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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頁     張小嫻

  "這麼快?"我看得出她很捨不得。她緊緊握著方維志的手,她是否自私,我不知道,有一個男人願意等她三年,她是幸福的。在這個步伐匆匆的都市裡,誰又願意守身如玉等一個人三年?

  "文治,你負責送蜻蜓回家。"喝醉了的方維志跟文治說。

  "沒問題。"文治說。

  "你是不是追求蜻蜓?"方維志突然問他。

  文治尷尬得滿臉通紅,我都不敢望他。

  "哥哥,你別胡說。"良湄笑著罵他。

  "你為以雅設計的裙子很漂亮。"路上,文治首先說話。

  "謝謝。"然後,又是一陣沉默。

  文治如果真的喜歡我,應該乘著這個機會告訴我吧?可是他沒有。

  "那個特輯完成了沒有?"我問他。

  "已經剪輯好了。"  "什麼時候播出?"  "快了,我還沒有想好這輯故事的名字,什麼'移民夢'之類的名字毫不吸引。"車子到了我家樓下。

  "有沒有想過就叫'別離是為了重聚'?"我向他提議。

  他怔怔地望著我,好像有些感動。

  "故事裡那位太太不是這樣說的嗎?"我搓著冰冷的雙手取暖。

  "是的。"他的聲音有點顫抖,也許是風太冷了。

  忽然之間,我很想擁抱他。

  "我上去了,這裡很冷。"我掉頭跑進大廈裡,努力拋開要想擁抱他的慾望。

  那個移民故事特輯終於定名為"別離是為了重聚".播出的時候,我在家裡收看。文治在冰天雪地裡娓娓道出一個別離是為了重聚的故事。那個探親之後孤單地回來香港的丈夫,在機艙裡來來回回哼著粵劇"鳳閣恩仇未了情"裡面的幾句歌詞:"人生如朝露,何處無離散。"從前的別離,是為了國家。為了國家,放下兒女私情。

  今天的別離,首先犧牲的,也是兒女私情。

  兒女私情原來從不偉大,敵不過別離。

  我打了一通電話給文治。

  "你在看嗎?"我問他。

  "嗯。"  "很感動。"  "是的。"他帶著唏噓說。

  畫面消去,我整夜也睡得不好。

  午夜爬起床,我畫了很多張設計草圖。

  楊弘念是我們的客席講師,也是香港很有名氣的時裝設計師,一天下課後,他把我叫到他的辦公室,說:"我打算推薦你參加七月份在巴黎舉行的新秀時裝設計大賽。"

  "什麼?"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這是由各地時裝設計學院推薦學生參加的比賽。"  "為什麼你會選中我?"

  "你以前的設計根本不行。"他老實不客氣地說,"但是最近這幾款設計,很特別,有味道。"那一輯草圖正是我在那個無法成眠的晚上畫的。

  "現在距離七月只有三個月時間準備。"我擔心。

  "我可以幫你,怎麼樣?"我當然不可能拒絕。

  我立刻就想到要把這個好消息告訴文治。我在學校裡打了一通電話給他。

  "我有一個好消息告訴你。"  "我也有一個好消息告訴你。"他說。

  "我們晚上出來見面好嗎?"  "好的,在哪裡?"我約好文治在銅鑼灣見面。

  "你的好消息是什麼?"我問他。

  "公司決定把'別離是為了重聚'這個特輯送去參加紐約一個國際新聞紀錄片比賽。你的好消息又是什麼?"

  "也是一個比賽,講師推薦我參加巴黎的國際新秀時裝設計大賽。"  "真的?恭喜你,可以去時裝之都參賽,不簡單的。"

  "高手如雲,我未必布機會呢。"  "能夠參加,已經證明你很不錯。"

  "但是距離比賽只有三個月,我必須在這三個月內把參加比賽的一批衣服趕起,時間很緊迫。"  "你一定做得到的。"  "我差點忘了恭喜你。"

  "謝謝。"  "這三個月我不能再到電視台報告天氣,因為工作實在太迫,我要專心去做,我已經跟方維志請了假,準備迎接三個月昏天暗地的日子。"

  "那我們三個月後再見,不要偷懶。"那三個月裡,我每天都在楊弘念專用的製衣廠裡,跟他的裁縫一起工作,修改草圖、選布料,找模特兒試身。

  昏天暗地的日子,益發思念文治,只好趁著空檔,在製衣廠裡打電話給他。

  "努力呀。"他總是這樣鼓勵我。

  "我很掛念你。"我很想這樣告訴他,可是我提不起勇氣,等到我從巴黎回來,我一定會這樣做。

  差不多是在出發到巴黎之前的兩天,我終於完成了那批參賽的時裝。

  我早就告訴過文治,我會在七月二日起程,如果他對我也有一點意思,他應該會打一通電話給我。

  七月一日的那天,我留在家裡,等他的電話。他負責黃昏的新聞報導。新聞報導結束之後,他並沒有打電話來給我。

  也許他根本忘了我在明天出發。

  晚上十點多鐘,正當我萬念俱灰的時候,他的電話打來了。

  "你還沒有睡嗎?"  "沒有。"我快樂地說。

  "我剛才要採訪一宗突發新聞,所以這麼晚才打來,你是不是明天就出發?"  "嗯。"  "我明天早上有空,你行李多不多,要不要我來送機?"

  "不,我不是說過討厭別離嗎?機場是別離最多的地方,不要來。"  "哦。"他有點兒失望。

  "你現在在哪裡?"我不捨得讓他失望。

  "我在家裡,不過晚一點要回電視台剪片。"  "不如你過來請我喝一杯咖啡,當作送行,好嗎?"

  "好,我現在就過來。"我換好衣服在樓下等他,三個月不見了。我從來沒有飲這一刻那樣期待一個人的出現。

  文治來了,並沒有開車來。

  "你的機車呢?"  "拿去修理了。"他微笑說。

  三個月不見,站在我面前的他,樣貌絲毫沒變,眼神卻跟從前不一樣了。他望著我的眼神,好像比從前複雜。

  我垂下頭,發現他用自己的右腳踏著左腳,他不是說過緊張的時候才會這樣做的嗎?

  他是不是也愛上了我?

  選擇步行而來,是因為雙腳發抖嗎?

  "你喜歡去哪裡?"他問我,用複雜的眼神等我回答。

  "去便利店買一杯咖啡,一邊喝一邊走好嗎?今天晚上的天氣很好。"我們買了兩杯咖啡,走出便利店。

  週五晚上的駱克道,燈紅酒綠,吧女在路上招搖,風騷的老女人在酒吧門前招徠客人,賣色情雜誌的報販肆意地把雜誌鋪在地上。雖然看來墮落而糜爛,灣仔對我來說,卻是一個安全的地方。

  "紐約新聞獎的結果有了沒有?"我問他。

  "這個週末就揭曉。"  "那個時候我在巴黎,你打電話把結果告訴我好嗎?"我央求他。

  "如果輸了呢?"  "不會的。那個特輯很感動,別離,本來就是人類共通的無奈。"  "你呢?心情緊張嗎?"

  "你說得對,能去巴黎參賽,已經很難得,勝負不重要。況且,可以免費去巴黎,太好了,比賽結束之後,我會坐夜車到倫敦看看,在那裡留幾天。"

  "你不是說很喜歡意大利的嗎?為什麼不去意大利?"

  "對呀,就是因為太喜歡,所以不能只留幾天,最少也要留一個月,我哪有時間?還要回來準備畢業作品呢。"  "真奇怪。"  "什麼奇怪?"

  "如果很喜歡一個地方,能去看看也是好的,即使是一兩天,又有什麼關係?"

  "我喜歡一個地方,就想留下來,永遠不離開。喜歡一個人也是這樣吧?如果只能夠生活一段日子,不如不要開始。"  "是的。"他低下頭說。

  咖啡已經喝完,文治送我回家。

  "你到了。"他說。

  我不捨得回去。

  "你什麼時候要回去電視台?"我問他。

  "一點鐘。"我看看手錶,那時才十一點四十五分。

  "時間還早呢,你打算怎樣回去電視台?"  "坐地鐵。"  "我送你去地鐵站好嗎?我還不想睡。"他沒有拒絕我。

  我陪他走到地鐵站外面。

  "時間還早呢。"他說,"如果你不想睡,我陪你在附近走走。"  "好的。"結果,我們又回到我家樓下。

  "我說過要送你去地鐵站的——  "我說。

  "不用了,地鐵站很近。"

  "不要緊,我陪你走一段路。"我們就這樣在灣仔繞了不知多少個圈,最後來到地鐵站口,已經是十二點四十分,誰也沒時間陪對方走一段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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