄短熱褲,不過汶卿心想反正只有他與自己看得到,而他早就看遍了她的身體,還一臉興趣缺缺的模樣,自己也不用擔心他會想入非非,她也就放心大膽地穿上這種過去自己決不敢嘗試的挑逗服裝。

  坦白講,這種毫無束縛的衣服穿慣了,肌膚享受到被解放在空氣中自由呼吸的快感,真會令人上癮。

  汶卿吐吐舌頭,自己原來是這麼容易就墮落的人,她都不知道。

  這也是所謂不經一事、不長一智吧?

  可是……汶卿仰躺在沙發上,望著天花板發呆地想著:自己真要過這樣的日子整整一個月嗎?她好想念忙碌工作的日子,能在醫院貢獻一己之力的成就感,能讓她感受到身為人的樂趣。如此隨波逐流的被藺京森豢養下去,自己一定會變成一無是處的人。

  那個人——藺京森又是從事什麼工作呢?

  這間屋子光看裡面的陳設也知道所費不貲,一個人住在這樣寂寞的大屋子裡,四周是一片的黑……彷彿連屋子也是哀傷悲慼的顏色,和他的人搭配起來又意外的融合;還有他身上的服裝雖不出黑白兩色,但質地與作工都不是便宜貨,說不準還是某位名家手筆,種種情況在在都說明了他應該很會賺錢。

  會是操作股票或期貨的投機家嗎?不像。

  還是,經營公司的商人?依他那種不與人打交道的氣質看來,這也不可能。

  能夠輕易出一百萬美金的人只是買個人當成寵物來養,若不是「相當的」有錢人,應該不會花這種閒錢吧?還是他天生合著銀湯匙出生,家境富有?

  汶卿怎麼推斷都無法得到滿意的結論,藺京森的四周有太多的謎,越想看穿他謎一般的假面具,就像走入濃霧的森林一樣,益發迷失了自己的方向。

  唔唔……還是不要繼續想他的好,再想下去自己真的會被他給迷住了……就在汶卿慌張地想把他驅逐出腦海之外,原本寧靜的屋子內響起不明物體撞上門的聲音,把她嚇了一跳。

  汶卿拖著腳鐐往玄關而去,一看之下原本充滿疑問的臉色刷地轉白,驚喘地倒抽口氣。「啊——」

  玄關處,藺京森一身是血地倒臥在地,模樣萬分怵目驚心。

  京森撐著最後一口氣回到自己的家門口,用盡所有力氣打開門後,他再也支撐不住自己的雙膝,當場倒下。

  可惡——他對於四周向來非常小心,暗殺這種家常便飯的小事,他以為自己早已防範得宜,可是這一回他還是失算了,沒有想到對方居然膽敢在光天化日下狙擊他,趁著他駕駛在普通道路時,騎著重型機車從他的車旁擋風玻璃處近距離開槍。

  頭一槍沒有命中他的腦袋,京森立刻就踩下油門躲開對方的第二次、第三次追擊,在馬路上展開一場生死追逐。

  躲過一槍的他,最後還是在背部被擊中了兩槍。

  對方被他成功地甩開了,老實說他知道狀況不妙,傷口在背部他看不見,但汩汩流出的血液很快就讓他眼前發黑,駕駛座和方向盤都沾滿了他的鮮血,他應該以最快的速度衝到醫院就醫,可是他卻忽視自己沉重的傷勢,說什麼都要回家。

  他死命堅持的也要回到自己屋子的理由是……假如自己就這麼死在路上,那被他上了手銬與腳鐐丟在家中的單汶卿將會因為自己,而被活活餓死在那間沒有人會出入的屋子裡。

  就算要死,也得在還給她自由後,才死。

  捏著鑰匙,他緊咬著下唇,每移動一步,背後的傷口就像火燒似的痛苦不堪,搖搖晃晃地走著平日從不覺得遙遠的距離,他好不容易從停車場走到門口,花了五分鐘的奮鬥,辛辛苦苦地打開門,他的意志就再也無法指揮他的四肢了。

  「你……發生什麼事了?」

  她的聲音彷彿在遙遠的彼端,京森意識朦朧地捉住那看來虛幻不實的手。「把……門關上……」

  他聽到腳步聲的來去,安全了嗎?似乎暫時沒有追兵找上門來。

  「你受傷了,我得打電話給一一九,你等我一下……」她語帶焦急地匆匆跑開了。

  京森有點想笑,一一九?她連這兒的住址都不曉得,還想打一一九?

  「電話,屋子裡沒有電話……」咚咚咚的,她又跑回來。「我去找公用電話,你等一下喔!」

  「不……必了!」京森無力地捉住她的手。「……不能找一一九!」

  「你說什麼傻話,你知道自己流了多少血嗎?你不馬上接受急救不行!」她溫柔的聲音難得因為發怒而提高了好幾分貝。

  「我——口袋——有行動電話——找Y.K——」現在唯一能求救的,就只有端木了。但他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撐到他來,所以,在那之前,還有件必須要做的事,他掙扎著把手心中的鑰匙遞出說:「你……鑰匙……在這兒。」

  他已經處理完她身邊的「雜物」,相信她那無能的老爸,此刻已經在飛往美國的途中,未來不會再出現在她面前,毀滅她平靜單純的日子才對。

  哪怕他花完了自己給他的一百萬美金,他也沒有膽子回來找單汶卿的,因為自己已狠狠地警告過他,假如他溜回台灣,那麼他的命就會在踏上中正機場的瞬間被了結。照理,那膽小的老傢伙沒有這份勇氣挑戰他的威脅才是。

  沒想到這段與她同居的日子會結束得如此快速。

  果然,老天爺還是覺得把天使放在像他這樣滿身罪孽的惡魔身邊,是項嚴重的錯誤,所以現在才會用這種方式強硬地畫下旬點——結束。

  京森勉強扯扯唇角,放開所有的意識,迎向黑暗的擁抱。

  「喂!你醒醒,你不能暈過去啊!喂!藺京森!」

  醒來吧!睜開眼睛啊!心中充滿不安,汶卿希望他會睜開那雙有著紅瞳的雙眸,罵她不能喊他的名字,他不是堅持自己得叫他「主人」嗎?她過去只要說錯,他總會懲罰她不准喝水的。

  「藺京森,你不能死啊!」

  可不論她怎麼搖他,他都沒有再睜開眼,只是唇角遺留著一抹看似嘲諷的悲傷笑容。

  「不——你不能死!我不會讓你死的,一個月的契約還沒有結束,不是嗎?你還有責任得繼續養我,我不管,我一定會把你救活的。」汶卿想起最後混亂當中他說的話,她連忙翻過他沉重的身子,搜索著他外套的口袋。

  找到了!按下行動電話中的通訊錄,找尋著有沒有他說的「Y.K」這個人,一下子就出現了一組號碼,而她想也不想的就按下撥號鍵。

  上帝、菩薩、阿彌陀佛,求求你們,一定要讓我找到,他不能死。即使他有點變態,即使她不知道這個人到底做了什麼事,為什麼會滿身是傷的躺在這兒,即使他可能是惡貫滿盈的匪徒,但她就是不希望他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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