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正新稍稍揚高眉毛,完全不掩飾對她能迅速反應的激賞。「妳說的沒錯,不過這張支票確實是洪家開的,而且保證可以兌現。」將手往前伸。
洪喬臻接過支票,隨意看了一眼後,吹了聲口哨。「這麼多錢啊!」
「對洪家來說還好吧!」
俞正新相信即使要洪家出個三百萬給洪喬臻都沒問題,比起動輒上億的財產而言,區區幾百萬都只是九牛一毛,更何況只有五十萬!洪家真是欺負人欺負得很徹底啊!
洪喬臻將支票放到桌上推向他。「這張支票麻煩你退回給他們,順便幫我轉告,我不會也不可能和他們爭什麼遺產,所以他們大可不用如此費心的拿這筆錢堵我。再怎麼不濟,基本的人格我還是有的,我現在只想趕緊開始屬於『自己』的新生活,根本不想再和洪家有任何關聯。」哼!隨便拿個五十萬就想打發我?!洪家果然把我看得很扁。
其實洪家不是把她看得很扁,而是根本不把她放在眼裡!要不是俞正新一時動了惻隱之心,她根本連一毛錢都拿不到。
「其實,以妳的『身份』是應該得到更多的,妳真的不考慮爭取嗎?」他這是在幹什麼?竟然罔顧當事人的權益,幫起對造來了?!
洪喬臻面露不耐。「我剛說過了,我只想趕緊開始新的生活,如果洪家是想用這張支票買安心的話,我可以理解,但卻不會收,萬一洪家也不肯收回的話,就當作是你的律師費好了。」
她一點都不想再和洪家有瓜葛,更不想留下任何把柄給洪家,免得到時候他們家族內有人爭不到財產時,還抓她出來當炮灰。
到洪家的第二天,洪家的管家就已給了她一筆不少的「零用金」,聽說是洪昆堯硬撐著虛弱到不行的身子下的命令,為了不讓他難過,所以她當著洪昆堯緊閉著雙眼的面收下。
這樣就夠了,她不想臨走時還讓人有閒話可說,所有關於她的閒言閒語都要隨著洪昆堯進入棺材後,一起被塵封才對……呸呸呸,洪昆堯可還沒翹辮子啊!
俞正新不發一語地盯著她瞧。他第一次遇到這麼冷靜的當事人,通常這種豪門世家最難處理的就是財產分配,但洪喬臻卻輕易地簽下切結書,這律師費--他拿得有些心虛。
「我已經簽名蓋章了,可以走了吧?」洪喬臻才不管他在想什麼,她只想先離開這裡,去找房子、找工作。
幸好她手邊還有管家交給她的錢,不過這些錢也只夠讓她先找間小套房安頓下來而已,她還是得趕快找到工作才行。
俞正新驚覺到從洪喬臻一進門,整件事就彷彿失去了重心,他一而再、再而三的偏向她,完全忘了洪家才是他的當事人,一心只想幫她多爭取些什麼,甚至還有股衝動想當著她的面將切結書撕掉,然後對她說--我幫妳向洪家爭取吧!
他催眠自己,這是因為她是如此的年輕,又如此的單純,這樣的一個弱女子豈是洪家的對手?!所以,他一定是因為同情她才會如此反常。
對,是同情,一定是同情。
「這支票妳還是收下吧!」將支票再推向她。
從洪家給他的資料看來,她的養父並不是很可靠,如果她回到養父身邊,恐怕日子也不會太好過。
「不了,就當作你的律師費吧!」她有她的堅持。
這次洪喬臻立刻起身,她知道自己是在假裝瀟灑--對洪家的支票,也對眼前這個具有強大吸引力的男人。
第二章
「嗚嗚嗚∼∼洪喬臻妳這個大白癡!那張支票有五十萬耶!妳是豬喔,五十萬要賺多久啊?不過……這洪家也未免太小氣了吧,竟然想用五十萬就打發我?!虧他們號稱首富之家,卻是小鼻子小眼睛的摳門,啊嗚嗚嗚∼∼但是五十萬我可以做好多事啊∼∼」
洪喬臻出了事務所後,就忍不住蹲在人行道的樟樹下痛哭流涕,手裡還一邊將雜草拔除,為自己剛剛裝酷、裝瀟灑的舉動扼腕。
「嗚嗚∼∼還有那個帥得過頭的死律師,幹麼真的把支票收下?一個月啃食這麼多當事人的骨肉,連我這種苦命錢都收得下,就不怕遭天打雷劈嗎?難怪電視都說律師是一些只要銀子不要裡子的壞東西!」雖然這樣用力地罵俞正新,可是她每罵一句:心就像被針剌到一樣,微微刺痛著。
她承認自己在見到俞正新時,就先被他出色的外貌給吸引,雖然以貌取人是非常膚淺的行為,但是人的第一印象不都是從第一眼開始嗎?
俞正新確實長得很優,但真正讓她有好感的地方卻是他後來很「熱心」提醒她注意切結書的內容,一般的律師應該不可能會這樣好心吧?
但是……既然他都好心提醒她注意切結書內容了,為什麼就不能好心的堅持非要把支票給她不可呢?唉∼∼
所以她就算對俞正新有好感,認為他是個不錯的律師,她還是照樣要罵他一下,想把「損失」五十萬的責任都推給他。
「既然你收了我的『律師費』,那我就咒你出門踩到狗屎,走路滴到鳥屎,一輩子拉不出屎來好了!」她用力的咒罵,用力的拔草,肩膀卻被人輕輕點著。
「妳對屎好像挺有研究的?」俞正新面帶「職業」笑容,皮笑肉不笑地問她。
他正要上另一個當事人那裡一趟,卻讓他在大樓附近的馬路邊與她再度重逢,還不小心聽到一堆關於「屎」的詛咒。
這女孩一定沒碰過真正噬人肉、飲人血、啃人骨的律師。
洪喬臻手中揪著一株剛剛連根拔起的小雜草,錯愕地抬頭盯著他。
哇∼∼見鬼嘍!
「你、你、你怎麼……會出現?」她真的很倒楣,連蹲在路邊詛咒人都會被抓包。
「聽妳說『屎』啊!」還是一副皮笑肉不笑的神情。
他原本還擔心她如果離開洪家後,不知未來會如何?現在看她這麼有精神,他還真是白擔心了。
「嗯……史有分很多種,本地史、國外史、台灣史、中國史、近代史、發展史、通史……你想聽哪一種?」
當遇到這種因為有張國家執照作為光環,就可以靠一張嘴巴月入數十萬的毒舌派,反應可得機伶點,免得被他告到死!
「反應挺快的嘛!」虧他剛剛在事務所時還有點同情她咧!
「不過,像你這麼忙的大律師怎麼有空聽我說『史』呢?你讀過的書不知道多我幾百倍,我豈敢和你談『史』?!我還是先告退好了,掰掰。」洪喬臻起身,手中還抓著那株小雜草,想用最快的速度落跑,卻被俞正新抓個正著。
「等等,妳得收回剛剛下的詛咒。」他可不想一輩子沒辦法嗯嗯。
洪喬臻雙頰急速染上一抹紅彩。「什麼詛咒?你可別亂栽贓喔!」她才不會承認咧!
「我栽贓?!」俞正新隨即露出不懷好意的好笑。「小姐,這種欠缺考慮的話妳可千萬別亂對別人說,會吃上官司的!曾經有人因為隨口罵人一句神經病,就被判賠六萬塊,這種新聞妳應該也看過吧?」
「我不懂你在說些什麼,也請你不要自己莫名其妙的對號入座,再見。」洪喬臻挺鎮定的,絲毫沒受到他的恐嚇所影響。
但從她說完後立刻拔腿就跑的情況看來,他舉的例子似乎還有點嚇阻的作用。
俞正新看著她以十秒跑百米的速度離開,不禁搖頭苦笑。沒想到出社會這麼久,竟會被人家下這種詛咒!只是比起其他敗訴對造的詛咒,這種可愛的詛咒他是不會太介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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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喬臻拎著從南部帶上來的小行李,來到剛剛才租下的雅房。
這裡本來只租給在附近讀書的學生,但是她不斷地央求房東太太,不但以自己剛從南部上來台北,生活單純為由,還一次預付半年的租金,這才讓房東太太破例將房間租給她。
幸好沒有花太多時間在找住的地方,算是挺幸運的。好的開始是成功的一半,她認為自己決定放棄一切、出來獨立生活是正確的決定,最起碼自由多了。
當初她拎著行李要離開洪宅時,除了邱麗琴和管家有「道義」上慰留她一下外,其他人可都掛著滿意的笑容目送她離開。
雖然她和生父洪昆堯不是那的親近,但還是會替他感到無比的悲哀。
奮鬥了一輩子,換來的卻是這樣的結果--身上插滿管子,動也不能動地躺在床上,想乾脆的斷氣都沒辦法。換作是她,她寧願不要那有錢,日子過得去就好了。
先前管家轉交給她的「零用金」幾乎全都交給房東太太當租金及押金,再不趕快找到工作,到時候會連泡麵都買不起。
「鐺鐺鐺∼∼」單調的手機鈴聲響起。