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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頁     阿蠻

  「這是我跟別人之間的隱私,恕不奉告。」他從座椅上起身,走進自己的臥房,拿起那張被他放在床頭櫃的照片審視著,心裡默念她的名字,那綾。原來那天她報的真是本名。

  「說得好聽,是多得記不得了吧。」她語氣聽起來有些吃味。

  「你答對了。」若換作別的女人,他早就意興闌珊地掛電話了,但他得承認,知道她吃味頗讓他窩心,但老是處於挨打局面,讓她主導話題也不是辦法,想了一下,他突然問:「你現在身上穿什麼衣服?」

  「白襯衫,牛仔褲。」

  「還有呢?」他逼問。

  「沒有了啊!」那綾不解。

  「胸罩內褲不算嗎?」

  「喔!有。」

  「什麼顏色的?」

  「白色的。」

  「脫了它們。」

  「脫……為什麼?」她終於明白他要她做什麼了。電話性交!這個惡質男人!什麼花招都要得出來,她顯然被他的提議弄得亂了序。「不行,我人在電話亭裡。」

  「也成,電話亭裡夠另類。」

  她在線的另一頭尖叫,「你成我不成!後面有人排隊等著用電話,我要收線,不跟你說了。」

  「這不公平吧!你打電話騷擾我,追問我的過去,我當然也可以騷擾你,有來有往,有進有出,關係才能持久,你說是不是?」口氣十足地像豬哥亮。

  面對耍賴的男人、她顯然連答都懶得答,喀啦一聲就掛了電話,好啊!要比難纏、算她贏;若要論陰魂不散,還有得較勁哩。齊放撈起敬在床下的履歷,像個頑皮的小木偶,晃著頭,悠哉游哉地抖出填有那綾個人資料的那一張紙,再度研究。

  齊放第一次見其她,總覺得她是那種伶俐會耍心機的女孩,但交手幾次過後,他倒不確定了。嗯,好一隻狡兔,半推半就的,讓獵人跟隨不捨。齊放猛然發現,她也許不是自己生命中的第一隻狡兔,卻是最會讓人放下戒心的一隻。

  第五章

  那綾剛閉上大門,電話鈴聲馬上響起。她順手拿起話筒,就聽到房東太太客氣卻又有壓迫感的聲音說:「那小姐,你房租晚繳了好幾天呢!什麼時候方便我過去拿?」

  「林太太,上個禮拜我有打過去解釋,是林先生接的電話,他設跟你提起這次我會晚一個禮拜交房租嗎?」因為現款都壓在電話費上了。

  「我先生一接到漂亮小姐的電話郡是左耳進右耳出的,等到記得告訴我時,不知道會是多久以後。晚一個禮拜繳,也沒有關係,只是不要太常發生就好。那麼晚還打擾你,不好意思啊!再見。」

  「不會、不會。」收了線後,那綾將袋子往沙發上一擱,洗澡去了。

  十五分鐘後,換了一套素棉的睡衣,兩腿盤坐在沙發上縫襪子、圍兜兜和衣服,準備送給於敏容的小娃娃當見面連,她手工巧,不到幾分鐘就繡出了一隻小兔子,打算為兔子繡上紅眼睛時,電話又響了起來。

  「喂,我是那綾。請說話。」她將聽筒夾在頸間。

  對方沒報上大名,只懶懶地問一句。「你安全到家啦?」那種引誘人的語調讓人覺得即便到家都不安全。

  那綾雖然認出他的聲音,但完全沒想到他會打電話來,微微一楞,針往大拇指的指尖刺進去,等到瞭解自己犯了蠢事,再拔針時,傷處早滲出一小斑血漬,她忙把指頭送進嘴裡吮著傷口,順手將縫到一半的小襪子擱在矮桌上,嘟噥地問:「你怎麼知道我的電話號碼?」

  「嘿嘿,我有辦法就是了,至於怎麼知道是最高機密,恕我保留。」

  那綾想了一下,猜測,「你兩個月前趁我煮開水時,偷抄下來的,對不對?「

  「我不用偷抄,區區八個數字,記在腦子裡不是一件難事。還有,小姐請你識實務點,戒心別這麼重,我主動打給你,你比較省錢。」

  他的主動,那綾這一刻可不感激。「我不允許任何人在電話上這樣騷擾我。」

  他揄揶地反問她一句,「這樣,這樣是怎樣?」

  「你要我脫褲子,還在電話亭裡!」那綾對著電話尖叫。「你讓我覺得自己是個廉價的阻街女郎!」

  「大小姐,你這話嚴重了吧,你有不服的自由啊!」

  「但是你……」那綾想插話進來。

  他不予理會,繼續解釋。「更何況我們隔了那麼遠,你有脫沒脫我怎麼知道。」

  那綾總算聽出他的調侃,但還是氣得指責他,「你不該拿這種事來消遣我。」

  「我只是讓你體會什麼叫『電話性騷擾』?」

  那綾這時才面對自己這兩個月來緊糾纏他,可能帶給他不便的事實。「我懂你的用意了,抱歉。現在我是問真的,如果你不希望接到我的電話的話,我不再打了。」

  「你可以打,我若不在,請你不要不留話。」

  「不要不留話?意思就是你要我留話了。但你會回我電話嗎?」

  他本打算說試了才知道,想想不妥,於是慎重地說:「會的。不信的話,你現在可以掛掉,我再打給你。」對啊!這通電話不就是他主動打過來的嗎?

  是他「打」過來的!那綾捺不住興奮,人往沙發一仰,猛地朝半空中踢腿。「別掛,我信、我信。」

  「好,信就好,你這樣製造噪音,很容易讓人以為地又震了。說說你現在在做什麼吧!」

  「我正坐在沙發椅上縫襪子。」

  「縫襪子?現在除了老一輩,或干服裝的以外,會女紅的女人可不多見。」

  「嘿,可別那麼鐵齒,你正在跟一個很會女紅的女人講電話。」

  「哪裡學來的?跟你賢慧的娘嗎?」

  「不是,是跟我外婆學的。我很小的時候,我媽就離開我了,我是我外公外婆帶大的。」

  「你說離開,指的是『上天堂』嗎?」

  「喔,不。她人還健在,只是經年在國外工作,遇到假期時才能回來看我,我每隔一陣子會收到她從遠方寄來的錄音帶。」

  「你怨她嗎?」

  「喔,不,才不怨呢。我有一列愛我的長輩和成打的表兄弟姊妹,童年生活很快樂、充實。」那綾知道對方已往連續劇那方面想去了,遂解釋。「我媽年輕時曾到法國攻兒童心理學和比較文學,放假時跟同學到西班牙的一個小島上度假,那個島被當地人稱為罪惡島,因為島上當年都被只會說英文的新教徒觀光客佔領。不過島上還是有一座半觀光的哥德天主教堂,我媽玩興正濃就進去用拉丁文做懺悔,誰知那個聽她懺悔的神父是從葡萄牙南部的一個教區派出來實習的,本以為會碰到只會說英文的觀光客,一聽到我媽用拉丁文,緊張地說不出活來。」

  「你接下來是不是要跟我說你媽和那個神父戀愛了。」

  「你怎麼猜到的?」

  「這不難,老掉牙的劇情,好像在哪一出連續劇裡看過。」

  「我知道,你是指『刺鳥』對不對?但是我還沒說清楚的是那個被我媽嚇到的神父其實還沒正式宣誓過,他只是神學院的畢業生,在正式宣誓前,學院理的院長主教派他出來尋找真性情。」

  「嘿,想必他一碰上你媽就確定她是他人生所愛的人,決定還俗了。」

  「也不完全是。根據我媽的說法,他和我媽算是一見鍾情,他雖喜歡她,但更愛上帝,即使毅然拋下一切跟我媽回法國住了六個月,但他總是會在半夜抱著十字架哭,後來我媽懷孕後,離開他回到台灣來生下我,等到再回去找他時,才知道他以平民的身份到南美洲最蠻荒的地方傳教去了。」

  「所以你是中葡混血兒,難怪我覺得你的五官不太尋常。」

  「嗯,你若不提,連我自己都會忘。我記得小時候,人家看了我都說我好可愛,長得像洋娃娃。我外公一方面很高興,一方面又很介意人家發現事實,所以總是跟街坊鄰居說我父親是北部人,有荷蘭人血統,和女兒在國外進修。我沒有我父親的照片,所以從來沒見過他,大概就因為這樣,我愈長成愈像中國人,到國中時,就沒人再提出疑問了。」

  「那你媽和你爸到底有沒有再相遇呢?我希望有,要不然前面聽的全算是廢話。」

  「不要急嘛,我現在就說了。我媽加入紅十字醫療單位,自願到中南美洲照顧當地失怙或因病被遺棄的兒童,冀望能夠探聽出我生父的消息;但很顯然地他改名了。南美洲地廣人稀,除了交通不便外,國與國之間的戰事又多,等到她進過朋友間輾轉的聯繫找到他的下落時,已是十年之後的事。

  「別跟我說他已結婚生子,要不然我會認定你從頭到尾都在唬人。」

  「喔,沒有,我跟你講的都是真話。當我媽跟我爸重逢時,他還是孤家寡人一個,只不過他病得很厲害,當他看到我媽時,以為上帝就要來接他走,所以幫他找來了可以解他心結的女人。事情很奇怪,我媽當初離開我爸時,沒將懷孕的消息透露給他知道,多年後,在安地斯山脈裡一個世外桃源的小部落裡,有個巫師告訴他,他其實有一個後嗣流落異鄉。為此他很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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