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腦袋像中了病毒的電腦,一堆亂碼,卻跑不出該有的正確程式。
自己有沒有喜歡過她呢?
好像是有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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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遇見清清,是在學校旁邊的撞球間。
由於我的球打得很爛,所以坐在椅子上看浩宇打球的時間比自己站在撞球桌旁的時間還多。
我坐在清清的旁邊,她的手不經心地垂在椅背外。
其實她最美麗的地方是她的手,白酥穌的,柔弱無骨似的,像洋蔥般的光滑,細細的五跟手指頭像是算好比例般的完美。我從沒想過一個女人的手可以美到這樣的程度。
我坐在她的隔壁,我也把手掛在椅背上,假裝恰巧在她的手的隔壁。
兩個椅背,兩條垂掛的手,靠得很近的兩隻手。
撞球碰撞進袋的聲音顯得很乏味,空氣滯塞的地下室中,煙味和人氣相混變成了一縷縷的煙,凝聚又飄散,一切都變得有氣無力。
她的身體幾乎是完全放鬆地陷在椅子裡。
大概是坐久了很無聊,她雙手一撐從椅子上起來,有千分之一秒的時間,她的手碰到了我的手。
是電流嗎?
原來男女之間會有觸電的感覺是真的。]
一絲酥麻的感覺從右手掌的小指側邊,沿著手臂的邊緣滑上肩頭。
那是我第一次碰到女生的手,嚴格說起來是她不小心碰到我的手。
然後一切變得沒有任何意義。
不管我的手有沒有剛好在她的手旁邊,不管她的手有沒有碰到我的手,一切好像沒什麼特別的意義。
她太漂亮了,女人太漂亮,就應該跟我沒什麼相干。
那時的我下了那樣一個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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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我應該怎麼對她才好呢?
「我不知道你會愛上我,其實我早在第一次見到你時就已經愛上你。」
很蠢!活像偶像劇的台詞。
「別難過了,他會原諒你的,最後他會祝福我們。」
也蠢!我連自己會不會愛上她,都不清楚。
也許等浩宇當完兵,他們又和好了,而我只是其中的小插曲。那我呢?
明智的抉擇,我應該讓自己全身而退。
所以我只好說:「我…有件事一直沒告訴你…其實我…我…我是同性戀。」
她用詫異的眼光看著我,好想我說的是外星人的話。
「啊!是這樣啊!同性戀也很好。」她的回答更讓我一頭霧水。
蠢!只有這個字能形容自己。我怎麼能夠天才的想出這樣的話?雖然我確實長得很女人,是這樣的,所以浩宇才放心地脫我好好照顧她。可是我並不是同性戀啊!
接著我們兩個一陣靜默。
喔,不只是一陣靜默,是一直靜默至送她回到家。
2
送走清清之後,我一個人獨自開著車。
已經是深夜,環河快速道路上車子不多,我踩緊油門,沿路奔馳。
家裡一片愁雲慘霧,望著回家的路,有點心卻。
兜了一大圈,車子開到了河堤,熄了火。
一個人靜靜也好。
忽然發現我活到今天,好像還沒有談過戀愛。
如果我明天死了,會不會感到惋惜?
我想起了那個有著兩個小虎牙的女生。
那個青澀的年代。
十一點多的末班公車。
手指還沾著畫壁報留下的顏料。
我坐在公車座位上閉目養神,公車顛簸地厲害,反正睡不著,索性子看著座位前寫得密密麻麻的字。都是一些歪歪斜斜的字,寫著誰愛誰,誰喜歡誰,其中有些還夾了一些髒話,還有不少的人留下電話。
我學著那些歪斜的字,寫上「江美晴喜歡劉宗毓。」
從車窗上的倒影,我看見自己在傻笑。
想想覺得愚蠢,又看了「江美晴喜歡劉宗毓」那些字一眼,把它塗掉。
一時興起,我抄下了所有的電話號碼。
然後高高興興地下了車。
找了一個公共電話亭,一個一個地打。
大部分的電話都是假的。
有電信局、殯儀館、甚至還有學校的電話,而絕大多數都是空號。
「喂,你找那位?」一個女人低沉的聲音。
居然接通了,不是公司行號,是住家的電話,我一緊張,喀一聲掛下電話。
覺得很好玩。又再撥了一次。
這一次我對著話筒唱起了歌。
咿咿呀呀地唱。
對方著著實實聽完了整首歌。
這次卻是一個年輕稚嫩的聲音喊著:「劉宗毓」。
我認的出她的聲音,她是江、美、晴。
我用力掛上電話,心撲通撲通地跳。
突然厭惡起和江美晴同班這件事,如果不是和她同班,我就不會認識她。如果不認識她,那麼即使她聽到了我怪異的歌唱也無所謂。
偏偏我認識她,她是我同學。
第二天醒來,想過各種逃課的方法。
可是我畢竟什麼也沒做一切的一切都很煩。
難熬的一天。
教室裡有冰箱的味道。
而我變成一條冰凍的魚。
可是她竟然什麼都沒有說。
我以為她會沒有把它當笑話一樣地說給同學聽,一群女生會交頭接耳,然後吱吱地笑。
但是她沒有,連小聲和同學說話,任何一點可能引起我誤會的低聲說話都沒有。
我感受到她的善良,可是我沒有跟她說謝謝,而且我也還沒跟她說我其實真的喜歡她。 我心裡一直掛記著這件事。
高三的那年暑假,我終於在她家門口徘徊了二十三次後,按了她家的門鈴,想跟她說謝謝。
「我路過這裡。」
「喔,路過啊!」她淺淺的笑,露出兩顆小虎牙。
「嗯。」
「你找我有事吧?」
「也沒什麼事。」
隨著她的目光,我突然發現我的手正捏著褲管搓揉,於是我把兩手插在口袋裡。
「我爸媽在家,不能請你進來坐。」
「沒關係。」
「你找我真的沒事嗎?」
「我想跟你說謝謝。」
「什麼事啊!」
「就是那件事,電話的那件事,你沒告訴別人,不然我會很窘,嗯,總之,就是謝謝你。」
「你很可愛,那又沒什麼!」
我很可愛嗎?我看著自己的腳。
「嗯,就這樣,謝謝,再見。」我說完最後一句話,僵硬地揮一揮手。
我不知道自己會什麼要揮手,我平常說再見時,是不揮手的,那樣看起來像女生的動作。
我究竟為什麼要揮手,我也不明白,很多動作在我自己做完之後,我都不明白自己為什麼會那樣做。
世界上很多事情是很難明白的。
我想起來我還沒跟她說我喜歡她。
我回頭看了她一眼,她還站在門口。
我又對她揮了揮手。
她家的獅子狗跑出來安安靜靜地站在她的腳邊。
她又笑了,她笑起來像獅子狗一樣可愛。
而清清的笑卻像新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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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隔天我一大早就出了門,昨天發生的事好像一點都不真實。
現在才五月陽光卻異常的毒辣,我走向醫院的門口,這是仁愛路上有名的癌症醫院,白色堅硬的四棟建築,冷森如冰窖。
醫院門口種的整排的椰子樹依舊茂盛,蒼翠的樹影投在人行道上,斑駁。
我抬頭上望,天空湛藍的出奇,幾片雲絲在遠遠的邊際聊作點綴。
這麼好的天氣,任何人都不應該將命浪費在醫院之中。
我想起隔壁病床的老先生,得的好像是胃癌,一股熟爛蘋果的味道,不斷地從他的口中呼出。從此蘋果好像被褻瀆過一樣,我再也不願吃它。
坐在病床旁的孫子興高采烈地講著電話,正計劃著烤肉,眉飛色舞的神情和躺在病床上的老先生成了荒謬的對比。
以前我也想過癌症的種種,不過當時只是一份通識課程的報告而已。我記得我篤定地在結尾寫上心得,如果我得了癌症,已經到了末期,我一定會選擇「安寧病房」有尊嚴的死去,不讓醫生在我身上插滿無謂的管子,苟延殘喘的存活。寫完還為自己的見解得意一番。
現在想想當時的想法真是天真的可以。事不關己時,一切都灑脫。
那時知道的都不過是文字上的資料,寫完報告後三天就忘了。
可是如今任何人問我,我都可以背出一連串的藥名。
我還可以告訴你,副作用是是什麼。
我忽然有股想嚎啕大哭的衝動,我抱著椰子樹,額頭頂著樹幹,眼淚潸潸地流下。
在癌症醫院門口痛哭,應該也不是件怪事吧!想想於是更嚎啕大哭了起來。媽就只有我和哥這兩個兒子,如今她就快要失去一個兒子,白髮人送黑髮人情何以堪?
自從爸離開之後,兩個兒子就好像是她的一切,嚴格來說,不是兩個兒子,是一個,老哥才是她的一切。
而我其實是可有可無的,她甚至對我沒什麼期待。
老哥就比我優秀很多,可是相較之下,媽對他卻是說不出的嚴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