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快?"我看得出她很捨不得。她緊緊握著方維志的手,她是否自私,我不知道,有一個男人願意等她三年,她是幸福的。在這個步伐匆匆的都市裡,誰又願意守身如玉等一個人三年?
"文治,你負責送蜻蜓回家。"喝醉了的方維志跟文治說。
"沒問題。"文治說。
"你是不是追求蜻蜓?"方維志突然問他。
文治尷尬得滿臉通紅,我都不敢望他。
"哥哥,你別胡說。"良湄笑著罵他。
"你為以雅設計的裙子很漂亮。"路上,文治首先說話。
"謝謝。"然後,又是一陣沉默。
文治如果真的喜歡我,應該乘著這個機會告訴我吧?可是他沒有。
"那個特輯完成了沒有?"我問他。
"已經剪輯好了。" "什麼時候播出?" "快了,我還沒有想好這輯故事的名字,什麼'移民夢'之類的名字毫不吸引。"車子到了我家樓下。
"有沒有想過就叫'別離是為了重聚'?"我向他提議。
他怔怔地望著我,好像有些感動。
"故事裡那位太太不是這樣說的嗎?"我搓著冰冷的雙手取暖。
"是的。"他的聲音有點顫抖,也許是風太冷了。
忽然之間,我很想擁抱他。
"我上去了,這裡很冷。"我掉頭跑進大廈裡,努力拋開要想擁抱他的慾望。
那個移民故事特輯終於定名為"別離是為了重聚".播出的時候,我在家裡收看。文治在冰天雪地裡娓娓道出一個別離是為了重聚的故事。那個探親之後孤單地回來香港的丈夫,在機艙裡來來回回哼著粵劇"鳳閣恩仇未了情"裡面的幾句歌詞:"人生如朝露,何處無離散。"從前的別離,是為了國家。為了國家,放下兒女私情。
今天的別離,首先犧牲的,也是兒女私情。
兒女私情原來從不偉大,敵不過別離。
我打了一通電話給文治。
"你在看嗎?"我問他。
"嗯。" "很感動。" "是的。"他帶著唏噓說。
畫面消去,我整夜也睡得不好。
午夜爬起床,我畫了很多張設計草圖。
楊弘念是我們的客席講師,也是香港很有名氣的時裝設計師,一天下課後,他把我叫到他的辦公室,說:"我打算推薦你參加七月份在巴黎舉行的新秀時裝設計大賽。"
"什麼?"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這是由各地時裝設計學院推薦學生參加的比賽。" "為什麼你會選中我?"
"你以前的設計根本不行。"他老實不客氣地說,"但是最近這幾款設計,很特別,有味道。"那一輯草圖正是我在那個無法成眠的晚上畫的。
"現在距離七月只有三個月時間準備。"我擔心。
"我可以幫你,怎麼樣?"我當然不可能拒絕。
我立刻就想到要把這個好消息告訴文治。我在學校裡打了一通電話給他。
"我有一個好消息告訴你。" "我也有一個好消息告訴你。"他說。
"我們晚上出來見面好嗎?" "好的,在哪裡?"我約好文治在銅鑼灣見面。
"你的好消息是什麼?"我問他。
"公司決定把'別離是為了重聚'這個特輯送去參加紐約一個國際新聞紀錄片比賽。你的好消息又是什麼?"
"也是一個比賽,講師推薦我參加巴黎的國際新秀時裝設計大賽。" "真的?恭喜你,可以去時裝之都參賽,不簡單的。"
"高手如雲,我未必布機會呢。" "能夠參加,已經證明你很不錯。"
"但是距離比賽只有三個月,我必須在這三個月內把參加比賽的一批衣服趕起,時間很緊迫。" "你一定做得到的。" "我差點忘了恭喜你。"
"謝謝。" "這三個月我不能再到電視台報告天氣,因為工作實在太迫,我要專心去做,我已經跟方維志請了假,準備迎接三個月昏天暗地的日子。"
"那我們三個月後再見,不要偷懶。"那三個月裡,我每天都在楊弘念專用的製衣廠裡,跟他的裁縫一起工作,修改草圖、選布料,找模特兒試身。
昏天暗地的日子,益發思念文治,只好趁著空檔,在製衣廠裡打電話給他。
"努力呀。"他總是這樣鼓勵我。
"我很掛念你。"我很想這樣告訴他,可是我提不起勇氣,等到我從巴黎回來,我一定會這樣做。
差不多是在出發到巴黎之前的兩天,我終於完成了那批參賽的時裝。
我早就告訴過文治,我會在七月二日起程,如果他對我也有一點意思,他應該會打一通電話給我。
七月一日的那天,我留在家裡,等他的電話。他負責黃昏的新聞報導。新聞報導結束之後,他並沒有打電話來給我。
也許他根本忘了我在明天出發。
晚上十點多鐘,正當我萬念俱灰的時候,他的電話打來了。
"你還沒有睡嗎?" "沒有。"我快樂地說。
"我剛才要採訪一宗突發新聞,所以這麼晚才打來,你是不是明天就出發?" "嗯。" "我明天早上有空,你行李多不多,要不要我來送機?"
"不,我不是說過討厭別離嗎?機場是別離最多的地方,不要來。" "哦。"他有點兒失望。
"你現在在哪裡?"我不捨得讓他失望。
"我在家裡,不過晚一點要回電視台剪片。" "不如你過來請我喝一杯咖啡,當作送行,好嗎?"
"好,我現在就過來。"我換好衣服在樓下等他,三個月不見了。我從來沒有飲這一刻那樣期待一個人的出現。
文治來了,並沒有開車來。
"你的機車呢?" "拿去修理了。"他微笑說。
三個月不見,站在我面前的他,樣貌絲毫沒變,眼神卻跟從前不一樣了。他望著我的眼神,好像比從前複雜。
我垂下頭,發現他用自己的右腳踏著左腳,他不是說過緊張的時候才會這樣做的嗎?
他是不是也愛上了我?
選擇步行而來,是因為雙腳發抖嗎?
"你喜歡去哪裡?"他問我,用複雜的眼神等我回答。
"去便利店買一杯咖啡,一邊喝一邊走好嗎?今天晚上的天氣很好。"我們買了兩杯咖啡,走出便利店。
週五晚上的駱克道,燈紅酒綠,吧女在路上招搖,風騷的老女人在酒吧門前招徠客人,賣色情雜誌的報販肆意地把雜誌鋪在地上。雖然看來墮落而糜爛,灣仔對我來說,卻是一個安全的地方。
"紐約新聞獎的結果有了沒有?"我問他。
"這個週末就揭曉。" "那個時候我在巴黎,你打電話把結果告訴我好嗎?"我央求他。
"如果輸了呢?" "不會的。那個特輯很感動,別離,本來就是人類共通的無奈。" "你呢?心情緊張嗎?"
"你說得對,能去巴黎參賽,已經很難得,勝負不重要。況且,可以免費去巴黎,太好了,比賽結束之後,我會坐夜車到倫敦看看,在那裡留幾天。"
"你不是說很喜歡意大利的嗎?為什麼不去意大利?"
"對呀,就是因為太喜歡,所以不能只留幾天,最少也要留一個月,我哪有時間?還要回來準備畢業作品呢。" "真奇怪。" "什麼奇怪?"
"如果很喜歡一個地方,能去看看也是好的,即使是一兩天,又有什麼關係?"
"我喜歡一個地方,就想留下來,永遠不離開。喜歡一個人也是這樣吧?如果只能夠生活一段日子,不如不要開始。" "是的。"他低下頭說。
咖啡已經喝完,文治送我回家。
"你到了。"他說。
我不捨得回去。
"你什麼時候要回去電視台?"我問他。
"一點鐘。"我看看手錶,那時才十一點四十五分。
"時間還早呢,你打算怎樣回去電視台?" "坐地鐵。" "我送你去地鐵站好嗎?我還不想睡。"他沒有拒絕我。
我陪他走到地鐵站外面。
"時間還早呢。"他說,"如果你不想睡,我陪你在附近走走。" "好的。"結果,我們又回到我家樓下。
"我說過要送你去地鐵站的—— "我說。
"不用了,地鐵站很近。"
"不要緊,我陪你走一段路。"我們就這樣在灣仔繞了不知多少個圈,最後來到地鐵站口,已經是十二點四十分,誰也沒時間陪對方走一段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